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廢水排放口位置是水面以上還是水面以下
『壹』 國家對污水排放口的建築細節(如水面距地表多深等)有何明確要求
這個來問題不是一兩句話源說得清楚的。污水排放口處理是根據工業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濃度來決定的,國家有規定。建議你查一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86d6277f58755d2528388aec.jpg(污水排放口圖片)
『貳』 船舶污水處理
和城市污水處理設計一樣的,
約合250L每人每天
『叄』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關於污水排放的規定具體如下:
1、第二十一條 直接或者間接向水體排放工業廢水和醫療污水以及其他按照規定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方可排放的廢水、污水的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的運營單位,也應當取得排污許可證。排污許可證應當明確排放水污染物的種類、濃度、總量和排放去向等要求。排污許可的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定。
禁止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生產經營者無排污許可證或者違反排污許可證的規定向水體排放前款規定的廢水、污水。
2、第三十三條禁止向水體排放油類、酸液、鹼液或者劇毒廢液。
禁止在水體清洗裝貯過油類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車輛和容器。
3、第三十四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放射性固體廢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質的廢水。
向水體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質的廢水,應當符合國家有關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規定和標准。
4、第三十五條向水體排放含熱廢水,應當採取措施,保證水體的水溫符合水環境質量標准。
5、第三十六條含病原體的污水應當經過消毒處理;符合國家有關標准後,方可排放。
6、第三十七條禁止向水體排放、傾倒工業廢渣、城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禁止將含有汞、鎘、砷、鉻、鉛、氰化物、黃磷等的可溶性劇毒廢渣向水體排放、傾倒或者直接埋入地下。
存放可溶性劇毒廢渣的場所,應當採取防水、防滲漏、防流失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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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10月16日電 據中國政府網消息,《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條例》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條例》第六章明確規定,排水戶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向城鎮排水設施排放污水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停止違法行為,限期採取治理措施,補辦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可以處5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條例》提出了5條違反本條例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具體如下:
1、違反本條例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不依法作出行政許可或者辦理批准文件的,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不予查處的,或者有其他未依照本條例履行職責的行為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違反本條例規定,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排污許可證後不實施監督檢查的,對核發許可證的部門及其工作人員依照前款規定處理。
