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水污水處理費
① 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哪些變化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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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② 污水處理行業增值稅怎麼收收多少
污水、垃圾及污泥處理勞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品專繳稅後返還50%,即需屬要繳納50%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2)再生水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6.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7.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③ 污水處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稅政策被取消 企業有何反應
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和勞務增值稅優惠目錄》(以下簡稱78號文),自2015年7月1日起,徵收增值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30%的增值稅。這意味著污水處理、再生水等免增值稅的政策被取消。政策出台後,引起了業內關注和討論。
E20環境平台首席合夥人傅濤認為,長期以來,國家對污水處理行業比較重視。行業中大部分項目是減免稅收的,但恰恰因為減免稅收,污水處理行業的交易結構、收費體系中,都沒有算入增值稅以及所得稅的環節。78號文的發布打破了產業發展的均衡。
「政策的初衷是支持產業發展,同時能讓環保企業守法,但是對於一個已經多年享受到減稅的產業來說,其實無形中加大了負擔。」他說。
濟邦咨詢公司總經理張燎認為,新政策的出台多且快,但有些考慮欠周詳。當然,如何平衡速度和質量本身也不容易。
E20環境平台高級合夥人薛濤表示, 78號文所影響的企業正在以PPP中所包含的BOT模式運行污水處理廠,這將沖擊本身就落地不暢的PPP模式,因為其中並未要求地方政府對民營資本做出合理補償。
薛濤還表示,污水處理行業本身競爭比較充分、利潤低,現在又減去30%的利潤,會產生很多不穩定因素。類似文件出台之前,應該要求地方政府及時調價。
從事基礎設施建設、公用事業等領域服務多年的律師劉敬霞認為,78號文的出台加大了污水處理企業的負擔。預計原來做BOT的污水處理廠會要求調價,將稅收反映到成本中。
E20環境平台高級合夥人高宏坪認為,從現金流上來講,很多環境項目公司和地方政府之間簽的BOT、TOT協議大多是按月付和按季付,經常有政府拖欠不能及時支付的情況,導致運營企業現金流壓力特別重。此次開征增值稅,將進一步加劇項目公司的現金流壓力。
④ 污水處理費是什麼
污水處理費是按照「污染者付費」原則,由排水單位和個人繳納並專項用於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運行和污泥處理處置的資金。
《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第一章 總 則:
第四條 污水處理費屬於政府非稅收入,全額上繳地方國庫,納入地方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實行專款專用。
第五條 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合理分擔風險,實現權益融合,加強項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服務質量和運營效率。
第六條 污水處理費的徵收、使用和管理應當接受財政、價格、審計部門和上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
(4)再生水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早在2007年,濟南就已根據省政府相關要求,制定出《濟南市城市污水處理費徵收使用管理辦法》,至今一直按此要求實施。
「這一辦法主要確定了該費用徵收主體是市市政公用局,徵收范圍是全市城區范圍內所有用水戶,同時確定了『收支兩條線』的原則。」
市政公用部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用水戶將污水處理費繳到銀行,再由銀行通過自動分離系統將這部分費用分流到財政專用賬戶,實現專款專用,專門用來對城市污水處理設施進行運行、維護和管理等。
據了解,濟南目前每年徵收的污水處理費基本穩定在1.5億元左右,但仍不能完全滿足相關設施的運行和管理成本投入。
2015年2月,山東省住建廳發布信息,鼓勵各地區採取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等多種形式,共同參與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投資、建設和運營。目前濟南的水質凈化一至四廠,及高新區水質凈化廠,均是採用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運作。
