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污水
㈠ 污水排放綜合標准已經失效 浙江省現行的相關標準是什麼
誰說失效抄了?哪個單位說綜合排放標准失效了?牛死了!
你意思是版本太老了就失效?哪兒也沒通知GB8978-1996失效!
明確告訴你沒失效!
地方標准可能嚴格些倒是沒錯,但是綜合排放標准沒有失效,浙江也得執行!
查了下,浙江省還沒有地標,所以還得按國標的來,就還是這版。
㈡ 浙江省常見的水污染的污染源有哪些
從大的方面來說,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和工業廢水!!!特別是未經任何處理直接排放的各類廢水!!!
㈢ 浙江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管理辦法的第六章法律責任
第四十條對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已有法律責任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十一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可以在新聞媒體上公布違法事實和處理結果:
(一)未取得城市排水許可證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污水的;
(二)未按照城市排水許可證的規定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污水的;
(三)向城鎮污水管網排放本辦法第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禁止排入的物質的;
(四)從事本辦法第二十六條所禁止活動的;
(五)相關單位未履行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維修養護責任的;
(六)運營單位在排水戶納管污水未超標的情形下隨意關閉排水戶納管設備的;
(七)因施工影響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全而未與運營單位商定相應保護措施的。
第四十二條污水集中處理廠超過排放標准向環境排放污水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依照《浙江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第五十八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運營單位對污水集中處理廠運行中所產生的污泥未按照本辦法規定進行處理而在陸域傾倒、堆放的,由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向水體(含江河、湖泊、運河、渠道、水庫最高水位線以下的灘地、岸坡)傾倒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四十三條因納管污水嚴重超標導致污水集中處理廠設備損壞無法運行的,嚴重超標排放污水的排水戶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十四條污水處理行政主管部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由有權機關按照管理許可權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一)違反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序發放城市排水許可證和排污許可證的;
(二)未按照規定的條件、程序授予運營單位特許經營權的;
(三)發現違法行為或者接到對違法行為的舉報後未依法予以查處的;
(四)違法實施行政處罰和監督檢查的;
(五)有其他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四十五條違反本辦法規定,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㈣ 我想問一下浙江省有沒有專業處理工業廢水(主要是高鹽廢水)的環保公司
寧波科雨環保
㈤ 2015浙江省污水排放方面出了什麼政策
污水處理設施補貼政策。
拓展閱讀:污水處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為使污水達到排水某一水體或再次使回用的水質答要求對其進行凈化的過程。污水處理被廣泛應用於建築、農業,交通、能源、石化、環保、城市景觀、醫療、餐飲等各個領域,也越來越多地走進尋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㈥ 浙江省嘉興市雨污水排水管材要求什麼材質
這個材質的話,最好要是一些耐用的,一些資料只會比較好一點
㈦ 浙江省污水處理站設置有什麼規范,規模是怎麼定的
這樣問不出什麼來的 給你點參考吧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
《中華人民專共和國水污染防治實施細則》
《室屬外排水設計規范》(GB50014-2006)
《地表水環境質量標准》(GB3838-2002)
《污水綜合排放標准》(GB8978-1996)
《鋼筋混凝土結構設計規范》(GB50010—2002)
《建築結構荷載設計規范》(50009-2001)
《建築設計防火規范》(GB16-87,2001版)
規模是根據水量和你的水質來定的 你對出水要求越高 投資越大 規模越大了
《建築地基基礎設計規范》(GB5007-2002)
《供配電系統設計規范》(GB50052-95)
《低壓配電設計規范》(GB50054—95)
《工業金屬管道工程施工與驗收規范》(GB50235—97)
㈧ 為什麼浙江省五水共治,把治污水放在首位
五水共治,治污先行。
㈨ 浙江省有哪些單位存在環境污染問題(比如廢氣、污水、雜訊超標)
沒哪個工廠敢說它不存在環境污染
㈩ 浙江省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管理辦法的介紹
為了加強城鎮污水集中處理管理,保障城鎮污水集中處理設施正常運行,保護和改善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省實際,制定本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