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技術交底
㈠ 建造污水處理廠和管道安全員該做些什麼工作,技術交底又有那些,質料做哪些
一、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紀律,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二、凡是從事管道安裝工作的人員應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技術規程。 三、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四、用車輛運輸管材、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起落要一致,通過溝、坑、井,要搭好通道,不得超重跨越,不準碰、觸、壓電源電線,用滾杠運輸,要防止壓腳,並不準用手直接高速滾杠,管子滾動前方,不得有人。
五、用鋸床、鋸子、切管器、砂輪切管機切割管子,要墊平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時,用手或支架托住,砂輪切管機砂輪片均應完好,電動機接線正確,接地可靠。操作時,應站在側面。
六、用克子切斷鑄鐵管,應戴防護眼鏡,克子頂部不得有卷邊裂紋。 七、安裝管件應平直,轉變處應採用相適應的彎頭構件連接。 八、搬運管件時,不得碰損或壓損電源線外皮,防止觸電事故。
九、火焰煨彎機的氣壓表、水壓表、減壓閥應靈敏可靠,防回火器必須保持安全有效。操作場所應配滅火器,點火與氣瓶的距離不少於10m。
十、管件對口接駁時,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蘭接合處。 十一、翻動工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十二、手提式砂輪機應有防護罩,接保護零線牢靠,電源電線無破皮無漏電,並通過觸電保護器,站在砂輪片側面操作,並戴絕緣手套。
十三、管溝開挖時土方離管溝邊沿不得小於1.2m,所用材料及工具不得在溝邊存放,施工時,應經常檢查溝壁兩側是否用松動和裂縫或滲水現象,可能有塌方時應及時加護板和支撐。
十四、開挖管溝、槽、坑深度大於等於1.5m時,必須按土質放坡或支撐,溝內施工中遇有土方松動、裂縫、滲水等,應及時加設固壁支撐,禁止用固壁支撐,並設上、下扶梯和吊裝支架。
十五、人工往溝漕內下管,所用索具、地樁必須牢固,溝槽內不得有人。
十六、管道吊裝時,起吊機具應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後,方可松吊具吊鉤。 十七、用電動工具打透眼時,板下、牆後不得有人靠近。 十八、高處作業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
十九、用酸、鹼液清洗管件,應穿戴防護用品,酸鹼液槽必須加蓋,並掛設明顯標志。
二十、採用化學葯品進行管道脫脂,場地應通風良好,配戴防護用品,應先消除易燃物,設置嚴禁煙火和有毒物品標志牌,並配滅火器材。
二十一、氣、電焊作業時,應先清除作業區的易燃物品,並防止火星濺落於縫隙留下火種。配合氣、電焊作業時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
二十二、對地下管道進行修理時,應對輸送有毒、易燃、易爆介質管道的氣體進行分析。如超過允許量,應採取抽風等措施,並再次檢驗合格後放可操作,操作人員應戴防毒面具。
㈡ 市政污水管網的技術交底要怎麼做
按設計要求進行技術交底,把最容易出問題的地方提請施工人員注意。
㈢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3.施工安全技術交底的主要內容
(1)建設工程項目、單項工程和分部分項工程的概況、施工特點和施工安全要求。
(2)確保施工安全的關鍵環節、危險部位、安全控制點及採取相應的技術、安全和管理措施。
(3)做好「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其中
「四口」為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預留洞口;
「五臨邊」為未安欄桿的陽台周邊、無外架防護的屋面周邊、框架工程的樓層周邊、卸料平台的外側邊及上下跑道、斜道的兩側邊。
(4)項目管理人員應做好的安全管理事項和作業人員應注意的安全防範事項。
(5)各級管理人員應遵守的安全標准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規定及注意事項。
(6)安全檢查要求,注意及時發現和消除的安全隱患。
(7)對於出現異常徵兆、事態或發生事故的應急救援措施。
(8)對於安全技術交底未盡的其他事項的要求(即應按哪些標准、規定和制度執行)。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根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中的「文明施工管理」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規范》中「項目現場管理」的規定,以及各省市有關建設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的要求,施工單位應規范施工現場,創造良好生產、生活環境,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做到文明施工、安全有序、整潔衛生、不擾民、不損害公眾利益。
