edi創建合同
❶ 電子合同簽訂的過程是怎麼 樣的
關於合同簽訂的流程,一般來說分成了三個階段。第一個階段是醞釀階段,所謂醞釀階段就是經雙方就合同的主要內容,各個條款,進行協商討論,達成意向性的一個文本框架性的協議,這是醞釀討論階段。第二個階段就是根據醞釀討論階段的情況,由一方起草文本,起草文本交於對方進行修改補充完善,然後交由對方進行審查修改,就是文本的提出與修改階段,這個可以是經過幾個回合,然後各方都對合同的主要條款內容,文字這些達成了一致,沒有什麼修改意見了。就進入第三個階段,就是簽字蓋章階段。簽字蓋章階段一般由一方簽字蓋章,送交另一方,進行最後的簽字蓋章。蓋好了章,然後就是互換文本,這就是合同簽訂的整個流程。
❷ 電子合同的成立條件
合同法明確規定了電子合同成立的條件
新合同法第十三條規定當事人訂立合同,採取要約、承諾方式.第十六條第一款規定要約到達受要約人時生效.第二款規定: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的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的系統的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未指定特定系統的,該數據電文進入收件人的任何系統的首次時間視為到達時間.新合同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承諾生效時合同成立.第二十六條規定承諾通知到達要約人時生效.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的,承諾到達的時間適用本法第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合同是經由一方的要約被另一方所接受而成立的.按照傳統的做法,要約和承諾都是人工進行的,是雙方當事人的一種意思表示,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告成立.而電子合同的訂立是完全自動化、雙方利用計算機進行,根據預先編制的程序,通過網際網路自動發出要約或表示承諾,而承諾一旦生效,合同即告成立,對雙方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將承擔法律責任.電子合同的訂立是在不同地點的計算機系統之間完成的,應如何判斷電子合同的承諾是否生效以及該合同是否因此成立並具有法律效力呢?新合同法在上述條款中做出詳細界定,為判定電子合同的成立和具有法律效力提供了法定界限.
合同法賦予了電子簽名的合法性
新合同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者蓋章時合同成立.第三十三條規定當事人採用信件、數據電文等形式訂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簽訂確認書.簽訂確認書時合同成立.簽訂電子合同,當事人之間使用計算機電子數據交換,合同主要條款也是通過計算機屏幕顯示,不存在任何傳統意義上的書面形式,因此只能以電子數字簽名(加密)的形式,證明合同的成立.對此,新合同法立法之時已注意到這一客觀現實,採取了較為靈活的態度,按照該條款理解:即電子合同當事人雙方既可以直接使用電子簽名;也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首先簽訂使用這種方法的確認書,使合同成立生效.間接地承認了電子簽名(加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新合同法對電子合同管轄權作了具體規定
新合同法第三十四條規定承諾生效的地點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採用數據電文形式訂立合同,收件人的主營業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沒有主營業地的,其經常居住地為合同成立的地點.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電子合同發出EC電訊可以在任何不同的地點使用計算機系統發出,如發送人的營業地、發送人擁有計算機的某一地點.如果採用發出生效原則,將使合同成立的地點具有很大的不確定性.而採用收到生效原則更為適宜,因為收到信息的一方所在地點較為容易確定,可以依據傳統的判定方法對接收電文一方的有密切關系的營業地和經常居住地進行判定,提出關於訂立合同地點的法定證據.因此,該條款的規定為確定電子合同成立的地點,明確合同的法律適用和合同糾紛的管轄權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據.
新合同法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
新合同法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使電子證據具有合法性
在電子商務活動中,電子合同、訂貨單、提單、確認書、轉運單、保險單、付款通知、有關票據等電子文件即電子單證是在計算機內磁性介質中傳遞、存儲的電子數據,無法被人識讀,只能通過屏幕顯示或列印輸出文件才能識讀,但這只是一種抄錄,而不是傳統意義上的證據原件.因此,客觀地說執法部門在受理電子商務違法案件及電子合同糾紛案件時根本不可能取得作為書面證據的原件.如何解決這一難題呢?我國新合同法既然已經明確了電子合同的法律地位,我國民事訴訟法第63條也將可讀形式的電子證據歸為採納證據中的視聽資料類,就說明了我國採納電子證據是有法律基礎的,只要經過國家電子商務認證中心(CA)、電子數據交換(EDI)服務中心的認證和防火牆的技術處理,辨別真偽後,電子單證計算機記錄也就是電子證據可以作為合法的證據來認定事實、定性處理.
