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水防治
① 工業廢水的防治措施
1 加強對工業污染源管理推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對工業企業的環境管理,重視大中型企業的污染治理,同時加強中小企業環境管理。繼續推行企業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對污染源的監測,規范排污口,經常監控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及工藝、設備。對新建項目要從嚴管理,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嚴格審批。
2 改善排污收費制度,促進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對排污收費制度進行適當調整,重新確定排污收費原則,收費方式以及其管理和使用原則,建立新的排污收費機制,使排污收費制度有利於企業運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 清潔生產
1、產品完善:調節產品結構優化產品配方組成;
2、廢物產生源控制:能源、原材料和生產工藝優化,工藝設備改造和革新
3、廢物綜合利用:回收、再利用;
4、改進生產管理:崗位責任制,員工培訓制度,考核制度)、末端處理(處理程度確定--處理技術與工藝流程優化--達標排放)。 工業廢水處理回用是重要的節水途徑之一,可涉及冷卻、除灰、循環水、熱力等系統。冷卻水系統主要根據系統對水質要求的不同而採取循環、循序、梯級使用,熱力系統主要是蒸汽回收利用,其他系統的排水經處理後主要用於水力除灰渣、生產生活雜用水進一步處理後作為冷卻系統的補水。
大多數企業都有污水處理廠,但僅限於將生產廢水和生活污水處理達標後直接排放,只有少數企業能做到廢水處理回用,但回用率不高,造成了水資源的嚴重浪費。因此,將工業企業的污、廢水處理回用,特別是回用於生產過程,是大有潛力可挖的。
在企業生產運行中,根據各工序生產對水質的要求不同,可以最大限度地實現水的串聯使用,使各工序各取所需,做到水的梯級使用,從而減少取水量,實現污水排放量的最小化;也可以針對污、廢水的不同性質採取不同的水處理方法,回用於不同的生產步驟,從而減少新鮮水的取水量、降低污水的排放量。
廢水處理回用蘊含的節水潛力很大。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可將含油廢水、電泳廢水、切削液廢水以及清洗液廢水等處理,回用於綠化、生活雜用以及生產。石油化工行業在有機生產過程中,可考慮將蒸汽冷凝水回收利用,作為循環系統的補水;將生產用井水回收利用,作為循環系統補水;也可增加回用水深加工裝置,將處理後的水作為循環系統的補水;有些冷卻器和特殊部位需要工藝水冷卻,也可考慮採用回用水。紡織印染行業是用水量較大的工業行業,可以採用生產過程中不同生產工序排放的廢水通過處理後再回用於本工序,也可將全部廢水集中處理後,全部回用或部分回用。啤酒行業可以安裝冷凝水回收裝置,有效降低鍋爐補水;罐裝車間的洗瓶水可以回收用於洗瓶機的鹼Ⅰ、鹼Ⅱ用水及殺菌機用水和設備、廠房衛生等;生產用水經過處理並加以沉澱,由加壓泵送至各用水點,可以用於鍋爐麻石除塵脫硫、中渣、沖廁、綠化及糟場沖糟、洗車、建設工地用水等;浸麥廢水可以處理回用於鍋爐除塵脫硫等。
② 水污染防治的措施
第一節一般規定
第二十九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第三十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第三十一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三十二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禁止在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和岸坡堆放、存貯固體廢棄物和其他污染物。
第三十五條禁止利用滲井、滲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六條禁止利用無防滲漏措施的溝渠、坑塘等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污染物的廢水、含病原體的污水和其他廢棄物。
第三十七條多層地下水的含水層水質差異大的,應當分層開采;對已受污染的潛水和承壓水,不得混合開采。
第三十八條興建地下工程設施或者進行地下勘探、采礦等活動,應當採取防護性措施,防止地下水污染。
第三十九條人工回灌補給地下水,不得惡化地下水質。
第二節工業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條國務院有關部門和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合理規劃工業布局,要求造成水污染的企業進行技術改造,採取綜合防治措施,提高水的重復利用率,減少廢水和污染物排放量。
第四十一條國家對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落後工藝和設備實行淘汰制度。
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部門會同國務院有關部門,公布限期禁止採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工藝名錄和限期禁止生產、銷售、進口、使用的嚴重污染水環境的設備名錄。
