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归污水处理厂三期安全事故
A. 今年新建8个污水处理厂都建在哪
1.大观净水厂抄地址:天河区科韵北路以西北环高速以北地块
2.龙归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地址:位于流溪河沿线
3.新华污水处理厂三期、地址:均位于花都
4.石溪污水处理厂地址:位于海珠区
5.竹料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地址:位于流溪河沿线
6.鳌头污水处理厂地址:位于流溪河沿线
7.石井净水厂地址:位于流溪河沿线
8.狮岭污水处理厂二期地址:位于海珠区
B. 从深圳南山污水处理厂到清远市太平镇多少公里
从深圳南山区到清远市太平镇大约320公里左右吧、清远市太平镇是个青山绿水的好专旅游的理想景点属、空气质量特优、吃物丰富、绝对农村人种植养植的食品、大家自驾去清远太平镇去享受一下农村风光积农村美吃吧、包你满意、
C. 龙归污水厂龙岗北路
你说的这个无人摊位与他们带路的222号,这下污水厂的技术非常雄厚,年处理的能力也是相对比较厉害的。
D. 和谐绿色广州的资料
广州创模系列报道③ 水沐广州
来源: 2005-12-01 17:34:12
[广州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系列报道③]
水沐广州
——东方“威尼斯”再现昔日水城人水共欢
□本报特约撰稿人 杨伟民
舟楫横流,货宝云集,连云樯橹,万国来朝……这就是曾经的广州城,一座标准的东方威尼斯水城。
2000多年前,五羊仙人来到濒临珠江的越秀山山下,伴江而居。秀丽、浩荡的珠江水,从云贵高原而下,一路狂奔,横跨八个省区,融三十余个民族,汇五十条支流,长跑2100多公里,途经广州城,从越秀山下缓缓流淌,汇入南海。因为有珠江和她的子子孙孙的缠绕,千年商都广州城,水网纵横,河水江水交错——珠江水,孕育了这座两千年古城浓郁的岭南文化气息。
但是曾几何时,也不过数十年的光景,经济的柄杖掩埋了这个千年水都的清净。近年来,广州幡然醒悟,投巨资,造污水处理厂,清河涌,冀望重回人水和谐相处的昔日年华。
□阻断工业废水
创模以来甚至更早,广州市按照生态优先的原则,对工业企业废水排放总量实行严格的全程控制,取得了明显效果。近10年来,全市工业总产值增长近两倍,而工业废水排放量则减少了三成,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六到九成。
广州对工业废水的治理颇有传奇色彩。在执行国务院关于环保“一控双达标”工作部署中,广州对重点行业和重点污染源出强兵、用重典,确保全市列入考核的2941家污染工业企业,全部按期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成为全国按期完成“一控双达标”任务的三个省会城市之一。广州市开创的将“一控双达标”工作与企业资产重组相结合、与企业实施清洁生产相结合、与企业产品结构调整相结合、与企业技术改造相结合、与城市功能区调整相结合这“五个结合”的做法,被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推广。
广州是较早对工业企业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和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的城市之一,这也是广州整治工业污染的得意手笔之一。到2004年,广州全面开展了占全市水污染负荷80%以上的134家重点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许可量的核定工作。通过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证制度,广州市工业废水污染的防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2004年,全市工业企业废水排放量比1995年减少了30%,废水排放达标率91.92%,提高28.28个百分点。据统计,广州市万元工业产值废水排放量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17%左右,而且近年来还以每年约10%的速度递减。
为了从源头上阻断城市工业废水,广州市首先在城市空间结构和生产力布局调整中,按照先做好生态环境规划,后修编、完善行业发展规划的思路,制定了《广州市城市生态可持续发展规划》,实施在外环路以内老城区产业布局“退二进三”的战略,老城区重点发展第三产业,原则上不再增加新的工业用地。在新城区拓展产业发展空间,形成若干条产业带,促进城市区域协调发展,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其次,在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要求增产不增污,从源头上控制新增污染源。其三,对新建项目实行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建设工程总体验收等环保前置审批和管理,为防治工业废水污染、减少排放总量提供了制度保证。
□ 保护生命水
到目前为止,广州市(含增城、从化两个县级市)共有61座自来水厂,供水能力702.5万立方米/日。饮用水厂吸水点主要分布在珠江广州河段西航道、东江北干流、流溪河、沙湾水道和顺德水道。
长期以来,广州市委、市政府始终把保护饮用水源作为执政为民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人民群众喝上干净的水。
