鍋爐操作與水處理人員的管理
『壹』 急急急急!鍋爐水處理操作規程和崗位考核制度
1、水處理作業人員必須執行國家有關鍋爐水處理工作的安全規定,嚴格執行鍋爐水處理運行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精心操作,確保鍋爐水處理安全運行,對因違章操作造成的事故承擔責任。
2、水處理作業人員必須熟知各設備、儀器的操作程序,了解各步驟的目的及控制標准,並嚴格按標准進行操作。軟化水作業嚴格遵守«軟化水設備運行規程»及操作規程,防止誤操作。
3、水處理作業人員在水處理及化驗分析中嚴格執行«動力公司水處理工操作規程»,確保水處理系統正常運行。
4、鍋爐發生停水、停電或爆炸等緊急操作時,水處理作業人員應當執行《鍋爐房停水、停電或爆炸應急預案》的規定。
5、鍋爐廢水、廢液控制必須執行«鍋爐煙塵、廢氣及廢水控制辦法»的規定,執行鍋爐水處理工HSE操作規程和崗位規范。
6、作業人員在進行水化驗必須執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准»和操作規程,確保鍋爐經濟運行。
7、鍋爐發生一般事故等異常操作時,水處理作業人員應當執行《鍋爐事故處理規程》的規定。
8、作業人員應執行«鍋爐水處理工作業指導書»的規定。
9、水處理作業人員應提高事故預防能力,發現鍋爐有異常現象或危及安全時,應採取措施並及時報告有關負責人,拒絕執行有害鍋爐安全運行的違章指揮。禁止在有害安全環境隱患的情況下進行工作。
10、操作指南:
(1)、水處理室試劑品應有標簽註明,擺放整齊,妥善保管。化驗分析中的腐蝕性標准溶液要分類存放,使用時不能灑落,用完後放回原處。
(2)、爐水取樣要先冷水,後放爐水;閥門開啟適當,防止燙傷;鍋爐水處理化驗時在化驗分析過程中,對分析儀器及玻璃器皿要輕拿輕放,防止玻璃器皿破裂而劃傷手指。
(3)、水質化驗要認真細心,保證進爐水質量。在鍋爐水處理過程中,如若有再生液灑或分析液到皮膚上,應立即用清水沖洗,再反復用鹼水和清水反復沖洗即可。
(4)、啟動泵系統時,應防止觸電。檢查及檢修設備時,應確保斷開電源。對轉動設備巡查,要保持安全距離,防止設備傷人。進入工作現場進行作業或巡迴檢查設備時,防止觸電、設備傷人。
(5)、在水處理及化驗分析中合理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在工業硫酸稀釋過程中,應佩帶好耐酸鹼防護用品,防止硫酸灑出,發生意外燙傷事故、設備事故。
(6)、鍋爐水處理設備在運行時,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設備超壓運行發生人孔泄露造成人員傷害事故。如遇超壓後,應迅速關閉進水閥門,防止水噴灑。
(7)、在水處理設備運行過程中,如進水處理設備失效再生時,要掛上停用牌,防止誤操作。
(8)、當氫離子交換器運行出水鹼度≥2.5mmol/l,硬度≥5.0mmol/l時為失效,應停運進行再生處理.當鈉離子交換器運行出口硬度≥0.03mmol/l時停運,進行再生處理.
(9)、交換器再生時一定要調好再生流量約35T/H,然後才啟動計量泵,加酸時一定要注意濃度不超過0.8%,加鹽時要注意濃度在5%--8%,再生產生的廢液保證其PH值在6—9之間方可排放。認真做好離子交換器的清洗還原工作,努力降低損耗,保證鍋爐給水合格。
(10)、作業人員開關閥門時必須緩慢開動閥門,待流量穩定後才可繼續開大,特別是反洗時尤其要注意,以免使低部石英砂發生亂層現象或沖壞中間裝置。
(11)、鍋爐水處理人員必須執行«軟化水設備運行規程»,每小時對生產的軟化水、鍋爐爐水、除氧水進行硬度、鹼度、氯離子及PH值大小的分析,並將化驗結果及變化情況報告司爐工,由司爐工調整參數,保證鍋爐水質及蒸汽品質符合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准».
