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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游樂設施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確保游樂設施安全使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依據《特種設備質量監督與安全監察規定》(原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令第13號),制定本規程。
第二條 本規程所涉及的「游樂設施」是指用於經營目的,在封閉的區域內運行,承載遊客游樂的設施。其具體范圍和類型見附1。
第三條 游樂設施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檢驗、維修保養和改造必須符合本規程的規定。
第四條 根據游樂設施的危險程度,納入安全監察的游樂設施劃分為A。B、C三級(見附2)。
第五條 本規程是游樂設施質量監督和安全監察的基本要求,有關游樂設施的技術標准規范,如與本規程相抵觸時,以本規程為准。
第二章 技術要求
第六條 材料要求。
(-)游樂設施採用的金屬材料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行業標準的規定。
重實受力部件的材料應有質量證明書(復印件應加蓋材料供應單位公章,以保證質量證明書的真實性),游樂設施製造單位對所購材料質量負責,必要時,製造單位應進行材質復驗。
焊接結構需用可焊性好的鋼材,普通碳素鋼含碳量在0.27%以下,低合金鋼的碳當量應小於0.4%。
(二)機械零部件所用金屬材料需考慮其力學性能、熱處理性能、沖擊韌性等方面的要求。對需焊接成型的重要受力部件,焊前應作焊接工藝評定,焊後消除殘余應力,重要受力焊縫應進行無損檢測。
(三)鍛件與鑄造件應符合國家有關標准要求。
(四)有色金屬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准或行業標准要求,對有色金屬有特殊要求時,應在設計圖樣或相應的技術條件中註明。
(五)玻璃鋼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的要求,表面應光滑無裂紋,色調均勻。水滑梯用玻璃鋼應符合以下要求:
1.樹脂應有良好的耐水性和良好的抗老化性能;
2.玻璃纖維,應採用無鹼玻璃纖維,纖維的表面須有良好的浸潤性;
3.厚度應不小於6mm,法蘭厚度應不小於9mm。
(六)水滑梯滑道內表面要求如下:
1.不允許存在小孔、皺紋、氣泡、固化不良、浸漬不良、裂紋、缺損等缺陷,背面不允許存在固化不良、浸潰不良、缺損、毛刺等缺陷,切割面不允許存在分層、毛刺等缺陷;
2.距600mm處用肉眼觀察,不能明顯看出修補痕跡、傷痕、顏色不均、布紋、凸凹不平、集合等缺陷。
(七)採用高分子材料時,應充分考慮局分子材料對耐候性和防腐性的要求,並根據具體使用情況,確定其更換的周期。各種高分子材料的有害物質含量必須控制在國家有關標准要求的范圍內。
(八)游樂設施使用木材時,應選用強度好、不易開裂的硬木,木材的含水率應小於18%,並且必須作阻燃和防腐處理。
第七條 重要的軸(銷蝕)類零部件。
重要的軸(銷軸)類零部件是指凡失效時會導致乘客人身傷害的軸、銷軸類零部件,如主軸、中心軸、坐席吊掛軸、車輪軸、油(氣)缸上下支撐銷軸、坐席支承臂上下銷軸等。其應符合下述要求:
(一)重要軸(銷蝕)類零部件,其設計壽命應大於8年(在設計說明書中有特殊規定的除外),不易拆卸的軸類(指拆裝工作量占整機安裝工作量的50%以上)按無限壽命設計。
(二)軸(銷軸)類設計應符合有關設計規范,結構應合理,避免截面過分突變,過渡圓弧半徑應適當。
(三)有相對摩擦的軸(銷軸)類零件應定期拆檢,最大允許磨損量為原直徑的0.8%,且最大值不超過1mm,沒有相對摩擦的最大允許銹蝕量為原直徑的1%(打光後測量)。
(四)重要軸(銷軸)類零部件宜採用力學性能不低於45號鋼的材料製作,經調質後硬度應符合《優質碳素結構鋼》(GB/T699)、《合金結構鋼》(GB/T3077)的規定。
(五)重要軸(銷軸)類材料必須有材質證明書,否則應進行復驗,其化學成分、力學性能不能低於設計要求。
(六)重要軸(銷軸)類零部件出廠時必須進行100%無損檢測。
