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排放去向代碼表
① 水污染物類型數是怎麼得出來的
<水污染物執行標准類別(劃√)> 排污單位排放廢水及其污染物所執行的標准屬於那種類型(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行業排放標准;地方標准;),則在該類上劃√)。<直接排入海量> 指廢水經過工廠的排污口直接排入海,未經城市下水道或其它中間體,也不受其他水體影響。<廢水排放規律代碼> 按表5給出的5種排放規律的代碼來填寫,為1位數字。<納污水域功能區代碼> 按表6給出的5種水域功能區類別的代碼來填寫,為1位數字。表5 廢水排放規律代碼表代碼廢水排放規律代碼廢水排放規律1穩定連續排放4有規律間斷排放2周期性連續排放5不規律間斷排放3不規律連續排放
表6 納污水域功能區類別代碼表代碼水域功能區類別1源頭水、國家自然保護區2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一級保護區、珍貴魚類保護區、魚蝦產孵場等3集中式生活飲用水水源地二級保護區、一般魚類保護區及游泳區4一般工業用水區及人體非直接接觸的娛樂用水區5農業用水區及一般景觀要求水域<排污口總數> 排污口總數指排污單位所有廢水排放口的總個數。<其中達標數> 在排污單位中屬於達標考核指標的污染物在某一排放口的多次監測結果達標率>=80%,則可評定為該排污口達標。「其中達標數」即指該排污單位中排污口達標的總個數。<2. 水污染物及其排污口排放情況><主要污染物名稱> 及<代碼> 按下頁表7給出的125種水污染物的名稱和相應的代碼來填寫,為3位數字碼。<年達標排放量> 這是一項統計指標,即排污單位每一個排污口的同類污染物的達標排放量相加得到的量,單位為噸/年。<排放標准值> 系指各主管環保部門所確定的該種水污染物應執行的標准類型、標准級別及排放限值。應按排污單位所執行的標准,據實填寫。表四中的該項指標的說明同此,不再秣。<排口編號> 系指規范化排污口編號,每一編號為8位字母數字碼,其形式如下:污水:WS-XXXXX 廢氣:FQ-XXXX 雜訊:ZS-XXXX 固廢:GF-XXXXX本套表中的二表中的2、四表中的2和表六中雜訊源編號均需按照上述規范化的形式填報,不再秣。<排放去向代碼> 共為三位字母數字碼。每一位按表8給出的9種排放去向代碼來填寫,為1位字母碼。第二、三位為兩位數字碼01—99,由地方環保部門填寫。表8 廢水排放去向代碼表代碼廢水排放去向說明代碼廢水排放去向說明A直接進入海域D直接污灌農田B直接進入江河湖、庫等水環境E進入地滲或蒸發地H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庫)F進入其它單位K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G其它C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或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
② 排污許可證包括什麼內容
排污許可證主要內容包括基本信息、許可事項和管理要求三方面。
1、基本信息:排污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社會統一信用代碼、排污許可證有效期限、發證機關、證書編號、二維碼以及排污單位的主要生產裝置、產品產能、污染防治設施和措施、與確定許可事項有關的其他信息等。
2、許可事項:排污口位置和數量、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污染物種類、許可排放濃度、許可排放量;重污染天氣或枯水期等特殊時期許可排放濃度和許可排放量。
3、管理要求:自行監測方案、台賬記錄、執行報告等要求;排污許可證執行情況報告等的信息公開要求;企業應承擔的其他法律責任。
(2)污水排放去向代碼表擴展閱讀:
排污單位在申請排污許可證前,應當將主要申請內容,包括排污單位基本信息、擬申請的許可事項、產排污環節、污染防治設施,通過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或者其他規定途徑等便於公眾知曉的方式向社會公開。公開時間不得少於5日。
對實行排污許可簡化管理的排污單位,可不進行申請前信息公開。
