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滲坑治理技術
『壹』 工業污水滲坑什麼意思
近日有消息稱復,河北省制廊坊市大城縣及天津靜海區存在多處「超級」工業污水滲坑,面積最大一處達一漆萬平方米。人民中國發表評論稱:華北污水滲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據大城縣向調查組反映,近期曝光的兩處土坑均為多年挖土形成,二0一三年曾發生廢酸違法傾倒事件,導致坑內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天津靜海區的滲坑形成原因也大致相同。 在這次事件中,對能夠查實的違規或個人,必須加以嚴懲,對其沒有支付的治污欠賬,一定要加倍補上。但更為重要的是,即使一時間不能明確「坑主」,當地和環保部門也應該擔負起責任,盡快展開深度治理,把污染造成的環境傷害降到最低。 此次華北地區出現的滲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緩。當地必須改變過去的治污「慢動作」,按照環保部的要求,按下「快進鍵」,立即對滲坑水體、土壤及周邊地下水開展監測,抓緊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進度;同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及治理信息,給自己上緊弦、加重壓,盡快把這些危害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的「餘毒」排干凈、治徹底,還社會一個滿意的交代。
『貳』 工業污水滲坑這種處理方式對環境影響有多大
滲坑就是一種低成本的污水處理方式,在傳統的農村就有常用的各種形回式的滲坑、滲答井來處理家庭生活產生的污水。
我們無法知道,沒有被爆出來的環境污染問題還有多少,這么大面積的污水堆積,放之不理,直到被媒體爆出來,才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為什麼事情總要發展到人盡皆知的時候才有人站出來解決,這無法不令人感到震驚。
『叄』 水污染控制技術可分為幾大類型簡要介紹重要的控制技術.
就地下水污染而言,按污染源的行業類型及其排放物的種類簡述如下:
一、 工業「三廢」污染源
工業「三廢」(廢水、廢氣、廢渣)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工業廢水
如:(1)工業電鍍廢水,其主要污染成分有CN,Cr,Cd,Ni,Zn,Hg以及「三酸」(HCL,HSO4,HNO3)等;(2)工業酸洗污水,主要成分為三酸;(3)冶煉工業廢水,主要污染物有銅、鋁、鋅、鎳、鎘等金屬污染物質;(4)輕工業廢水,主要污染物為鹼類、脂、醇、醛類、氨氮、染料、硫等;(5)石油化工有機廢水,污染物成分以各種硝基、氨基化合物、油類、苯酚類、醇類、酸鹼類、氯化物、氰化物、各種金屬化合物、有機化合物、芳烴類及其衍生物。這些有毒有害廢水,若不經過處理而排入城市下水道、江河湖海或直接排到水溝、大滲坑裡,都是導致地下水化學污染的主要原因。
(二)工業廢氣
一些典型的工業廢氣,SO2、H2S、CO、CO2、氮氧化物、苯並芘等物質會對大氣產生煤煙型嚴重污染,這些污染物隨降雨下落,通過地表徑流進入水循環中,對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三)工業廢渣
工業廢渣包括高爐礦渣、鋼渣、粉煤灰、硫鐵渣、電石渣、赤泥、洗煤泥、硅鐵渣、選礦場尾礦及污水處理廠的淤泥等。如冶金工業產生含氰化物垃圾造紙工業產生含亞硫酸垃圾;電子工業產生含汞垃圾;石油化工產生多氯聯苯(PCBS);農葯廢物含酚、酚焦油垃圾及富含礦物油、碳氫化合物溶劑等垃圾;燃煤熱電廠粉塵淋濾產生As,Cr,Se,Cl等。這些廢渣有的天然堆放,有的埋入地下,如遇隔水不好地層,經風吹、雨水淋濾,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質如重金屬、揮發性酚、氰化物等進入水體和土壤。其中部分隨降水直接入滲,部分隨地表徑流往下游遷移並下滲,從而對地下水形成面狀和線狀污染。如沈陽、錦州、吉林等城市鉻渣堆積如山,形成地下水的重要污染源。
二、 城市生活污染源
長期以來,城市的生活污水沒有經過任何處理而直接排放,只是靠地表水體的自凈能力來消除其中的污染物質,但水體的自凈能力是有限的。據統計,我國約有80%以上的河流遭到污染,有的污染相當嚴重,甚至不能用於灌溉農田,同時也污染了地下水源。
(一)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SS(懸浮固體)、BOD(生化需氧量)、NH4-N(氨氮)、ABS(合成洗滌劑)、P、CL、細菌等。生活污水和醫院排放的廢水中所含污染物多為氨氮、磷、合成洗滌劑、厭氧細菌、揮發性酚、汞、病毒及放射性物質,多數排入河道、溝渠或滲坑,對地表水和地下水產生污染。任意堆放的未經處理的生活垃圾通過風吹、降水淋溶,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質進入水體也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