(七)行車類的重要軸、銷軸應每年進行1次無損檢測,其他重要軸類(不易拆卸的除外)零部件每3年拆檢1次,進行無損檢測。
第八條 鋼絲繩、吊掛件、鏈條、皮帶。
(一)乘人部分使用的鋼絲繩必須符合《鋼絲繩》(GB/T8918)的規定,並採用鍍鋅鋼絲繩。
(二)吊掛乘人部分用鋼絲繩數量不得少於2根,如採用1根時,必須經充分技術論證。鋼絲繩與坐席部分的連接,應做到當1根斷開時坐席能夠保持平衡。採用滑輪提升機構時,必須設置防止鋼絲繩從滑輪上脫落的結構。
(三)採用捲筒傳動的結構,必須設有防止鋼絲繩過卷和鬆弛的裝置,鋼絲繩的終端在捲筒上應有不少於3圈的餘量。
(四)鋼絲繩的端都必須用緊固裝置固定,其一般固定方法應符合《游藝機和游樂設施安全》(GB8408)(以下簡稱GB8408)的要求。瑞部固定應由專業人員操作。採用繩央固定時,U形螺栓、螺母應位於鋼絲繩的長邊上,符合GB8408要求。
(五)鋼絲繩安全系數按靜荷載計算不小於10,按總載荷計算不小於5,其計算方法應符合GB8408的規定。
(六)應經常檢查鋼絲繩的磨損情況,吊掛和提升用鋼絲繩的磨損允許值應符合GB8408的要求。
(七)用於懸掛坐席的環鏈,應採用兩根以上或者用同等強度的鋼絲繩與環鏈並用,當其中一根斷開時,坐席應能夠保持平衡。
(八)傳送動力的滾子鏈,必須符合《短節距傳動用精密滾子鏈和鏈輪)(GB/T1243)的規定。環鏈不能用於傳送動力。
(九)載客用的環鏈、鏈條。輸送帶等安全系數不應小於1O。
(十)傳送動力的三角帶、平帶、槽形帶,其表面應無破損、老化、斷裂,帶連接部分應無傷痕、剝離。
(十一)皮帶和滾子鏈傳動應適度拉緊,其裝配要求應符合《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的規定。
(十二)提升鏈條應適度拉緊,鏈條的伸長量及磨損允許值應符合GB8408的規定。
(十三)採用輸送帶的提升機構應有張緊裝置,皮帶松緊適度,不應有明顯的跑偏現象,滾筒及導向裝置應靈活可靠。
(十四)電動機、減速器、聯軸器等應安裝良好,安裝要求與公差應符合《機械設備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通用規范》(GB50231)的規定。
第九條 重要受力焊縫。
(一)重要受力焊縫[如懸臂梁根部焊縫、坐席支承件焊縫、吊掛件焊縫、油(氣)缸支座焊縫、軌道對接焊縫、軌道與支架間的焊縫等],以及不同材質的焊縫,必須按國家有關規范進行設計、施工,不同材質的焊縫還應有消除殘余應力的措施。
(二)重要受力焊縫、不同材質的焊縫,必須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技術工人完成。必須進行無損檢測,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要求。
(三)焊縫設計應遵守以下原則:
1.焊縫的設計必須遵守「等強度」的原則,即焊縫的強度指標必須大於或等於母材的強度;在焊縫填充材料的選擇、焊接工藝和熱處理工藝的制定、焊縫質量控制、焊縫接頭的結構設計與應力控制等方面,均應保證焊縫和熱影響區的承載能力不低於母材。
2.在鋼板厚度或寬度有變化的對接焊縫中,應在板的一側或兩側作坡度不大於1∶4的斜角。
3.角焊縫承受動載荷的,應採用全焊透結構。
4.當焊件不相互垂直而採用斜角角焊縫時,兩構件之間夾角不應小於60°。
(四)焊縫的基本要求如下:
1.焊縫表面不應存在漏焊、燒穿、裂紋、未熔合、未熄透、未填滿、弧坑、嚴重咬邊以及肉眼可見的氣孔、夾渣等缺陷;
2.焊縫與母材應圓滑過渡;
3.所有的焊渣、焊瘤應清除干凈。
第十條 金屬結構。
(一)金屬結構件的塗裝必須達到防銹蝕的要求。
(二)受力結構件的最大銹蝕深度應小於原型鋼厚度的15%。
(三)型鋼軌道磨損量應小於原厚度尺寸的20%;圓管軌道磨損量應小於原厚度尺寸的15%。
第十一條 安全裝置。
(一)根據游樂設施的性能、結構及運行方式的不同,必須設置相應形式的安全裝置,主要有:
1.安全帶:安全帶必須有足夠的破斷強度,它與乘載體的固定必須可靠,開啟扣必須有效可靠。
2.安全壓杠:安全壓杠必須有足夠的鎖緊力,其銷緊機構不能由乘客開啟,當自動開啟裝置失效時,應能夠手動打開,對危險性較大的游樂設施,必須設置兩套獨立的人身保險裝置。
3.鎖緊裝置;封閉的座艙艙門必須設有內部不能打開的兩道鎖緊裝置,非封閉座艙艙門也應設鎖緊裝置;鎖緊裝置必須靈活、可靠。