排污單位應當在國家排污許可證管理信息平台上填報並提交排污許可證申請,同時向有核發許可權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提交通過平台印製的書面申請材料。排污單位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③ 排污情況統計表中,排放去向一列中H、B、F、C分別代表什麼含義
排放去向代碼表
代碼 污水排放去向說明
A 直接進入海域
B 直接進入江專河湖庫屬等水環境
C 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江河、湖、庫)
D 進入城市下水道(再入沿海海域)
E 進入城市污水處理廠或工業廢水集中處理廠
F 直接污灌農田
G 進入地滲或蒸發地
H 進入其它單位
K 其它
④ 污水許可證
一、法律依據
排放污染物許可證審批管理的法律依據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河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
二、受理范圍
全市所有排放廢水、廢氣的合法單位。
三、需提供的材料
1、有關環保合法的手續。新建企業和有新建項目的企業需提供環評報告和「三同時」驗收材料;2000年以前建成的企業需提供「一控雙達標」驗收報告。
2、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2—4份。我市列入省163家重點污染企業的19家企業需填寫申請表4份(名單見附件1);市屬企業填寫2份;市屬以下企業填寫3份(填表的具體要求及格式見範本)。
3、企業有關情況說明。包括生產情況(產品、產量、水耗、能耗、排污情況等),生產工藝及示意圖,各產品的生產周期、排污節點及排放規律,清潔生產水平,企業上年環保工作情況、存在問題及下年工作計劃。
4、有效的排污許可證監測報告1份。重點行業及重點企業需提供當年的監測報告,其他企業可提供上年的監測報告。排污許可證監測須由企業向污控處或縣、區環保局申請,由污控處或縣、區環保局委託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監測;市環境監測中心站經現場踏勘後制定監測方案,經市局污控處審核同意後,監測部門按照監測方案進行監測。
5、有效的排污申報登記表1份。排污單位須如實填寫《排污申報登記表》向當地環保部門進行排污申報。排污單位提交的申報數據經市環保局監察支隊審核認可後,方合法有效。
四、企業提出申請
市屬以下企業報送當地環保局初審,市屬及市屬以上企業直接報市環保局污控處審核。
五、環保部門審核、發證
對於市屬以下企業,縣(市、區)環保局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有效的監測報告、《排污申報登記表》及該企業的環保表現,簽署初審意見,核定污染物排放量,並將初審意見及排污單位的《排污許可證申請表》一式3份報送市環保局;對於市及市屬以上企業,市環保局直接審核監測數據、申報數據,必要時現場核查的方式對市屬及以下企業審核、發證;對於省重點污染企業,市環保局簽署審核意見後,由企業報送省局審批。
六、審批原則
對於長期認真遵守環保法律法規,治理設施完善,各項污染物排放能夠穩定達標,近年來沒有發生重大污染事故和群眾舉報的企業,年審時換領正式排污許可證。
對排污單位的污水、廢氣不能穩定達到國家或地方規定標准(或總量指標)的,提出治理要求,治理期間發給臨時排污許可證。
沒有辦理環保手續的項目、未執行「三同時」的項目、國家嚴禁建設和明令取締的項目一律不予辦理排污許可證。國家和省有淘汰期限和其它要求的項目,按期限要求辦理。
七、排污許可證的變更
1、排污單位排放污染物的種類、數量、濃度有重大變化,或改變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時,必須在變更前15日內向市、縣環境保護局申請更改許可證內容。
2、排污單位因破產、關停等終止排放污染物,必須在7日內交回排污許可證。
八、審批時限
市環保局收到申請後,對符合辦理條件的單位出具申請受理憑證(格式見附件2),並在15個工作日內依法做出發放正式(臨時)排污許可證、重新核定排污狀況或上報省局的決定(因企業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到現場核查耽誤的時間扣除)。對不符辦理條件的單位出具不予受理憑證(格式見附件3),並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及其享有的聽證權利。在排污許可證審批過程中實行辦事公開制,確保審批公平、公正、公開;實行「A、B」角負責制,做到工作無缺位。
⑤ 排放污染物動態申報表怎麼填,在線等,謝謝!
