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處理廠監理大綱合理化建議
『壹』 對監理管理的合理化建議有哪些
1、建立對總監、總監代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的考勤、考核制度、定期對他們工作進行總結,建立獎罰制度。
2、適當提高監理單位履約保證金比例,擴大對總監、總監代表、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出勤率承諾的扣款額度,促使監理單位按標書承諾履約。
3、鼓勵現場監理人員公正、誠信、科學地執行監理工作,建立激勵機制、對監理工作成績突出,提前竣工,建議給予現場監理人員獎勵。
『貳』 工程監理合理化建議有哪些
1、建議施工單位項目經理以及主要技術人員和監理人一起進行上崗前培訓,結合本項目的具體情況學習合同條款,技術規范,監理程序及監理實施辦法,以統一工作目標、要求和做法,從而為提高項目管理水平和監理工作質量打下堅實基礎。
2、質量與進度的矛盾問題:承包人只求數量,忽視質量的現象在國內施工隊伍中普遍存在。強調數量和質量是矛盾的對立統一關系,質量是矛盾的主要方面,數量必須服從質量,不能因搶工期而降低建設標准。
3、承包人的分包問題:要嚴格控制承包人的分包行為。因為分包再分包,往往帶來層層拿管理費,層層剝皮,造成施工費用不足,施工質量難以保證。特別是對承包人所說的聯合體、下層單位。要從合同條款註明分包的定義,這樣便於審查分包資質,避免分包單位素質差,給工程質量及監理工作帶來麻煩。
4、承包人流動資金的財務狀況應列入資質審查范圍:承包人流動資金不足,對工作影響較大,在萬不得已的情況下,業主為了保證進度不得不臨時借款給承包人,再從月度支付中扣除,這樣造成承包人流動資金不足,不能承擔施工承包。
5、承包人的進場機械設備必須經過審查:沒有足夠的機械設備,工程質量和工期進度難以保證。開工前必須審查設備進場情況,只有滿足了施工的需要才能簽發開工令。
6、監理批準的工程技術措施的經濟責任問題:承包人通常認為,只要是監理批準的技術措施,若發生費用增加就應由業主支付。而監理則認為,只要不設計變更,承包人為達到工程目的而採取的手段或措施是承包人的合同責任,即使有經濟風險也是適宜的、可行的,業主對此並不負責任。為了避免相互扯皮,在承包人的施工合同中必須事先明確這一點。
7、質量保證體系:承包人應設立質量保證體系,實行質量包干,做到施工前有標准,施工後有考評,發現不合格的工程,自己進行修補或返工,直至達到規范標准才填寫《質量驗收通知單》,報監理驗收。承包人的主要負責人必須主管質量管理工作,下設質檢員。監理方面組成以各專業監理工程師參與的質量保證網。質量問題的決定必須先經質量討論後才能作出並報批,實行質量一票否決制。
『叄』 一個關於監理合理化建議的問題
應該是參照投資費用定的吧
監理取費不就是按照投資費用收取的么
給個百分之30 就差不多了吧
『肆』 監理對業主有哪些合理化建議
建議有什麼用呢,看建造師的管理和法律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