1.現場大門和圍擋設置(掌握,重要)
(1)施工現場設置鋼制大門,大門牢固、美觀。高度不宜低於4m,大門上應標有企業標識。
(2)施工現場的圍擋必須沿工地四周連續設置,不得有缺口。並且圍擋要堅固、平穩、嚴密、整潔、美觀。
(3)圍擋的高度:市區主要路段不宜低於2.5m;一般路段不低於l.8m。
(4)圍擋材料應選用砌體、金屬板材等硬質材料,禁止使用彩條布、竹笆、安全網等易變形材料。
(5)建設工程外側周邊使用密目式安全網(2000目/l00c)進行防護。
2.現場封閉管理(了解)
(1)施工現場出入口設專職門衛人員,加強對現場材料、構件、設備的進出監督管理。
(2)為加強對出入現場人員的管理,施工人員應佩戴工作卡以示證明。
(3)根據工程的性質和特點,出入大門口的形式,各企業各地區可按各自的實際情況確定。
3.施工場地布置
(1)施工現場大門內必須設置明顯的「五牌一圖」(即工程概況牌、安全生產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環境保護制度牌、消防保衛制度牌及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標明工程項目名稱、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監理單位、工程概況及開工、竣工日期等。
「五牌一圖」很好記,工程概況牌,然後就是安全、文明和環保三牌,再加上消防保衛,最後是現場平面布置圖。
(2)對於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和易發生傷亡事故(或危險)處,應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准要求的安全警示標志牌。
(3)設置施工現場安全「五標志」,即:指令標志(佩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等),禁止標志(禁止通行、嚴禁拋物等),警告標志(當心落物、小心墜落等),電力安全標志(禁止合閘、當心有電等)和提示標志(安全通道、火警、盜警、急救中心電話等)。
(4)現場主要運輸道路盡量採用循環方式設置或有車輛調頭的位置,保證道路通暢。
(5)現場道路有條件的可採用混凝土路面,無條件的可採用其他硬化路面。現場地面也應進行硬化處理,以免現場揚塵,雨後泥濘。
地面也需要硬化。主要道路必須硬化。
(6)施工現場必須有良好的排水設施,保證排水暢通。
(7)現場內的施工區、辦公區和生活區要分開設置,保持安全距離,並設標志牌。辦公區和生活區應根據實際條件進行綠化。
(8)各類臨時設施必須根據施工總平面圖布置,而且要整齊、美觀。辦公和生活用的臨時設施宜採用輕體保溫或隔熱的活動房,既可多次周轉使用,降低暫設成本,又可達到整潔美觀的效果。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線路的布置,必須符合安裝規范和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嚴格按施工組織設計進行架設,嚴禁任意拉線接電。而且必須設有保證施工要求的夜間照明。
(10)工程施工的廢水、泥漿應經流水槽或管道流到工地集水池統一沉澱處理,不得隨意排放和污染施工區域以外的河道、路面。
4.現場材料、工具堆放
(1)施工現場的材料、構件、工具必須按施工平面圖規定的位置堆放,不得侵佔場內道路及安全防護等設施。
(2)各種材料、構件堆放應按品種、分規格整齊堆放,並設置明顯標牌。
(3)施工作業區的垃圾不得長期堆放,要隨時清理,做到每天工完場清。
(4)易燃易爆物品不能混放,要有集中存放的庫房。班組使用的零散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有關規定存放。
(5)對於樓梯間、休息平台、陽台臨邊等地方不得堆放物料。
5.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布置
根據建設部有關建築工程安全防護的有關規定,項目經理部必須做好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工作。
(1)施工臨邊、洞口交叉、高處作業及樓板、屋面、陽台等臨邊防護,必須採用密目式安全立網全封閉,作業層要另加防護欄桿和l8cm高的踢腳板。
(2)通道口設防護棚,防護棚應為不小於5 cm厚的木板或兩道相距50cm的竹笆,兩側應沿欄桿架用密目式安全網封閉。
(3)預留洞口用木板全封閉防護,對於短邊超過1.5m長的洞口,除封閉外四周還應設有防護欄桿。
(4)電梯井口設置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門,在電梯井內每隔兩層(不大於l0m)設置一道安全平網。
(5)樓梯邊設l.2m高的定型化、工具化、標准化的防護欄桿,18 cm高的踢腳板。
(6)垂直方向交叉作業,應設置防護隔離棚或其他設施防護。
(7)高空作業施工,必須有懸掛安全帶的懸索或其他設施,有操作平台,有上下的梯子或其他形式的通道。
6.施工現場防火布置
(1)施工現場應根據工程實際情況,訂立消防制度或消防措施。
(2)按照不同作業條件和消防有關規定,合理配備消防器材,符合消防要求。消防器材設置點要有明顯標志,夜間設置紅色警示燈,消防器材應墊高設置,周圍2m內不準亂放物品。