生產者、銷售者、進口者或者使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生產、銷售、進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規定的設備名錄中的設備。工藝的採用者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停止採用列入前款規定的工藝名錄中的工藝。
依照本條第二款、第三款規定被淘汰的設備,不得轉讓給他人使用。
第四十二條國家禁止新建不符合國家產業政策的小型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汞、煉油、電鍍、農葯、石棉、水泥、玻璃、鋼鐵、火電以及其他嚴重污染水環境的生產項目。
第四十三條企業應當採用原材料利用效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清潔工藝,並加強管理,減少水污染物的產生。
第三節城鎮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四條城鎮污水應當集中處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通過財政預算和其他渠道籌集資金,統籌安排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提高本行政區域城鎮污水的收集率和處理率。
國務院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國務院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根據城鄉規劃和水污染防治規劃,組織編制全國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組織建設、經濟綜合宏觀調控、環境保護、水行政等部門編制本行政區域的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主管部門應當按照城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規劃,組織建設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及配套管網,並加強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運營的監督管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按照國家規定向排污者提供污水處理的有償服務,收取污水處理費用,保證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正常運行。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污水、繳納污水處理費用的,不再繳納排污費。收取的污水處理費用應當用於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建設和運行,不得挪作他用。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污水處理收費、管理以及使用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第四十五條向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排放水污染物,應當符合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准。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達到國家或者地方規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可以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免繳排污費。
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負責。
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對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出水水質和水量進行監督檢查。
第四十六條建設生活垃圾填埋場,應當採取防滲漏等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節農業和農村水污染防治
第四十七條使用農葯,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農葯安全使用的規定和標准。
運輸、存貯農葯和處置過期失效農葯,應當加強管理,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八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農業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採取措施,指導農業生產者科學、合理地施用化肥和農葯,控制化肥和農葯的過量使用,防止造成水污染。
第四十九條國家支持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建設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
畜禽養殖場、養殖小區應當保證其畜禽糞便、廢水的綜合利用或者無害化處理設施正常運轉,保證污水達標排放,防止污染水環境。