(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一般用埋填法處理,而這些大量被填埋於城市周圍的垃圾,隨著日曬雨淋及地表徑流的沖洗,其溶出物會慢慢滲入地下,污染地下蓄水層。生活廢棄物中富含有機物質和鹽類,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分解成有機氮→氨氮→亞硝酸鹽氮→硝酸鹽氮,故而在地下水中三氮檢出率為10%~46%,細菌總數和大腸菌群檢出率為10%~26%。因而生活垃圾,還有居民區的化糞池都是造成有機物污染的主要渠道。
三、 農業污染源
由於農業活動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土壤中剩餘農葯、化肥、動植物遺體的分解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等。它們引起大面積淺層地下水質惡化,其中最主要的是NO3-N的增加和農葯、化肥的污染。
(一)農葯污染
農葯污染對人類及動物有致癌、致畸、致突變的作用。據報道,在30年前使用於DDT的地方,目前地下水中仍然存在這種農葯,且有的地方每升地下水中DDT含量超標幾千倍。如今廣泛使用的農葯,經大氣降水淋滲,較大面積地以「源」的形式構成對地下水的污染。
(二)化肥污染
一方面過量使用氮肥可使水的NO3含量、永久硬度和礦化度升高,另一方面,造成水體富營養化,當無機氮含量超過300mg/m3、總磷在20mg/m3時,就會出現富營養化,引起水生生物大量死亡。
(三)污水灌溉
許多污水中含有有毒元素及化合物,在地下水埋藏較淺,包氣帶滲透性較好的砂土地帶,常常帶來地下水的嚴重污染。如西安市六座污水庫、20餘座污水塘,蓄水30萬m3以上,使渭河一、二階地受到廣泛污染。
四、 重金屬及放射性污染源
重金屬如Hg、Cd、Pb、Cr、Zn、Co、Ni、Sn及類金屬As等,以Hg、Cd、Cr及As的污染最為突出;放射性污染主要是由放射性核元素引起的一類特殊污染,包括放射性水污染。天然放射性核元素以及核武器試驗的沉降物、其他工業中的放射性廢水及廢棄物都會污染地下水,引起癌症和遺傳病變。
地下水污染治理技術歸納起來主要有:物理處理法、水動力控製法、抽出處理法、原位處理法。
1.1物理法
物理法是用物理的手段對受污染地下水進行治理的一種方法,概括起來又可分為:
①屏蔽法
該法是在地下建立各種物理屏障,將受污染水體圈閉起來,以防止污染物進一步擴散蔓延。常用的灰漿帷幕法是用壓力向地下灌注灰漿,在受污染水體周圍形成一道帷幕,從而將受污染水體圈閉起來。其他的物理屏障法還有泥漿阻水牆、振動樁阻水牆、板樁阻水牆、塊狀置換、膜和合成材料帷幕圈閉法等,原理都與灰漿帷幕法相似。總的來說,物理屏蔽法只有在處理小范圍的劇毒、難降解污染物時才可考慮作為一種永久性的封閉方法,多數情況下,它只是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被用作一種臨時性的控制方法。
②被動收集法
該法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挖一條足夠深的溝道,在溝內布置收集系統,將水面漂浮的污染物質如油類污染物等收集起來,或將所有受污染地下水收集起來以便處理的一種方法。被動收集法一般在處理輕質污染物(如油類等)時比較有效,它在美國治理地下水油污染時得到過廣泛的應用。
1.2水動力控製法
水動力控製法是利用井群系統,通過抽水或向含水層注水,人為地改變地下水的水力梯度,從而將受污染水體與清潔水體分隔開來。根據井群系統布置方式的不同,水力控製法又可分為上游分水嶺法和下游分水嶺法。上游分水嶺法是在受污染水體的上游布置一排注水井,通過注水井向含水層注入清水,使得在該注水井處形成一地下分水嶺,從而阻止上游清潔水體向下補給已被污染水體;同時,在下游布置一排抽水井將受污染水體抽出處理。而下游分水嶺法則是在受污染水體下游布置一排注水井注水,在下游形成一分水嶺以阻止污染羽流向下游擴散,同時在上游布置一排抽水井,抽出清潔水並送到下游注入。同樣,水動力控製法一般也用作一種臨時性的控制方法,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用於防止污染物的擴散蔓延。
1.3抽出處理法
抽出處理法是當前應用很普遍的一種方法,可根據污染物類型和處理費用來選用,大致可分為三類:
①物理法。包括:吸附法、重力分離法、過濾法、反滲透法、氣吹法和焚燒法等。
②化學法。包括:混凝沉澱法、氧化還原法、離子交換法和中和法等。
③生物法。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厭氧消化法和土壤處置法等。受污染地下水抽出後的處理方法與地表水的處理相同,需要指出的是,在受污染地下水的抽出處理中,井群系統的建立是關鍵,井群系統要能控制整個受污染水體的流動。處理後地下水的去向有兩個,一是直接使用,另一個則是用於回灌。用於回灌多一些的原因是回灌一方面可稀釋受污染水體,沖洗含水層;另一方面還可加速地下水的循環流動,從而縮短地下水的修復時間。