❸ edi與合同成立的相關法律問題表現在
一、電子商務抄合同成立的法律問襲題 電子商務合同是以電子信息形式,通過網路訂立的商品、服務交易合同。實踐中,電子商務合同多通過電子數據交換(ElectronicDataInterchange)方式達成,其內容是以可讀形式存儲於計算機磁性介質上的一組數據信息。由於用戶採用的計算機設有自動審單功能,電子商務合同的訂立完全是在計算機模擬智能操作下完成的,因此不存在傳統意義上的締約磋商過程,電子商務合同的締約主體、要約與承諾、合同成立的時間和地點均與傳統意義上的合同有著顯著的區別。
❹ 簽訂電子合同的操作步驟。
(一)電子合同的與要約邀請
1、要約與要約邀請
根據我國的《合同法》第十四條規定,要約是希望和他人訂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該意思表示應當符合下列規定:(1)內容具體確定(2)表明經受要約人,要約人即受該意思表示約束。要約邀請則是希望他人向自己發出要約的意思表示。
2、電子合同的要約與要約邀請
通過網路進行交易時,發出訂約意願的一方,只要該表示符合我國合同法關於要約的要件,該意思表示就是要約。盡管網路交易具有特殊性,但是在區分要約邀請方面,仍然應以雙方的意思表示作為判斷的標准,而不應從交易的對象的種類出發。因此,要約與要約邀請的區分標准,仍然應回到《合同法》中,這一標准應該是:(1)意思表示的內容是否具體確定。(2)其發出人是否有受該意思表示約束的意思。
(二)電子合同的承諾
所謂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要約的全部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於一經承諾並送達於要約人,合同即告成立。承諾應具備的條件是:(1)承諾應由受要約人做出。(2)承諾必須在合理期限內做出,或要約規定了承諾期限,則應在規定期限內做出,若未規定期限,應在合同期限內做出。《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承諾的內容應當與要約的內容一致,承諾應符合要約規定的方式。
電子合同的承諾也應符合上述規定,由於網路的虛擬性,確定承諾的生效就成為判斷電子的非常重要的問題。
(三)電子合同的成立時間與成立地點
1、關於數據電文形式的承諾的生效時間
在EDI合同中,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要約,對方當事人用電子數據發出電文即為承諾。一般來說,承諾的生效時間為合同的成立時間。關於承諾的生效時間,有兩種不同的做法,其一是中國和一些國際習慣所採用的到達主義。其二是英美等國所採納的發信主義和送信主義。考慮到EDI方式交換雙方當事人之間的意思表示的作出,實際上與對話者之間的對話一樣瞬間到達,是以承諾的意思表示在發送和到達之間有一定的時間間隔為前提。因此,EDI交易中的承諾生效問題不應採取送信主義,而應當採取到達主義。為了確保電子合同的收到與發出時間的准確,法律應當規定,提供伺服器的網路服務,應當定期檢查,調校伺服器系統的設置和時間,並在一定時間內保存記錄,已備查詢。
2、關於數據電文的發出與收到地點
聯合國《電子商務示範》第15條第4款規定:「除非發端人與收件人另有協議,數據電文以發端人設有的營業地點視其為發出點,而以收件人設有營業地的地點視為其收到地點。如發端人或收件人有一個以上的工作地點,應以對基礎交易具有密切聯系的營業地為准;如無任何基礎交易,則以主要的營業地為准;如發端人或收件人沒有營業地,則以其慣常居住地為准。」因此,數據電文的發出與收到地點應以上述規定為准。
(四)意思表示的撤回與撤銷
意思表示的撤回是指在意思表示到達對方之前或與之同時到達時,表意人向其發出通知,以否認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為。在合同法中,意思表示的撤回包括要約的撤回和承諾的撤回。我國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要約可以撤回。」撤回要約的通知應當在要約到達受要約人之前或要約同時到達受要約人。合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承諾可以撤回。」撤回承諾的通知應當在承諾到達要約人之前或承諾同時到達要約人。
意思表示的撤銷,是指意思表示到達對方之後,對方作出答復之前,表意人又向其發出通知以否認前一意思表示效力的行為。在合同法中,僅指要約的撤銷;承諾沒有撤銷的問題,因為承諾根本不存在要求對方給予答復的問題。對於要約的撤銷,大多數國家原則上是允許的,但一般也規定要約不可以撤銷的條件。