第五十條從事水產養殖應當保護水域生態環境,科學確定養殖密度,合理投餌和使用葯物,防止污染水環境。
第五十一條向農田灌溉渠道排放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應當保證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點的水質符合農田灌溉水質標准。
利用工業廢水和城鎮污水進行灌溉,應當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和農產品。
第五節船舶水污染防治
第五十二條船舶排放含油污水、生活污水,應當符合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從事海洋航運的船舶進入內河和港口的,應當遵守內河的船舶污染物排放標准。
船舶的殘油、廢油應當回收,禁止排入水體。
禁止向水體傾倒船舶垃圾。
船舶裝載運輸油類或者有毒貨物,應當採取防止溢流和滲漏的措施,防止貨物落水造成水污染。
第五十三條船舶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配置相應的防污設備和器材,並持有合法有效的防止水域環境污染的證書與文書。
船舶進行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作業,應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並在相應的記錄簿上如實記載。
第五十四條港口、碼頭、裝卸站和船舶修造廠應當備有足夠的船舶污染物、廢棄物的接收設施。從事船舶污染物、廢棄物接收作業,或者從事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清洗作業的單位,應當具備與其運營規模相適應的接收處理能力。
第五十五條船舶進行下列活動,應當編製作業方案,採取有效的安全和防污染措施,並報作業地海事管理機構批准:
(一)進行殘油、含油污水、污染危害性貨物殘留物的接收作業,或者進行裝載油類、污染危害性貨物船艙的清洗作業;
(二)進行散裝液體污染危害性貨物的過駁作業;
(三)進行船舶水上拆解、打撈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
在漁港水域進行漁業船舶水上拆解活動,應當報作業地漁業主管部門批准。
第五章飲用水水源和其他特殊水體保護
第五十六條國家建立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制度。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分為一級保護區和二級保護區;必要時,可以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外圍劃定一定的區域作為準保護區。
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提出劃定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跨市、縣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劃定,由有關市、縣人民政府協商提出劃定方案,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協商不成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徵求同級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准。
跨省、自治區、直轄市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商有關流域管理機構劃定;協商不成的,由國務院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會同同級水行政、國土資源、衛生、建設等部門提出劃定方案,徵求國務院有關部門的意見後,報國務院批准。
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調整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范圍,確保飲用水安全。有關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的邊界設立明確的地理界標和明顯的警示標志。
第五十七條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禁止設置排污口。
第五十八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一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游泳、垂釣或者其他可能污染飲用水水體的活動。
第五十九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設項目,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責令拆除或者關閉。
在飲用水水源二級保護區內從事網箱養殖、旅遊等活動的,應當按照規定採取措施,防止污染飲用水水體。
第六十條禁止在飲用水水源準保護區內新建、擴建對水體污染嚴重的建設項目;改建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污量。
第六十一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根據保護飲用水水源的實際需要,在準保護區內採取工程措施或者建造濕地、水源涵養林等生態保護措施,防止水污染物直接排入飲用水水體,確保飲用水安全。