早在1987年,《广州市饮用水源污染防治条例》就制定颁布施行,1992年、1996、2004年,广州市又根据国家新规定要求,进行三次修订,从更大范围综合考虑广州饮用水源的保护问题。1995年颁布施行的《广州市防治珠江广州河段水域饮食业污染管理规定》,禁止在珠江广州河段以及本市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的水域经营饮食业。2003年,颁布实施的《关于防治水库湖泊污染的通告》,禁止在水库、湖泊范围内从事各种污染水体的活动。这些地方法规,为保护广州饮用水源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为控制水污染,保护和改善地表水水质,2001年,《广州市水环境功能区区划》、《广州市饮用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范围和新饮用水源污染控制区区划》先后出台,按照高功能水体高标准保护、低功能水体不放弃保护的要求,对不同功能的水域执行不同的标准,重点保护饮用水源。目前,广州市自来水生产能力已经远超出自来水供应需求,完全能够根据水质情况调配水厂的实际供水量,让市民喝上水质更好的水源地的供水。位于珠江西航道的西部水源地的供水量,已经从过去的占全市供水总量的六成多,下降到现在的四成多,水质优良的东部水源和南部水源供水所占的比例逐年上升。
经测算,广州市一级水源保护区总面积为1.32平方公里,以国家地面水环境质量Ⅱ类标准作为保护目标;二级保护区总面积377.8平方公里,以Ⅲ类标准作为保护目标;其它准水源保护区以Ⅳ类标准实施水质管理。经过多年努力,各保护区的水质基本达到相应的目标。
□污水处理:十年翻两番
2002年,广州市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31.49%,与广州市快速发展的步伐极不协调,广州市为此加大对污水处理厂的投入和管理。截止2004年,广州市共有猎德、沥窖、大坦沙、西朗等4座大型污水处理厂,加上广州市经济开发区和番禺的城市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能力155万吨,全年累计处理的污水约4亿吨,老城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率达75%,比全国45%的平均水平高出30个百分点。监测数据表明,珠江前航道的水质已经有很大改善,珠江水质基本能够达到5类水标准,重金属污染远远低于标准,已截污的河涌有机污染物含量指标明显下降。4大污水处理系统在广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和保护珠江水质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广州市污水治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工程师袁秀丽透露,广州污水整治大提速几乎是与创模同步,2002年前,广州的生活污水处理率只有31.49%,随着广州创模的推进,从2002年起每年用于污水处理厂建设的投资由20亿元增至25亿元,下大力气把广州打造成山水之都。城市污水处理率也在不断增长,2004年全市日处理能力为155万吨,老城区处理率为75%,比全国45%的平均水平高出30个百分点。2005年,待新建和扩建的6座污水处理厂和15座泵站建成,及260多公里的4大系统管网配套工程逐步建成,广州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将达到80%,将有效减少排入珠江的污水量。2006年,广州市的污水处理将向东部和白云区北部“挺进”,随着江高—石井、龙归、竹料、九佛4个污水处理厂的建成和投产,至2006年底,污水处理系统将覆盖广州老八区,污水处理能力达到日处理220万吨,使广州老八区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100%,市区河涌和珠江广州河段的水质基本达到四类标准。
在保证污水处理达标的同时,污水处理公司还大力开展科技研究,各污水处理厂都设置了中水回用系统,使处理后的污水能够循环再生使用,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浇洒和河流景观水的补充,节省了水资源。为了进一步保护空气环境,减少污水处理过程对周边环境的影响,保障居民身体健康,采用当今最先进的加盖和除臭工艺,对污水处理厂进行加盖和除臭。
袁秀丽告诉记者,广州市城市生活污水年处理量五年翻一番,十年翻了两番。她说1995年的年处理量是5844.89万吨,到2000年翻了一番为16555.96万吨,到2005年翻了两番达40000万吨。污水处理厂数量从十年前的一间(大坦沙污水处理厂)发展到现在的四大污水处理系统(大坦沙、猎德、沥滘、西朗)。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1998年1月起,广州市开始征收污水处理费。目前污水处理费每吨收取0.7元,按实际用水量的90%计收。除持有《低收入困难家庭证》的居民户免征城市污水处理费外,其它所有用户均纳入征收范围。污水处理费实行财政专户收支两条线管理,所收取的污水处理费专款专用。至2004年,全市共征收22.54亿元,对集中处理城镇生活污水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污水处理费征收制度的推行,为广州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运作筹集了强有力的资金支持。
□河涌整治:水变清 岸变绿
污水处理工程是一个系统工程,河涌治理也是污水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广州市是水网发达的地区,据统计,全市共有231条河涌,受污染河涌有116条。袁秀丽说,从2002年起,与建设污水处理厂几乎同时,一个规模浩大的河涌整治工程在广州231条河涌之中受污染最严重的116条河涌开工。截止2004年底,基本完成马涌、新河河涌、荔湾涌等24条河涌的截污工作,清除了引致水体发黑发臭的底泥,水质情况大大改善,基本达到与珠江同质。