4.制動裝置:制動裝置必須平穩可靠,制動能力(力或力矩)≥1.5倍額定負荷軸扭矩(或沖力),當切斷電源時,制動裝置應處於制動狀態(特殊的除外);同一軌道有兩輛(或兩組)以上車輛運行時必須設有防止碰撞的自控停止制動和緩沖裝置,制動裝置的制動行程應可調節,滑行車輛的停止,嚴禁採用碰撞方法。
5.止逆裝置:沿斜坡牽引的提升系統,必須設有防止載人裝置逆行的裝置,在最大沖擊負荷時必須止逆可靠,止逆裝置安全系數≥4。
6.運動限制裝置:繞固定軸支點轉動的升降臂,或繞固定軸擺動的構件,都應有極限位置限制裝置,限制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7.超速限制裝置:採用直流電機驅動或者設有速度可調系統時,必須設有防止超出最大設定速度的限速裝置,限速裝置必須靈敏可靠。
8.緩沖裝置:可能碰撞的游樂設施。必須設有緩沖裝置。
(二)觀覽車必須能夠正反向轉動,停車開關應設在便於操作的位置。
(三)提升機構應當安全可靠,在運行中不允許出現爬行、竄動及異常振動現象。
(四)靠摩擦力提升的,摩擦面之間不允許有明顯的相對滑動。
(五)載人裝置在額定載荷下,停在提升段任意位置,提升機構應能平穩啟動。
(六)提升段應設疏導乘客的安全通道。
(七)在有可能導致人體、物體墜落而造成傷亡的地方,應設置安全網,安全網的聯接應可靠,安全網的性能應符合《安全網》(GB5725)中關於平網的要求。
(八)游樂設施的機械部分應有防護罩或其他有效的保護措施防止乘客接觸。坐席的內部或外部等凡乘客可能接觸到的地方,應光滑無稜角、尖片、突出的釘、螺絲或其他有可能引起人員受傷的物體。
(九)高度20m以上的游樂設施,在高度10m處應設有風速計。
第十二條 液壓、氣動系統。
(一)設置液壓或氣動系統的游樂設施,每台套應設置單獨的液壓、氣動系統。
(二)液壓或氣動系統應設有不超過額定工作壓力1.25倍的過壓保護裝置,必須設置監控系統工作狀況的儀表。
(三)游樂設施中壓力容器的設計、製造、安裝、使用應符合《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
(四)液壓系統除特殊規定外,在使用地環境溫度最高時,液壓泵的進口溫度不得超過60℃。
(五)液壓系統在裝配前,其接頭、管件及油箱內表面等必須清理干凈。
(六)液壓油的選用,應依據設備使用工況,選用符合當地條件的抗磨液壓油。
(七)使用液壓驅動的大型觀覽車,應配置備用動力,在斷電或主泵出現故障時,能保證設備運行,疏散乘客。
(八)當液壓、氣動系統元件損壞會發生危險的設備,必須在系統中設置防止失壓或失速的保護裝置。
(九)系統中工作流量較大的中、高壓液壓系統,應有液壓緩沖保護措施,以避免或減少系統在啟動及閥件切換時產生的液壓沖擊。
(十)對氣動剎車點較多的系統,應按實際需要多點分設單獨的儲氣罐,以保證每個剎車裝置都能達到額定工作壓力。
(十一)大型氣壓發射式、彈射式設備,應設置單獨的發射貯氣罐,2次發射或者彈射前,貯氣罐內壓縮空氣必須全部排出。
(十二)液壓系統不應滲漏,氣動系統不應有明顯的漏氣。
第十三條 電氣系統。
(一)游樂設施電氣系統的設計功能必須滿足該游樂設施的運行控制和安全保護的需要,並滿足當地環境條件下正常使用的要求。
(二)游樂設施的低壓配電系統的接地型式應採用TN-S系統;電氣設備金屬外殼及不帶電金屬結構等必須可靠接地;低壓配電系統的保護重復接地電阻不大於10Ω;接地裝置的設計和施工應符合《工業與民用電力裝置的接地設計規范》(GBJ65)。《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接地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GB50169)的規定;帶電迴路與地之間的絕緣電阻應不小平1MΩ。
(三)高度超過15米的游樂設施應設置避雷裝置,避雷裝置必須連接可靠,其接地電阻應不大於10Ω。
(四)游樂設施不應設置在高壓架空輸配電線路通道內,如設置必須取得當地電力管理部門的同意。
(五)電氣系統中配備的智能化控制設備、電力驅動裝置、電子元器件等技術性能(如容量、電壓等級,速度、溫度、防護等級,頻率、抗干擾性能等)和電線電纜的規格必須符合該游樂設施的正常安全使用要求;國家明令禁止的或淘汰的產品不得選用。
(六)必須配置具有電氣安全保護功能(如過流、過壓、欠壓、缺相、短路。漏電、超速、低速、聯鎖等)的裝置,其裝置中的保護元件應與保護特性相匹配,並在明顯位置設置緊急控制按鈕和必要的聲光報警裝置。
(七)對電壓超過50V的裸露的導電迴路並可能造成人身傷害的地方,必須採用防護措施或隔離措施。