1.4原位處理法
原位處理法是地下水污染治理技術研究的熱點,不但處理費用相對節省,而且還可減少地表處理設施,最大程度地減少污染物的暴露,減少對環境的擾動,是一種很有前景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術。原位處理技術又包括物理化學處理法及生物處理法。
1.4.1物理化學處理法
①加葯法。通過井群系統向受污染水體灌注化學葯劑,如灌注中和劑以中和酸性或鹼性滲濾液,添加氧化劑降解有機物或使無機化合物形成沉澱等。
②滲透性處理床。滲透性處理床主要適用於較薄、較淺含水層,一般用於填埋滲濾液的無害化處理。具體做法是在污染羽流的下游挖一條溝,該溝挖至含水層底部基岩層或不透水粘土層,然後在溝內填充能與污染物反應的透水性介質,受污染地下水流入溝內後與該介質發生反應,生成無害化產物或沉澱物而被去除。常用的填充介質有:a.灰岩,用以中和酸性地下水或去除重金屬;b.活性炭,用以去除非極性污染物和CCl4、苯等;c.沸石和合成離子交換樹脂,用以去除溶解態重金屬等。
③土壤改性法。利用土壤中的粘土層,通過注射井在原位注入表面活性劑及有機改性物質,使土壤中的粘土轉變為有機粘土。經改性後形成的有機粘土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中的有機污染物。
1.4.2生物處理法
原位生物修復的原理實際上是自然生物降解過程的人工強化。它是通過採取人為措施,包括添加氧和營養物等,刺激原位微生物的生長,從而強化污染物的自然生物降解過程。通常原位生物修復的過程為:先通過試驗研究,確定原位微生物降解污染物的能力,然後確定能最大程度促進微生物生長的氧需要量和營養配比,最後再將研究結果應用於實際。現在所使用的各種原位生物修復技術都是圍繞各種強化措施來進行的,例如強化供氧技術大致有以下幾種:
①生物氣沖技術。該技術與原位物化法中的氣沖技術相似,都是將空氣注入受污染區域底部,所不同的是生物氣沖的供氣量要小一些,只要能達到刺激微生物生長的供氣量即可。
②溶氣水供氧技術。這是由維吉尼亞多種工藝研究所(VirginiaPolytechnicInstitute)的研究人員開發的技術,它能製成一種由2/3氣和1/3水組成的溶氣水,氣泡直徑可小到55μm。把這種氣水混合物注入受污染區域,可大大提高氧的傳遞效率。
③過氧化氫供氧技術。該技術是把過氧化氫作為氧源注入到受污染地下水中,過氧化氫分解以後產生氧以供給微生物生長。過氧化氫常常要與催化劑一起注入,催化劑用以控制過氧化氫的分解速度,使之與微生物的耗氧速度相一致。
望採納。
『肆』 利用暗管,滲坑這種排污方式是不是專門針對地下水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禁止私設暗管或者採取其他規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條規定,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第三十六條規定,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以上違法行為根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第七十六條進行處罰。第七十五條規定,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排污口或者私設暗管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拆除,處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逾期不拆除的,強制拆除,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處十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私設暗管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提請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責令停產整頓。第七十六條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處以罰款;逾期不採取治理措施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單位代為治理,所需費用由違法者承擔:(七)利用滲井、滲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八)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或者其他廢棄物的。有前款第八項行為的,處兩萬元以上二十萬元以下的罰款;有前款第七項行為的,處五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執法人員發現利用暗管、滲井、滲坑排污的違法行為後,應先立案,並對違法行為進行調查取證(製作現場筆錄、詢問筆錄、影像資料等),由法制部門製作《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決定書》,由縣級以上環保部門依據法律法規進行處罰,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
