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污水治理國家政策
㈠ 對污水處理行業的政策有哪些
水資源治理與檢測——實行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以水定產、以水定城,建設節水型社會。合理制定水價,編制節水規劃,實施雨洪資源利用、再生水利用、海水淡化工程,建設國家地下水監測系統,開展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加強農村環境治理——堅持城鄉環境治理並重,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統籌農村飲水安全、改水改廁、垃圾處理,推進種養業廢棄物資源化利用、無害化處置。
生態環境修復——築牢生態安全屏障。堅持保護優先、自然恢復為主,實施山水林田湖生態保護和修復工程,構建生態廊道和生物多樣性保護網路,全面提升森林、河湖、濕地、草原、海洋等自然生態系統穩定性和生態服務功能。自九五規劃,我國就相繼提出了「可持續發展戰略」、「建立資源節約型和環境友好型社會」等發展戰略。自「十二五」規劃之後,環保行業迎來了快速發展的機遇。
「十三五」規劃是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後的第一個五年規劃。面對經濟發展的新趨勢、新挑戰,「十三五」規劃中明確提出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為我國未來發展的發展思路和發展方向提供了有力的支撐。將綠色發展作為發展理念之一,體現了國家層面對環保問題的重視;對能源、水資源、土壤等細分領域的具體規劃也給環保行業帶來了新增長點。
《環境保護法》正式實施 《環境保護法》歷經三年多全面修訂,終於在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了。《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按日連續處罰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8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29號)、《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限制生產、停產整治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0號)、《企業事業單位環境信息公開辦法》(環境保護部令第31號)和《行政主管部門移送適用行政拘留環境違法案件暫行辦法》,5個配套辦法也於2015年1月1日起一並實施。
新環保法以法律的形式確立了「保護環境是國家的基本國策」,明確「環境保護堅持保護優先、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公眾參與、污染者擔責的原則。」
創新設計了「按日計罰」,並賦予環保執法人員查封、扣押的權力,環保部門可對超標或超總量的行為直接限產或停產。除強化環保處罰外,對未批先建、無證排污等四類行為,相關監管部門可以對主管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處以治安拘留。
水十條
2015年4月16日國務院印發《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水十條),主要包括六方面內容: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專項整治造紙、印染、化工等重點行業;加快水價改革,完善污水處理費、排污費和水資源費等收費政策;健全稅收政策;加大政府和社會投入;促進多元投資等。
「水十條」工作目標:到2020 年,全國水環境質量得到階段性改善,污染嚴重水體較大幅度減少,飲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續提升,地下水超採得到嚴格控制,地下水污染加劇趨勢得到初步遏制,近岸海域環境質量穩中趨好,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等區域水生態環境狀況有所好轉。到 2030 年,力爭全國水環境質量總體改善,水生態系統功能初步恢復。到本世紀中葉,生態環境質量全面改善,生態系統實現良性循環。
