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污水排放
A. 中國污水亂排放的原因
1.對於企業而言,節省成本。畢竟所排除的廢水如果按照國家標准去走的話,每內噸水處理成本要高達容幾十塊錢,畢竟處理廢水需要花錢,對於每一個企業來說都不願意掏錢
2.法律不健全。政府對於亂排廢水沒有相應的處罰措施,導致企業不會在處理上下功夫,從而亂排廢水
3.監管執行力度不夠。現在對於像太湖流域,錢塘江流域等地方,法律健全,但是政府監管力度遠遠不夠,企業會偷排漏排,鑽法律的孔子
4.當然最本質的還是企業主環保意識差,這是教育問題
B. 中國目前的城市污水,雨水等是怎麼處理和排放的
城市污水由污水處理廠進行處理,排放要符合國家《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8918-2002標准,標准中明確規定了污水排放一級b標准。處理過的污水也可二次回用,前提是達到回用標准,處理過的水可作為城鎮景觀用水和一般回用水。
C. 有關污水排放的國家標准有哪些,國家標准
中華人抄民共和國國家標准:GB 8978-1996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
數十個針對具體工業、行業的水污染物排放國家標准。下面列出了其中的部分標准。
GB 13456-2012 鋼鐵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7-1992 肉類加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3458-2013 合成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374-1993 航天推進劑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1-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2-2002 兵器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4470.3-2011 彈葯裝葯行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0-2011 磷肥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5581-1995 燒鹼、聚氯乙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18466-2005 醫療機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0425-2006 皂素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GB 21523-2008 雜環類農葯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
另外,在許多標題中不含「水」字的污染物排放國家標准中,實際上也包含有限制水污染物排放的內容。
D. 08年全國污水排放量及工業污水排放量
根據《2008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統計公報》,2008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571.7億噸,比上年增內加2.7%。其中,工業廢水容排放量241.7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42.3%,比上年減少2.0%。城鎮生活污水排放量330.0億噸,占廢水排放總量的57.7%,比上年增加6.4%。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1320.7萬噸,比上年減少4.4%。其中,工業廢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457.6萬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34.6%,比上年減少10.5%;城鎮生活污水中化學需氧量排放量863.1萬噸,占化學需氧量排放總量的65.4%,比上年減少0.9%。廢水中氨氮排放量127.0萬噸,比上年減少4.0%。其中,工業氨氮排放量29.7萬噸,占氨氮排放量的23.4%,比上年減少12.9%;生活氨氮排放量97.3萬噸,占氨氮排放量的76.6%,比上年減少1.0%。工業廢水排放達標率92.4%,比上年提高0.7個百分點。工業用水重復利用率83.8%,比上年提高1.8個百分點。
E. 今年全國廢水排放總量約585億噸,平均每月大約排放多少億噸
解:
585÷12=48.75(億噸)≈49(億噸)
答:平均每月大約排放49億噸
F. 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來國水污染防治自法》規定,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區的水體排放污水。已設置的排污口,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G. 污水和廢物排放
2012年,重要經濟區工業廢水排放量約158.3×108t,佔全國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71.4%;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達13.8×108t,佔全國工業固體廢物產生總量的41.9%。工業廢水排放量最高的5個重要經濟區依次是長江三角洲地區、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原經濟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和珠江—西江經濟帶。工業固體廢物產生量最高的5個重要經濟區依次是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原經濟區、沈陽經濟區、長江三角洲地區和河北沿海地區。
單位土地面積污水排放量、廢物產生量越多,往往對地質環境產生的影響越大、水土污染壓力越大。圖7–11表明:除長吉圖外,各重要經濟區單位土地面積污水排放量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長江三角洲地區、珠江三角洲地區、天津、黃河三角洲、江蘇沿海地區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3.8倍、10.5倍、6.9倍、6.1倍和5.9倍;東部沿海重要經濟區高於中部、西部內陸重要經濟區。圖7–12表明:除長吉圖、洞庭湖、北部灣經濟區外,各重要經濟區單位土地面積固體廢物產生量均高於全國平均水平,河北沿海地區、沈陽經濟區、黃河金三角、天津和長江三角洲地區遠高於全國平均水平,分別是全國平均水平的10.4倍、5.8倍、5.0倍、4.5倍和3.5倍;東部重要經濟區總體上高於中部、西部重要經濟區。污水與固體廢棄物排放對重要經濟區水土環境造成了越來越大的污染壓力。據2014年公布的《全國土壤污染狀況調查公報》,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等部分區域土壤污染問題較為突出;鎘、汞、砷、鉛4種無機污染物含量分布呈現從西北到東南、從東北到西南方向逐漸升高的態勢。這說明,土壤污染空間分布與重要經濟區污水與固體廢棄物排放空間分布是一致的。隨著區域產業結構的調整,我國污染密集型產業區域分布開始發生變化[6]。研究表明,近年來東部地區、東北地區污染密集型產業不斷向外轉移,中部地區轉入部分化工產業、轉出能源產業,西部地區成為能源、礦產、化工等污染密集型產業的凈轉入區[7]。長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東北老工業基地大批污染型企業外遷,留下了大量污染狀況不明的場地和棕色地塊。中部、西部地區污染型企業的轉入,意味著中部、西部重要經濟區污水和固體廢物排放量將進一步增長。