第六十二條飲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可能威脅供水安全的,環境保護主管部門應當責令有關企業事業單位採取停止或者減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
第六十三條國務院和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水環境保護的需要,可以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內,採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含磷洗滌劑、化肥、農葯以及限制種植養殖等措施。
第六十四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可以對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劃定保護區,並採取措施,保證保護區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環境質量標准。
第六十五條在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具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的保護區內,不得新建排污口。在保護區附近新建排污口,應當保證保護區水體不受污染。
【水污染防治對策】
1.採取緊急而切實的行動,對已經受到嚴重污染的渭河和黃河幹流進行水污染綜合防治造成渭河和黃河幹流污染問題的主要原因是在相當一段時間內,我們還在走只顧發展,不顧環境,或者是「先發展,後治理」的道路。這條道路急功近利,破壞性利用資源,污染環境,不僅危害子孫後代,而且已經危害到了當代人類,因此是十分錯誤的。
克服這一危機的根本途徑是改變發展模式,走可持續發展的道路。具體來說,為了救活渭河,保護黃河,需要採取綜合的措施,嚴格控制沿岸的污染物排放總量,從末段治理向源頭控制轉變。第一步是要調整產業結構,對於新上的開發項目,必須加強對發展規劃和項目的環境影響評價,堅決不上資源消耗多、污染排放量大的工業企業項目,並要堅決淘汰已有的污染嚴重項目,要堅決杜絕東部地區淘汰的污染企業西遷。
2.採取預防為主的方針,在西部大開發的過程中防止水污染處於中等水平和尚未受到明顯污染的地區的水污染態勢加重如果從工業化的起步時就開始注意把工業發展與環境保護協調起來,遵循可持續發展的戰略,走新型工業化的道路,西北地區就能健康發展。
具體地說,新疆的烏魯木齊市、甘肅的白銀市以及陝西的銅川市等城市和地區,應在對原有污染源盡快採取綜合治理措施的同時,嚴格把住新建項目關,做到在還清老賬的同時確保不欠新賬,使大多數屬於Ⅵ類水質的河流得到改善。對於人煙稀少、河流水質保持在Ⅱ和Ⅲ類的城市和地區,則應一步到位,跨越傳統發展的模式,直接按照新型工業化道路的要求實現發展經濟的目標。
3.大力推行清潔生產,爭取實現工業用水量和廢水排放量的零增長和有毒、有害污染物的零排放工業污染的控制是水污染防治中十分重要的一環,在我國西北地區的發展中應提出實現廢水排放量零增長的要求。國內外的實踐包括西北地區一些先進企業的實踐,已經證明了實現這個目標的可能性。
在黃河流域除了發現有機污染和氨氮外,還發現了有毒、有害的酚、石油及汞等污染物,其中酚的主要排放戶是化工行業、造紙行業和冶煉行業,石油類污染的主要污染源是礦山開采、化工行業和冶煉行業,汞則主要排自冶煉行業和礦山開采。這些行業必須迅速革新工藝,改進管理,徹底消除上述有毒有害物質排放。
4.加大城市廢水處理力度,提高污水回收利用率,為西北地區開發提供穩定可靠的水資源,促進經濟的發展和保障人民的需要城市廢水經過妥善處理後完全可以回收利用於工業、農業、市政等,應該在嚴重缺水的西北地區加快城市廢水處理的速度,使受到嚴重污染的地區盡快擺脫污染的局面,盡快提高處理後廢水的利用率。
城市廢水處理廠的建設必須與城市廢水收集管網的建設同步進行,以免重復東部地區很多城市犯過的錯誤,即由於管網系統建設的滯後而使廢水處理廠的功能得不到發揮。
城市廢水處理工藝技術的選擇十分重要,不應照抄、照搬東部地區甚至國外的所謂先進工藝技術,而應特別注重採用適合於西部地區自然條件的廢水天然凈化系統,西北地區地廣人稀例如各種類型的土地處理系統和氧化塘系統。
5.加強面源污染控制,規范農葯、化肥使用西北地區農業用水量占總用水量的89.3%。農牧業帶來的污染不容忽視。國家應出台政策規范和限制農牧業農葯、化肥的使用種類及使用量,大力扶植生態農業。這不僅關繫到西北地區水污染的控制,也關繫到西北農產品的安全和人民的健康。
③ 廢水的防治措施
1.保護我們的飲抄用水源。通過下水道進入排水系統的水最終會進入我們的河流和湖泊,並且絕大多數是未經過處理的。
2.不要隨意丟棄電池。一粒紐扣電池可以污染60萬升水。
3.別把垃圾丟入馬桶,包括食物殘渣、葯品、食用油、煙頭、沙子、塗料、油漆、電動機潤滑油、機油、化肥或殺蟲劑、棉布和手絹等。這些物質會增加污水處理的難度。
4.別向水體中亂丟煙頭。煙頭能在水中釋放污染物,而且需要很多年的時間才能降解。
5.選用對環境影響較少的家用清潔產品,嘗試選用可替代這些清潔劑的天然清潔產品。如鹼面、小蘇打,這些物質對水的污染較小。
6.乾洗店使用化學洗衣方式,其採用的化學產品會對環境產生很大的危害,盡量減少衣服乾洗次數。如果能購買不需要乾洗的衣服,那就更好了。
7.不要在水資源保護區、水庫區、湖邊和河邊,傾倒污水、棄置垃圾;不要堆積垃圾或私自挖掘溝渠;不要在水邊洗車、蓄養動物或搭建營地;不要在任何飲用水源地洗澡、游泳或嬉戲。
8.確保汽車產生的廢物被適當地處理了。此外,請盡量選用環保的汽車清潔用品!
9.地球是偉大的母親,善待地球就是善待自己,因為那是我們的根!