在環保行業各細分領域中,水務最先得到發展。「十一五」、「十二五」期間是水務領域發展壯大的時期,十年間,我國城市污水處理處理能力顯著增加。我國城市污水處理廠的數量顯著增加,從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座,尤其是在「十一五」期間,保持年均30%以上的增長率。城市污水處理廠的處理能力也穩步提升,2014 年,污水處理率達到90%以上。
展望當前,水務領域已趨於成熟,供水總量超過 6000 億立方米;城鎮污水處理廠數量從2005 年的764 座增加至2014 年的6031 億座;城鎮供水接近飽和,城市污水處理率已達90%以上。在「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間水務行業的發展已取得成績的基礎上,「水十條」政策的出台,給水務行業在「十三五」期間帶來了新的發展機遇。
據測算,實施」水十條「預計可拉動GDP增長約5.7萬億元,將直接帶動環保產業新增產值約1.9萬億元,其中,直接購買環保產業產品和服務約1.4萬億元。
㈡ 農村環境污染與治理屬於什麼政策
(一)堅持從完善機制入手,著力把清潔工程擺上農村工作的突出位置
1、加強領導,規范各項制度。一是建立掛點幫扶制度。成立了以縣長為組長,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農村清潔工程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縣委農工部,定期對全縣農村清潔工作進行統籌協調、綜合調度和指導督查。實行副縣級以上領導和鄉鎮領導掛點,部門單位幫扶,其它幹部包村負責制,各鄉鎮、村實行黨政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的領導體制。並將農村清潔工程納入鄉鎮、部門年度工作目標考核評價體系和縣政協的主要評議內容。二是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制定了《2015年上栗縣農村清潔工程整治年實施方案》、《垃圾分類制度》、《門前三包責任制》、《保潔員工作職責》、《環境保潔村規民約》和文明衛生戶創評等一系列文件與制度,提出了中、長期規劃,明確了工作范圍、目標任務,各鄉鎮集鎮、衛生院和農村中小學都納入農村垃圾處理系統規劃范疇。三是創新推廣垃圾處理操作模式。在完善「3加5」工作模式上創新垃圾終端處理操作模式,採取「戶分類入桶、保潔員定期收集、村級中轉站集中存放、鄉鎮統一運送焚燒處理」形式,各級清潔辦指導農戶開展垃圾分類,達到垃圾減量化、資源化、無害化標准,養成「人人不亂丟垃圾,時時注意環境衛生」的良好習慣。通過機制的完善,健全了縣、鄉、村、組四級垃圾處理工作網路,實現了「縣有領導、督查組,鄉鎮有環衛所、焚燒爐,村有中轉站、保潔員,組有垃圾池,戶有分類桶」的綜合治理格局。
2、多元投入,積極籌措資金。我們採取對上爭取一點、財政補助一點、村收入抽出一點、動員社會捐助一點的方法,多渠道籌措資金,建立多元投入機制,確保更多資金用於農村清潔工程。去年全縣共投入資金500多萬元用於環衛設施的建設、保潔員工資報酬和清垃圾、清污染、清路障等開支。今年,我縣進一步加大農村清潔工程的投入力度,一是努力爭取中央和省、市對農村垃圾處理項目的資金支持,以及亞洲銀行、世界銀行的貸款。二是加大縣鄉財政投入,縣財政每年安排420多萬元專項資金,發放全縣保潔員工資,鄉(鎮)財政逐步加大對農村清潔工程的投入,年初列入專項預算,確保垃圾焚燒爐的運行費用。三是整合項目資金投入,縣委農工部的一事一議項目資金今年全部用於農村清潔工程,縣農業局、縣環保局的環境整治項目資金盡量向農村清潔工程傾斜。四是鼓勵部門單位投入,要求部門單位在資金、技術、物質、信息、項目等方面,為農村清潔工程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和服務。同時,還引導社會各界投入,引導當地知名人士、成功人士捐資捐物支持農村清潔工程,發動農民籌資投勞,適當向農戶收取保潔費,鼓勵鄉鎮採取市場化運作方式,將農村垃圾清掃保潔與清運工作發包給公司或個人,村委會或村民理事會負責監督和管理,實現農村多樣化保潔,確保工作順利推進。
(二)堅持以營造宜居環境為目標,全面開展農村垃圾處理