由乘客操作的電器開關應採用不大於24V的安全電壓,如無法滿足要求時必須採取必要的措施,以確保人身安全。
(八)控制室、電氣控制台、電氣控制櫃的設計和電氣設備、電器元件的安裝位置應方便人員操作。維護和檢修,控制按鈕應有明顯的識別標志、信號燈,按鈕應符合《電工成套裝置中的指示燈和按鈕顏色》(GB/T2682)的規定。
(九)控制櫃、操作台、導線保護管等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製作;控制櫃、操作台內保持清潔,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室外或需防潮防雨的場所使用的電器櫃、操作台、動力裝置(如電機、制動器)、執行元件(如電磁閥、電動執行器等)、電子元器件(如行程開關、電磁開關、光電開關、各種感測器等)應有防雨措施或者選用防雨防潮的設備和器件。
水上游樂設施的電氣設備應符合船用電氣設備的要求。
(十)對需要照明才能運行的室內或者其他場所的游樂設施,必須設置照明燈具,其照度應滿足游樂設施的運行要求,室外或其他潮濕場所應選用防潮燈具;照明和裝飾燈具的設計、選用和布置必須確保人身安全。
(十一)電氣設備應安裝牢固,走線排列應整齊合理,接線端子應連接可靠,並應有清晰的編號;強電與弱電迴路應盡可能分開設置;弱電迴路必要時應採取抗干擾的屏蔽措施。
電氣設備的安裝應符合國家有關電氣裝置安裝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的要求。
(十二)電氣系統操作控制應可靠,動作準確靈敏,各種監控監視儀表(如電流表、電壓表、溫度表、壓力表、速度表等)應工作正常,屬於法定檢定范圍的,應當檢定合格且在有效期內。
(十三)對操作控制人員無法觀察到游樂設施的運行情況,在可能發生危險的地方應設置監控設備,或者採取其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四條 水上設施。
(一)經營水上游樂設施的單位應配備足夠的救生人員和救生設備,並應滿足下列要求:
1.水上世界的環流河、漂流河等拐彎隱蔽處須設高位監護哨;
2.造波池在水深超過1.5米的區域的兩側分別設立高位監護哨;
3.水滑梯出口處至少設1名救生員。
(二)碰碰船、峽谷漂流等船隻,必須在限制的水域內行駛,不得混雜在一起;有落水危險的船隻必須設扶手,但禁止設安全帶;各種船隻的水密性和穩定性試驗必須合格。
(三)水上世界要求如下:
1.在遊客進入的通道上應設置消毒池,池長不小於2米,寬度與通道相同;遊人可觸及之處,不允許有銳邊、尖角、毛刺等危險突出物。
2.開放夜場的水上世界應設有充足的照明,兒童涉水池、兒童滑梯水池的水面照度不低於75LX,其他水池不低於50LX。
3.室內的水上世界,必須設置通風換氣設備,保證每小時至少換氣3次。
4.水上世界遊客通行的地面應採取防滑措施,或者在適當的地方放置「小心路滑」的警告標志。
5.水上設施的金屬零部件必須採取防腐措施。
(四)水滑梯要求如下:
1.水滑梯表面必須光滑,內表面不應有起泡、開裂、變形等異常現象,滑道的所有邊角必須保持圓滑,所有接頭的上口不得低於下口;
2.滑道的入口至少有1名工作人員,指導和監督遊客按規定的姿勢滑行,按距離或按時間間隔放行遊客,以保證前後之間不碰撞;
3.多條滑道時,其相鄰滑道中心線的距離應不小於900mm,單滑道或多滑道邊緣距護板或護欄的距離不得小於500mm,對高度不同的組合式滑梯,其組合處滑道中心線的距離不得小於1400mm。
第十五條 基礎、站台、欄桿和安全通道。
(一)基礎的要求如下:
1.游樂設施的基礎不得出現不均勻沉陷、開裂及松動現象;
2.與基礎相連接的螺栓必須採用防松措施;
3.基礎在設計中應考慮到下列載荷:地震、風載及展示牌和裝飾物所引起的風載和自身重量,對大型游樂設施,運營單位必須提供當地的氣象、供電、地震和地質資料,以供設計和製造單位校驗;
4.大型游樂設施的土建基礎或建築物必須按設計圖樣和技術文件由相應資質單位施工,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方能安裝。
(二)站台及欄桿方面的要求:
1.游樂設施周圍及站台,均應設置安全柵欄或隔離措施,安全柵欄應符合GB8408,室內兒童娛樂項目設置的安全柵欄高度不低於0.65米;
2.在進口處應有引導柵欄,站台應有防滑措施;
3.柵欄門開啟方向應與乘客行進方向一致;
4.柵欄門的內側應設立止推塊,以防關閉過度後擠壓遊客。
(三)設置游樂設施進出的安全通道時,要求如下:
1.應有避免遊客發生危險和防止高處跌落的措施;
2.樓梯面、支撐物表面不應有尖角、障礙物,應設防抖動、防下滑、防跌絆等安全措施;
3.樓梯和坡道寬度不小於500mm,樓梯踏面寬度不小於250mm,台階高度不大幹200mm,斜道的坡度不大於1∶4,樓梯、坡道、平台應有安全保護措施,以防止從高處跌落。 第三章 設計與製造
第十六條 設計製造單位及其設計製造人員對所設計製造的游樂設施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設計製造必須符合相應的規程、標准和安全技術要求,必須符合保障人體健康,人身、財產安全要求。
第十七條 設計單位應在設計文件中明確主要受力部件,並規定整機及關鍵零部件設計使用壽命。
第十八條 對新建和改建的首台(套)游樂設施,以及境外設計、製造在中國境內安裝使用的首台(套)游樂設施,屬於A級或B級的,必須進行設計審查及型式試驗。設計審查及型式試驗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許可的國家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承擔。設計審查及型式試驗通過後,方可投入正式製造和安裝。 第十九條 設計審查主要對設計文件資料進行審查,審查內容包括:
(-)游樂設施的物理性能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二)游樂設施的結構是否滿足強度和剛度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三)選用的金屬和非金屬材料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四)機械傳動裝置、液壓及氣動裝置、行程及限位裝置、制動裝置和安全保險裝置等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五)電氣部分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六)製造、運輸、安裝、運營及其他方面的特殊需要是否滿足安全要求。
第二十條 設計審查通過後,製造單位可以生產樣機用於型式試驗,型式試驗包括對直接與安全有關的關鍵零部件的型式試驗,以及對樣機整機進行驗證試驗。型式試驗通過前,不得投入正式製造和安裝。
第二十一條 關鍵零部件型式試驗的要求如下:
(一)要求進行型式試驗的關鍵零部件主要有:
1.笨豬跳、空中飛人、滑行傘等使用的捆綁式柔性約束物(或服裝);
2.安全帶、安全桿、U型壓桿等乘客約束物及其鎖緊定位裝置;
3.制動裝置、緩沖器;
4.特殊的輪系和軸系;
5.座艙和乘人約束物的掛點、吊點所用的零部件,如銷軸、U型卡、O型環、鋼絲繩、鋼絲繩繩夾、鋼絲繩接頭,鏈條、鏈條接頭、蹦極的彈性繩索;
6.設計審查機構確定的其他關鍵零部件。
(二)型式試驗可按照以下3種方式進行:
1.標准零部件,由生產廠提供合格證及試驗報告;
2.由專業廠家生產的非標零部件,由專業廠家委託進行型式試驗;
3.由游樂設施廠家自行生產的專用零部件,由廠家委託進行型式試驗。
(三)非標及專用零部件,應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許可的檢測機構進行型式試驗,並取得相應的報告。
(四)對大型的關鍵零部件,應當用驗證試驗來確認安全質量的可靠性,模擬該零部件的實際工況下受力情況,或直接在樣機上進行實際工況下的受力試驗,測量靜態和動態的應力、應變、變形。
第二十二條 樣機驗征試驗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空載試驗:主要是對運動形式、運動方式和運動參數、控制可靠性等方面的試驗。
(二)滿載試驗及偏載試驗:根據游樂設施具體情況,對樣機綜合性能進行全面檢測。
第二十三條 設計審查及型式試驗通過後,審查機構應出具《設計審查報告》及《型式試驗報告》,並在總圖和主要部件圖上加蓋審查專用章。 第二十四條 游樂設施的製造單位必須取得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授予的相應資格後,方能從事相關產品的製造工作。
第二十五條 製造單位應在游樂設施明顯部位裝設銘牌,銘牌內容至少應包括製造單位名稱與地址、設備名稱、編號、生產許可證號以及速度、高度、額定乘客數等技術參數。