④ 污水怎麼治理
幾種常見的如何治理污水的方法:
1.物理處理法:通過物理作用分離、回收廢專水中不溶解的呈懸浮狀態的污染物屬(包括油膜和油珠)的廢水處理法。
2.化學處理法:通過化學反應和傳質作用來分離、去除廢水中呈溶解、膠體狀態的污染物或將其轉化為無害物質的廢水處理法。
3.生物處理法:生物法是目前污水處理最理想最環保的方法,天玾環保新研發的天玾膜在污水治理方面的應用主要就是通過自培菌生物凈化技術治理污染,是目前國內污水治理比較領先的新材料,目前大的環保項目都採用天玾膜系列技術產品。
⑤ 治理污水的辦法有什麼
廢水類型
生活廢水
生活污水是指人們在日常生活活動中所排出的廢水,這種廢水主要被生活廢料和人的排泄物所污染,污染物的數量、成分和濃度與人們的生活習慣、用水量有關。 生活污水一般並不含有有毒物質,但是,它具有適於微生物繁殖的條件,含有大量細菌和病原體,從衛生角度來看,具有一定的危害性。[1]
由於城市人口的不斷增多,城市生活廢水處理問題日益凸顯。又因為技術落後、資金短缺、治理難度較大,一直影響著城市環境及其建設。如果不盡快解決這些問題,那麼隨著城市化的推進,用水量的不斷增加,污染將會更加的嚴重,影響也會更加的惡劣。[2]
城市生活污水不同於工業廢水,可以進行制止或者工業企業的搬遷,解決源頭。城市生活污水主要來源於家庭、學校、商業等一系列城市公共場所、公用設施。其來源的廣泛性和必然性也使得在污水處理上面臨著區域性傾向。而城市生活污水的污染物更是五花八門,但綜合其主要含量,多是以有機物為主,其中澱粉、蛋白質、糖類、礦物油等生活垃圾居多,其中,BOD2(生物需氧量)、CODc2(化學需氧量)、TkN(凱氏氮)、TP(總磷)、TN(總氮)等也較高,排入水體後很容易造成水體的富營養化,使得藻類大量生長繁殖,我們平時看到的赤潮和水華就與此有關。而當季節溫度原因,藻類代寫死亡後,就會使得水域水體腐敗發臭水質惡化,也就使得城市生活污水的表現特徵和具體成分的含量,也使得我們在處理城市生活污水時,對各個環節有了更加清醒的認知。[3]
我們都知道水是生命之源,而我國本身也是淡水資源相對貧瘠的國家,拯救城市生活用水就像拯救我們的生命一樣,時不我待![3]
工業廢水
工業生產中會產生很多種類的污染物,不同行業產生的污染物的種類與濃度均有明顯的差異。[4]
電鍍廢水
電鍍和金屬加工業廢水中鋅的主要來源是電鍍或酸洗的拖帶液。污染物經金屬漂洗過程又轉移到漂洗水中。酸洗工序包括將金屬(鋅或銅)先浸在強酸中以去除表面的氧化物,隨後再浸入含強鉻酸的光亮劑中進行增光處理。
該廢水中含有大量的鹽酸和鋅、銅等重金屬離子及有機光亮劑等,毒性較大,有些還含致癌、致畸、致突變的劇毒物質,對人類危害極大。因此,對電鍍廢水必須認真進行回收處理,做到消除或減少其對環境的污染。
電鍍混合廢水處理設備由調節池、加葯箱、還原池、中和反應池、pH調節池、絮凝池、斜管沉澱池、廂式壓濾機、清水池、氣浮反應,活性炭過濾器等組成。
電鍍廢水處理採用鐵屑內電解處理工藝,該技術主要是利用經過活化的工業廢鐵屑凈化廢水,當廢水與填料接觸時,發生電化學反應、化學反應和物理作用,包括催化、氧化、還原、置換、共沉、絮凝、吸附等綜合作用,將廢水中的各種金屬離子去除,使廢水得到凈化。
重金屬廢水
重金屬廢水主要來自礦山、冶煉、電解、電鍍、農葯、醫葯、油漆、顏料等企業排出的廢水。如果不對重金屬廢水處理,就會嚴重污染環境。廢水處理中重金屬的種類、含量及存在形態隨不同生產企業而異。除重金屬在廢水處理中顯得很重要。
正在載入
⑥ 什麼是廢水防治設施
首先從源頭進行控制 加大節水力度
2.加大污水處理力度 水污染誰治理
3.加大污水再利用技術
4.嚴格控制污水排放
⑦ 廢水、廢液治理