(12)、將氯離子的化驗分析廢液集中收集,待採暖期結束後進行Gr6+--Gr3+還原處理,並將處理後的廢液送往寶雞市環境保護監測站進行檢測,其餘分析廢液,稀釋後排入沖渣溝.11、工作結束,整理、清潔儀器,打掃衛生,填寫交接班記錄。
『貳』 鍋爐水處理都有什麼證
一級鍋爐水質處理或二級鍋爐水質處理操作證就可以了。
Ⅰ級,熱水鍋爐和額定工作專壓力小於或者等於屬2.5Mpa的蒸汽鍋爐;
Ⅱ級,鍋爐參數不限。有資格的市級培訓機構可以培訓這2個證,但發證部門必須是質量技術監督局。
『叄』 三十噸的蒸汽鍋爐對人員有怎樣的要求比如水處理人員
給你一個供參考:
蒸發量小於或等於35t/h(熱水鍋爐供熱量24.5MW),大於或等於10t/h(熱水鍋爐供熱量7MW),的,燃煤鍋爐司爐不少於4名,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不少於3名,水處理不少於2名。
江 蘇 省 地 方 標 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准則DB32 /1253-2009
5.2人員配備
5.2.1 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
5.2.1.1 鍋爐操作人員
5.2.1.1.1 每台在用鍋爐當班持證的司爐工、水處理操作人員應按下列數量配備:
a)蒸發量小於4t/h的鍋爐(熱水鍋爐供熱量2.8MW),司爐工、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於1名;
b )蒸發量小於10t/h(熱水鍋爐供熱量7MW),大於或等於4t/h的(熱水鍋爐供熱量2.8MW),,燃煤鍋爐司爐工不少於2 名,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工不少於1名;水處理操作人員不少於1名;
c ) 蒸發量小於或等於35t/h(熱水鍋爐供熱量24.5MW),大於或等於10t/h(熱水鍋爐供熱量7MW),的,燃煤鍋爐司爐不少於4名,燃油(氣)鍋爐或電鍋爐司爐不少於3名,水處理不少於2名。
d)電站鍋爐操作人員配備按《火力發電廠勞動定員標准》(試行)執行。
5.2.1.1.2 鍋爐房內有多台同時運行的鍋爐,其持證司爐工應為每台鍋爐人數總和的70%以上。有機載熱體鍋爐每班持證司爐工數量,參照熱水鍋爐配備。
『肆』 鍋爐水處理操作人員應取得什麼資格才能從
應有鍋爐水處理人員操作證,才能單獨從事鍋爐水處理工作…。一傑水質
『伍』 鍋爐運行人員主要任務和工作內容是什麼
1、負責站房設備日常維修及設備運行,鍋爐操作及保養工作;
2、負責鍋爐供氣及時性和安全性,保證安全生產;
3、保證每天加葯、做好水處理工作,保證鍋爐的清潔運行;
4、維護鍋爐的油、水、汽系統,保證提供合格蒸汽;
5、做好運行記錄,維護好各種儀表;
6、做好設備清潔及物品排放,達到6S要求;
7、根據要求真實准確填寫各種設備點檢記錄,維修記錄、故障原因分析等。
(5)鍋爐操作與水處理人員的管理擴展閱讀
1、鍋爐出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全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性能監督檢驗證書)」。
2、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的單位應當取得省級質量技術監督局頒發的特種設備安裝維修資格證書,方可從事鍋爐的安裝、維修、改造。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將擬進行安裝、維修、改造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轄區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並將開工告知送當地縣級質量技術監督局備案,告知後即可施工。
3、鍋爐安裝、維修、改造的驗收。施工完畢後施工單位要向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申報鍋爐的水壓試驗和安裝監檢。合格後由質量技術監督局、特種設備檢驗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參與整體驗收。
4、鍋爐的注冊登記。鍋爐驗收後,使用單位必須按照《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的規定,填寫《鍋爐(普查)注冊登記表》,到質量技術監督局注冊,並申領《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登記證》。
5、鍋爐的運行。鍋爐運行必須由經培訓合格,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持證人員操作,使用中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和八項制度、六項記錄。
6、鍋爐的檢驗。鍋爐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未經安全定期檢驗的鍋爐不得使用。鍋爐的安全附件安全閥每年定期檢驗一次,壓力表每半年檢定一次,未經定期檢驗的安全附件不得使用。
7、嚴禁將常壓鍋爐安裝為承壓鍋爐使用。嚴禁使用水位計、安全閥、壓力表三大安全附件不全的鍋爐。
『陸』 鍋爐水處理工作總結
許可項目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
二、許可依據
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2、《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
3、《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則》;
4、《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與使用管理規則》。
三、實施機關
河源市質量技術監督局鍋容管特安全監察科(登記機關)
四、許可條件
(一)鍋爐壓力容器(電站鍋爐除外)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一份
2、逐台填寫《鍋爐登記卡》或者《壓力容器登記卡》一式兩份。逐台向登記機關提交鍋爐壓力容器及其安全閥、爆破片和緊急切斷閥等安全附件的有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製造、安裝過程監督檢驗證明;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還應提交定期檢驗報告書;
(2)進口鍋爐壓力容器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
(3)鍋爐壓力容器安裝質量證明書;
(4)鍋爐水處理方法及水質指標(檢驗單位提供的檢驗報告);