⑤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何變化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
⑥ 污水處理廠是不是全部轉化為再生水
不是全部轉化為再生水,這個要根據污染程度。再生水是指廢水或雨水經適當處理後,達到一定的水質指標,滿足某種使用要求,可以進行有益使用的水。和海水淡化、跨流域調水相比,再生水具有明顯的優勢。從經濟的角度看,再生水的成本最低,從環保的角度看,污水再生利用有助於改善生態環境,實現水生態的良性循環。
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用的水質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村鎮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農業廢水組成。生活污水成分比較固定,主要含有碳水化合物、蛋白質、氨基酸、脂肪等有機物,比較適合於細菌的生長,成為細菌、病毒生存繁殖的場所;但生活污水一般不含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肥效,可用來灌溉農田。農業廢水的成分則多種多樣,不同的季節,不同的地方,不同發展目標的村鎮,其廢水需要用不同的處理方法。在處理污水時,為減小污水排放量及其復雜程度,應結合國家正在大力推廣的沼氣池建設,將生活用水中的沖廁用水(黑水)和其他生活用水(灰水)分開。灰水用自然凈化系統處理,黑水以及人畜糞便經厭氧沼氣池處理,不但可以降低污水的排放量、復雜程度和處理費用,而且對發展農村清潔新能源,保護人居環境、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等具有重要的意義。
污水處理站的作用是對生產、生活污水進行處理,達到規定的排放標准,是保護環境的重要設施。工業發達國家的污水處理站已經很普遍,而我國村鎮的污水處理站很少,但今後會逐漸多起來。要使這些污水處理站真正發揮作用,還需要靠嚴格的排放制度、組織和管理體制來保證。
⑦ 污水處理費免徵增值稅嗎
不是的。
污水、垃圾及污泥處理勞務在繳稅後返還70%,即需要繳納30%的增值稅;再生水產內品繳稅後返還50%,即需要繳容納50%的增值稅。
(一)一般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條規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進項稅額的固定資產,按照簡易辦法依照3%徵收率減按2%徵收增值稅。
(二)小規模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減按2%徵收率徵收增值稅。
(7)再生水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十五條規定了下列7個項目免徵增值稅:
1.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
2.避孕葯品和用具;
3.古舊圖書;
4.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5.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6.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7.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
除前款規定外,增值稅的免稅、減稅項目由國務院規定。任何地區、部門均不得規定免稅、減稅項目。
⑧ 求在污水中水處理廠工作前輩指點!污水中水處理廠盈利模式是怎樣的
污水源進廠需收費,價格由物價局核價賣給自來水廠的水叫純水,指標優於專自來水,一般不會屬賣給自來水廠,純水的成本要5元/噸。處理後的污水,稱為粗中水,再經反滲透膜處理後的水純水。污水--物化---生化--過濾--納濾--反滲透--純水---用戶
大概一元左右的是是建設局收的污水處理排污費,不是把污水變成純水的費用,純水的成本要5元/噸。處理廠是把一部分污水用來做純水,一部分做中水排放。
⑨ 北京自來水和中水居民怎麼收費啊
北京的自來水價含有水費、水資源費和污水處理費。中水價格每立方米1.00元,暫不專徵收污水處理費。
按每戶用水屬量階梯收費,同時還會區分居民用水和工業用水區域化差別收費。
1、北京居民用執行標准:
第一階梯上限180立方米,水費價格為5元/立方米;
第二階梯為181-260立方米之間,水費價格7元/立方米;
第三階梯為260立方米以上用水量,水價為9元/立方米。
2、非居民執行標准:
城六區即東城、西城、朝陽、海淀、豐台、石景山為每立方米9.5元;
城六區以外的其他區域為每立方米9元。
(9)再生水污水處理費擴展閱讀:
中水(Reclaimed Water)是指各種排水經處理後,達到規定的水質標准,可在生活、市政、環境等范圍內雜用的非飲用水。在美國、日本、以色列等國,廁所沖洗、園林和農田灌溉、道路保潔、洗車、城市噴泉、冷卻設備補充用水等,都大量的使用中水。我國是水資源匱乏的國家,但目前還沒有中水利用專項工程,也沒有專項資金,只是政策上引導,各城市的中水利用量是根據此城市的缺水程度不同而定的。
⑩ 水費,電費,污水處理費,垃圾處理費將有哪些
