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污水处理总量
Ⅰ 城市污水处理率计算中“城市污水产生总量”从哪里
城市污水处理一般分为三级: 一级处理,系应用物理处理法去除污水中不溶解的污染物和寄生虫卵; 二级处理,系应用生物处理法将污水中各种复杂的有机物氧化降解为简单的物质; 三级处理,系应用化学沉淀法、生物化学法、物理化学法等
Ⅱ 城市污水处理率计算中“城市污水产生总量”从哪里得到
城市污水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以及部分合流制的雨水量
生活污水量和工业废水量
3.1.1城镇旱流污水设计流量,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Qdr=Qd+Qm (3.1.1)
式中:Qdr-截留井以前的旱流污水设计流量(L/s);
Qd -设计综合生活污水量(L/s);
Qm -设计工业废水量(L/s);
在地下水位较高的地区,应考虑入渗地下水量,其量宜根据测定资料确定。
3.1.2居民生活污水定额和综合生活污水定额应根据当地采用的用水定额,结合建筑内部给排水设施水平和排水系统普及程度等因素确定。可按当地相关用水定额的80%~90%采用。
3.1.3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可按当地实际综合生活污水量变化资料采用,没有测定资料时,可按本规范表3.1.3的规定取值。
表3.1.3 综合生活污水量总变化系数
平均日流量(L/s) 5 15 40 70 100 200 500 ≥1000
总变化系数 2.3 2.0 1.8 1.7 1.6 1.5 1.4 1.3
注:当污水平均日流量为中间数值时,总变化系数可用内插法求得。
3.1.4工业区内生活污水量、沐浴污水量的确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的有关规定。
3.1.5工业区内工业废水量和变化系数的确定,应根据工艺特点,并与国家现行的工业用水量有关规定协调。
Ⅲ 污水处理规模指的是污水处理量吗
污水处理站就是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厂是从污染源排出的污(废)水回,因含污染物总量或浓度较答高,达不到排放标准要求或不符合环境容量要求,从而降低水环境质量和功能目标时,必需经过人工强化处理的场所。一般分为城市集中污水处理厂和各污染源分散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入水体或城市管道。有时为了回收循环利用废水资源,需要提高处理后出水水质时则需建设污水回用或循环利用污水处理厂。处理厂的处理工艺流程是有各种常用的或特殊的水处理方法优化组合而成的,包括各种物理法、化学法和生物法,要求技术先进,经济合理,费用最省。设计时必须贯彻当前国家的各项建设方针和政策。因此,从处理深度上,污水处理厂可能是一级、二级、三级或深度处理。污水处理厂设计包括各种不同处理的构筑物,附属建筑物,管道的平面和高程设计并进行道路、绿化、管道综合、厂区给排水、污泥处置及处理系统管理自动化等设计,以保证污水处理厂达到处理效果稳定,满足设计要求,运行管理方便,技术先进,投资运行费用省等各种要求。
Ⅳ 污水进入入污水处理厂 总量如何确定
是指这来个企业的排污口排源出污染物的总量,无论你排放之前是否经过处理,事实上不处理是绝对不行的。
审批总量的时候一般不会考虑你是否排入污水处理厂,只会考虑你是否排放和排放多少。
因为城市污水处理厂和管网,都不是你企业出资建设和管理,那是国家为了收拾生产和生活不可避免污染物的公益性公共设施。
换句话说,进了污水处理厂,只是国家给你企业和个人擦了屁股,并不意味着谁都能以有人擦屁股为由多吃多拉!
自己的屁股自己要先擦个差不多对不对?
撅起屁股等人擦,那不是成熟人的行为,企业也一样。
Ⅳ 南宁每天污水处理总量是多少吨
34/1.15x是处理率,而10(1+40%)就错了.