3、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主管部門對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或者對符合法定條件的排水戶不予核發污水排入排水管網許可證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違反本條例規定,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建設單位、施工單位將雨水管網、污水管網相互混接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5、違反本條例規定,城鎮排水與污水處理設施覆蓋范圍內的排水單位和個人,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污水排入城鎮排水設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區將污水排入雨水管網的,由城鎮排水主管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
逾期不改正或者造成嚴重後果的,對單位處10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款,對個人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人民網—《國務院:無許可證向城鎮排放污水者處50萬以下罰款》
『肆』 船上如何排放污水
雖說有規定不能直接排放,但現在絕大部分小船(比如小型漁船)都是直接往內水裡排的;中等大小容的(比如觀光船)部分也有很多是直排,因為配套的污水處理設施跟不上,收集了也沒地方處理;大型船隻(比如游輪)一般有自己的污水處理設施(SBR等佔地面積小的),處理後的水用於沖洗等非人體直接接觸的或者排放。
其實也只有大船有空間上污水處理設施,在岸邊配套設施跟不上的情況下,中小型船隻即便想收集廢水減少對環境的污染也是一廂情願而已。
『伍』 有污水排污口設計規范嗎
有污水排污口設計規范,如《污水綜合排放標准》、《水污染防治行動計劃》標准、國家環境保護局《關於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試點工作的通知》等。
排污口規范化整治是實施污染物總量控制計劃的基礎性工作之一,目的是為了促進排污單位加強經營管理和污染治理,加大環境監理執法力度,更好地履行「三查、二調、一收費」的職責,逐步實現污染物排放的科學化,定量化管理。
排污口污水排放標准通常被稱為污水排放標准,是根據受納水體的水質要求,結合環境的特點和社會、經濟、技術條件,對排入環境的廢水中的水污染物和產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標准,或者說是水污染物或有害因子的允許排放量或限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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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相關規定:
1、國家排放標准國家排放標準是國家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制定並在全國范圍內或特定區域內適用的標准,如《中華人民共和國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適用於全國范圍。
2、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染物排放標准》的適用范圍明確規定為:專門針對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國家專業污染物排放標准,適用於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排放、廢氣的排放和污泥處置的排放與控制管理。
3、行業標准目前我國允許造紙工業、船舶工業、海洋石油開發工業、紡織染整工業、肉類加工工業、鋼鐵工業、合成氨工業、航天推進劑、兵器工業、磷肥工業、燒鹼、聚氯乙烯工業等12個工業門類,不執行國家污水綜合排放標准,可執行相應的行業標准。
4、國家標准與地方標準的關系《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10條規定:「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中沒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對國家污染物排放標准已做規定的項目,可以制定嚴於國家污染物排放標準的地方污染物排放標准」。