在2005年,结合广州的实际情况,广州人确立了河涌综合整治的一些新理念,对市区的主要河涌整治工作要截污与堤岸景观相结合,做到“水变清,岸变绿”的要求,加强对河涌的综合整治,完成多个河涌节点的景观工程,如司马涌河柳街景观试验段、沙河涌空军医院段、沙河涌禺东西段、马涌等成为市民休闲的好去处。过去人们走过河涌总是掩鼻快走,现在河涌边已成为老人做运动、情侣漫步、小孩嬉戏的好去处。同时,东濠涌、新河浦涌的水体循环的实施工程已初见成效,河涌内不时可见到小鱼的水中畅游,不少市民在河边垂钓、漫步。
河涌与广州市民的生活是息息相关的,改善河涌的水质,实现人与自然协调发展,生态环境整治与经济发展同步,才能还市民以舒适、干净、可亲近的河涌。
广州市市长张广宁说:“231条河涌是广州最可宝贵的财富!”
□水体循环催生曲港柳岸
旧时的广州荔湾附近,“曲港乘潮入,轻舟与岸平。村童惊容语,江鹤避棋声。柳浪家家似,荷珠叶叶迸。”据史载,公元10世纪时,荔湾泮塘曾是南汉王刘龚(yán)的花坞,有“泮塘五秀”的美称,盛产莲藕、菱角、马蹄、茭笋和慈姑。“曲港”指曲折的荔湾涌,涨潮的时候江水与岸齐平。诗人与友人的谈笑及下棋声打破了清幽的环境,白鹤连忙躲到一旁。行船掠过家家门前的絮柳,使片片荷叶上的水珠流泻。
清谭敬昭《珠江竹枝词》曾描述到:“珠海珠江是变居,柳阴停棹晚船初。水头潮长卖花去,水尾潮来人卖鱼。”正是广州旧时生态环境的真实写照。旧时广州城内有四大濠涌,其上遍架小桥,河水清澈,为当时重要的交通水道。“柳波”指柳波涌,在今广州城西南,流经黄沙附近,旧时与荔湾涌合流,两岸绿树如带,环境优美。
读《珠江竹枝词》,你会感到那时广州市的河涌是很美的。清王瑶湘云:“看月人谁得月多?湾船齐唱浪花歌,花田一片光如雪,照见卖花人过河。”黎简写的更精彩:“绕城骀荡柳軞軞,映水女儿红汗衫。向晚棹花春浪软,香云先渡白鹅潭。”这简直是一幅美丽的珠江绿岸的风物画。
为了使曲港柳岸再现广州,不仅仅藏匿在古代诗人的诗词里,当代的广州人在整治城市污水的时候,根据河涌周边的自然、人文、生态地理环境等因素,采取“利用珠江潮位差的自然循环”和“利用水泵站抽升的机械循环”相结合的形式,按照“东山湖—新河浦涌—东濠涌—珠江—东山湖”的闭合水流路径进行水体循环操作。
河涌补水大循环试验,以实现河涌水体水质与珠江同质的目的,解决了河涌水质恶化的问题。目前,补水大循环通过每天一次的水体循环,恢复了河涌活水流动的自然生态面貌。
按照广州市的“全面规划、分期实施” 的河涌整治修复思路,231条河涌将被打造成一道道环绕山水之都的靓丽的风景线,形成具有岭南文化特色和现代文明气息、人与自然和谐的生态环境。
E. 关于广州新城建设地质条件分析
广州市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预防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危害和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06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6〕76号)精神,结合《广州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20,报批稿)调查研究成果,制定本防治方案。全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领导、分工负责、统一指挥、及时协调,深入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防救结合的方针,按照全面部署、保证重点、严格督查的要求,做好本防治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一、2005年地质灾害概况
2005年,广州市共发生各类地质灾害19宗,其中崩塌5宗,占15%,滑坡2宗,占10%,地面塌陷12宗,占63%。造成3人死亡,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969万元(见表1)。按灾害发生地统计,花都区2宗,直接经济损失28万元;增城市3宗,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1万元;从化市3宗,无人员伤亡,直接经济损失2500万元,其中特大地质灾害点1处,直接经济损失2000万元;番禺区3宗,直接经济损失320万元;白云区5宗,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25万元;海珠区1宗,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荔湾区1宗,直接经济损失20万元;萝岗区1宗,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
与2004年相比,2005年全市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宗数下降了42%,但由于6月中下旬我市普降大雨到大暴雨,强度大、面积广,引发群发性崩塌、滑坡地质灾害,造成了人员死亡,直接经济损失也上升了17.8%。2005年地质灾害发生的主要特点是:(1)汛期是地质灾害频发期,发生于主汛期(4月-9月)的地质灾害有15宗,占总数的79%;(2)地质灾害与强降雨和人类工程活动密切相关。据统计,属自然因素形成的灾害有3处,仅占16%,人为因素诱发造成的9处,占47%,自然及人为因素综合诱发造成的7处,占37%;(3)小型地质灾害频发率高,特大型地质灾害破坏性严重。特大型地质灾害点1处,占5%,中型地质灾害点3处,占16%,小型地质灾害点15处,占79%。
二、2006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汛期降雨趋势预测