圖7-11 2010年重要經濟區單位土地面積污水排放量
圖7-12 2010年重要經濟區單位土地面積固體廢物產生量
H. 關於中國污水污泥排放量
由於城鎮化和經濟發展需求,我國近年來污水排放量和處理量呈上升趨版勢。截至2015年年末,權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日處理能力達到13784萬立方米,比2014年末增長5.3%;城市污水處理率達到91.0%,提高0.8個百分點。
隨著「十二五」期間對污水處理的重視,我國污水處理的主體市場基本完成,在「十三五」規劃中,將進一步推進污水處理市場,提高污水處置效率和行業平均技術水平。
作為污水的衍生品,近年來污泥產量也在不斷上升。2015年生活污泥產量為3500萬噸,同比增長16%。市政污泥方面,大約1萬噸污水產生5-8萬噸污泥。
我國每年產生3000萬噸-4000萬噸含水率在80%左右的市政污泥。隨著「十三五」的到來,污泥量還會增加。預計到2020年,我國的市政污泥產量將達到6000萬噸-9000萬噸。
I. 污水中的氨氮的排放標準是多少
氨氮廢水排放標准:
氨氮標准限值范圍為0.02mg/L~150mg/L。
拓展資料
我國現行的相關環保回標准中涉及氨氮廢水排放答指標的有《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地下水環境質量標准》(GB/T14848-93)、《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以及相關行業型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地方現行廢水排放氨氮控制標准
中國《水污染防治法》第十三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未
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准中已作規定的項目,可以制
定嚴於國家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須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向已有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水體排放污染物的,應當執行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各省(市、區)的廢水排放標準的制定必須密切結合當地的水環境狀況和地方的技術經濟條件。
到目前為止,中國已有11個省G市)制定了25個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在這些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中,大多數標准都規定了氨氮的排放控制限值。
J.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行業排放標準的不同
《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表1 《標准》基本控制項目最高允許排放濃度(日均值)項目 基本控制項目 一級標准 二級標准 三級標准A標准 B標准1 化學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2 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3 懸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4 動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5 石油類(mg/L) 1/10 3/10 5/10 156 陰離子表面活性劑(mg/L) 0.5/5 1/5 2/5 57 總氮(以N計)(mg/L) 15/- 20/- - -8 氨氮(以N計) (mg/L) 5(8)/15 8(15)/15 25(30)/25 -9 總磷(以P計)(mg/L) 1/0.5 1.5/0.5 3/1 510 色度/稀釋倍數 30/50 30/50 40/80 5011 pH 6~9/6~9 6~9/6~9 6~9/6~9 6~912 糞大腸菌群數(個/L) 103/- 104/- 104/- -註:括弧外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括弧內為水溫≤12℃時的控制指標。/前後數值分別表示現標准值、原執行標准。 水污染物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它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濃度)或限值。它是判定排污活動是否違法的依據。污水排放標准可以分為:國家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准和行業標准。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2.地方排放標准地方排放標準是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頒布的,在特定行政區適用。如《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適用於上海市范圍。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4.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兩種標准並存的情況下,執行地方標准。5.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水污染物排放的行業標準的關系污水排放標准按適用范圍不同,可以分為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和水污染物行業排放標准。《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上海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DB31/199--1997)是綜合排放標准。《造紙工業水污染物排放標准》(GB3544--1992)是國家行業排放標准。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行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此外,為了保證合流管道、泵站、預處理設施的安全、正常運行,發揮設施的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環境效益,有關部門制定了納管標准,即排水戶向城市下水道或合流管道排放污水的水質控制標准。如上海市建設委員會1999年批准實施了《污水排入合流管道的水質標准》(DBJ08-904-1998)。該標准所稱合流污水,是指生活污水、產業廢水及大氣降水的總和。該標准規定了污水排人合流管道的30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其他項目應遵守國家行業和地方標准中的規定。特殊行業的排水戶除了執行該標準的規定外,還應執行其行業的有關水質標准。國家建設部在1999年制定了《污水排人城市下水道水質標准》(CJ3082-1999),規定了排入城市下水道污水中35種有害物質的最高允許濃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