填報要求 一.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初次申報或者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在環保部門指定的中國站填報本表並根據實際需要列印存檔。無法中國上填報的排污單位可在所在地環保部門領取紙質報表並按規定填報。 二. 本表須按「填報說明」如實規范填報,各項欄目不得空缺。如屬於「無」、「零」、「未檢出」、「未測」、「不明」等,應用文字註明;《生產工藝示意圖》可繪制後上傳(word、jpg格式);填報紙質報表的如內容較多可另附頁。 三. 本表中含有「□」的表項為系統選擇項目,填報單位按系統給出的項目進行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報。 填報說明 【表封】 一.[組織機構代碼]: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代碼填報,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填報主要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 二.[單位名稱]:按法人登記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填報。單位名稱應與單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 三.[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簽章認可。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單位實際負責人簽章認可。 四.[填表人]:由填報報表的人員簽名。 5.[行政區劃代碼]:為排污者所屬轄區的行政區劃代碼,填報單位在系統列表中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前六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GB/T二二陸0)規定填報,後三位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 一0一一四)規定填報,沒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標準的後三位填報000。 陸.[報出日期]:填報報表報出日期。 表一:排污單位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單位地址]:是指申報單位所在地址,應具體到縣(市、旗、區)、鄉(鎮)、街(村)和門牌號碼。大型聯合企業所屬二級單位,一律按本二級單位所在地址填報。 [吧.單位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單位類別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9.行業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國民經濟行業代碼表》(GB/T四漆5四-二00二)的規范填報行業小類名稱和代碼。 [一0.企業規模]: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企業規模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一一.投產(開業)日期]:指申報單位投入生產、使用、營業日期。如有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的,以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起始日期為准。 [一二.隸屬關系]: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隸屬關系代碼表》(GB/T 一二四0四-一99漆)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一三.是否央企/一四.央企企業名稱]:指申報單位是否屬於中央直管企業和其屬於中央直管企業的全稱,央企名稱為系統選擇項。 [一5.重點級別/一陸.重點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劃「√」。 [一9.總量指標(噸/年)]:指環境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 [二0.主要產品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總產值和總利潤中所佔比重較大的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主要產品名稱。 [二一.計量單位/二四.計量單位]:本行業內通用的計量單位。 [二三.主要原輔材料名稱]:指產品生產過程中消耗的三種主要原輔材料(如有原料煤應填入)。 圖一:生產工藝示意圖 填報說明: 一.生產工藝按方框圖繪制;工藝復雜的企業,可按車間分別繪制,重點放在產生污染的工藝流程上。 二.標明投加的原料和輔助材料。 三.標明給、排水流程、水源種類、廢水種類、總排污口註明編號和廢水排放去向。 四.標明廢氣、固體廢物及有害廢物的排放位置。 5.標明各監測點的位置和編號。 表二:廢水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二.排放口名稱]: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三.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陸.排放去向]: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排放去向代碼表》填報。 [漆.水體名稱]: 系統選擇項,填入該廢水排放口實際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庫具體名稱,紙質報表應與系統中《水體/流域代碼表》的選擇一致。 [吧.污水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污水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9.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域功能區類別代碼表》填報。 [一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一一.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一國家排放標准二地方排放標准三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一二.