1、強化宣傳,廣泛動員發動。我縣利用舉辦培訓班、印製操作手冊、張貼標語、發放致農民一封信等多種形式進行宣傳發動,大力宣傳垃圾的危害性和垃圾處理的重要性,轉變群眾觀念,提高群眾環保意識。去年至今年初,全縣共發放致農民朋友的一封信5萬余份,門前三包責任書4萬余份,出動宣傳車180餘車次,懸掛橫幅126條,製作農村清潔工程宣傳欄2000多個,書寫標語2500餘條,召開了多次農村清潔工程專題會。通過廣泛宣傳,轉變了群眾的思想觀念,提高了農戶的環保意識。
2、突出重點,抓好典型示範。結合富裕和諧秀美新農村建設,以創建文明生態村為重點,全縣打造了一批以明山、南源、高山、戰山、麻田、新店等為代表的村容整潔、生態秀美、和諧文明的農村清潔工程示範村。重點整治了319線、上萬線、福東公路等幾條主幹道,以點帶面,起到了示範效應。抓好了重點人群的教育,以家庭主婦、中小學生、老年協會、村理事會、保潔員為重點對象,召開家庭主婦會議,宣講五種垃圾分類常識及處理方法,發揮老年協會和村理事會作用,對農戶的衛生情況進行監督,定期組織衛生評比。在中小學校,開展豐富多彩的文明衛生教育,增強學生的環保意識。在抓好典型方面,我們主要做了以下幾方面的工作。一是大力發揮老協會員作用。如在福田鎮明山、大宇村,老協會員分組包片負責全村清潔衛生工作,形成了長效機制。二是抓好垃圾分類處理工作。搞好農村清潔工程,垃圾分類是關鍵。如在長平鄉黃泥塘村,農村生活垃圾做到不出村,每家每戶發放宣傳單、垃圾分類桶和分類袋,村幹部實行分片包干檢查,形成村莊整潔、人人有責的良好氛圍。三是實行保潔員輪值制度。我們積極探索一些符合本地實際的做法,如在桐木鎮楊坊村,根據村民的意願,引導農戶自覺輪流值日保潔,戶戶都是保潔員,每戶除對垃圾進行分類處理外,各自還實行門前三包,公共衛生實行輪流保潔。四是抓好了重點集鎮的環境綜合整治。在桐木鎮、福田鎮、彭高鎮和南源街等集鎮,居民生活垃圾做到統一收集、清運、處理,凈化了集鎮環境。
(三)堅持以長效管理為保障,努力提高農村清潔工程建設水平
1、加強衛生保潔員的管理。保潔員優先從有勞動能力、熱心公益事業的低保戶中選擇,保潔員上崗前進行統一培訓,培訓內容為垃圾如何分類、廢品銷售、垃圾焚燒、建築垃圾堆處理和填埋場污水處理等,使每個保潔員都能按無害化標准處理垃圾。明確了衛生保潔員工作職責,要求保潔員對各自保潔片區做到「四無四凈」(即無積水、無雜物雜草、無瓜果皮殼、無人畜糞;路面凈、路沿凈、綠化帶凈、房前屋後凈),保潔員同時要督促各自片區村民做好保潔與綠化日常管護,共同呵護美麗環境。建立了保潔員工資「一卡通」,各村保潔員工資由縣統籌安排。並根據清潔辦、鄉鎮和行政村對保潔員平時工作成效檢查情況發放工資,確保工資按月及時發放到位,提高了保潔員工作的積極性。
2、加強理事會的管理。建立健全了清潔工程理事會,理事會制定《村規民約》,規范村民日常行為,引導和監督村民美化環境,凈化家園。理事會推行「一天一監查、一周一評比、一月一公示」制度,監督管理保潔員的日常工作,對履責好的農戶,給予通報表揚和張貼「清潔戶」標牌,對不履行義務,違反保潔規定的農戶,給予公示批評。
3、整合部門間的工作合力。縣清潔辦負責工作牽頭和日常管理;縣環保局抓好垃圾焚燒爐及中轉站的選址,指導焚燒爐與村級中轉站封存垃圾的標准化操作;縣水務局做好縣域內各中小河道的清潔工作;縣教育局協調組織農村中小學校的清潔整治工作;縣交通運輸局負責整治交通幹道亂搭亂建現象;縣供銷聯社做好可利用垃圾的回收和指導封存垃圾處理;縣花炮安監局抓好花炮垃圾的有效處理,嚴禁將花炮垃圾傾倒在公路兩旁和河道裡面。這樣通過部門積極配合、相互協作,形成了部門聯動、齊抓共管的工作氛圍。
4、嚴格考核考評。建立了縣考鎮、鎮考村、村考組、組考戶的層層考核制度和實行新農村建設中農村清潔工程「一票否決」制度。要求兩月一檢查一通報,半年一考核一獎懲,一年一總結一表彰,鄉鎮排名第一名的,獎勵5萬元,最後一名的處罰5萬元,所罰資金由縣財政局在鄉鎮往來資金中代扣,並獎給第一名。檢查的排名結果以文件進行通報,並在媒體上公布,排名最後一名的鄉鎮,由鄉鎮主要負責人在每兩月點評大會上作表態性發言。連續兩次作表態性發言的,由領導小組組長對單位主要負責人進行約談,單位主要負責人應書面向領導小組說明情況;連續三次作表態性發言的,對主要負責人啟動行政問責,縣委調整相關責任人崗位。考核結果還與單位評先評優掛鉤、與黨政負責人評先評優掛鉤,並作為幹部調整的重要依據。同時,對行政村實行清潔工程工作與一事一議、新農村建設、農業開發項目立項掛鉤,與農業、水務、教育等資金掛鉤。各項農業項目立項時與清潔工程一起考察,衛生差的鄉鎮、村不安排項目,衛生好的鄉鎮、村優先安排。
㈢ 國家對農村鄉鎮污水處理的政策
請看以下報道: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日期:2010-1-20
