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回用违法
⑴ 保险公司违法违规行为
保险公司违规理赔怎么处理
一、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构不成犯罪或情节较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种类为:
(一)经济处罚以涉案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处罚。
(二)行政处分以涉案金额和损失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三、有关责任人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人。
(二)相关责任人。
(三)主要领导责任人。
(四)重要领导责任人。
四、县级支公司(营业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关违法违规责任人应负的责任:
(一)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与行为人在工作岗位上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三)科(股)室一般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正副科(股)长、正副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分管经理或副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正副科(股)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分管副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区、县(办事处)级公司副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级公司主管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级公司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市级公司主管副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级公司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省、市级分公司机关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关责任人应负的责任:
(一)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与行为人在工作岗位上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三)科室一般员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正副科长、正副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正副科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市级公司正副职领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六)省级分公司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七)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上级公司负重要领导责任。
六、发生贪污、受贿、回扣、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3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200元。
(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00元以上,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规处理;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降级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8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500元。
七、各级公司发生未经统一法人批准擅自投资、贷款、拆借、担保、抵押等违法违规运用资金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500元;
(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10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2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1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罚直接责任人20000元,造成损失,给予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记大过以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⑵ 保险公司常见违法行为
你好,保险公司常见的违法行为,有欺上瞒下,对用户进行高额收取费用,帮用户一起骗保,谢谢
⑶ 做电销保险违法吗
这本身不是违法的哈,但得看你是否通过违法的方式来做哈。如果你通过违法的方式做事情的话就算这个职位再怎么合法都是有问题的哈。
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你,望采纳,谢谢。
⑷ 干保险给客户返点违法吗
保险行业的返点是属于违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的第一百三十条和第一百三十一条中有规定。
⑸ 保险法返佣处罚条例
第一百三十一条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为了招揽业务,不少营销员会把本应由个人得到的收入拿出一部分返还给投保人,这已经成为“潜规则”。此项规定目的是为了限制、打击保险业内营销员“返佣”“揽客”的不正之风。
⑹ 违反保险法怎么处理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下列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应承担什么责任
(一)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的;
(二)未发生保险事故而谎称发生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三)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四)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人身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的;
(五)伪造、变造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资料和其他证据,或者指使、唆使、收买他人提供虚假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骗取保险金的。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有以上行为之一,进行保险欺诈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应承担什么责任?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中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欺骗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或者拒不履行保险合同约定的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对保险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应承担什么责任?
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者承诺向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予非法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保险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对保险公司处以五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有违法行为的工作人员,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限制保险公司业务范围或者责令停止接受新业务。
⑺ 保险返还佣金违法吗
违法。《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不得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
⑻ 按什么分,保险违法行为可分为一般违法和严重违法
违法的行为的类别,可以分为刑事违法行为,民事违法行为,行政违法行为.其中,民事违法行为和行政违法行为属于一般违法行为,刑事违法行为属于严重违法行为。
⑼ 保险公司违规理赔怎么处理
保险公司违规理赔怎么处理
一、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违法违规的直接责任人构不成犯罪或情节较轻的,依照本规定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种类为:
(一)经济处罚以涉案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不同档次的处罚。
(二)行政处分以涉案金额和损失金额的大小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
三、有关责任人的区分:
(一)直接责任人。
(二)相关责任人。
(三)主要领导责任人。
(四)重要领导责任人。
四、县级支公司(营业部)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关违法违规责任人应负的责任:
(一)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与行为人在工作岗位上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三)科(股)室一般工作人员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正副科(股)长、正副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分管经理或副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正副科(股)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分管副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区、县(办事处)级公司副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级公司主管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县级公司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市级公司主管副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市级公司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省、市级分公司机关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关责任人应负的责任:
(一)行为人负直接责任。
(二)与行为人在工作岗位上存在相互制约关系的责任人负相关责任。
(三)科室一般员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正副科长、正副主任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分管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四)正副科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公司分管领导负主要领导责任,公司主要领导负重要领导责任。
(五)市级公司正副职领导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省级分公司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六)省级分公司正副处长正副主任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分管副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负重要领导责任。
(七)省级分公司副总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总经理负主要领导责任;总经理发生违法违规行为,上级公司负重要领导责任。
六、发生贪污、受贿、回扣、挪用等违法违规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00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3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200元。
(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00元以上,对直接责任人按有关法规处理;罚相关责任人1000元,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降级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800元,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500元。
七、各级公司发生未经统一法人批准擅自投资、贷款、拆借、担保、抵押等违法违规运用资金行为,给予有关责任人以下经济处罚、行政处分:
(一)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2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500元;
(二)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直接责任人10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以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2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记过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1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
(三)发生违法违规行为,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罚直接责任人20000元,造成损失,给予行政降级以上处分;罚相关责任人50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罚主要领导责任人3000元,造成损失的,给记大过以上处分;罚重要领导责任人1500元,造成损失的,给予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