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2日,國家發展改革委發布《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意見》指出,要健全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同時,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污水:處理費要動態調整
污水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加快構建覆蓋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價格機制,推進污水處理服務費形成市場化,逐步實現城鎮污水處理費基本覆蓋服務費用。
(一)建立城鎮污水處理費動態調整機制。
按照補償污水處理和污泥處置設施運營成本(不含污水收集和輸送管網建設運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污水處理費標准,並依據定期評估結果動態調整,2020年底前實現城市污水處理費標准與污水處理服務費標准大體相當;具備污水集中處理條件的建制鎮全面建立污水處理收費制度,並同步開征污水處理費。
(二)探索建立污水處理農戶付費制度。
在已建成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農村地區,探索建立農戶付費制度。
垃圾處理:2020年底前全面建立收費制度
在固體垃圾處理方面,《意見》明確要全面建立覆蓋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固體廢物處理收費機制,加快建立有利於促進垃圾分類和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處理的激勵約束機制。
(一)建立健全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機制。
按照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的原則,制定和調整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標准。2020年底前,全國城市及建制鎮全面建立生活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二)完善城鎮生活垃圾分類和減量化激勵機制。
積極推進城鎮生活垃圾處理收費方式改革,對非居民用戶推行垃圾計量收費,並實行分類垃圾與混合垃圾差別化收費等政策,提高混合垃圾收費標准;對具備條件的居民用戶,實行計量收費和差別化收費,加快推進垃圾分類。
(三)探索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在已實行垃圾處理制度的農村地區,建立農村垃圾處理收費制度。
(四)完善危險廢物處置收費機制。
合理核定醫療廢物處置定額、定量收費標准,收費方式由醫療廢物處置單位和醫療機構協商確定。加強工業危險廢物和社會源危險廢物處置成本調查,合理確定並動態調整收費標准。
水價:居民水價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
《意見》明確要建立健全補償成本、合理盈利、激勵提升供水質量、促進節約用水的價格形成和動態調整機制,保障供水工程和設施良性運行,促進節水減排和水資源可持續利用。
(一)完善城鎮供水價格形成機制。
逐步將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不低於成本水平,非居民用水價格調整至補償成本並合理盈利水平;進一步拉大特種用水與非居民用水的價差,缺水地區二者比價原則上不低於3:1。
(二)全面推行城鎮非居民用水超定額累進加價制度。
合理確定分檔水量和加價標准,2020年底前要全面落實到位。缺水地區要從緊制定或修訂用水定額,提高加價標准,充分反映水資源稀缺程度。對「兩高一剩」等行業實行更高的加價標准,加快淘汰落後產能,促進產業結構轉型升級。
(三)建立有利於再生水利用的價格政策。
按照與自來水保持競爭優勢的原則確定再生水價格,推動園林綠化、道路清掃、消防等公共領域使用再生水。具備條件的可協商定價,探索實行累退價格機制。
電價: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電價方面,《意見》明確要充分發揮電力價格的杠桿作用,推動高耗能行業節能減排、淘汰落後,引導電力資源優化配置,促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優化升級。
(一)完善差別化電價政策。
全面清理取消對高耗能行業的優待類電價以及其他各種不合理價格優惠政策。嚴格落實鐵合金、電石、燒鹼、水泥、鋼鐵、黃磷、鋅冶煉等7個行業的差別電價政策,對淘汰類和限制類企業用電(含市場化交易電量)實行更高價格。
(二)完善峰谷電價形成機制。
加大峰谷電價實施力度,運用價格信號引導電力削峰填谷。省級價格主管部門可在銷售電價總水平不變的前提下,建立峰谷電價動態調整機制,擴大高峰、低谷電價價差和浮動幅度,引導用戶錯峰用電。利用現代信息、車聯網等技術,鼓勵電動汽車提供儲能服務,並通過峰谷價差獲得收益。完善居民階梯電價制度,推行居民峰谷電價。
(三)完善部分環保行業用電支持政策。
2025年底前,對實行兩部制電價的污水處理企業用電、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港口岸電運營商用電、海水淡化用電,免收需量(容量)電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