5、根據國家綜合排放標准與國家專業排放標准不交叉執行的原則,本標准實施後,城鎮污水處理廠污水、廢氣和污泥的排放不再執行綜合排放標准。污水處理廠噪音控制仍執行國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標准。
『陸』 水源保護區劃分范圍怎麼分
以取水點來劃分。
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的劃定:
一級保護區:以取水點起上游米,下游1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二級保護區:從一級保護區上界起止溯2500米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準保護區:從二級保護區上界起止溯5000米的水域及其河岸兩側縱深各200米的陸域。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為單一功能的飲用水功能區,將飲用水功能區全部水域劃為水源保護區;
若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是以飲用為主導功能的多功能型水功能區,將取水口上游2~3km至下游100m的河道水域劃為水源保護區,但不超過水源地所在水功能區的上邊界;
河網地區和感潮河段的水源地,其下游保護區范圍可根據水流狀況適當擴大;
有堤防河道保護區寬度為河道堤防之間的區域;
無堤防河道保護區寬度為河道設防洪水位所能淹沒的陸域,未定設防洪水位的河道可按河流5年或10年一遇洪水位劃定;
如水功能區未劃及對岸,則保護區水域寬度以水功能區在河流中的邊界為准。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 其中,飲用水水源地保護區包括飲用水地表水源保護區和飲用水地下水源保護區。
水源保護區是指國家對某些特別重要的水體加以特殊保護而劃定的區域。1984年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12條規定,縣級以上的人民政府可以將下述水體劃為水源保護區:生活飲用水水源地、風景名勝區水體、重要漁業水體和其他有特殊經濟文化價值的水體。對水源保護區要實行特別的管理措施,以使保護區內的水質符合規定用途的水質標准。
劃分方法
我國水源保護區等級的劃分依據為對取水水源水質影響程度大小,將水源保護區劃分為水源一級、二級保護區。
結合當地水質、污染物排放情況將位於地下水口上游及周圍直接影響取水水質(保證病原菌、硝酸鹽達標)的地區可劃分為水源一級保護區。
將一級水源保護區意外的影響補給水源水質,保證其他地下水水質指標的一定區域劃分為二級保護區。
地下水與地表水
地下水——有機物和微生物污染較少,而離子則溶解較多,通常硬度較高,蒸餾燒水時易結水垢;有時錳氟離子超標,不能滿足生產生活用水需求。
地表水——較地下水有機物和微生物污染較多,如果該地屬石灰岩地區,其地表水往往也有較大的硬度,如四川的德陽、綿陽、廣元、阿壩等地區。
原水與凈水
原水——通常是指水處理設備的進水,如常用的城市自來水、城郊地下水、野外地表水等,常以TDS值(水中溶解性總固體含量)檢測其水質,中國城市自來水TDS值通常為100~400ppm。
凈水——原水經過水處理設施處理後即稱之為凈水。
純凈水與蒸餾水
純凈水——原水經過反滲透和殺菌裝置等成套水處理設施後,除去了原水中絕大部分無機鹽離子、微生物和有機物雜質,可以直接生飲的純水。
蒸餾水——以蒸餾方式制備的純水,通常不用於飲用。
純化水和注射用水
純化水——醫葯行業用純水,電導率要求<2μs/cm。
注射用水——純化水經多效蒸餾、超濾法再次提純去除熱原後可以配製注射劑的水。
自由水和結合水
自由水——又稱體相水,滯留水。指在生物體內或細胞內可以自由流動的水,是良好的溶劑和運輸工具。水在細胞中以自由水與束縛水(結合水)兩種狀態存在,由於存在狀態不同,其特性也不同。自由水占總含水量的比例越大,使原生質的粘度越小,且呈溶膠狀態,代謝也愈旺盛。
結合水——是水在生物體和細胞內的存在狀態之一,是吸附和結合在有機固體物質上的水,主要是依靠氫鍵與蛋白質的極性基(羧基和氨基)相結合形成的水膠體。
參考資料:網路-水源保護區
『柒』 輪船 走 的 時候 為什麼 要往外排水
船舶在航行時,機艙需啟運大量的設備來為船舶提供動力及電力等,包括主機、付機、各類泵輔、鍋爐等等,這些設備需要使用淡水或滑油進行冷卻,而淡水和滑油循環使用的,那就就需要還有另外的介質來對這些冷卻介質進行冷卻。由於船舶的環境,所以使用海水來冷卻淡水等成為了最經濟和方便的途徑。
海水經位於船底部的海底閥吸入,然後經海水總管及海水分管路輸送到各個需要使用海水的設備中。其中包括用於冷卻的各熱交換器,然後再通過管路輸送到舷外。你所看到的那個排水口就是到達舷外時的產生的。