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三:廢氣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二.排放口名稱]: 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三.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陸.廢氣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廢氣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漆.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代碼表》填報。 [一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大氣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一一.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一國家排放標准二地方排放標准三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一二.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四:邊界雜訊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二.測點名稱、三.測點位置]:指申報單位邊界雜訊測點名稱及位置描述。 [四.雜訊源名稱]:指該測點產生雜訊源的名稱。 [5.雜訊源性質]: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源性質名稱代碼表》填報。 [陸.功能區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功能區名稱編碼表》填報。 表5:固體廢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二.固體廢物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狀、半固體狀和高濃度液體狀廢棄物的名稱,該項為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稱和類別代碼》或者《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分類分別填報。 [三.是否危險廢物]: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 表陸:污染治理設施基本情況 備註:一、計量單位:處理能力----污水(噸/日)、廢氣(萬標立方米/小時)、固體廢物(噸/日); 二、如上表中治理設施為固體廢物的處理設施,對表中「*」項指標不需填報。 填報說明: [二.治理設施名稱]:填報申報單位主要的污水、廢氣、固體廢物整套治理設施名稱。 [三.治理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分別填報「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和「雜訊」。 [四.處理方法]: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根據《污水處理方法代碼簡表》填報具體的處理方法;廢氣處理方法按《廢氣除塵、脫硫方法分類代碼表》或《工藝廢氣凈化方法代碼表》填報;固體廢物處理方法按《固廢處置方法代碼表》填報。 [5.設計處理能力]:按設計的污染處理能力填報。 [陸.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設施實際投入使用的時間填報。 [漆.對應排放口編號]:指治理設施處理後的污水、廢氣經某排放口排入環境的排放口名稱及編號。 表漆:生產裝置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一.編號]: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編號,以每台(套)或機組為單位逐一填報。 [二.名稱]: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名稱。 [三.裝置類別]: 系統選擇項,指申報單位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發電機組、鍋爐、窯爐等。 [5.對應排放口編號]:指該生產裝置最終排向的排放口。 [陸.型號]:指生產裝置或生產設施型號及規格。 表吧:審核意見 填報說明: [核查意見]:由環境監察人員核查企業基本情況後填寫。 [環境監察機構審核意見]:由環境監察機構根據企業填報內容及環境監察人員核查意見做出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並反饋給申報單位,同意申報的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報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報表》,不同意申報的應要求申報單位重新填報相關內容
⑥ 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報表怎麼寫
填報要求
1. 向環境排放污染物的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以下簡稱排污單位)初次申報或者基本信息發生變更時,應在環保部門指定的網站填報本表並根據實際需要列印存檔。無法網上填報的排污單位可在所在地環保部門領取紙質報表並按規定填報。
2. 本表須按「填報說明」如實規范填報,各項欄目不得空缺。如屬於「無」、「零」、「未檢出」、「未測」、「不明」等,應用文字註明;《生產工藝示意圖》可繪制後上傳(word、jpg格式);填報紙質報表的如內容較多可另附頁。
3. 本表中含有「□」的表項為系統選擇項目,填報單位按系統給出的項目進行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單位根據實際情況填報。
填報說明
【表封】
1.[組織機構代碼]: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組織機構代碼證》上的代碼填報,沒有《組織機構代碼證》的填報主要負責人的居民身份證號碼。
2.[單位名稱]:按法人登記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填報。單位名稱應與單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