(5)移動式壓力容器車輛走行部分和承壓附件的質量證明書或者產品質量合格證以及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
(6)鍋爐壓力容器使用安全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持操作人員相應類別操作證。
3、辦理下列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應逐台填寫《鍋爐登記卡》或《壓力容器登記卡》(一式兩份)並提交前條第(1)、(2)項文件:
(1)水容量小於50L的蒸汽鍋爐;
(2)額定蒸汽壓力不大於0.1MPa的蒸汽鍋爐;
(3)額定出水溫度小於120℃且額定功率不大於2.8MW的熱水鍋爐;
(4)機器設備附屬的且與機器設備為一體的壓力容器。
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不單獨領使用登記證。
(二)壓力管道(公用和工業管道)
1、新建、擴建、改建的壓力管道
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一份)、《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一式兩份);攜同下列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辦使用登記證。
(1)壓力管道安裝質量證明書、壓力管道安裝竣工圖(單線圖);
(2)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壓力管道安裝安全質量監督檢驗報告》;
(3)壓力管道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預防方案(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等),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
(4)重要壓力管道還要提供《重要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表》。
2、在用的壓力管道
(1)填寫《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一份)、《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匯總表》(一式兩份),連同下列資料向登記機關申辦使用登記證。
(2)壓力管道使用安全管理制度、事故預防方案(包括應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名單;
(3)安全保護裝置(安全閥、壓力表等)校驗報告;
(4)重要壓力管道還要提供《重要壓力管道使用注冊登記表》。
(三)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場(廠)內機動車輛
1、《特種設備使用登記申請表》(一份);
2、《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一式兩份);
3、檢驗報告書或《安全檢驗合格》標志 ;
4、操作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資質 ;
5、與維修保養單位簽訂的維修保養合同,新增設備在合同期內的維修保養證明材料或本單位有相應資格人員簽訂的維修保養責任書;
6、維修保養單位的資格證書,或者是本單位維保人員的相應資格證;
7、使用和運營的安全管理制度。
『柒』 鍋爐工和鍋爐水質化驗員可以是同一人么,如果不可以,有相關規定么
規定如下:
1.對於蒸發量小於4t/h的鍋爐(熱水鍋爐特殊供熱能力2.8mw)有相當多的人員負責鍋爐及水的處理;
2.鍋爐的蒸發量小於10t/h(供暖熱水鍋爐容量7兆瓦)鍋爐的加熱能力大於或等於4t/h(供暖熱水鍋爐容量2.8兆瓦)不少於2為燃煤鍋爐,鍋爐工人不少於1鍋爐燃油(燃氣)或電鍋爐工人,和不少於1水處理操作符;
3.對鍋爐的蒸發量小於或等於35t/h(供暖熱水鍋爐容量24.5兆瓦)和鍋爐的供熱能力大於或等於10t/h(供暖熱水鍋爐容量7兆瓦)必有不少於3為燃煤鍋爐,鍋爐工人不少於2為燃油(燃氣)鍋爐工人或電鍋爐、和不少於1水處理工作者。
4.鍋爐工與鍋爐水質檢驗員是否可為同一人,按鍋爐蒸發量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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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質量檢驗方法
質量管理的基本原則質量管理的主要任務之一是通過收集和整理數據,找出波動規律,將正常波動控制到最低限度,消除由系統原因引起的異常波動。
將實際測量的質量特性與相關標准進行比較,並採取相應措施糾正差異或異常現象,使過程處於受控狀態。這個過程叫做質量控制。
質量控制大致可分為七個步驟:
(1)選擇控制對象;
(2)選擇要監測的質量特徵值;
(3)確定規范標准,明確質量特徵;
(4)選擇能夠准確測量該特性的監測儀器,或制定測試方法;
(5)進行實際試驗,並做好數據記錄;
(6)分析實際與規范差異的原因;
(7)採取相應的糾正措施。當採取適當的糾正措施時,仍然監視流程,以將流程維持在新的控制級別。
『捌』 鍋爐水處理是指分析人員還是操作人員
鍋爐水處理一般是指水處理方式,偏向於分析,但是問題是出現於實際,所以一般都是分析內兼處理;容
鍋爐能夠安全、經濟、可靠而穩定運行,以及產出合格的蒸汽或熱水,熟悉鍋爐用水,了解水質不良對鍋爐的危害,掌握水、汽質量標准,作好鍋爐用水處理以及必要的爐內化學處理,並在運行中嚴格按標准要求監督水、汽質量,以確保鍋爐的水質和蒸汽品質以及鍋爐安全經濟運行是極其重要的。
『玖』 鍋爐水處理全自動化還用水處理工嗎
鍋爐水處理全自動化可以不用專職水處理工。
全自動鍋爐都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
依據:《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TSG G0001-2012
8.1.3 安全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
鍋爐安全管理人員、鍋爐運行操作人員和鍋爐水處理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的規定持證上崗,按章作業。
B級及以下全自動鍋爐可以不設跟班鍋爐運行操作人員,但是應當建立定期巡迴檢查制度。
『拾』 "鍋爐水處理是指分析人員還是操作人員"
鍋爐水處理工作人員的說法,具體說應該是鍋爐水處理操作人員,他既要操作鍋爐水處理設備回,又要答對水處理設備出水和鍋爐體內水質進行相關指標的水質分析工作的操作,同時有條件的單位也要進行水質分析各化學試劑的配製工作…一傑水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