黑龍江省礦山廢水、廢液年產出量為85194.87萬立方米,主要以能源礦產礦坑廢水為主,其中礦坑廢水為84737.96萬立方米,占排放總量的99.46%;選礦廢水(液)為110.4萬立方米,占排放總量的0.13%;洗煤水為343萬立方米,占排放總量的0.4%;堆侵廢水3.5萬立方米,占排放總量的0.004%。從廢水產出的礦類上看,主要以能源礦產為主,年產出量為84866.67萬立方米,占排放總量的99.61%,貴金屬生產排放為224.17萬立方米,占排出總量的0.26%。2002年全省礦山廢水、廢液年綜合利用量為2938.67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3.44%。其中:礦坑排水的綜合利用量為2442.6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2.88%,占綜合利用總量的83.11%;選礦廢水綜合利量為46.53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42.14%,占總利用量的1.58%;洗煤水的綜合利用率達100%。從礦類上看,能源礦產綜合利用量為2868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3.37%,占總利用量的97.59%;貴金屬利用量為 68.3萬立方米,綜合利用率為30.46%,占綜合利用總量的2.32%。
從地域分布上看,礦山廢水、廢液主要分布在「四大煤城」,其廢水、廢液的排放量佔全省排放量的99.43%,且主要為礦坑水。具體情況如表4-32所示。「四大煤城」礦山廢水、廢液的綜合利用量為2903.91萬立方米,占綜合利用總量的98.81%。
總體上看,黑龍江省礦山廢水,廢液的綜合利用率並不是很高。主要利用水質相對較好的礦坑水,而其他金屬礦山的廢水、廢液中大部分含有銅、鉛、鋅、砷、硫等重金屬,絕大部分礦山都是將排放的廢水經尾礦庫或沉澱池及處理廠進行生化處理後排放在附近的河流或以明渠排放,僅有極少部分企業綜合利用較好,如賓縣的松江銅礦建設了廢水綜合利用循環系統,廢水利用率可達到90%以上。
⑧ 防治水體污染的措施是什麼
()減少和消除污染物排放的廢水量。首先可採用改革工藝,減少甚至不排廢水,或者降低有毒廢水的毒性。其次重復利用廢水。盡量採用重復用水及循環用水系統,使廢水排放減至最少或將生產廢水經適當處理後循環利用。
如電鍍廢水閉路循環,高爐煤氣洗滌廢水經沉澱、冷卻後再用於洗滌。控制廢水中污染物濃度,回收有用產品。盡量使流失在廢水中的原料和產品與水分離,就地回收,這樣既可減少上產成本,又可降低廢水濃度。
(2)全面規劃,合理布局,進行區域性綜合治理。在制定區域規劃、城市建設規劃、工業區規劃時都要考慮水體污染問題,對可能出現的水體污染,要採取預防措施。
對水體污染源進行全面規劃和綜合治理。杜絕工業廢水和城市污水任意排放,規定標准。第四同行業廢水應集中處理,以減少污染源的數目,便於管理。最後有計劃治理已被污染的水體。
(3)加強監測管理,制定法律和控制標准。設立國家級、地方級的環境保護管理機構,執行有關環保法律和控制標准,協調和監督各部門和工廠保護環境、保護水源。頒布有關法規、制定保護水體、控制和管理水體污染的具體條例。
(8)廢水防治擴展閱讀
對污染源的控制,通過有效控制和預防措施,使污染源排放的污染物量削減到最小量。
(1)
對工業污染源,最有效的控制方法是推行清潔生產。清潔生產是指資源能源利用量最小,污染排放量也最少的先進的生產工藝。清潔生產採用的主要技術路線有:改革原料選擇及產品設計,以無毒無害的原料和產品代替有毒有害的原料和產品;
改革生產工藝,減少對原料、水及能源的消耗;採用循環用水系統,減少廢水排放量;回收利用廢水中的有用成分,使廢水濃度降低等。清潔生產提倡對產品進行生命周期的分析及管理,而不是只強調末端處理。
(2) 對生活污染源,可以通過有效措施減少其排放量。如推廣使用節水用具,提高民眾節水意識,降低用水量,從而減少生活污水排放量。
(3) 對農業污染源,為了有效地控制面污染源,更必須從「防」做起。提倡農田的科學施肥和農葯的合理使用,可以大大減少農田中殘留的化肥和農葯,進而減少農田徑流中所含氮、磷和農葯的量。