3.[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簽章認可。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單位實際負責人簽章認可。
4.[填表人]:由填報報表的人員簽名。
5.[行政區劃代碼]:為排污者所屬轄區的行政區劃代碼,填報單位在系統列表中選擇。填報紙質報表的前六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GB/T2260)規定填報,後三位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 10114)規定填報,沒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標準的後三位填報000。
6.[報出日期]:填報報表報出日期。表1:排污單位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1.單位地址]:是指申報單位所在地址,應具體到縣(市、旗、區)、鄉(鎮)、街(村)和門牌號碼。大型聯合企業所屬二級單位,一律按本二級單位所在地址填報。
[8.單位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單位類別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9.行業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國民經濟行業代碼表》(GB/T4754-2002)的規范填報行業小類名稱和代碼。
[10.企業規模]: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企業規模代碼表》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11.投產(開業)日期]:指申報單位投入生產、使用、營業日期。如有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的,以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起始日期為准。
[12.隸屬關系]: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隸屬關系代碼表》(GB/T 12404-1997)的規范填報名稱和代碼。
[13.是否央企/14.央企企業名稱]:指申報單位是否屬於中央直管企業和其屬於中央直管企業的全稱,央企名稱為系統選擇項。
[15.重點級別/16.重點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劃「√」。
[19.總量指標(噸/年)]:指環境管理部門批準的企業污染物排放總量。
[20.主要產品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總產值和總利潤中所佔比重較大的以及在生產過程中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主要產品名稱。
[21.計量單位/24.計量單位]:本行業內通用的計量單位。
[23.主要原輔材料名稱]:指產品生產過程中消耗的三種主要原輔材料(如有原料煤應填入)。圖1:生產工藝示意圖
填報說明:
1.生產工藝按方框圖繪制;工藝復雜的企業,可按車間分別繪制,重點放在產生污染的工藝流程上。
2.標明投加的原料和輔助材料。
3.標明給、排水流程、水源種類、廢水種類、總排污口註明編號和廢水排放去向。
4.標明廢氣、固體廢物及有害廢物的排放位置。
5.標明各監測點的位置和編號。
表2:廢水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1.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2.排放口名稱]: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3.排放口位置]: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6.排放去向]: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排放去向代碼表》填報。
[7.水體名稱]: 系統選擇項,填入該廢水排放口實際排入的海或江河湖庫具體名稱,紙質報表應與系統中《水體/流域代碼表》的選擇一致。
[8.污水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污水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9.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域功能區類別代碼表》填報。
[1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水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11.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1國家排放標准2地方排放標准3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12.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3:廢氣污染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1.排放口編號]: 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的排放口編號填報。
[2.排放口名稱]: 填入申報單位的排放口名稱,有兩個以上排放口的應逐口填報,填報紙質報表的可另加附頁。
[3.排放口位置]: 描述排放口的具體位置。
[6.廢氣排放規律]: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廢氣排放規律代碼表》填報。
[7.功能區類別]: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環境空氣質量功能區代碼表》填報。
[10.污染物名稱]: 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大氣污染物名稱代碼》中規范的污染物名稱填報。
[11.執行標准文號]: 按照(1國家排放標准2地方排放標准3行業排放標准)填入排放口排放的污染物執行的相應類別編號。
[12.標准值]: 指排放口某污染物實際執行排放標准值。
表4:邊界雜訊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2.測點名稱、3.測點位置]:指申報單位邊界雜訊測點名稱及位置描述。
[4.雜訊源名稱]:指該測點產生雜訊源的名稱。
[5.雜訊源性質]: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源性質名稱代碼表》填報。