污水處理向鄉鎮延伸
記者發現,隨著各地對環保要求越來越高,一些地方鄉鎮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尤其是隨著節能減排任務壓力不斷增加,採取在大中城市興建污水處理設施,減少COD的空間將縮小,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將成為一些地方減少COD的新領域。
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廠基本依靠政府資金建設。在湖北省已建或在建的10多座鄉鎮污水處理廠,都是依靠國家和省補助才得以實施的。荊州市建委介紹,為了配合湖北省荊州市四湖地區的流域治理,通過省級補助方式,今年在湖泊周邊建設10個鄉鎮污水處理廠,對日處理每噸污水能力補貼1300元;管網建設也是按照地方每投資100萬元,省市補貼50萬元的標准進行。
但記者發現,環保高要求與經濟低水平矛盾也在鄉鎮污水處理中顯現,即使有上級政府補貼,一些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仍困難不少,走上市場化運行軌道更是希望渺茫。
一方面,我國絕大多數鄉鎮經濟實力薄弱,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後續資金不足。為配合湖泊治理,湖北監利縣新溝鎮正在建一個日處理污水4000噸的鄉鎮污水處理廠,省級財政補貼了520萬元。鎮黨委副書記熊耀平說,當地還有管網建設費800萬元,即使上級財政補貼一半,仍然有400萬元的缺口壓得當地政府喘不過氣來。他說,新溝鎮是監利縣經濟狀況最好的鄉鎮,每年能夠用於公共建設的資金也只有150多萬元。
因此,湖北省四湖地區流域不少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在去年11月簽訂了有關投資開工協議後,至今無實質性進展。
另一方面,鄉鎮經濟落後,導致城鎮化的供水體系不健全,農村自來水收費率低,與自來水費捆綁的污水處理費也難以收齊。監利縣新溝鎮雖然也在向上級政府打報告,收取污水處理費,但當地自來水的收取率才40%,自來水廠已負債100多萬元。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自來水供水管網本身跑冒滴漏,農村貧困戶、無人戶大量存在。
農村污水處理費政策存在空白
記者發現,從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上看,污水處理費只有縣級以上才可以徵收。鄉鎮一級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是空白。
由於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無政策保障,即使開征污水處理費,中部鄉鎮普遍經濟水平低,群眾生活水平不高,難以負擔高成本的污水處理費。一個日處理能力只有4000噸的污水處理廠,要保本運行,污水處理費要遠遠超過1元/噸。一般的農村群眾無法負擔。湖北監利縣福田寺鎮每天產生生活污水排入四湖流域。在省里投資310萬元後,這個集鎮人口只有8600人的鄉鎮在今年9月份基本建成了一個日處理污水2000噸的處理廠。副鎮長楊小波說,保障污水處理廠商業化運行的污水處理費收取根本沒有納入政府的計劃。當地1.5元/噸的供水價格也是政府不敢輕易再收取污水處理費的主要原因。
另外,人才不足、管理不規范也是當前一些鄉鎮污水處理中面臨的挑戰。楊小波介紹,目前污水處理廠還是鎮政府在先行管理。可只有2000噸日處理能力的污水處理廠根本就沒有企業感興趣,當地政府已計劃將污水處理廠先期交給鎮自來水廠來管理。這個自來水廠已承包給了社會人員,造成了污水治理監管上「裁判員又當運動員」的情況,鎮污水處理廠後期持續穩定運行前景不容樂觀。
強化補貼手段 堵塞政策漏洞
以上一系列問題的存在,加上鄉鎮污水處理廠規模過小,一般企業根本無法正常進入這個市場,鄉鎮污水處理距離市場化還有非常大的距離。不少基層幹部和專家建議,要在堅持推進市場化的基礎上,逐步加強對鄉鎮污水處理行業的扶持。