船舶齒輪箱絕對不可以使用海水直接進行冷卻一般是使用滑油來直接冷卻齒輪箱的。然後再用淡水冷卻滑油。淡水由海水再來冷卻。船的吃水線有好幾種,滿載空載都不同,而且舷外的時候要經過舷外閥或通海閥,這些閥都有止回功能,就算排水口在水線以下也沒有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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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上有好幾套有關水的管路系統:壓載水系統、冷卻水系統、消防系統、生活水(上水和污水)系統。
1、壓載水在船舶在空載航行,或者貨物的積載不平(可能為下一港裝貨預留空間)時,通過將海水或者江水打入相應的壓載艙,來調整船舶重心的分布,從而調整船舶平衡、前後吃水等功能。
一般來說,壓載水系統的進水和排水閥門都在水面以下(當然,壓載水系統也可以通過相應閥門的調整和其他系統連接),所以,一般看不到其工作狀態。
2、冷卻系統是用來冷卻船上的發動機的。冷卻系統分為內循環和外循環,內循環是淡水,直接流經發動機缸套等部位給發動機降溫,外循環是海水,通過熱交換器將高溫的內循環水冷卻。外循環在水面以上可能有閥門,可以看到冷卻水排出。
3、消防系統除了1211(二氟一氯一溴甲烷)滅火劑等系統,最主要應用的還是海水消防系統,就是將海水抽上來滅火(有時也用來洗艙、沖甲板等),這個在工作的時候都是可以看到的。
4、生活水系統(分上、下水),上水是淡水,主要來自淡水艙,象飲用水、洗澡水的等。有時船員也用淡水沖洗玻璃,防止海水鹽粒影響視線。下水也就是污水系統,一般都會排到指定的污水收集藏內,有些船舶有分離系統,將污水和其中的固體廢物分離,污水再經一定程度的凈化後,達到排放標准後,排到海里。
『捌』 排放口在斷面上的位置
是橫向的位置嗎?已經有了平面位置,表示已經定位了啊。污水排放有些是自然排放,有些是淹沒式排放,這個斷面位置應該是在水深方向的位置吧。
『玖』 船舶污水處理
西安環科水處理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前身是陝西近代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1995年成立)是一家專業從事環保水處理高新技術企業,本公司以雄厚的技術力量同時依託陝西高校及科研院所,形成研發、生產、銷售、服務一條龍配套體系。西安環科水處理公司立足科研前端從事水處理高端產品的研發,先後獲得多項發明專利,多道變頻超聲波智能水垢處理儀先後被列入國家級火炬計劃、五部委國家新產品推廣項目和國家技術創新計劃及無償基金資助。2001年度公司被西安高新區管委會授予技術創新獎;公司主要技術和設備:
超聲波水垢處理器類(中央空調、鍋爐類、工業冷卻循環水類、管道類)
表面處理電鍍類(廢酸洗液純化回收機組、電鍍含氰廢水零排放機組)
純水、砷、氟、氰、高濃鹽水類(電滲析、反滲透、EDI、樹脂交換設備)
濕法冶金、浸出液、廢水類(釩浸出液濃縮、酸回收、廢水零排放設備)
近幾年環科公司先後完成了西安漢斯啤酒(1200M3/天)釀造水處理工程;航天部神舟火箭推進劑特種水生產線工程;西安市公安局特警支隊飲用水砷氟處理工程;山西襄陽鑄造廠工業冷卻水循環水處理工程;烏魯木齊八一鋼廠電廠循環冷卻水處理工程(240000M3/天)等,同時完成山西三維公司福喜氮肥塔、西安利君沙等十幾家單位設計工作。( ※ 國家級火炬計劃項目※ 國家級重點新產品項目※ 國家級技術創新基金項目※ )029-88321607
『拾』 排放口大類如何分
排放口大類:
1、廢氣排放口類型,可以分為:立式排放口和卧式排放口。
2、立式排放口分為風帽型和引風帽型;立式排放口適宜於多種方式的廢氣排放。
3、卧式排放口分為百葉動力式、葉片聯動式、孔板式。卧式排放口適宜於動力方式的廢氣排放。
拓展資料:
污水排放口是將污水(雨水)向水體排放的構築物。其任務是使排放的污水(雨水)與水體中的水盡快得到最大程度的混合,使排放污水中的污染物得到盡快得稀釋擴散並進一步降解凈化。
根據排放口的位置一般分為岸邊集中排放口、江心集中排放口或分散排放口。根據其與水體的相對高程分為淹沒式或非淹沒式排放口。
其中淹沒式江心分散排放口的環境效果最好。排放口的位置和形式應根據環境規劃和城市規劃要求,徵得當地建設、衛生、水利、航運、環境、漁業等部門的同意。
要求排放口不致淤塞河道,保持與取水構築物、游泳區、居民區、家畜飲用水區、漁業區有一定距離,不影響航運和水利建設。通常還要求排放口設在常水位以上(雨水排放口應設在洪水位以上)。
污水排放口有時則要求設在水體水面以下(如排放高泡沫、高色度污水)。對排放口處附近要求採取河底、岸邊加固措施,防止對其撞擊、沖刷、倒灌和防凍。對於向海水排放污水的排放口還需要考慮風浪和海流等方面的影響。
岸邊排放口構造簡單,可直接將污水排入水體,而將新排放口則由水下污水輸送管(鋼管、鑄鐵管等)和排放頭組成。排放頭的作用是從污水輸送管中將污水排入水體,常分為集中排放頭和分散排放頭兩種類型。
污水輸送管和排放頭均需牢固固定於水體底部或鋪設於水底開辟的管溝中並採取沉排或堆石固定。江心排放口前常設簡單的沉澱池和加壓泵站,經處理並加壓後將污水送入污水輸送管然後經排放頭排入水體。
參考資料:
網路-污水排放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