『伍』 滲坑治理涉及隱蔽性嗎
當然涉及,滲坑表面來上看像是一方源裝滿了污水的游泳池,但是治理絕沒有把水抽干這么簡單。
含水層的污染是一個緩慢的過程,具有累積和滯後效應,而同時地下水污染具有較高的隱蔽性、復雜性,治理修復的難度和投入都十分巨大。
而滲坑作為污染企業逃避監管的一種違法排污行為,往往沒有經過防滲防護處理,很容易隨著污水滲透、侵入地下水而形成面狀、線狀的污染區。污水中的重金屬、部分難降解的有機污染物,也會隨著污水進入當地的生態系統,經過土壤,飲用水,農作物、畜牧富集作用進入人類食物鏈,對健康造成影響。
『陸』 污水滲坑事件分析:什麼是污水滲坑
正常情況下的處理銀行是先將污水抽到污水處理系統,還要處於生態恢復的報告。在回污水處答理系統能夠承擔的情況下。全部處理完成後,如果是還要按照規定進行處理,對一污水進行處理,這應該有一個時間的過程。你無水完全清理完畢,以後對下面進行判定是否為危險廢物對於污水滲坑
『柒』 簡述工業滲坑的危害並提出防治措施
1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版類或者權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2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3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4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5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捌』 河北等地發現多處污水滲坑 生活污水該怎麼處理
你好,個人認為產生泡沫的原因主要有3個:①啟動泡沫。活性污泥工藝運行啟動初期回,由於污水中含答有一些表面活性物質,易引起表面泡沫。但隨著活性污泥的成熟,這些表面活性物質經生物降解,泡沫現象會逐漸消失。②反硝化泡沫。如果污水廠進行硝化反應,則在沉澱池或曝氣不足的地方會發生反硝化作用,產生氮等氣泡而帶動部分污泥上浮,出現泡沫現象。③生物泡沫。由於絲狀微生物的異常生長,與氣泡、絮體顆粒混合而成的泡沫具有穩定、持續、較難控制的特點。生物泡沫對污水廠的運行是非常不利的:在曝氣池或二沉池中出現大量絲狀微生物,水面上漂浮、積聚大量泡沫;造成出水有機物濃度和懸浮固體升高;產生惡臭或不良有害氣體;降低機械曝氣方式的氧轉移效率;可能造成後期污泥消化時產生大量表面泡沫。希望對你有用!!
『玖』 江蘇一公司污水滲坑就地掩埋被發現了嗎
6月26日據生態環境部消息,中央第四環境保護督察組在江蘇徐州市、宿遷市下沉督察時,針對2016年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期間群眾舉報問題整改情況進行了抽查,發現部分舉報問題整改不徹底、不到位。澤龍石英有限公司的污水滲坑被督察組發現後,不但沒有立即整改,還直接就地掩埋,企圖掩蓋環境違法事實,性質惡劣。
2016年7月中央環保督察期間接到群眾舉報,反映宿遷市沭陽縣木炭加工企業污染環境。案件轉辦後,沭陽縣雖然進行了一定整改,但未能建立長效機制,沒有舉一反三徹底整改到位。督察人員下沉督察時發現,一些沒有任何治污設施的土窯依然在進行燒炭生產。
作為一家整治後重點企業,本應做到規范運行、達標排放,然而澤龍公司卻肆意排污,而且在督察人員發現後,不是積極整改,而是企圖掩蓋違法事實。
督察組表示,江蘇徐州、宿遷兩地市及有關市、縣對第一輪中央環保督察轉辦案件敷衍了事,對長期存在的污染問題睜隻眼閉隻眼,存在不作為、慢作為,甚至失職失責等問題,督察組還將進一步調查,並要求地方依法依規嚴格處理、嚴肅問責。
來源:中新網
『拾』 人民網是如何評論華北污水滲坑的
近日有消息稱,河北省廊坊市大城縣及天津靜海區存在多處「超級」工回業污水滲坑,面答積最大一處達17萬平方米。人民網發表評論稱:華北污水滲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此次華北地區出現的滲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緩。當地政府必須改變過去的治污「慢動作」,按照環保部的要求,按下「快進鍵」,立即對滲坑水體、土壤及周邊地下水開展監測,抓緊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進度;同時,做好信息發布工作,及時向社會公開監測及治理信息,給自己上緊弦、加重壓,盡快把這些危害生態環境和公眾健康的「餘毒」排干凈、治徹底,還社會一個滿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