首先,對已運行或在建的鄉鎮污水處理設施,國家和上級政府應進行一定的固定補貼政策。目前,我國對鄉鎮污水處理還沒有專門的補貼政策,只有一些特定區域和項目上才有補貼,而且這些補貼缺乏持續性,忽視了鄉鎮污水處理中的一些實際難題。湖北省宜昌市建委副主任陸鋒介紹,宜昌沿長江建有6個鄉鎮污水處理廠。為確保三峽水庫水質,國家對這些鄉鎮的污水處理廠都採取逐年遞減的補貼方式確保正常運轉。按照各地污水水量,國家在2006年補0.80元/噸,2008年為0.40元/噸,2009年為0.30元/噸,2010年為0.20元/噸,之後國家不再補貼。
劉立偉說,除補貼建設資金外,國家應在補貼上考慮鄉鎮經濟落後現狀,強化對污水處理費的補貼。他說,鄉鎮污水處理規模小,污水主要以生活污水為主,進行初級處理就能夠達到國家排放標准,因此主要成本還是集中在電費和人力成本上,只要能夠有效解決這兩個問題,就能確保鄉鎮污水處理設施正常運行。
其次,補齊鄉鎮污水處理費收取上的政策空白,防止因此加重農民負擔。專家認為,我國中西部農村地區經濟落後,農民收入低下,對一些地方收取鄉鎮污水處理費必須慎重,國家要有一個明確的政策標准,不能通過加污水處理費增加農村群眾負擔。
第三,要堅持市場化原則,供水與污水治理必須分開管理。為避免一些地方出現污水處理設施閑置或者拿了國家補貼不處理污水等問題,國家所有的補貼行為,必須是以推動污水處理向市場化轉變為原則,運行體制上堅持企業參與,政府補貼,走市場化道路;應將污水處理設施的經營權和所有權分開,將經營權向市場拍賣;企業不能在同一個地區既供水,又參與污水治理。
㈣ 國家對污水治理的政策是什麼污水治理的發展很好嗎
國家對污水治理的態度一直很重視。山西智仁雙源公司,就得到了國家政策的認可。未來發展的前景非常好。
㈤ 政府出台哪些環保支持政策
1、環境保護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是為保護和改善環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眾健康,推進生態文明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制定的國家法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八次會議於2014年4月24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公布,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2、大氣污染防治法
1987年9月5日,我國制定頒布了《大氣污染防治法》,1991年5月24日國家環境保護局公布了《大氣污染防治法實施細則》,自1991年7月1日起施行。
3、海洋環境污染防治法
到1982年,我國制定了《海洋環境保護法》,這是我國第一部綜合性海洋環境保護的法律。1983年國務院又制定了《防止船舶污染海域管理條例》和《海洋石油勘探開發環境保護管理條例》,1985年還制定了《海洋傾廢管理條例》,之後相繼制定了《防治海岸工程建設項目污染損害海洋環境條例》(1990年)、《防治陸源污染物污染損害海洋環境管理條例》(1990年)等。
4、水污染防治法
1996年5月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了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法》,在環境標准方面還制定有《地面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88)、《農田灌溉水質標准》(GB5084—92)、《漁業水質標准》(GB11607—89)、《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等。
5、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29日由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通過了《環境雜訊污染防治法》,自1997年3月1日起施行。
6、固體廢物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六次會議通過)
㈥ 農村污水處理廠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國家在這方面有什麼規定嗎
您好!農村污水處理廠應該離居民區多少米?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慣例是300米。污水處理廠環評文件中會提出安全防護距離的。謝謝閱讀!
