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弃树脂的排放
❶ 废弃的软化水树脂对环境有污染吗
废弃来树脂未经过处理自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虽然大多数未使用的树脂是无害的,但它们可能会因接触工艺流中的各种材料而受到污染。如果树脂暴露在任何有害物质(如重金属)中,则需要将其作为危险废物处理,或者在处理之前需要将有毒物质从树脂材料中剥离。
❷ 树脂吸附法如何处理VOCs废气呢
废水、废气和固体废弃物的合理有效处理是环保工作的核心,伴随国家蓝天保卫战的深入开展,废气治理工作逐渐成为环保重点而备受关注,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排放标准也越来越严格。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废气中一类主要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一些低沸点、易挥发的有机物,产生于化工生产过程中的原料试剂或溶剂挥发,这不仅给相关生产企业造成了物料损耗,也给废气的治理带来了难度。
目前,针对废气处理,主要有吸收法、吸附法、燃烧法、浓缩法、降解法等常用方法,为了达到处理要求,往往会选择不同处理工艺进行组合,但是面对氯代烃类VOCs(如二氯甲烷、二氯乙烷、氯仿、氯苯等),因不能采取燃烧法进行彻底处理(一方面会造成设备腐蚀,另一方面会产生性质稳定的高生物毒性致癌物二恶英),一般只能采用吸附法进行回收处理,而市场常见吸附材料,又普遍存在对氯代烃吸附能力差的问题,成为影响氯代烃类VOCs经济性高效处理的核心问题。
蓝晓科技针对废气VOCs分子结构特性与废气处理的工况特点,对树脂分子骨架结构进行了特殊设计,研制生产出了Seplite®LXQ-10废气VOCs处理专用树脂与Sepsolut®废气VOCs处理集成系统装置,为客户提供废气VOCs处理整体解决方案。经工业验证,蓝晓科技Seplite®LXQ-10树脂与Sepsolut®废气VOCs处理集成系统装置能够对不同工况下、不同浓度、不同种类的挥发性有机物进行有效吸附并回收,对含氯有机挥发物的吸附去除率更是高达99.9%以上,在实现达标排放的同时,回收了流失的原料及溶剂等资源,得到了相关生产企业、环保公司的高度认可,成为目前废气VOCs处理领域的一件利器。
lSeplite®LXQ-10废气VOCs处理专用树脂与系统装置适用的VOCs种类
❸ 制备纯水工艺废弃的树脂是不是危险废物
1、固体树脂,不是危险废物。
2、树脂通常是指受热后有软化版或熔融范围,软化时在外力作权用下有流动倾向,常温下是固态、半固态,有时也可以是液态的有机聚合物。广义地讲,可以作为塑料制品加工原料的任何高分子化合物都称为树脂。树脂是制造塑料的主要原料,也用来制涂料(是涂料的主要成膜物质,如:醇酸树脂、丙烯酸树脂、合成脂肪酸树脂,该类树脂于长三角及珠三角居多,也是涂料业相对旺盛的地区,如长兴化学、纽佩斯树脂、三盈树脂、帝斯曼先达树脂等)、黏合剂、绝缘材料等,合成树脂在工业生产中,被广泛应用于液体中杂质的分离和纯化,有大孔吸附树脂、离子交换树脂、以及一些专用树脂。
❹ 环氧树脂废水如何处理
近年来我国环氧树脂行业快速发展,与此同时产生了大量高盐有机废水。该类版废水治理难度极大,权已成为制约环氧树脂行业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环氧树脂废水的主要污染物包括老化树脂、环氧氯丙烷、挥发酚、甲苯、二甲苯、氯化钠和氢氧化钠等。国内主要采用稀释生化或蒸发脱盐与生化组合工艺处理该类废水。稀释生化法不仅消耗大量淡水资源,还增加了废水的排放体积,不符合国家的污染减排政策。而蒸发脱盐与生化组合工艺中的蒸发单元设备投资和运行成本都很高,且蒸发析出的盐往往带有一些有机污染物,不能作为一般的工业盐使用,可能被视为危险固体废物,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无害化处置,费用非常高。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❺ 废弃的粉末树脂粉怎么处理,对环境有什么危害
变废为宝,卖给粉末生产厂家。
❻ 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中的有害物质有哪些
为什么要对电厂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进行处理?