第二十六條 游樂設施出廠時,必須附有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書和有關設計圖樣等隨機文件(見附3),並向用戶提供必要備品配件和專用工具。
第四章 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
第二十七條 游樂設施的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單位,必須對游樂設施安裝、維修保養與改造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負責。 第二十八條 游樂設施安裝、維修保養、改造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保養單位資格許可規則》的要求,取得相應資格後,方可以承擔許可項目的業務。游樂設施安裝、大修、改造業務不得以任何形式進行轉包。
第二十九條 從事游樂設施的安裝、維修保養、改造業務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核管理規則》的要求,取得相應資格後,方能從事相關的工作。
第三十條 安裝(包括移地重新安裝)、改造游樂設施施工前,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到使用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進行備案:完工後,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進行自檢和申請驗收檢驗。
第三十一條 游樂設施安裝前和安裝過程中,安裝單位如發現零部件存在影響安全使用的質量問題時,應停止安裝並報告備案機構。
第五章 使用與監督檢驗
第三十二條 游樂設施使用單位必須對游樂設施的使用安全負責。游樂設施使用單位必須購置持有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頒發的有關資質的製造單位生產的有《型式試驗報告》的游樂設施產品。 第三十三條 游樂設施使用單位負責人對保證游樂設施的安全使用負責。使用單位負責人或委託負責人應熟悉所管理的游樂設施的安全技術知識,必須經過專業的培訓與考核,合格後,方能夠上崗。
第三十四條 使用單位必須配備專職的安全管理人員,負責游樂設施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員應當掌握相關的安全技術知識,熟悉有關游樂設施的法規和標准,並履行以下職責:
(一)監督檢查游樂設施的日常安全檢查維修情況。
(二)檢查和糾正游樂設施運營中的違章行為。
(三)督促落實游樂設施技術檔案的管理。
(四)編制常規檢驗計劃並組織落實。
(五)編制定期檢驗計劃並負責定期檢驗的報檢工作。
(六)組織緊急救援演習。
(七)組織游樂設施作業人員的培訓工作。
第三十五條 新建游樂設施在技人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第三十六條 移動式游樂設施在首次投入使用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易地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以上(含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備案時,使用單位需持以下資料:
(一)注冊機構發給的《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
(二)在有效期內的驗收檢驗報告或定期檢驗報告。
(三)在有效期內的《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四)在本地區的行程計劃。
移動式游樂設施離開注冊地時,應到注冊機構辦理登記手續;離開備案地時,應到備案機構注銷備案。
移動式游樂設施的定期檢驗可由使用所在地區經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許可的監督檢驗機構執行。