㈦ 農村污水處理規定
一、污水來源及特性
1、農村污水來源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明顯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大力發展新農村或小城鎮建設,對於帶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的發展是一大戰略。但是,在發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經濟的同時,又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可續發展的又一大重大舉措。
我國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涉及到的環保問題,主要有農村污水污染和農村垃圾污染兩個方面。在農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養殖污水污染、農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業污染和其他污染。這些污染物與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農村污水實際上是上述污水的總稱。
2、農村污水特點
⑴、納污面積小、污水量少、變化系數大、水質和水量波動大。
⑵、有些農村的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給水質造成一定沖擊。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還有地下水滲入。
⑷、農村可能出現跳躍式的發展,近期污水量比較少,而遠期污水量較大。
⑸、由於經費問題、基礎設施不完善、技術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處理站,社區也可能難以維持能耗高、維修量大、管理復雜的處理系統。因此,我國新農村污水處理應該選擇經濟、高效、節能、簡便易行、處理效果好、抗沖擊能力強,運行穩定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㈧ 國家關於農村生活污水處理有什麼技術政策
一、污水來源及特性
1、農村污水來源
改革開放以來,特別是黨的十七大以來,我國明顯加快了新農村建設的步伐,大力發展新農村或小城鎮建設,對於帶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的發展是一大戰略。但是,在發展農村經濟或小城鎮經濟的同時,又帶來了環境污染問題,治理污染保護環境,是可續發展的又一大重大舉措。
我國新農村和小城鎮建設,涉及到的環保問題,主要有農村污水污染和農村垃圾污染兩個方面。在農村污水污染方面,主要是生活污水污染、畜牧養殖污水污染、農葯化肥污染、也有一些工業污染和其他污染。這些污染物與生活污水混合外排,所以農村污水實際上是上述污水的總稱。
2、農村污水特點
⑴、納污面積小、污水量少、變化系數大、水質和水量波動大。
⑵、有些農村的工業廢水與生活污水合流排放,給水質造成一定沖擊。
⑶、管理跟不上等原因造成雨不分流,有的還有地下水滲入。
⑷、農村可能出現跳躍式的發展,近期污水量比較少,而遠期污水量較大。
⑸、由於經費問題、基礎設施不完善、技術力量薄弱等原因,即使建好了污水處理站,社區也可能難以維持能耗高、維修量大、管理復雜的處理系統。因此,我國新農村污水處理應該選擇經濟、高效、節能、簡便易行、處理效果好、抗沖擊能力強,運行穩定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新技術。
新農村一般分為1000人社區、2000人社區、3000人社區三種類型,社區人均排水0.15m³/d,污染物濃度CODcr<900㎎/L,PH值為6.5~7.5,BOD5<350mg/L,SS<
700mg/L,色度(稀釋倍數法)<200,含有一定量的氮和磷、可生化性好,但水質、水量波動較大。可見,農村污水水質指標明顯高於城市生活污水,而採用低負荷的工藝技術,佔地面積大、投資大、運行費用高,因此,採用高負荷的污水處理工藝《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處理農村污水,特別適合我國農村污水處理及小城鎮污水處理建設的需要。
3、污水處理方法
我國的污水處理發起步晚、發展快,污水處理採用的工藝主要是生化處理,常見工藝有接觸氧化法、AB法、A/O法、氧化溝、SBR、曝氣生物濾池、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我國自主知識產權的污水處理新工藝,根據後續處理工藝的不同,它又分為:水解-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厭氧-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氣浮-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快沉-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超超聲波-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微波-導流曝氣生物濾池、臭氧-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在升級改造,脫氮除磷、中水回用方面與其它工藝結合,發展出AB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A/O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A2/O法-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氧化溝-導流曝氣生物濾池;SBR-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生物接觸氧化-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等多種深度處理工藝。
二、導流曝氣生物濾池
