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連污水爆炸事故今天
A. 大連輸油管爆炸事件的相關事件
以下是最近40年來全球嚴重石油泄漏事件
10月24日,消防隊員在火災現場撲救。當日,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大連新港碼頭油庫「7·16」爆炸現場17時左右,再次發生火情。
從有關部門了解到,大連新港碼頭油庫「716」爆炸現場17時左右,再次發生火情,現場明火不大,但濃煙較重。
中新網大連10月24日電 (宋太盛 董永君)24日下午16點10分左右,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油庫再次發生火災。據現場知情者說,起火的正是7月16日發生爆炸的103號油罐,事發前103號罐正在被拆解,可能是在清理罐底的過程中,施工不慎點燃了罐里的剩油發生火災。
到達現場時,已看不見油罐燃燒的明火,只是煙霧迷漫,氣味嗆人。至24日晚19時左右,大連市消防部門的100多輛消防車在現場撲救。鑒於大連新港消防供水和泡沫供水相對充足,加之103號罐周圍的管線已經大部分拆解,罐體目前只剩六米多高。消防人員正在圍堵大火,避免燒到別的罐體和區域,火勢已在受控狀態。另外,60多輛裝滿砂土的翻斗車在一旁待命。
2010年7月16日18時許,位於遼寧省大連新港附近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罐區輸油管道發生爆炸,造成原油大量泄漏並引起火災。大火持續燃燒15個小時,現場發生了至少6次爆炸。至7月28日22時,大連新港生產全面恢復。 2009年4月,相關機構就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保稅油庫進行了環境影響評估與預警,並形成了一份《環境影響報告書》,報告書已提出火災預警,「火災爆炸危險性評價結果表明,油庫罐區的火災爆炸危險指數等級為嚴重,經安全措施補償後降低為輕微,說明工程火災爆炸危險性較大。」
報告書指出, 保稅油庫的主要危險是火災和爆炸,在儲存、輸送原油過程中,可能產生泄漏、跑料事故,遇明火則能發生火災、爆炸事故。原油泵房則是各類機電設備集中、操作 頻繁、最容易泄漏和散發油氣的場所,在通風不良和電氣設備不符合防爆要求的情況下,有可能發生爆炸。
另一種可能是,保稅油庫里存儲的沙特油硫含量很高,原油罐上的氧化鐵與原油中的硫長期作用,就會生成硫化亞鐵。硫化亞鐵沉澱物如果曝露在空氣中,能發生氧化放熱反應,最終引發爆炸。
B.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的現場
爆炸後,有網友發微博稱,前後發生兩次爆炸,爆炸巨響傳出很遠,現場濃煙滾滾,天空彌漫黑色灰塵,地上全落了黑色的石油點。
「剛上高速,便看到那邊有黑煙。」一位參與救援的消防官兵稱,到達現場時,火勢很大,廠區上空湧起上百米的黑煙。
事故發生後,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對外稱,起火的罐區,是已停產一年多的儲存重油等殘渣油料的地方,正在由中石油的一家建設公司檢修,原計劃下半年重新投產。當時有四個人在現場工作,突然有一個空罐發生閃爆,引發了另一個儲罐著火。
記者在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救火現場看到,經過300多消防官兵的奮力撲救,到16時30分許大火已被撲滅。事故原因正在調查中。
C.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的最新消息
據國家安監總局網站2013年7月31日發布的消息,由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掛牌跟蹤督辦的社會影響大的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大連石化分公司「6·2」爆炸火災事故的調查報告,已經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監察部審核批准,同意遼寧省及其大連市人民政府的事故調查處理結果,認定這起事故是責任事故,並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另對其他多名責任人分別依規依紀給予處分。 根據調查結果和有關法紀規定,對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大連項目部經理賈立志和林沅公司總經理楊福順等3人移送司法機關處理。給予: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兼安全總監、黨組成員沈殿成記過處分;中石油股份公司煉油化工分公司總經理徐福貴記大過處分,副總經理沈鋼降級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總經理冷勝軍和副總經理焦玉瑞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總經理郝春生和安全總監周子玉撤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大連石化分公司安全環保處處長林吉宏記大過處分;中國石油第七建設公司安環部部長徐立泉記大過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宋硯敏警告處分;大連市安全監管局監管三處副處長於方記過處分。
D. 大連輸油管爆炸事件的事故追蹤
海上漏油開始擴散