[6.功能區類別]: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雜訊功能區名稱編碼表》填報。
表5:固體廢物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2.固體廢物名稱]:指申報單位在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固體狀、半固體狀和高濃度液體狀廢棄物的名稱,該項為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照《一般工業固體廢物名稱和類別代碼》或者《國家危險廢物名錄》的分類分別填報。
[3.是否危險廢物]: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按實際情況選擇是或否。
表6:污染治理設施基本情況
備註:1、計量單位:處理能力----污水(噸/日)、廢氣(萬標立方米/小時)、固體廢物(噸/日);
2、如上表中治理設施為固體廢物的處理設施,對表中「*」項指標不需填報。
填報說明:
[2.治理設施名稱]:填報申報單位主要的污水、廢氣、固體廢物整套治理設施名稱。
[3.治理類型]: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分別填報「污水」、「廢氣」、「固體廢物」和「雜訊」。
[4.處理方法]:系統選擇項,紙質報表根據《污水處理方法代碼簡表》填報具體的處理方法;廢氣處理方法按《廢氣除塵、脫硫方法分類代碼表》或《工藝廢氣凈化方法代碼表》填報;固體廢物處理方法按《固廢處置方法代碼表》填報。
[5.設計處理能力]:按設計的污染處理能力填報。
[6.投入使用日期]:按治理設施實際投入使用的時間填報。
[7.對應排放口編號]:指治理設施處理後的污水、廢氣經某排放口排入環境的排放口名稱及編號。
表7:生產裝置基本情況
填報說明:
[1.編號]: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編號,以每台(套)或機組為單位逐一填報。
[2.名稱]:指申報單位主要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的名稱。
[3.裝置類別]: 系統選擇項,指申報單位生產設施或生產線、發電機組、鍋爐、窯爐等。
[5.對應排放口編號]:指該生產裝置最終排向的排放口。
[6.型號]:指生產裝置或生產設施型號及規格。
表8:審核意見
填報說明:
[核查意見]:由環境監察人員核查企業基本情況後填寫。
[環境監察機構審核意見]:由環境監察機構根據企業填報內容及環境監察人員核查意見做出是否同意申報的意見並反饋給申報單位,同意申報的由申報單位按要求報送《排放污染物基本信息申報表》,不同意申報的應要求申報單位重新填報相關內容。
⑦ 美發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統計簡表怎麼填寫
美發應該主要是報用水、排水情況吧
填表說明
【表封】
[申報年度]為報出日期所在年份。
[行政區域代碼]為排污者所在地的行政區劃代碼,共9位。前六位《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代碼》(GB/T2260)規定填寫,後三位按《縣以下行政區劃代碼編制規則》(GB/T10114)規定填寫,沒有縣以下行政區助代碼際標準的後三位填寫000。
[單位名稱]按法人登記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的名稱填寫。單位名稱應與單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稱一致。
[法定代表人]由《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中的法定代表人簽章認可。沒有法定代表人的,由單位實際負責人簽章認可。個體工商戶由業主簽章。
[申報單位法人代碼]按照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法人單位代碼證書》上的代碼填寫。個體工商戶填寫業主身份證件號碼。
[填表人]由填寫報表的人員簽名。
[報出日期]填寫報表報出日期。
【表1】單位基本信息
[單位地址 郵政編碼]是指申報單位所在地址,應具體到區(市、縣)、鄉(鎮)、街(村)和門牌號碼。
[聯系人 電話]指分管環保的領導同志姓名和聯系電話。
[開業時間]指申報單位投入生產、使用、營業日期。如有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的,以試生產、試使用、試營業起始日期為准。
[上年利稅金額]按申報單位上年度財務報表現價填寫。
[環保設施原值]指截止上年末用於防治污染、「三廢」綜合利用和環境監測等方面裝置、設備、構築物和儀器、儀表等所有固定資產的原值。
[上年治理設施運行費用] 指上年用於防治污染、「三廢」綜合利用和環境監測等方面裝置、設備、構築物和儀器、儀表等固定資產的原值。
[特徵值(床位/座位/車位/浴頭/面積/噸水等)]洗浴業報淋浴頭、旅店業報床位、理發/按摩/美容/美發業報座(床)位、洗車業報車位,有污水排放的其它小型企業可填噸水。
[污染物計算依據]從 A: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B: 自測; C:物料衡算;D: 監督性監測;E:抽樣測算、排放系數;F: 其他等中選填。
[排污口名稱及許可證編號]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後的污水所排放的排口名稱及其排污許可證編號。
[處理工藝和方法]廢水處理工藝和方法指隔油、物理法、物化法、生化法、化學法等。廢水處理工藝和方法指廢氣除塵、脫硫方法或工藝廢氣凈化方法等。
【表2】用水、排水情況
[數據來源]是指利用□污染源自動監控儀器、自測、物料衡算、監督性監測、排放系數等方法獲取的數據,在相應位置打「√」。
[上年度用水總量]指申報單位上年度使用的新鮮用水量和重復用水量之和。
[新鮮用水量]指申報單位上年度取用自來水、地下水、地表水和其他水源(如雨水、中水、雪水等)作為申報單位新鮮用水的總量。
[重復用水量]指申報單位上年度用水中重復在利用的用水量(含經處理後回用量)。
[上年污水排放總量]指按所有污水排放口排放污水合計量。它包括外排的生產廢水、廠區生活污水、直接冷卻水、礦井水等,不包括獨立外排的間接了;冷卻水(清污不分流的間接冷卻水應計算在內)。
[污水排放去向]①直接進入江河湖、水庫等水環境;②直接污灌農田;③進入地滲或蒸發;④進入城市下水道;⑤進入污水處理廠(場)⑥其他等去向。直接進入江河湖、水庫等水環境的,要填報江河湖、水庫等名稱。先進城市下水道再進污水處理場的,要求同時填④和⑤。
[排污口名稱及編號]是指污水排放法定排污口的常用名稱,進行了排污口規整的單位按排放口規范化整治要求填寫。
[污染物名稱]實際產生的污染物按規范的水污染物名稱填寫。
⑧ 自來水不排污的申報表怎麼寫
自來水不排污的申報表想要更好的書寫,必須要把它所涉及到的主要內容和重點的原因書寫出來,才能更好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