答案对呀
Ⅵ 污水处理厂每日处理污水量怎么算
就是按水量的1-1.5%折算,精细点的,可以根据SS的去除率折算污泥量版+剩余污泥量。
城镇生活权污水排放量 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
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6)北方污水处理总量扩展阅读:
污水处理厂有害气体中毒的防范
在污水管道和处理厂的各种构筑物和井内,都有可能存在对人体有害的气体。这些有害气体成分复杂、种类繁多,根据危害方式的不同,可将它们分为有毒有害气体(窒息性气体)和易燃易爆气体两大类。
有毒有害气体主要通过人的呼吸器官对人体造成伤害比如硫化氢、一氧化碳等气体,这些气体进入人体内部后会抑制人体细胞的换氧能力,引起肌体组织缺氧而发生窒息性中毒。
易燃易爆气体是遇到各种明火或温度升高到一定程度能引起燃烧甚至爆炸的气体,比如沼气、石油气等,在污泥井、集水井(池)等气体流通不畅或长时间没有任何操作的地方,这些气体容易积聚成害。
Ⅶ 我国每年污水处理率是百分几
目前,水污染在中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事实,而日益膨胀的城镇每天产生的大量生产生活污水也成了水污染的元凶之一。污水处理,这一人类自身能够采取的应对补救措施也更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城镇污水处理现状不容乐观
“2004年,全国661座城市有污水处理厂708座,处理能力4912万m3/d,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62.8亿m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45.7%;全国的1636个县城有11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73万m3/d,污水处理率只有11.2%。” 近日,在2006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社会事业部城建环保处副处长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我们对1995年和2004年的745个国控断面进行对比分析,发现Ⅰ类到Ⅲ类水质从1995年的27.4%增加到了2004年的37.7%,同时劣Ⅴ类水质下降到了28.2%。虽然水环境整体情况还不是很乐观,但它已经开始从一个不好的状态向好的方向发展。在近十年GDP增长迅速、环境承载量巨大的情况下,我们的水环境发生转变,说明我国’十五’对污水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还是非常正确的。”于晓东介绍,从1998年以来,各地就加大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投入力度,至2005年国家共投入国债资金600亿元,带动其他资金1500亿元。
通过对1990年~2004年我国的用水量分析,于晓东发现用水量在1994年达到最高点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我国这几年经济整体增长非常快,但是用水量并没有一起增长,说明我国经济在向节约型转变。
“2004年,全国城市污水管道长度是7.8万千米。单位污水排放量的平均长度为8.1km/(万m3/d),但是低的省份可能连1km/(万m3/d)都不到,各个城市相差非常大,大部分城市的污水管网建设整体处于明显不足和滞后状态。”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负荷率普遍较低是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问题。
而除了投资不足之外,于晓东认为,影响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的主要原因在于规划不科学,建设归建设,规划放在规划一边,双方根本没有衔接。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未充分调查并合理预测污水量,没有充分考虑到工业企业、城市建设布局调整或水价提高等原因导致规划范围内的用水量下降等因素,造成设施建设脱离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贪大求洋”,设计规模偏大。加之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再生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由于资金不足、设计建设缺陷、执行标准逐步趋严等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不达标或不能同时达标的问题。
“收费不到位,相关运行机制尚未完善也是大的问题。”于晓东介绍,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475个城市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还有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费标准低、征缴率低的问题。同时,政府和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职责分工仍然不明确,部门协调与征地、收费、运行等方面相应配套机制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展比较缓慢,“这造成整个污水处理行业现在总量很大,但是效率不高的局面”。
“十一五”污水处理:严格对接重点流域保护
“当前工作要优先建设配套管网,保障污水处理率,加快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十一五’末要保证达到1亿m3/d的能力,到’十二五’希望再增长三千万的规模。”于晓东说。
据悉,2004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了5185万m3/d,如果加上各省市自治区目前在建规模,“十一五”初期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可望达到近9000万m3/d。
“对新增能力要进行一个总体布局的分析,布局总体效果要与污染贡献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相吻合,达到治理效果最优。”于晓东建议,目前,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297个城市,尤其是地级以上城市,应优先启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沿江与河流上游城镇、国家重点保护区和风景区;重点流域区域及大江大河沿岸城市应严加要求,达到较高的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饮用水水源地周围及影响区的城市和县镇,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严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重点国家级保护区、风景区和自然遗产等,城镇污水处理率尽可能满足水环境保护的要求;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其他非重点领域、区域,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合理可行的城镇污水处理率。
“城镇污水处理要与国家几个重点流域的保护规划严格对接,到2010年,南水北调东线、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21世纪首都水资源影响区、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达到75%,海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达到70%,黄河流域、珠江流域、长江中游达到60%。”
于晓东说,“十一五”期间要完成以上规划目标,新增投资将比“十五”期间更大,投资额度排序为:管网、新增污水能力、污泥处理处置、旧厂升级改造、再生水。同时保障措施必须跟上,如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行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运营和市场监管等。
“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0%以上,其中省会以上城市达到80%以上,地级市达到60%,县级市达到50%,县城达到30%,北方地区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亿m3/d左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处理量达到300亿m3/年左右,预计污染物每年削减量为COD600万吨以上。”最后,于晓东用这一连串数字描绘出五年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规划目标。
Ⅷ 我国每年污水处理率是多少
目前,水污染在中国已成为不容忽视的事实,而日益膨胀的城镇每天产生的大量生产生活污水也成了水污染的元凶之一.污水处理,这一人类自身能够采取的应对补救措施也更多地进入人们的视野.