第三十七條 A級游樂設施,由國家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B級和C級游樂設施,由所在地區經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授權的監督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首台(套)游樂設施的型式試驗與驗收檢驗由國家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一並進行。 第三十八條 監督檢驗機構在接到具備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條件的檢驗申請後,必須在10個工作日內安排相應的檢驗。游樂設施驗收檢驗和定期檢驗必須按照《游樂設施監督檢驗規程》的要求進行,檢驗合格後出具檢驗報告並發給《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第三十九條 游樂設施監督檢驗機構及檢驗人員不得從事游樂設施的設計、製造、銷售、安裝和維修保養等經營性活動,應保守受檢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四十條 使用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定期檢驗制度,按時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檢驗合格後,使用單位必須將游樂設施《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固定在明顯的位置上,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或者未按照規定張掛的游樂設施不得使用。
第四十一條 游樂設施的操作、維修保養等作業人員,必須按照《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考
F. 水上娛樂項目有哪些
1、大喇叭滑梯:大喇叭滑梯是根據動能原理,遊玩者在鋼平台上乘坐皮筏從入口件通過水的浮力、沖力以及潤滑作1用下,以較高的勢能獲得速度,徐徐進入黑洞滑道區域,旋即急速下墜,獲得高速,離開黑洞滑道進入大喇叭筒體內,在慣性與重力的作用下,人隨皮筏在大喇叭筒內左右搖擺、跌盪起伏,最後慢慢滑向出口,進入落水池。遊客在滑行過程中,可體驗到高速離心及凌空飄拂之刺激與樂趣。
2、龍卷風爆:在20米的高度通過全密封的滑道向下急速滑行,到達喇叭內部的時候肅然升起,給人一種失重的感覺.根據力學原理,4個人的重量越大能感覺到的失重越強烈!
3、魔力碗:這種游樂設施也是從全密封的滑道裡面向下滑行,在我們剛進入碗內的時候浮圈與地面幾乎是垂直的,在碗內轉兩圈後從黑黑的管道進入落水池。非常刺激!
4、造浪池:這個設施是水主題公園必不可少的,它能模擬真實海浪。它的造價也是相當的昂貴,在運行時造一次浪大約需要花費500RMB。
5、碰碰船:碰碰船是水上游樂設備的一種,是一種採用新型的強有力的直流發動機牽引一個塑料螺旋槳來產生動力的新型游樂設備;碰碰船一般有兩部分組成,一是:船的主題部分,就是產生動力的船體;二是:包圍在船體外的氣模,氣模一般是可愛的小動物組成,有鴨子、斑點狗、可愛小熊等;在動畫片以及一些游樂場所中都可以看到碰碰船,是一種全新的兒童游樂方式。
拓展資料:水上娛樂項目有好多種類:
1、水上滑梯系列
2、戲水設備系列
3、人工造浪系列
4、環流漂流河系列
參考鏈接:網路-水上游樂設施
G. 如何安全使用,管理水滑梯設備
1、應在明顯的位置公布各種水上游樂設施的游樂規則和遊客須知,操作服務人員應隨時向遊客宣傳注意事項,並設置廣播反復宣傳,提醒遊客注意安全,制止遊客的危險行為,防止意外事故的發生。
2、對容易發生危險的部位,應有明顯的提醒遊客注意的警示標志。
3、各水上游樂項目均應設立監視台,有專人執勤、監視台的數量和位置應能看清全池范圍。
4、按規定配備足夠的救生員。救生員須符合有關部門規定,經專門培訓掌握救生知識與技能並持證上崗。
5、隨時向遊客報告天氣變化情況,為遊客設置避風、避雨的安全場所或具備其他保護措施。
6、水上樂園內的地面,應確保無積水,無碎玻璃及其他尖銳物品。
7、設置值班室、配備值班員,設置醫務室、配備能夠勝任急救工作的醫護人員和急救設施。
8、安全使用化學葯品,每天營業前對水池池底清潔一次,對水面漂浮雜物應進行打撈。
9、每天定時檢查水質,水質應符合GB9667-1996《游泳場所衛生標准》的規定,安全管理和服務質量應符合GB/T16767-1997《游樂園(場)安全和服務質量》的規定。