市气象局预计,2006年我市汛期总雨量属正常偏多年景。前汛期降雨量明显偏多,特别是5月下旬至6月中旬雨量较常年偏多7成,后汛期降雨偏多1-2成。降水集中期内可能出现较严重的局部性洪涝灾害。年登陆或严重影响我市的热带气旋为2?3个。
(二)人类工程活动情况分析
2006年是“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第一年,我市各项基础设施建设在加快推进。根据市政府的部署,本年度城建重点工程有:1.城市道路建设方面:完善科韵路北段、新光快速路、华南快速干线三期、东晓南路放射线二期工程、滨江东路延长线二期工程、护林路二期工程、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周边道路等20项重点工程路网。建设五山路延长线、会展中心二期道路和广汕路延长线、南洲路工程、东?南路延长线、和平西路延长线、丰乐北路延长线、珠吉路延长线,文德东路延长线、黄石西路延长线、车陂路南延长线、芳村大道改造等20多项市政道路;2.轨道交通建设方面:全线推进地铁1至6号线的施工,继续推进城际广佛线建设,启动珠江新城集运系统土建工程施工;3.环境基础建设方面:完成猎德污水处理系统及大沙地、龙归、竹料和九佛5座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李坑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配套工程、兴丰生活垃圾填埋场及其配套项目,启动广州市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BOT项目等,并开展大田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资源化处理厂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今年还将加快推进新机场二期、南沙港二期工程、广州新火车站及武广铁路专线等大型交通枢纽工程,并重点推进新广播电视观光塔、白云国际会议中心和珠江新城地下空间开发等重大工程项目建设。
(三)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气象预测和工程建设活动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和地质灾害易发区分布情况分析,2006年全市地质灾害发生范围、规模、危害将超过去年。由于汛期雨量较为集中和秋冬期干旱比较明显,地质灾害将呈现如下趋势:受连续降雨或强降雨影响,中低山丘陵地区特别是经过人工削坡的地段将发生更多的崩塌、滑坡灾害,部分崩塌、滑坡隐患点可能出现明显的异变情况;伏秋期干旱比较明显,在广花盆地、山间河谷平原等隐伏岩溶地区及珠江三角洲平原地区,地下水位下降,加上工程建设强度加大,人们在生产、生活过程中大量抽排地下水,将导致地下水位变化加剧,原有的地面塌陷隐患点可能加剧或诱发新的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因此,局部地区地质灾害发生的范围、规模和危害可能大于往年。
三、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重点
2006年,我市地质灾害汛期防范时期为4月15日至10月15日,重点防范时期为5月1日至9月30日;汛期重点防治因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山洪灾害,其它时段重点做好地面塌陷和人为工程活动引发的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在分析总结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的基础上,确定以下六个地区为本年度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区。
1.从化市东北部、增城市东北部以崩塌、滑坡、泥石流为主的重点防治区。包括从化市吕田镇、良口镇及增城市派潭镇的中低山地区,区内主要交通干线有G105国道及S355省道。
2.花都区北部、从化市西部以滑坡、崩塌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包括花都区梯面镇和从化市温泉镇、鳌头镇的丘陵地区。
3.从化市中部、增城市东北部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包括从化市吕田镇联丰村、新联村、九曲水村,良口镇石岭村,鳌头镇象新村、中塘村、新隅村,增城市派潭镇高滩和灵山等隐伏岩溶地区。
4.广花盆地以地面塌陷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包括花都区赤坭镇、炭步镇、花东镇、花山镇和雅瑶镇,白云区江高镇及人和镇等隐伏岩溶地区,区内重要建筑设施和交通干线有新白云机场及国际物流园区、新机场高速公路、广花公路、G106国道等。
5.市域南部以地面沉降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包括番禺区东涌镇、榄核镇、大岗镇,南沙区万顷沙镇、黄阁镇、横沥镇等软土分布地区。
6.市域中部以地面沉降为主的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包括白云区棠溪至金沙街、荔湾区如意坊至增?一带、黄埔区南岗街、番禺区钟村镇等软土分布地区。
7.大型人类工程活动场地及周边地区,特别是地下隧道工程所经过的地区。
(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预防