工藝技術介紹
1、技術來源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在傳統曝氣生物濾池的基礎上,充分借鑒下向流曝氣生物濾池法、上向流曝氣生物濾池法、接觸氧化法、生物膜法、人工快濾法、沉降分離法、無泵污泥迴流法、給水快濾法等八者設計手法,和二級或三級污水處理工藝而開發研製出來的污水處理工藝、新技術。2005年獲得國家專利,專利號:ZL200420033672.4。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已在我國的北京、山東、河北、貴州、山西、四川、內蒙古、黑龍江、江蘇、吉林、河南、湖北、天津等地已有工程實例,案例設及醫院、生活、化工、屠宰、食品、亞麻、酒精、制葯等廢水處理,大量的應用證明:出水水質CODcr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5.95mg/L;BOD5一般在10mg/L以下,最低3.50mg/L;SS一般在20mg/L以下,最低6.55mg/L。
2、技術特點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Conction Current Biofilter (簡稱CCB),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完成曝氣→沉澱→二次曝氣→二次沉澱等過程,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流程。特別是在連續進水條件下,實現進水→曝氣→沉澱→出水的間隙曝氣,同時,實現污泥迴流,整個運行沒有閑置,其優點較其它污水處理方法更為突出,處理效果優為顯著,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是AB法、SBR法、A2O法、接觸氧化法以及兩曝兩沉,間隙曝氣法等污水處理的換代產品。2009年8月,被國家科技部列為「創新項目」項目代碼09C26215205564;2009年12月,國家環保部將該產品列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環發【2009】)146號;2010年5月,國家科技部、國家環保部、國家商務部、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審查認定《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為「國家重點新產品」,其編號為2010GR467010;2012年7月,國家環保部又將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列為十二五期間「國家鼓勵發展的環境保護技術目錄」(環境保護部【2012】)39號。
3、技術性能
1)、技術前瞻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充分借鑒了八種的污水處理設計手法,是一種典型的高負荷、淹沒式、固定化生物床的三相導流,脫氮除磷反應器,處理後的污水優於排放標准,達到中水回用水質,因此技術前瞻性。
2)、工藝創新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使污水在同一個處理池內,解決其它污水處理需要四個池子才能完成的工藝過程。整個運行沒有閑置。 因此工藝創新性。
3)、工程投資經濟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的BOD5容積負荷是常規二級生物處理的5~10倍,加上微生物量多達10~15g/L,也 不需設置二沉池,因此工程投資經濟性。
4)、處理效果穩定性
使裝置中存在好氧和缺氧環境,可實現硝化、反硝化,沒有污泥膨脹之慮,不受水力負荷的沖擊、而造成微生物流失,即使污水減少一半以下、或停水後再啟用,只需很短的時間,就能正常運行,因此處理效果穩定性。
5)、處理流程簡化性
由於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將兩個曝氣池、兩個沉澱池、兩個過濾池合為一體,使處理流程得以簡化,因此處理流程簡化性。
6)、投資和運轉費用經濟性
由於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工藝流程短、池容小、佔地省,使工程費用大大降低。加上裝置利用濾料切割、阻擋、細碎氣泡,強化氣、液傳質效應,增加微生物與空氣的接觸面積和時間,導致濾池充氧效率大為提高,因此投資和運轉費用經濟性。
7)、操作管理簡單性
通過液位感測、溶氧測定儀、定時器、變頻器、PLC程式控制系統,使導流曝氣生物濾池全部實現自動化,因此操作管理簡單性。
8)、脫氮除磷典型性
①、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脫氮除磷基本原理
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的脫氮原理是在將有機氮轉化為氨氮的基礎上,通過硝化和反硝化菌的作用,將氨氮通過硝化轉化為亞硝態氮、硝態氮,再通過反硝化作用將硝態氮轉化為氨氣,從而達到從廢水中脫氮的目的。
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除磷的原理是在厭氧條件下,聚磷菌將其細胞內的有機磷轉化為無機態磷,並加以釋放,利用此過程中產生的能量攝取廢水的溶解性有機物質合成PHB,從而在好氧的條件下,聚磷菌則將PHB降解,以提供從廢水中攝取磷所需的能量,從而完成聚磷的作用。
9)、氣溫及運行方式適應性
由於大量的微生物不會流失,即使長時間不運轉也能保持其菌種的活性,加上導流曝氣生物濾池所特有的高微生物量,使得對氣溫變化的適應性強。
10)、檢修換件方便性
導流曝氣生物濾池的主要轉動設備置於地上,加上主要設備和材料均為國產,因此檢修換件方便性。
11)、工程建設靈活性
導流曝氣生物過濾法系統單元為模塊化結構,可集中設計,也可分開設計,還有利於擴建,能較好地適應各個地區地貌,對於舊污水處理工程的升級改造也時分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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