城镇污水处理现状不容乐观
“2004年,全国661座城市有污水处理厂708座,处理能力4912万m3/d,全年城市污水处理量162.8亿m3,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了45.7%;全国的1636个县城有117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273万m3/d,污水处理率只有11.2%.” 近日,在2006城市水业战略论坛上,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社会事业部城建环保处副处长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现状不容乐观.
“我们对1995年和2004年的745个国控断面进行对比分析,发现Ⅰ类到Ⅲ类水质从1995年的27.4%增加到了2004年的37.7%,同时劣Ⅴ类水质下降到了28.2%.虽然水环境整体情况还不是很乐观,但它已经开始从一个不好的状态向好的方向发展.在近十年GDP增长迅速、环境承载量巨大的情况下,我们的水环境发生转变,说明我国’十五’对污水设施投入力度的加大还是非常正确的.”于晓东介绍,从1998年以来,各地就加大城市污水处理方面的投入力度,至2005年国家共投入国债资金600亿元,带动其他资金1500亿元.
通过对1990年~2004年我国的用水量分析,于晓东发现用水量在1994年达到最高点之后,一直呈下降趋势,我国这几年经济整体增长非常快,但是用水量并没有一起增长,说明我国经济在向节约型转变.
“2004年,全国城市污水管道长度是7.8万千米.单位污水排放量的平均长度为8.1km/(万m3/d),但是低的省份可能连1km/(万m3/d)都不到,各个城市相差非常大,大部分城市的污水管网建设整体处于明显不足和滞后状态.”于晓东指出,我国城镇管网建设滞后,污水处理厂设计规模偏大、负荷率普遍较低是目前污水处理设施的主要问题.
而除了投资不足之外,于晓东认为,影响城镇污水管网建设的主要原因在于规划不科学,建设归建设,规划放在规划一边,双方根本没有衔接.部分污水处理厂建设时未充分调查并合理预测污水量,没有充分考虑到工业企业、城市建设布局调整或水价提高等原因导致规划范围内的用水量下降等因素,造成设施建设脱离环境保护的实际需要,“贪大求洋”,设计规模偏大.加之我国尚未形成有效的污水再生利用激励机制,再生水管线等配套设施建设不完善.由于资金不足、设计建设缺陷、执行标准逐步趋严等方面的原因,有相当一部分城市污水处理厂普遍存在不达标或不能同时达标的问题.
“收费不到位,相关运行机制尚未完善也是大的问题.”于晓东介绍,截至2005年6月底,全国有475个城市实行了污水处理收费制度,还有186个城市没有开征污水处理费,已经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城市普遍存在收费标准低、征缴率低的问题.同时,政府和污水处理企业之间的职责分工仍然不明确,部门协调与征地、收费、运行等方面相应配套机制不完善,城市污水处理市场化、产业化进展比较缓慢,“这造成整个污水处理行业现在总量很大,但是效率不高的局面”.
“十一五”污水处理:严格对接重点流域保护
“当前工作要优先建设配套管网,保障污水处理率,加快处理设施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十一五’末要保证达到1亿m3/d的能力,到’十二五’希望再增长三千万的规模.”于晓东说.
据悉,2004年,我国城镇污水处理总能力达到了5185万m3/d,如果加上各省市自治区目前在建规模,“十一五”初期全国城镇污水处理能力可望达到近9000万m3/d.