(3)當建築施工高度超過30m(或當地規定)時,為防止單純依靠消防器材滅火不能滿足要求,應配備有足夠的消防水源和自救的用水量。撲救電氣火災不得用水,應使用乾粉滅火器。
(4)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區域施工或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必須採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5)現場動火,必須經有關部門批准,設專人管理。五級風及以上禁止使用明火。
(6)堅決執行現場防火「五不走」的規定,即:交接班不交待不走、用火設備火源不熄滅不走、用電設備不拉閘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凈不走、發現險情不報告不走。
7.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布置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線路
1)按照TN—S系統要求配備五芯電纜、四芯電纜和三芯電纜。
2)按要求架設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桿、橫擔、瓷夾、瓷瓶等,或電纜埋地的地溝。
3)對靠近施工現場的外電線路,設置木質、塑料等絕緣體的防護設施。
(2)配電箱、開關箱
1)按三級配電要求,配備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類標准電箱。開關箱應符合一機、一箱、一閘、一漏。三類電箱中的各類電器應是合格品。
2)按兩級漏電保護的要求,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
(3)接地保護:裝置施工現場保護零線的重復接地應不少於三處。
8.施工現場生活設施布置(了解)
(1)職工生活設施要符合衛生、安全、通風、照明等要求。
(2)職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應符合衛生要求。炊事員必須有衛生防疫部門頒發的體檢合格證。生熟食分別存放,炊事員要穿白工作服,食堂衛生要定期清掃檢查。
(3)施工現場應設置符合衛生要求的廁所,有條件的應設水沖式廁所,並有專人清掃管理。現場應保持衛生,不得隨地大小便。
(4)生活區應設置滿足使用要求的淋浴設施和管理制度。
(5)生活垃圾要及時清理,不能與施工垃圾混放,並設專人管理。
(6)職工宿舍要考慮到季節性的要求,冬季應有保暖、防煤氣中毒措施;夏季應有消暑、防蟲叮咬措施,保證施工人員的良好睡眠。
(7)宿舍內床鋪及各種生活用品放置要整齊,通風良好,並要符合安全疏散的要求。
(8)生活設施的周圍環境要保持良好的衛生條件,周圍道路、院區平整,並要設置垃圾箱和污水池,不得隨意亂潑亂倒。
9.施工現場綜合治理(了解)
(1)項目部應做好施工現場安全保衛工作,建立治安保衛制度和責任分工,並有專人負責管理。
(2)施工現場在生活區域內適當設置職工業餘生活場所,以便施工人員工作後能勞逸結合。
(3)現場不得焚燒有毒有害物質,該類物質必須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4)現場施工必須採取不擾民措施,要設置防塵和防雜訊設施,做到雜訊不超標(雜訊限值可參見表2Z105026的規定)。
(5)為適應現場可能發生的意外傷害,現場應配備相應的保健葯箱和一般常用葯品及應急救援器材,以便保證及時搶救,不擴大傷勢。
(6)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的身心健康,應在流行病發生季節及平時,定期開展衛生防疫的宣傳教育工作。
(7)施工作業區的垃圾不得長期堆放,要隨時清理,做到每天工完場清。
(8)施工現場應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應分類存放。施工垃圾必須採用相應容器或管道運輸。
五、施工安全檢查
1.施工安全檢查的內容
施工安全檢查應根據企業生產的特點,制定檢查的項目標准,其主要內容是:查思想、查制度、查安全教育培訓、查措施、查隱患、查安全防護、查勞保用品使用、查機械設備、查操作行為、查整改、查傷亡事故處理等主要內容。
2.施工安全檢查的方式
施工安全檢查通常採用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和不定期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檢查、重點抽查、季節性安全檢查、節假日前後安全檢查、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查及復工檢查等方式。
3.施工安全檢查的有關要求
(1)項目經理部應建立檢查制度,並根據施工過程的特點和安全目標的要求,確定安全檢查內容。
(2)項目經理應組織有關人員定期對安全控制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和評價。
(3)項目經理部要嚴格執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狀況和業績進行日常的例行檢查,每次檢查要認真填寫記錄。
(4)項目經理部安全檢查應配備必要的設備或器具,確定檢查負責人和檢查人員,並明確檢查內容及要求。
