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产回用
㈠ 现在房产中,有40年的使用权是什么意思是不是只用到40年后就要交回拥有土地使用权的房地产商
1.土地是国家所有,个人只能有使用权。
2.土地的使用权年限与土地性质有关。居住用地最高使用权年限为70年,商业用地40年,综合用地50年。但这个是最高的使用权年限,也就是说40年产权也有可能是居住用地。
3.土地性质有什么区别?简单来讲,商业用地上盖的房子哪怕是住宅,水电费也按商业的水电费收,大部分城市落不了户口。另外,根据《物权法》居住用地使用年限满后自动续期,除非政府要拿来搞公益事业。商业用地、综合用地期满后怎么办还不太明确。
4.交回土地是交回政府手里,不是开发商。政府可以重新出让该块土地。
5.县里面买土地是买集体土地吗?按照国家规定,如果你不是该村的户口是不能买该村的集体土地的。
补充:如果是国有土地那就要弄清楚土地的性质和规划条件(包含了可建盖多少面积房子,能建几层等内容,你必须按照规划条件报批、建盖否则拿不到房产证),你是跟私人转让吧?那么你的使用权年限是接着卖方的,也就是说,该土地有40年使用权,他到手十年后转让给你,那你只剩下30年使用权,期满后国家收回。如果是居住用地的话,按照《物权法》到期可以自动延续,你再缴纳土地出让金就可以继续使用。如果是商业用地,或综合用地,目前还没有明确的说法~
再补充:跟政府买就叫出让,一般来说能够拿到土地的最高使用权年限,现在土地都要求招拍挂,个人能搞到一块还是不错的。个人觉得商业用地比居住用地含金量更高,只要位置合适的话。当然,不适合自己居住。
再再补充:如果商品房你都嫌麻烦的话,自买土地就更麻烦了。首先是买,现在一般都是招拍挂,没有实力基本买不到(小城市除外),其次是建,规划要审批,消防要审批,绿化要审批......再来是建好后,建设局要验收,竣工资料要备案,要办房产证等等等等。所以一般没有闲功夫的人还是不建议自己买地开发(老爸叫李刚的除外)。
㈡ 某企业于2009年11月1日,将其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收回用于对外销售,当日该资产的公允价值为5600万元。该项房
企业将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时,应当以其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作为存货的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5600
㈢ 房地产企业收回投资性房地产后将房子用于销售,是处置还是转换成存货
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回投资性房地产用于销售应该是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内,即投资性房地产转换为存货。容
用于销售和直接出售是两个概念。
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是指房地产用途的变更,即企业将该资产作为或不作为投资性房地产进行核算,转换后该资产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流入,企业仍拥有该资产。
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是指企业出售、转让、报废投资性房地产或发生投资性房地产的毁损,处置后该资产已不能给企业带来经济流入,企业已不再拥有该资产。
所以,用于出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转换,直接出售属于投资性房地产的处置。
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㈣ 国家征用收回房地产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税
问题:对国家因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产是否征收土地增值税?答:国务院令[1993]138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法[1995]6号文件第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财税[2006]21号文件规定,关于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需要而搬迁,纳税人自行转让房地产的征免税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四款所称:因“城市实施规划”而搬迁,是指因旧城改造或因企业污染、扰民(指产生过量废气、废水、废渣和噪音,使城市居民生活受到一定危害),而由政府或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根据已审批通过的城市规划确定进行搬迁的情况;因“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是指因实施国务院、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批准的建设项目而进行搬迁的情况.提示: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㈤ 国家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的证明文件包括哪些
这些都基本上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专则》:属
条例第八条(二)项所称的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是指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
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搬迁,由纳税人自行转让原房地产的,比照本规定免征土地增值税。
符合上述免税规定的单位和个人,须向房地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提出免税申请,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免予征收土地增值税。
㈥ 房地产产业一般用到的合同都有哪些合同格式是什么请资深专家回答。。。
卖方:_______________(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_____市_____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拥有的房产(别墅、写字楼、公寓、住宅、厂房、店面),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详见土地房屋权证第_______________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单价:人民币________元/平方米,总价:人民币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乙方向甲方支付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作为购房定金。
第三条付款时间与办法:
1、甲乙双方同意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付
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人
民币____________元整申请银行按揭(如银行实际审批数额不足前述申请额度,乙方应在
缴交税费当日将差额一并支付给甲方),并于银行放款当日付给甲方。
2、甲乙双方同意以一次性付款方式付款,并约定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缴交税费当日支
付首付款(含定金)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给甲方,剩余房款
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整于产权交割完毕当日付给甲方。
第四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____天内将交易的房产全部交付给乙方使用,并应在交房当日将_________等费用结清。
第五条税费分担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地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缴纳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所需缴纳的税费。经双方协商,交易税费由_______方承担,中介费及代办产权过户手续费由______方承担。
第六条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合同签定后,若乙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甲方,甲方应在____日内将乙方的已付款不记利息)返还给乙方,但购房定金归甲方所有。若甲方中途违约,应书面通知乙方,并自违约之日起____日内应以乙方所付定金的双倍及已付款返还给乙方。
第七条本合同主体
1.甲方是____________共______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即甲方代表人。
2.乙方是____________,代表人是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如需办理公证,经国家公证机关____公证处公证。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一份,甲方委托代理人一份,乙方一份,厦门市房地产交易中心一份、________公证处各一份。
第十条本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约定,其补充约定经双方签章与本合同同具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出卖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 购买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方: 鉴证机关: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法人代表:
代 表: 经办人:
日 期: 年 月 日 鉴证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一共需要3份。买家卖家各一份。房管局一份。
㈦ 房地产对于用建造的本项目房地产安置回迁户的其收入如何确认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版 》(国税发[2006]187号)权第三条第(一)款规定确认收入,同时将此确认为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拆迁补偿费。房地产开发企业支付给回迁户的补差价款,计入拆迁补偿费;回迁户支付给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补差价款,应抵减本项目拆迁补偿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开发产品用于职工福利、奖励、对外投资、分配给股东或投资人、抵偿债务、换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非货币性资产等,发生所有权转移时应视同销售房地产‚其收入按下列方法和顺序确认: 1.按本企业在同一地区、同一年度销售的同类房地产的平均价格确定; 2.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当地当年、同类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或评估价值确定。”
㈧ 某企业于2009年11月1日,将其一项投资性房地产收回用于对外销售,当日该资产的公允值为5600万元。该项房地产
选B
借:开发产品 5600
贷:投资性房地产---成本 5500
---公允版价值 600
贷:公允价值变权动投资 -500
㈨ 关于投资性房地产问题:收回租赁期满的土地使用权用于建造厂房,会计
企业将闲置的公用房转为投资性房地产出租的账务处理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投资版性房地产采用权成本模式核算:借:投资性房地产(原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原值)投资性房地产累计折旧(已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第二种情况,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核算,分两种可能:第一种可能,原公用房账面价值小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时借:投资性房地产-一一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贷:固定资产(原值)其他综合收益(差额)第二种可能,原公用房账面价值大于转换日的公允价值时借:投资性房地产-一一成本(转换日的公允价值)累计折旧(已提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已提减值准备)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差额)贷:固定资产(原值)
㈩ 房地产企业将出租结束后的房产收回,闲置不用,交不交房产税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
第二条 房产税由专产权所有人缴纳属。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前款列举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统称为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房地产企业出租结束后的房产收回,需经缴纳房产税。
声明:此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人所在单位无关,且不具有任何法律效力。因此回答引起的任何后果,本人及本人所在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涉税问题以税务机关最终解释为准,会计相关问题以财政部门最终解释及行业准则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