截至18日14時許,大連保稅油庫爆炸現場黑色煙霧逐漸稀薄,除了零星幾個點還在噴水降溫外,爆炸事故現場的消防官兵多數已經撤離。
18日,最大的10萬立方米原油儲罐被燒毀,現場數台消防車仍在向它噴水。據現場滅火專家介紹,這個油罐頂部是一個大圓鐵蓋,著火後,油罐裡面溫度很高,仍需不斷降溫,防止復燃。
在這個油罐東側10米遠,兩根輸油管線扭曲變形。大連市公安局副局長寧民說,這兩個管道即是引發大火的起始點。
在海上,前一天用沙袋毛氈隔離的一片漏油區開始向外擴散。據了解,油水擴散與海水潮汐和風向有關。已影響100平方公裏海域,重污染海域10平方公里。
油污海區小島上聚居的海鷗因害怕油污不敢貼近水面多數已飛逃。
已有28艘專業清污船舶由各地趕往油污水域實施清理工作。目前除了採用投放水面護欄防止油污擴散之外,還採用投放吸油氈和直接回收兩種方法清污。前者主要用於厚度1厘米左右的漂浮油污的清理,看似笨拙實際比較徹底;後者主要在港內等厚度2厘米左右漂浮油污進行直接勺舀等打撈回收,及向油污較稀薄水面噴灑消油劑等,預計28艘船清污需至少一周時間。
兩名消防戰士墜海,一人犧牲。
大連輸油管爆炸事故發生後,2010年7月20日清晨8時,在遼寧省大連市大窯灣大連新港海面執行清理油污任務的兩名消防戰士張良、韓曉雄在海面風力達8-9級的情況下,為了保證前方不間斷供水,不顧個人安危,用安全繩固定漁船鋼索,再次進入海里清理浮艇泵。由於海面突變,一個巨浪將二人吞沒,張良不幸犧牲,韓曉雄被成功救出。經全力搜救,張良遺體於14時25分被撈出。鑒於張良的英勇行為,公安部追授張良為烈士,大連市政府追授張良「滅火英雄」榮譽稱號。
從外省急調400噸泡沫
據了解,油管爆炸後,隨著原油泄漏流淌,火舌以極快速度蔓延擴大,火勢曾一度直逼旁邊存儲易燃易爆、劇毒的二甲苯罐區。在被燒的10萬立方米油罐周圍,還有20多個同樣級別的儲油罐,中間相距不超過10米。
遼寧消防採用「先控制,後消滅」戰術,利用水泥和沙土圍堵外溢原油,設置移動水炮和車載水炮對受威脅罐體進行冷卻抑爆,採取泡沫噴射、沙土覆蓋等措施對起火管線和地面流淌火進行壓制消滅。截至17日15時,事故現場除少量管線和一個油罐外,明火已基本被撲滅。
遼寧省公安廳稱,遼寧公安消防用15個小時成功撲滅大火,關閉所有油管閥門,創造了世界火災撲救史奇跡。
這次撲救過程中,大連市消防打完所有存儲的消防泡沫,又從天津、河北、吉林、黑龍江等地緊急調運400多噸泡沫到達現場。 調查組登外籍油輪調查
18日上午,遼寧省成立事故調查組,分別有安監、公安、監察、總工會等部門參與,下轄技術、管理、綜合小組,全面開始調查事故原因。
18日下午,調查組對事故當日當班人員進行詢問,開始調查涉及的三四家企業。當日,調查組又登上「宇宙寶石」號外籍油輪,對相關情況進行收集。據大連安監局副局長孫本強說,目前這艘油輪已被中方暫扣。
儲油區管線起火引事故
18日,大連市政府在關於此事故的匯報材料中稱,7月16日18時10分許,位於大連大孤山半島的大連保稅油庫一期(簡稱大連中聯油)倉儲罐區原油管道起火。
經初步調查,事故發生前,一艘賴比瑞亞籍30萬噸原油船「宇宙寶石」號在大連新港卸油過程中,原油儲油罐陸地管線在加催化劑作業時起火。事故發生後,「宇宙寶石」號油輪立即撤離。
起火的管線為直徑900毫米的原油儲罐陸地輸油管線,後引起直徑700毫米管線起火。兩根管線起火後,引燃旁邊10萬立方米原油罐。
另據遼寧省公安廳透露,消防官兵趕到現場時發現,一罐區泵房配電室遭到損壞,一時難以實施關閥斷料。經過12小時努力,17日6時,成功關閉漏油閥門,火勢得到基本控制。
E. 大連輸油管爆炸事件的事件概況
事件:輸油管線爆炸,並引發原油泄漏。
事故起因:一艘30萬噸級外籍油輪在卸油的過程當中,由於操作不當引發的輸油管線爆炸。
傷亡:暫無人員傷亡情況報道
大連新港輸油管線爆炸導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16日立即連夜趕赴大連,現場指揮海上油污應急處置工作。
2010年7月16日18時20分,大連新港輸油管線發生爆炸,引起火災,並導致部分原油泄漏入海。交通運輸部部長李盛霖立即組織專家組連夜趕赴大連,現場指揮交通系統所屬力量開展消防、清污工作,協助地方政府開展海上油污應急處置。
李盛霖17日10時在接受電話采訪時介紹,目前,「海巡021」「海巡028」「海巡0200」「海巡0202」等4艘海事執法船已赴現場,監控油污情況、布設圍油欄;交通運輸部救撈局的專業救助船「北海救113」「北海救198」及大連港14艘消防拖輪和1艘消防艇已在起火海域鋪設圍油欄、噴灑消防泡沫,以控制海上火勢和油污染。 到17日9時,事故附近海面仍有原油泄漏入海,遼寧海事局正在抓緊組織海上油污清除和消防工作。交通運輸部還協調河北、天津、山東海事局調集圍油欄、消油劑、吸油氈等清污設備火速支援大連。
據中國海上搜救中心總值班室有關負責人介紹,17日2時37分,大連新港港區海面出現明火,面積約有80平方米至100平方米。為保證海上船舶安全,遼寧省海上搜救中心迅速採取措施,安排大連新港港區所有船舶撤離。同時通知在附近錨地錨泊的船舶做好疏散准備,防止火勢蔓延到錨地引發次生事故。 2011年11月,國務院對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遼寧省大連市的所屬企業發生的「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等4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4起事故均為責任事故。其中,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2010年「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是一起特別重大責任事故。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對4起事故涉及的64名事故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14名涉嫌犯罪的責任人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010年7月16日,位於遼寧省大連市保稅區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原油庫輸油管道發生爆炸,引發大火並造成大量原油泄漏,導致部分原油、管道和設備燒損,另有部分泄漏原油流入附近海域造成污染。事故造成作業人員1人輕傷、1人失蹤;在滅火過程中,消防戰士1人犧牲、1人重傷。據統計,事故造成的直接財產損失為22330.19萬元。
