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
① 如何正確起草一份應收賬款質押確認通知
應收賬款質押是一種權利質押。
企業應收收債權的三種融資方式:質押借款、應收賬款出售和應收債權貼現,這三種融資方式均有其會計處理方式。
應收賬款質押是一種操作簡便的物上擔保方式,但實務操作中,容易為質權人忽視的一個重要問題是通知次債務人的問題。
現有的實踐經驗以及案例分析的結果來看,如果質權人不通知次債務人或通知的很晚,一旦發現權利有瑕疵或者次債務人已經履行了付款義務,質押權就會面臨滅失的重大風險,質權人就會特別被動,而且很難通過後期工作以及司法途徑予以救濟。
所以如何正確起草一份應收賬款質押確認通知至關重要
從現有多個案例實踐來看,應收賬款質押登記應當將其對應的基礎債權的基本信息予以詳細記載,且必須達到足以使應收賬款特定化的要求(詳見我們此前的文章《從判例探究無法實現應收賬款質權的首要原因》和《如何實現應收賬款質押權——從最高院第53號指導案例說起》)。
已經公示的,被質押應收賬款及所對應的基礎債權的基本信息是否真實、完整、正確就是需要次債務人確認的第一項要務。只要次債務人確認相關的被質押應收債權的基本信息和登記公示的信息一致,且能特定化相關的基礎債權,次債務人日後想要否認其有真實的付款義務就會變得十分困難。
此外,即便通過發出通知的方式獲悉相關的登記有差錯,質權人也將獲得更多的時間來予以修正和完善登記及質押權。在極端情況下,質權人也將最早獲知被質押的應收賬款存在問題,並進而可以及時採取補救和保全措施。
相反,如果沒有在通知中要求次債務人確認登記的信息與基礎債權一致,那麼,一旦發生爭議,在通常是由質權人承擔證明登記的權利有效的情況下,質權人就會因登記信息與基礎債權信息不一致而陷入非常被動的情形。
實務中,導致應收賬款質押不能有效受償的第一大原因是被質押的債權不真實。
一旦被質押的債權真實性在各方間形成爭議,司法機關通常會認為核實基礎債權真實的義務在質權人,故對於質權人來講,發給次債務人的通知的核心內容就應是要求次債務人確認相關被質押債權真實有效。
這種對真實性的確認,除了通常意義上理解的債權債務關系真實(例如有真實的貿易背景)外,特別值得重視的還有兩點:
1、 應要求次債務人確認基礎債權協議上的印章是其真實印章;
2、 應要求次債務人確認締結基礎債權的行為對其有約束力,如有代理人或員工經辦相關事務,次債務人應一並對其簽約的行為予以認可。
但這種證明,並不意味著質權人需要對債權的所有細節,包括履行情況進行實質性的核查和完全的控制。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民申字第655號民事裁定書中即表明質權人需要和次債務人去核對和確認債權的真實性,但這種核對和確認是形式上的,而不是實質性的審查和核實。
質權人還需要關注被質押的權利本身是否屬於可以進行質押的應收賬款,是否可能會出現導致質押無效的情形。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在(2014)贛民二初字第24號民事判決書中即指出「本案作為質押物的應收賬款即租金在簽訂質押合同時已被人民法院扣留並提取,依法不能質押,故《應收賬款質押合同》因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而無效」。
通知中非常重要的一項內容應是要求次債務人確認被質押的應收賬款仍未實際支付,仍有效續存。
其理由在於應收賬款本身屬於權利質押,被質押實質上是付款請求權。故一旦相應的債權已被實際清償,則被質押的付款請求權也隨之被消滅,相當於質物已經滅失,質押自然也就被消滅了。
由於現行法律並未規定基礎債權項下付款請求權被質押後次債務人繼續向質押人清償需承擔違約責任。因此,實務中不乏債務人和次債務人串通,合謀將被質押應付款繼續清償給債務人,再通過其他方式將錢款轉回次債務人,以達到免除次債務人實際向質權人清償的案例。
因此,質權人極有必要在通知中要求次債務人確認被質押的應收賬款仍未實際支付,且有效續存。同時,通知的文字應起到次債務人未來一旦其違反承諾就需要承擔違約責任的效果。
最後,容易被忽視的一點是,由於法律沒有規定,因此,質權人行權的方式,即優先受償的方式究竟是次債務人直接向質權人支付應付的款項,還是質權人將相應的債權請求權拿出來拍賣折價,並就折價所得優先受償實務中不無爭議。而從我們當前查詢到的案例來看,長三角的法院多數都是要求質權人將相應的債權請求權拿出來拍賣折價後再行優先受償。而這種方式無疑費時費力,且存在較大的折價空間,對質權人十分不利。
值得慶幸的是,最高人民法院2015年11月19日發布的指導案例53號,即福建海峽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五一支行訴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福州市政工程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已經明示質權人可以要求次債務人直接將被質押的應付款支付給質權人用於清償主債務。且上海也有部分法院支持了類似的請求。
因此,如果能在發給次債務人的通知中明確要求次債務人承諾在收到通知後不得直接向質權人進行清償,而是改為直接向質權人清償或提存,否則將承擔違約責任,無疑會對質權人更為有利。
因此,該部分內容也應當寫到通知中去。
實務中令人頭痛的另一個問題是次債務人收到通知後毫無反饋,既不確認也不提出異議。但一旦權利人提出權利主張,次債務人的各種抗議就來了。
最好的解決方法當然是能取得次債務人在通知回函上的蓋章確認。但考慮到實務中很少有次債務人願意配合敲章,故建議增加一句要求對方「如有異議,應當在合理期限內通過法定程序提起異議之訴」的告知。因為實務中部分法院會認為次債務人在收到通知後合理期限內不提起異議之訴,即可推定次債務人認可質押的效力。
在准備好通知的內容以後,還有兩個極為重要的步驟:
1、 正確地將它郵寄出去
記得用EMS,國家信用。地址要正確,別相信當事人告知的營業地址,上企業信用網查一下注冊地址。不放心就多寄幾個地址。
2、 確保次債務人收到,並蓋章確認
在快遞發出後一周左右上EMS官網列印一份投遞記錄,然後和面單一起存檔。日後即便次債務人抵賴,說沒有收到,基於優勢證據原則,絕大多數法院仍會採信我方前述證據的證明力。
②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至今發布了多少批了,在哪能找到全部案例
最高人民法院指導性案例至今發布10批共計52個指導性案例,在法律家中國指導性案例庫中可查詢到全部指導性案例。
③ 尋找平和人,廈門大學畢業,曾在仰恩大學教書的曾秀雲的聯系方式
曾秀雲現在就職於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任自動化工程師。
身份證號350628197904*****。出生日期:79年04月23日。出生地:福建省 漳州市 平和縣。聯系方式聯系人:陳海雲,陳鈺林。13055422754,13358220797。你打這兩個電話找哪位是陳鈺林先生,然後叫他把電話轉給曾秀雲。他們兩個人是在同一公司工作的。
這樣絕對可以聯系的到。祝你好運。
④ 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怎麼樣
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是2004-10-22注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注冊地址位於長樂市航城街道霞洲村。
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注冊號是913501827661955509,企業法人高曉健,目前企業處於開業狀態。
長樂亞新污水處理有限公司的經營范圍是:污水處理。(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開展經營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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