本防治方案所指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段)是指规模较大、危害中等以上,可能造成社会影响大、经济损失严重,危险性大的地质灾害。根据市地质调查院(市地质环境监测站)2005年度地质灾害巡查报告,全市发现地质灾害隐患点71处,威胁到1262户约7149人的安全(见表2),其中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50处(见表3),在台风暴雨、连续降雨及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下,易引发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因此,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各负其责,重点加强防范。汛期前按照各自分工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发放防灾明白卡;汛期开展经常性巡查、监测和24小时值班,做好防灾、避灾、救灾的各项工作。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地质灾害防治目标
我市各级人民政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和全面规划、突出重点的原则,切实加强领导。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作为执政为民、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认真部署和落实,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各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应急指挥人员要落实责任制,明确具体负责人,务必做到任务到人、责任到人,认真履行职责,切实组织好监测、预防、预报预警、群测群防、灾害现场应急调查。对地质灾害危险点及时提出具体措施,制定人员紧急避险和财产转移的应急方案,并按照地质灾害速报制度的要求,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地质灾害灾情和防治情况。各区、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在次年的1月15日前报送当地人民政府和市国土房管局。
(二)制定防治方案,落实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制
各区、县级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在总结上年度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础上,会同建设、水利、交通等行政主管部门,结合辖区内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分布、类型、规模、危害性等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制和落实本地区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提出本地区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具体防灾措施,落实监测、报警单位和主要责任人,协助镇一级政府确定避灾方案和紧急疏散路线。各地编制的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应及时报同级人民政府审批后公布,并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防治方案应作为地方政府指导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的决策依据。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粤府办〔2004〕73号)要求,切实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各区、县级市要完善地质灾害预报预警机制,建立预报预警应急指挥系统,做到地质灾害隐患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
对违反规定或不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方案,造成地质灾害导致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三)落实经费,建立地质灾害防治投入保障制度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安排地质灾害调查、预防和治理经费,纳入年度计划和财政预算,并根据当地财力状况和防灾工作需要,建立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对危害大、影响严重、急需治理的地质灾害隐患点,要进行彻底治理或搬迁避让,有效地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
(四)完善制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反应能力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认真落实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和灾情速报制度,向社会公布地质灾害报警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做到汛期前组织技术力量对地质灾害危险区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全面检查,汛期中开展巡查和应急调查,汛期后进行复查与总结。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省、市地质勘查队伍在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调查与善后处置工作中的作用;各级人民政府应组织或指定一支抢险救灾应急队伍,以备担任突发性地质灾害抢险救灾任务。