經查,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下屬的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同意、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委託上海祥誠公司使用天津輝盛達公司生產的含有強氧化劑過氧化氫的「脫硫化氫劑」,違規在原油庫輸油管道上進行加註「脫硫化氫劑」作業,並在油輪停止卸油的情況下繼續加註,造成「脫硫化氫劑」在輸油管道內局部富集,發生強氧化反應,導致輸油管道發生爆炸,引發火災和原油泄漏。
這起事故的間接原因是:上海祥誠公司違規承攬加劑業務;天津輝盛達公司違法生產「脫硫化氫劑」,並隱瞞其危險特性;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未認真執行承包商施工作業安全審核制度;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未經安全審核就簽訂原油硫化氫脫除處理服務協議;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及其下屬石油儲運公司未提出硫化氫脫除作業存在安全隱患的意見;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和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對下屬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不到位;大連市安全監管局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管檢查不到位。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將上海祥誠公司大連分公司經理李偉,天津輝盛達公司董事長兼法定代表人張海軍、總經理張德勝,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運行管理部經理劉昌東,中燃油公司市場處處長沈璠等14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共給予29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董事長、黨組書記蔣潔敏警告處分;分別給予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副總經理、黨組成員李新華、廖永遠記過處分;分別給予中石油股份公司副總裁劉宏斌、中石油股份公司安全總監賀榮芳行政記大過處分;給予中國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中國聯合石油有限責任公司)總經理王立華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中油燃料油股份有限公司總經理鄭明禹行政記過處分;依法免去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董事長、黨委書記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董事長張景福的董事長職務,並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分別給予大連中石油國際事業有限公司總經理、黨委副書記孫宏偉,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總經理、黨支部書記陳石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同時,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對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天津輝盛達公司、上海祥誠公司等相關責任單位分別處以規定上限的行政處罰。責成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向國務院國資委作出深刻檢查。