在電子商務環境中,意思表示的撤回與撤銷是一個復雜的問題。由於意思表示的撤回與撤銷是不同的。因此,在電子商務中,應根據不同的電子傳遞方式作出較為靈活的規定,以適應電子商務的發展的需要。
❺ 如何申請EDI許可證
申請edi許可證大致流程分為三個步驟:系統評測、材料准備、網上審核、制證和領回取證書三個階答段。
申請edi許可證條件:
1、edi證辦理公司是依法設立的;
2、edi證辦理公司注冊資金不少於100萬
3、edi證辦理公司至少給3名員工繳納近一個月的社保
申請edi許可證材料:
1、公司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復印件;
2、提供3名聯系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3、股東身份證復印件
❻ 辦理EDI需要具備什麼條件
(EDI)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所需條件
1、公司注冊資金100萬以上
2、公司屬專於全內資企屬業(注冊資金不能有外資)
3、公司股東及法人持有中國身份證(股東及法人不能是外籍身份)
4、公司有固定的辦公地址及場所
5、公司有良好的信息記錄
在辦理(EDI)在線數據處理與交易處理業務需要准備的材料:
1.客戶信息表(附件1填寫後回傳)
2.依法經營承諾書(附件2列印蓋章掃描)
3.公司域名、商標證書 (掃色掃描件)
4.行業主管部門前置審批文件(葯品、教育等需要原件掃描件)
5.真實性聲明條款 (附件3列印蓋章掃描)
6.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證 (原件掃描件 )
7.公司章程(加蓋工商局檔案查詢章原件)
8.完整詳細的股權結構圖(法人簽字並公司蓋章掃描件)
9.股東(個人提供身份證原件彩掃,公司就提供章程紅戳版彩掃一直追到個人)
10.公司主要管理、技術人員(身份證彩色掃描件與社保一致)
11.公司近期為員工所上的社保證明(應加蓋社保機構紅章的彩色掃描件)
12.已獲頒電信業務經營許可證(正文頁、附頁、特別規定事項、年檢記錄頁的彩色掃描件)
13.接入協議掃描件
❼ 怎樣申請EDI許可證 申請條件是什麼
直接找個中介就行了,我們就找惠創業申請的,很快。
❽ 電子合同是什麼
電子合同是通過電子文檔的方式進行簽署、存儲的合同文件。
官方定義:電子合同是雙方或多方當事人之間通過電子信息網路以電子的形式達成的設立、變更、終止財產性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通過上述定義可以看出電子合同是以電子的方式訂立的合同,其主要是指在網路條件下當事人為了實現一定的目的,通過數據電文、電子郵件等形式簽訂的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系的一種電子協議。
(8)edi創建合同擴展閱讀
電子合同發展起步較早,較早應用電子合同的領域是旅遊行業。旅遊行業較早應用電子合同的原因還在於,旅遊行業是人員密集型行業,一個旅行團如果有100人就要至少簽署100份合同。
另一方面旅遊行業較早使用電子合同是因為有旅遊局自上而下的推行電子合同。這些原因使得電子合同在旅遊行業有較早的應用。
電子合同近年來得到了快速的發展,原因在於互聯網金融的發展帶來了電子合同行業的發展機遇。互聯網金融帶來了大量的C端在線簽約的需求。
而電子合同的天然特徵為各大互聯網金融平台獲得高效的業務運營模式提供可能,各大互聯網金融平台帶來的流量,給電子合同的發展待了前所未有的機遇。
電子合同已經從互聯網金融行業開始滲透到其他行業,比如房屋租賃等。電子合同未來的發展必將逐步對各個行業進行滲透。由以往的發展特徵來看電子合同必將成為未來發展的趨勢,並逐步進入各個行業。
❾ 電子合同成立時間
合同法 第十六條 規定 要約到 達 受 要 約 人 時生 效。 電 子方 式簽 立 的 眾 信 簽 電 子 合同 也 適 用此 規定。 只 是要 根 據 電 子 簽名法 確認要 約 信 息 到 達的 時 間。 具體 參見 下屬規 定。 電 子 簽 名法 :第 十一 條 數據電 文 進入 發件人 控制 之 外 的某 個 信 息 系 統 的時間 , 視為 該 數 據 電文 的 發 送時 間。收 件人 指 定 特定系統接 收數據電 文的,數 據電文 進 入 該 特 定 系統 的時間 , 視 為該 數 據 電文 的接收 時間 ;未 指 定 特定 系統 的, 數據 電 文 進 入收 件 人 的 任 何系統 的首 次 時 間 , 視為 該數 據 電 文的接 收時 間。 當事人對 數據電文 的 發送 時 間 、 接 收 時間 另 有 約 定的, 從其 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