(五)控制源头,依法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
各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广东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69号)以及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粤国土资发〔2004〕237号)要求,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和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时,必须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从源头上控制或减少人为因素引发地质灾害的发生。在划定的地质灾害危险区内,禁止审批新建住宅以及爆破、削坡和从事其它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活动。
(六)加强协作,保障信息畅通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有关防汛救灾部门的协调、沟通与合作,互通情报,确保市、区(县级市)、镇三级之间信息畅通,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迅速准确,保障全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信息畅通。
(七)加强合作,推进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
市国土房管局与市气象局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有关规定和国家、省的工作部署,已在着手进行广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前期准备工作。现阶段,市国土房管局需加强市地质环境监测站的信息化建设,使其搭建起基础网络平台和办公自动化平台,初步建立全市地质环境监测数据库,在此基础上进行广州市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规划设计,制定分期实施计划;市气象局需进一步完善本局信息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加强资源整合和信息共享的要求,通过市数据中心实现与其他部门的数据共享和交换。两个部门应加强合作,加快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的建设工作。台风、暴雨是造成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主要诱因,当气象部门发布台风橙色、红色以及暴雨红色预警信号时,要特别警惕地质灾害的发生。
(八)加大宣传,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通过张贴宣传画、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或者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特别是各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充分利用“3.19”《矿产资源法》颁布纪念日、“4.22”世界地球日及“6.25”土地日开展宣传咨询活动,进一步增强广大干部群众预防地质灾害的意识,提高防灾水平,避免因地质灾害造成的群死群伤事件,确保一方平安。
五、地质灾害监测、预防责任
地质灾害监测与预防工作要在市、区(县级市)政府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国土、建设、交通和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履行对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隐患点(段)的监测和预防工作。对于威胁居民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当地区(县级市)、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监测,检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与运行情况;对威胁公路、矿山、水利等设施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设施所在地有关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监测预防。汛期前,各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对隐患点(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汛期经常性监测预防和值班安排,落实防灾、避灾、救灾的组织机构、资金和物资储备,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