⑨ 工業廢水處理防治措施有哪些
工業廢水處理的防治措施:
1、加強對工業污染源管理推行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加強專對工業企業的環屬境管理,重視大中型企業的污染治理,同時加強中小企業環境管理。繼續推行企業排放污染物申報登記制度、排污收費制度和排污許可證制度,加強對污染源的監測,規范排污口,經常監控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淘汰落後的生產能力及工藝、設備。對新建項目要從嚴管理,按照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要求嚴格審批。
2、改善排污收費制度,促進工業廢水處理設施運行對排污收費制度進行適當調整,重新確定排污收費原則,收費方式以及其管理和使用原則,建立新的排污收費機制,使排污收費制度有利於企業運行工業廢水處理設施。
3、工業廢水處理是重要的節水途徑之一,可涉及冷卻、除灰、循環水、熱力等系統。冷卻水系統主要根據系統對水質要求的不同而採取循環、循序、梯級使用,熱力系統主要是蒸汽回收利用,其他系統的排水經處理後主要用於水力除灰渣、生產生活雜用水進一步處理後作為冷卻系統的補水。
⑩ 城市污水有哪些防治措施
加強污水處理長期規劃
城市的污水處理應該納入城市經濟的發展規劃和社會長期發展計劃。城市建設的決策者應該從城市可持續發展的戰略高度和科學發展觀的理念出發來認識長期規劃的重要性,必須要堅持規劃先行的開發思路。有了規劃應創造條件盡快審批,即使規劃上有些問題還需進一步研究,也可先原則上整體批准,對局部問題再做個案研究,不可因對規劃作盡善盡美要求而貽誤審批時間,結果得不償失。
有了規劃應該及時公布於眾,加強對規劃及其法規的宣傳,提高執法單位的自覺性,將因規劃的滯後所造成的負而影響降到最低限度。
強化污水處理投入的資金力度
要盡快建立科學的收費機制,推進城市水工業的企業化經營管理。以前僅僅依靠政府投資和援助是不夠的,科學的收費機制是污水處理自身發展的重要力量,是污水長期發展的重要資金保障。還可以增加污水處理的融資渠道,從根本上保證污水建設資金的來源,包括個人投資、集資、社會募捐等方式來籌集資金。
科學規劃污水處理設施
在城市環境污水的治理中,污水處理廠等設施需要進行合理的統籌安排與規劃布局,一方面,污水處理廠需要進行科學選址,依據城市發展規劃與基礎設施情況,合理配置城市的污水處理管網。例如採用階段性的規劃措施,進行污水輸送的主幹管和收集系統接戶管建設,使二者相互配套。如果近期內無法確定接戶管與收集支管,污水輸送的主幹管需要預留介面,等區域位置確定後再予以接入,以減少因規劃建設不合理造成的資源浪費。另一方面,城市管理者需要加快污水管網的配套建設,既要掌握原有污水處理設施的位置與運行情況,保障其可以正常使用,充分發揮其在污水處理中的作用,又要梳理污水的來源途徑,分片建設污水管網的配套設施,並有計劃地改造老舊城區的污水管道,將生活和生產的污水引入污水處理廠,提高污水治理的效率
研發污水處理新技術
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城市污水處理採用的是經濟實用的生物處理技術,現存的污水處理技術雖然多種多樣,如由活性污泥法改進的AB法、AO法、A2O法、SBR法和氧化溝法等技術發展的較快,但卻得不到普遍的應用。究其原因,是由於這些方法的投資運作和維護費用太高,很多城市的財力難以負荷。因此,目前的城市污水處理主要採用較為經濟的生物處理法,應用的技術比較單一。因此,為了實現城市污水處理的快速有效,我們應該致力於污水處理新技術的研發,呼籲有關的高等學府和科研機構進行開發研究更為經濟、實用的能夠快速普及的污水處理新技術,市污水治理工程得到快速有效地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