該起事故發生後,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在遼寧省大連市的所屬企業又連續發生了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2010年「10·24」火災事故和大連石化分公司2011年「7·16」火災事故、「8·29」爆炸火災事故等3起責任事故,國務院事故調查組同意遼寧省人民政府和大連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對這3起事故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共給予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原總經理蔣凡、副總經理焦玉瑞,中石油中油遼河工程有限公司常務副總經理李明輝,大慶石化建設公司執行經理王洪濤等35名責任人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同時,對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大慶石化建設公司、大連七星監理公司和大連市甘井子區北方石化機械配件廠分別處以相應的行政處罰。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事故防範措施和整改意見,要求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和企業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認真組織開展石油庫安全、消防、環保等方面的隱患排查,限期徹底整改;對在建的石油庫建設項目進行全面清理整頓;進一步完善大型石油庫和化工建設項目的規劃布局;制訂完善我國石油庫設計標准,進一步提高安全、環保准入門檻。中國石油天然氣集團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安全生產和環境保護工作;各有關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全面加強危險化學品安全和環境監管,嚴防生產安全和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F. 6·2大連石化油罐爆炸事故的介紹
2013年6月2日14時30分,大連市消防支隊接到報警,大連石油七廠3號門附近發生爆炸。隨即,大連市300餘名消防官兵及幾十輛消防車趕往現場。
爆炸廠區的大火於當天16時30分撲滅。20時25分,大連消防支隊一劉姓負責人稱,官兵正在整隊,准備撤出現場。
2日晚晚9時許,大連消防支隊一位負責人稱,共有三個油渣罐發生爆炸,並非媒體之前所稱的兩個裝有殘留柴油的油罐。該負責人稱,一個苯罐最先爆炸,引爆了旁邊另外兩個油罐。
爆炸造成兩人失蹤,兩人重傷。截至3日凌晨,重傷的2人仍在醫院進行搶救,生命垂危。
G. 大連友好廣場的爆炸事故
2013年6月24日,大連友好廣場發生爆炸事故,噴出的熱氣把路面沖開一個直徑約1.5米、面積約4平方米的口子,周邊全是碎石和泥土,最遠處甚至達幾十米遠外。周邊有五六輛車車身上布滿碎石、泥點,其中一輛受損較重,車後擋風玻璃被砸碎。
事故原因系熱電集團的蒸汽管道年久受腐蝕再加上夏季供熱壓力不穩導致,事故造成周邊六輛車不同程度受損,無人員傷亡 。
H. 《烈火英雄》根據大連「7·16」石油管線爆炸事件改編,當時為什麼會發生這種情況最後查出爆炸原因了嗎
事故起因:一艘30萬噸級外籍油輪在卸油的過程當中,由於操作不當引發的輸油管線爆炸。
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公安部共同發布《關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情況的通報》:
爆炸經過:
2010年7月15日,賴比瑞亞籍 30 萬噸油輪在大連新港卸載 15.3 萬噸從委內瑞拉進口的原油。因為原油的硫化氫含量較高,在輸油管道上進行注入脫硫化劑的操作。加註過程中,輸油管道內壓力高,導致加註軟管多處出現超壓鼓泡、連接處脫落,造成脫硫化劑泄漏。
加註完成後,現場人員用消防泵房內的消防水沖洗脫硫劑管道,0.1 噸沖洗液通過加劑口進入輸油管道。3 分鍾後,輸油管道突然爆炸,大量原油泄漏,儲罐閥門、泵房閥門和電力系統損壞,儲蓄罐閥門無法關閉,原油順著地下管道流淌,火線長達 3000 米,流淌火面積 6 萬平方米。事後統計,原油泄漏 9 萬噸,污染海面 50 平方公里。
(8)大連污水爆炸事故今天擴展閱讀:
2010年7月16日晚,石油大連大孤山新港碼頭一儲油罐輸油管線發生起火爆炸事故後,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立即作出重要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代表黨中央、國務院連夜緊急趕到事故現場,指揮滅火救援工作。遼寧省和大連市迅速啟動應急處置預案,組織全省力量全力開展撲救工作。
從這起重大事故初步調查來看,是一艘30萬噸級外籍油輪泄油引發輸油管線爆炸,並引發原油泄漏。可以預見的是,肇事船隻不僅無法應對巨額的賠償,更沒有能力對污染區域進行清理。國際上比較通行的辦法,是建立油污基金,這些基金主要由石油公司出資成立;同時推行海洋污染責任保險,鼓勵石油運輸企業到保險公司投保。我國目前的污染責任險從2007年開始試點,由於種種因素的制約,發展十分緩慢,尤其油污責任險迄今仍無多大發展。
I. 10·24大連新港油庫復燃事故的7.16爆炸事件回顧
7月16日18時20分,大連新港油品碼頭附近的一條輸油管線發生爆炸,大火頃刻而發,迅速殃及大連保稅區油庫,一個10萬立方米油罐爆裂起火。盡管大火在15個小時後即被撲滅,創造了一次中國乃至世界火災撲救史上的奇跡,但1500噸原油就此四處飄散,曾經碧波盪漾的大連灣油污遍布。 根據國家安監總局及公安局就「7·16」事故情況的通報,兩家負責在輸油過程中加入原油脫硫劑的公司成為了事故的肇事者,它們是天津輝盛達石化技術有限公司(下稱「輝盛達」)和上海祥誠商品檢驗技術服務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