(5)項目經理部的各班組日常要開展自檢自查,做好日常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項目部每周組織一次施工現場各班組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工作的檢查評比,並進行獎罰。
(6)項目經理部安全檢查應採取隨機抽樣、現場觀察、實地檢測相結合的方法,並記錄檢測結果。對現場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操作人員的違章作業行為應進行糾正。
(7)施工現場必須保存上級部門安全檢查指令書,對檢查中發現的不符合規定要求和存在隱患的設施設備、過程、行為,要進行整改處置。要做到: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的「五定」要求。
(8)安全檢查人員應對檢查結果和整改處置活動進行記錄,並通過匯總分析,尋找薄弱環節和安全隱患部位,確定危險程度和需要改進的問題及今後須採取糾正措施或預防措施的要求。
(9)施工現場應設職工監督員,監督現場的文明施工、環境保護工作。發揮群防群治作用,保持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的管理,達到持續改進的效果。
2Z105015熟悉施工安全的政府監督
1.施工安全的政府監督管理形式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關繫到人民群眾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國家必須加強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是各級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其授權的建設安全生產監督機構,對於實施施工安全生產的行業進行監督管理。
政府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有多種形式,可以事前監督,也可以事後監督;可以運用行政手段監督,也可以運用法律、經濟手段監督。在我國現階段的市場經濟發展中,政府監督管理主要還是要適應市場經濟的需要,運用法律和經濟手段,通過事前、事後監督來實現。
2.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類型
(1)國務院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對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
(2)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各有關單位生產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3)建設工程各有關單位的上級主管部門對下級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管理。
(4)工程監理單位對施工單位生產安全工作的監督管理。
3.施工安全監督管理的機制
我國政府對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採用綜合管理和部門管理相結合的機制。
(1)國務院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對全國各行各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管理、全面負責,並從綜合管理全國安全生產的角度出發,指導、協調和監督各行業或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安監局是綜合管理的單位。
(2)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統一的監督管理。
(3)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的職責分工,分別對專業建設工程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各建設主管部門對自身所處部門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管理。
(4)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各有關部門,則分別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和專業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工作,按各自的職責范圍實施監督管理,並依法接受本行政區內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勞動行政主管部門對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和監督。
㈣ 求污水管道工程 安全技術交底
管道非開挖修復技術,希望對你能有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