10、開放夜場時,其主要通道和公共場地應設有充足的燈光照明設備,兒童涉水池、兒童滑梯水池,其水面照度不低於75LX,其他游樂池不低於50LX。
11、在游樂過程中,應密切注視遊客安全狀態,適時提醒遊客注意安全事項,及時糾正遊客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行為舉止。排除安全隱患。
12、某些游樂活動如有遊客健康條件要求或不適合某種疾病、患者參與的,應在該項活動入口處以「警告」方式予以公布。
13、水池或滑梯進行游樂前或便後必須經淋浴,浸腳消毒。
H. 水上游樂設備介紹
常見的水上游樂設備主要有移動式造浪池、充氣水滑梯、嬉水主題樂園、支架水池、水上闖關設備、水上漂浮物、氣模產品等,你可以到九洋游樂設備官網查詢到更詳細的信息,包括產品說明,水上游樂設備報價等。
I. 水上游樂設施的業界研究
隨著我國經濟的發展,人們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顯著提高,促使第三產業和旅遊產業的不斷發展與成熟,水上樂園作為主題公園的一種,以獨有的文化內涵、科技含量以及強大的娛樂功能,成為當下都市旅遊產品中最炙手可熱的明星,幾乎每個100萬以上人口規模的城市都在謀劃、上馬或已落地運營,整體呈極端火爆態勢。
在我國,水上樂園發展經歷過三個時期:90年代-21世紀初;2005-2009;2010至今。
90年代-21世紀初:為數不多的水上樂園主要集中在北京、廣州、上海一線城市,並出現了一段時間的繁榮期,現如今由於無法適應市場需要的轉變而大都衰敗。
2005-2009年,水上樂園佔地規模呈現上升趨勢,發展比較樂觀。
2010至今,樂園在全國呈現遍地開花的現象,大部分省市都相繼有了自己的水上樂園,大規模、新奇、刺激是這一時期水上樂園的發展特點。從財務層面看,這幾年推出市場的水上樂園不管怎樣做、不管落在哪,就經營利潤率來說都不會低於40%,盈利是肯定的,問題是如何做到投資效率更高。本文作者:海山娛樂科技
建設周期短;回報周期短。
現在的水上樂園在運營期基本都呈現「人山人海」的景象。水上樂園的建設周期通常只要0.5-1年。在運營正常的情況下,前一兩年就可以收回成本,第3年進入盈利期。有些經營狀況非常理想的水上樂園,第1年就開始實現回本並盈利。一直處於不回本狀態的水上樂園與其投資規劃有著直接的關系。水上樂園作為新興的主題公園,與其他旅遊資源的相互整合,可以極大地帶動一個地區旅遊業的發展,因而受到政府部門的重視和支持。作為一個新興的產業,在目前供給不足的情況下,廣大的開發商在看到巨大的利益前提下願意投資水上樂園行業。
劣勢一:缺乏管理人才、粗放經營
水上樂園項目盈虧的影響因素中,設備占的比例不超過50%,更重要的因素在於項目投資策劃、運營管理和市場營銷。投資水上樂園要立足長遠,制定一個專業的運營解決方案,才能讓水上樂園的投資風險更小。而現在水上樂園行業發展過於迅猛,導致專業人才匱乏,經營粗放。
劣勢二:項目復制堆砌
現在開發的很多水上樂園缺乏鮮明主題和文化創意,項目復制,設備堆砌,用房地產開發建設的思路和手法來規劃、建設、經營水上樂園,與現代水上樂園的專業要求甚遠,也是未來3-5年內國內一大批水上樂園被淘汰的主要原因。
劣勢三:設備品質參差不齊
在市場需求的推動下,水上游樂設施設備向更高速、更具刺激性的方向發展。對近幾年的游樂設施檢驗資料進行分析統計,發現資質資料不完善,安全維護不到位等一系列的品質問題、安全問題依然存在。水上樂園一旦出現安全問題,很可能導致樂園直接破產。設施設備的科學化、標准化、規范化亟待加強。
J. 水上樂園項目設備有哪些
水上樂園游樂設備其實還是很多的,大致可以分為幾類:
1、造浪池
人工造浪讓專那些不毗鄰海岸線的人也能享受到屬海浪的洶涌與淋漓,是游樂園最吸引人的項目。
2、水滑梯
如眼鏡王蛇滑梯、巨獸碗滑梯、魔鬼魚滑梯、大喇叭滑梯,沖天大回環滑梯、巨蟒滑梯、時光隧道滑梯、響尾蛇滑梯、暴風谷滑梯都頗具刺激,因為水的緣故,和陸上的游樂設備有不同的感受。
3、漂流河
漂流的沿途風景以及流速的緩急都決定了旅客的體驗,因此找經驗豐富的公司進行量身打造是很有必要的。
4、水寨
集各種戲水玩具、水翻斗、水滑梯、主題景觀等於一體的綜合性水上游樂設施。
5、小品
小型的戲水玩具,如一個噴水的蘑菇、青蛙戲水之類的,這些小玩具搭配起來,頗受小孩喜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