“对新增能力要进行一个总体布局的分析,布局总体效果要与污染贡献和水环境污染严重地区相吻合,达到治理效果最优.”于晓东建议,目前,尚未建成污水处理厂的297个城市,尤其是地级以上城市,应优先启动城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优先考虑水源保护区、沿江与河流上游城镇、国家重点保护区和风景区;重点流域区域及大江大河沿岸城市应严加要求,达到较高的城镇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饮用水水源地周围及影响区的城市和县镇,根据相关法规和标准规范,从严确定污水处理率和处理程度;重点国家级保护区、风景区和自然遗产等,城镇污水处理率尽可能满足水环境保护的要求;东部发达地区、中部地区及西部欠发达地区,其他非重点领域、区域,根据当地环境容量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合理可行的城镇污水处理率.
“城镇污水处理要与国家几个重点流域的保护规划严格对接,到2010年,南水北调东线、三峡库区及上游影响区、21世纪首都水资源影响区、滇池流域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淮河流域、太湖流域、巢湖流域达到75%,海河流域、辽河流域、松花江流域达到70%,黄河流域、珠江流域、长江中游达到60%.”
于晓东说,“十一五”期间要完成以上规划目标,新增投资将比“十五”期间更大,投资额度排序为:管网、新增污水能力、污泥处理处置、旧厂升级改造、再生水.同时保障措施必须跟上,如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和评估体系,组织技术开发、示范,解决关键技术问题;推行有利于城镇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的经济政策,积极推进水价改革,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污水处理收费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和优化配置资源;完善法律法规,规范项目建设,加强运营和市场监管等.
“到2010年底,全国城镇污水处理率平均达到60%以上,其中省会以上城市达到80%以上,地级市达到60%,县级市达到50%,县城达到30%,北方地区缺水城市再生水利用率达到污水处理量的20%以上.到’十一五’末,全国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能力达到1亿m3/d左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系统的处理量达到300亿m3/年左右,预计污染物每年削减量为COD600万吨以上.”最后,于晓东用这一连串数字描绘出五年后我国城镇污水处理的规划目标.
Ⅸ 污水总量与供水总量的关系
污水总量与供水总量呈正比例的关系;即污水总量随着供水总量的增加而增加。
污水总量指排水对象排入污水系统的水量。在某一段时间内建筑群或整个城镇所排出的废水量,包括生活污水、工业废水、降水和渗水等。
供水总量指公用自来水厂和自备水源的社会单位全年的供水总量,包括有效供水量及损失水量。
(9)北方污水处理总量扩展阅读:
污水总量的分类:
1、生活污水量:对一个城镇,生活污水量逐年变化的幅度较小,但每年不同时间的流量却变化较大,一年中的平均流量称日流量或平均时流量,一年之中有最大日流量,一日之中有最大时流量。
最大日流量中的最大时流量一般也是全年的最大时流量,简称最大时流量。最大时流量与平均时流量之比称总变化系数,其值随平均流量而异,一般在1.2~2.3之间。
平均流量愈大,变化系数愈小。管道和泵站常按最大时流量设计,处理构筑物一般按进入构筑物的最大时流量设计,有的也按进入构筑物的连续最大时段内的平均时流量或年平均时流量设计,设计排水工程时,流量的确定要慎重。
生活污水量决定于排水人数,故常以每人每日平均排水量作为基准数据,称生活污水量标准〔升/(人·日)〕。除特殊情况外一般和生活用水量标准相同。
2、工业废水量:工业废水量一般常分厂、分车间、分质估算,从用水量减去耗损水量即得废水量。基准数据大多以产品单位(如每吨纸)或原料单位(如每吨稻草)为准,有时以设备(如每台)为准。
即使是同一产品,由于工艺和设备上的差别,水质和水量也会有很大差别。故工业废水量常靠实地调查,设计新厂时,常参考同类厂数据或以设计数据为准。
Ⅹ 10万人口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设计流量日平均污水量是多少
按照每人180L~220L的手来册标准测算源一般是 1.8~2.2万吨/日。这个算法其实忽略了管网因素,对管网污水截排率太乐观的结果,而且太高估用水和排水量了,很保守,非常保守。
但是,按照本人实际经验常用的速算公式(前提是已经铺设管网了,而且尽力做好管网了):
1)在市区内一般是1.6万吨/日(10÷6=1.6);
2)在城乡结合地区是1.2万吨(10÷8=1.2);
3)工业经济不发达的远郊区及乡镇地区应该是1.0万吨/日(10÷10=1.0);
4)在纯粹农村山村(本题人口貌似不属于农村),应该是5000吨/日(10÷20=0.5)。
按这个规律去估计吧,一般在除了西部地区,基本准些,南方比北方稍高10~1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