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重廢水出車間就要達標排放嗎
⑴ 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來國水污染防治自法》規定,禁止向生活飲用水水源地和一級保護區的水體排放污水。已設置的排污口,應限期拆除或限期治理。在生活飲用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必須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第四章水污染防治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⑵ 生產廢水,國家規定不能排放嗎
生產廢水,國家規定不能直接排放。
生產性廢水,是因為含有水體污染物內,不經處理的排放,就容會污染環境,危害很大。
生產性廢水,要進行水污染監測。由此確定主要污染物,再確定其治理方案。
根據主要污染物,設計實施污染治理廢水後再排放。
少量的生產性廢水,也可以運送到專業的污水處理廠去處理。
⑶ 既然排放後還要經污水處理廠處理,為什麼污水要達標排放,「達標」是否只針對企業來講的
說實復話,有些地方污水處理廠制少,地方對企業污水排放標准設定會比較高。然而,企業污水處理能力有限甚至沒有,若給企業定的污水排放標准過高,污水處理廠當然容易達標了,但會誘使/造成企業直接違規排污,污水處理廠也有推卸責任的嫌疑,所以污水排放標準的設定是否合理、公平也很重要。我覺得地方政府完善污水管網,增設污水處理廠才是整治水質重要的一環。
⑷ 關於廢水排放車間排放口的定義
達標排放指的是最後新建的廢水處理系統出來的廢水滿足國家標准。
⑸ 工業污水排放標準的問題
總排口排抄放的廢水執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標准要求。
但是主要還是要看你們的廢水處理設施,採用什麼樣的處理工藝處理廢水【「中和沉澱+氣浮+水解酸化+接觸氧化」的處理工藝】還是其他的?
一般廢水主要為生產過程中前處理過程產生的酸洗、表調、磷化清洗廢水、純水機廢水、電泳超濾廢水、水簾式漆霧凈化裝置循環更新水等;用於冷卻焊接車間以及空壓機等設備及零部件的冷卻水可降溫後循環使用,不外排;生活廢水主要為職工日常生活中產生的生活污水。
注意:含第一類污染物(如鎳、鉻等)的廢水要在車間預處理達標後才能排放污水站和其他污水一起處理。
⑹ 工業廢水直接排放如何處罰
1、污水綜合排放標准不達標應該得到的處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七十四條違反本法規定,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或者超過重點水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責令限期治理,處應繳納排污費數額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
限期治理期間,由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制生產、限制排放或者停產整治。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長不超過一年;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務的,報經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責令關閉。
2、限期治理適用范圍:
《限期治理管理辦法(試行)》,2009年9月1日起施行。
第二條【適用范圍】 排污單位的污染源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適用限期治理:
(一)排放水污染物超過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本辦法以下簡稱「超標」);
(二)排放國務院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實施總量削減和控制的重點水污染物,超過總量控制指標的(本辦法以下簡稱「超總量」)。
第三條【不適用情形】 排放水污染物超標或者超總量,但有下列情形之一,法律法規相關條款另有特別規定的,適用特別規定,不適用限期治理:
(一)建設項目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建成、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主體工程即投入生產或者使用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一條處罰。
(二)建設項目投入試生產,其配套建設的水污染防治設施未與主體工程同時投入試運行的,根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處罰。
(三)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處理設施,或者未經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拆除、閑置水污染物處理設施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處罰。
(四)違法採用國家強制淘汰的造成嚴重水污染的設備或者工藝,情節嚴重的,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條處罰。
⑺ 酸洗廢水可以直接排污水廠么算不算危廢,需不需要在車間預處理
肯定屬於危廢,進你們城市的污水處理廠也有指標的,達不到指標都不讓你排何況你還想直排。你們這是哪裡,竟然政策這么寬松,現在多數地方都是一票否決制,沒有污水處理,壓根就不用想生產的事。污水廠不會接納你這種廢水的,首先沒有資質,誰敢幹違法的事,其次你這個水有可能導致他的水處理直接完蛋。
城市污水處理廠的工藝都比較簡單,是針對市政污水處理的。
1.主要區別是由處理後達標排放污水,排入的流域水質情況(即環境要求)決定的。
2.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GB19819-2002》的主要區別是水質要求不一樣。相比較綜合標準的指標要求寬松一些,譬如第二類污染物中COD指標,綜合排放標准中一級標準是100mg/l,二級是150,三級是排放城市管網或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標准,更為寬松,是500,或者某些行業,更高一些。
3.綜合排放標准中規定的排放環境水質的要求:
綜合排放標準的一級標準是指排放地表水GB3838中三類(III類)和排入二類海域的污水標准。
綜合排放二級標準是指排入地表水GB3838中四類和五類水域的標准。
三級標準是排入管網的標准。
4.城鎮污水處理廠的排放標准分為三級,一級又分為一級A和一級B。
具體要求是一級A指出水做為回用水的水質要求。
一級B是指出水做為地表水III類功能水域和海水的二類區。
二級是排入地表水四類和五類的水域。
三級是非重點控制流域或非水源保護區的污水處理廠,只進行了一級處理(沒有深度生物處理),所規定的排放標准。
和綜合排放標准相比,城鎮污水處理廠COD指標如下:
一級A 50mg/l 一級B 60mg/l 二級 100mg/l 三級為120mg/l
5.總結:兩個標准一般區別是綜合排放標準是工業污水為主,所以要求寬松一些。而城鎮污水廠排放標準是生活污水為主,來水COD濃度低,所以要求嚴格一些。
具體的排放要求,可能得問當地環保主管部門,如果有比較敏感的河流或水源地,我想應該執行的是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否則,可以執行綜合排放標准(註:沒有行業標准時)。
另外,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放標准,還規定了污泥,雜訊等項目的排放指標。而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只是指水中污染物(一類13項,二類56項)
⑻ 在企業做環保專員,如果被環保局查廢水排放不達標會被抓嗎
不會,cod和石油類超標只是對你進行調查詢問,對企業進行行政處罰,但是如果你偷排、滲排那就不一樣了,可能就會涉及環境污染罪,那就要拘留甚至判刑。
⑼ 表面處理廢水如何處理達標排放
中和池的水可以不經過處理直接排走
⑽ 工業廢水到達怎樣的標准才可以排放
現在是偷拍偷放,設備不用。
要不就是往地下排放,污染水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