放射性废树脂虽然可内能含有的放射性废物总量的很小一部分容,但它对人们的影响是很大的,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因为:
1.废弃树脂内充满了放射性核素,虽然多数是属于低中水平放射性废物,但有些废树脂可能比活度很高。
2.废弃树脂是有机物质,有着一定的可燃性。
3.废弃树脂辐解或热解、生物降解时,会产生H2、CH4、QH4、NH3等燃爆性气体。
4.废弃树脂含较多硫和氮,焚烧产物和降解产物对设备和贮存容器有较强腐蚀性。
5.废弃树脂长期存放会粉化,在槽罐底部出现板结,造成回收困难。
6.废弃树脂是弥散性物质,不允许直接处置(除非脱水后装入高整体性容器)。
❼ 环保法中对树脂的要求
可以看下最新的标准要求:
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Emission standard of pollutants for synthetic resin instry
( GB 31572-2015 2015-07-01实施)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环境,防治污染,促进合成树脂工业的技术进步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合成树脂(聚氯乙烯树脂除外)工业企业及其生产设施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合成树脂工业企业排放恶臭污染物、环境噪声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的国家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配套的锅炉和导热油炉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为首次发布。http://www.gepresearch.com/100/view-168460-1.html
❽ 水溶性丙烯酸树脂污染物排放标准
随着城市区域和工业的快速发展,涂料的应用越来越广泛,其在推动我国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我国涂料产量从2000年的183.9万吨增加到了2004年的298.1万吨,已成了世界涂料生产和消费的第二大国。国际上著名的涂料公司PPG、阿克苏、立邦、巴斯夫等都已经落户中国。与此同时,涂料使用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越来越得到人们的重视,绿色、环保已经成为产品市场竞争中的重要砝码,也成为国际贸易中国绿色壁垒的组成部分。限制挥发性有机物(VOCs)的排放已成为加强行业管理、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方面。除了涂料使用过程中VOCs的挥发外,涂料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也是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一定程度上也对周围环境造成了影响,美国,欧盟等对涂料生产过程中的VOCs的排放制订了专门的较为严格的标准,而我国目前仍执行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已经不能适应目前环境保护的要求,也不符合涂料工业发展的趋势。为了推动“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建设,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已经下达任务制订《国家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以进一步加强行业污染控制,规范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该标准也已经被国家标准委列为强制执行标准。
涂料种类繁多,虽然水性涂料、粉末涂料、辐射固化涂料、高固分涂料等“节约型、环保型”涂料得到迅速发展,但在很长时间内,溶剂型涂料尚无法完全退出市场,因此制订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既要考虑生产工艺的特点,又要考虑行业的发展趋势。本文下面主要对制订标准的原则、国外标准的状况和标准体系的构建进行了探讨。
2制订标准的总体原则
(1)以实现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国家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规划为依据,促进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统一;
(2)有利于保护生活环境、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有利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实施;
(3)符合涂料工业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与经济、技术发展水平和相关方的承受能力相适应,具有先进性,促进科学技术进步;
(4)按照优先污染物的原则,逐步进行实施;
(5)以科学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为依据;坚持控制技术可行和经济可行;
(6)根据本国实际情况,参照国外相关标准、技术法规;
(7)淡化功能区分类控制,重视总量控制;
(8)促进清洁生产,体现污染的过程控制;
3国外标准体系及控制标准比较
3.1美国涂料工业排放标准
美国环境保护署于2002年设立了有关涂料行业有毒有害空气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并于2005年12月颁布最新版的《混合涂料生产的有毒有害气体排放标准》(:;FinalRule)。美国标准的最大特点是基于最大可得污染控制技术(MACT)的技术上制订的,标准值是考虑行业中先进企业的控制水平制订的。制订过程中根据调查的企业中环境保护排名前30家企业的排污平均值作为MACT底线,MACT标准一底线是确保所有的主要污染源使用现有较好的控制技术且排放较少的污染物的最低控制水平,作为制订标准的最低要求,不得突破底线,但可制订严格于底线的标准。
美国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体系中包括了对储罐、工艺设备、废水收集和输送系统,输送系统及辅助设备等排放的HAPs的限值。主要的HAPs为甲苯,甲醇,二甲苯,氯化氢、二氯甲烷等。具体规定如下:
3.1.1工艺设备:
①对容积大于等于0.94m3(250加仑)的固定式,便携式容器,要求加盖子。
②对现源固定式设备除了要求加盖密封外,还必须在未控制的基线上削减有机HAP75%以上。
③对新源固定式,便携式容器除了加盖外,要求削减有机HAP95%以上。
④作为选择方案,可以在有特定限制温度使用冷凝器。
3.1.2储存罐:
①标准涉及的储存罐:α)现源:储存罐容积大于或等于75m3(20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大于或等于13.1KPa(1.9磅平方时):β)新源:储存罐容积大于或等于75m3(20000加仑)但小于94m3(25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大于或等于10.3KPa,或储存罐容积大于94m3(25000加仑),储存物的蒸汽压为0.7KPa。
②对现/新源要求削减有机HAP90%以上,或使用浮顶罐或水汽平衡装置。
3.1.3废水处理系统:
①对现源,若特定HAP的浓度大于等于4000ppmW,则要求将废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减有机HAP。
②对新源,若特定HAP的浓度大于等于2000ppmW,则要求;曙废水引入有所控制的水管,以削减有机HAP。
3.1.4输送操作
若输送的物质中含有至少1140万升/年(300万加仑/年),且HAP分压大于等于10.3kPa),则要求控制75%HAP的排放。可采用的措施包括将水汽回送至工艺中,或在特定温度限制下使用冷凝器。
3.1.5设备泄漏:
启动泄漏检查和修理计划(LDAR)。
3.1.6对热交换系统等,建议起草减少排放和月泄漏检查计划。
3.1.7清洗同样被认为是工艺用水,因此同其他工艺用水一样,遵守在通风孔,储存罐、设备泄漏及废水系统中的标准。
3.2欧盟涂料工业相关排放标准
3.2.1欧盟空气污染控制指令
欧盟在1999/13/EC((VOCs))中对涂料行业的VOCs的排放做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涂料生产过程VOCs排放的标准分溶剂使用量的大小分为两大类,分别规定了VOCs排放浓度(mS/C/m3)、无组织排放量和全工艺总排放量(按照溶剂使用量的百分比控制,分别为5%、3%)。其中欧盟在制订该标准时也考虑了不同溶剂使用的不同控制标准,比如卤代烃等。
3.2.2德国相关涂料行业标准
(1)废水排放标准
德国有专门的《涂料和清漆树脂生产废水排放标准》(2001.9.20)\《无机颜料生产废水》(2001.9.20),《化工废水》(2001.9.20)等标准在《涂料和清漆树脂生产废水排放标准》中规定了适用于生产水合分散染料,合成树脂粘合膏、水稀释涂料、清漆树脂,溶剂型涂料以及辅助材料的生产废水的排放标准。具体规定了:排污点(排入水体)的标准(指标有COD、BOD、鱼类毒性,如表1),对重金属和AOX、VHHC规定了与其他废水混合前的要求、此外结合工艺对生产流程,溶剂回收等进行了限制性规定。
标准中规定相关企业通过对各污染源具体情况的考察,在以下措施容许的条件下,应尽量降低污染物的负荷:
①如果在生产流程中需要制造真空,通过使用采用无废水技术制造真空以减少废水的产生量。
②废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锡有机化合物(源于防腐剂和杀菌剂的使用),为确认废水中不含有以上污染物,生产商应出具有关证明,证实防腐剂、牙口杀菌剂的原料和辅料中不含有这些物质。
③通过对溶剂回收,蒸馏残渣骤冷工艺生产的溶剂型涂料,其生产废水不得排放。
(2)德国TA-Luft(空气质量控制技术规范)
除了欧盟的1999/13/EC指令外,德国的TA-Luft中也规定了大量的有机物的废气排放浓度和排放速率,涂料使用的主要介于Ⅱ类和Ⅲ类。
TA-Luft陪空气有机污染物根据致癌性,恶臭、毒性高低分为三个级别,还规定了无机颗粒物,气态无机物、致癌污染物的排放标准。
4.我国涂料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框架体系设计
4.1标准体系
4.1.1工艺分类的考虑
拟把涂料按照产品进行分类制订排放标准,共分为:溶剂涂料(再细分为丙烯酸树脂涂料,醇酸树脂涂料、环氧树脂涂料,氨基树脂涂料、丙烯酸树脂涂料,聚氨酯涂料、其他)、水性涂料,粉末涂料,高固体分涂料、特种涂料。
4.1.2标准分级
标准将不按照环境功能区分级,制订统一的排放标准。
(1)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污染物分一类污染物质和二类污染物,制订统一的排放标准和预处理标准。此外,还规定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
(2)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将制订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最高允许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限值和VOCs的排放总量限值。其中排放速率不再沿用国家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按照不同排气筒高度制订不同的排放速率”的体系,制订统一的排放速率。
4.1.3标准实施分阶段
根据项目建设时间分为两个时间段,以2008年1月1日界定两个时间段,分现有企业和新、扩、改建企业,分别制订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给予现有污染源2-3年的过渡期,过渡期后执行统一的标准。
4.1.4标准的适用范围
本标准将规定涂料工业生产企业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控制)的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及实施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我国行政管辖范围内一切涂料工业生产企业所产生的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处置(控制)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应用涂料企业的涂装过程中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和噪声等的控制。
4.2标准控制指标筛选
4.2.1水污染物控制指标
(1)一类污染物:总汞、总镉、总铅、总铬(含六价铬)、总铜,总锡
(2)二类污染物: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总锌
(3)特征控制污染物:可吸附有机卤素(AOX)、苯、甲苯,二甲苯、甲醇、二氯甲烷、甲醛、生物毒性。
(4)总量控制指标: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污量
4.2.2大气污染物控制指标
(1)粉尘
(2)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卤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
(3)VOCs、臭气浓度。VOCs主要规定其最低削减率。
4.3水污染物控制指标的初步考虑
4.3.1一类污染物
我国的一类污染物的现行标准基本上都远远超过卫生基准值或者基于毒性的计算值。需要考虑对该类污染物逐步加严。对于涂料行业来说,由于业内已经对含汞、含铅、含锡的成份进行了严格的淘汰或限制措施,所以考虑一类污染物排放标准参考德国规定了“废水中不得含有汞化合物和含锡有机化合物(源于防腐剂和杀菌剂的使用)”等,规定涂料中重金属的限制条款。
4.3.2常规污染物
初步考虑的pH、色度、COD、TOC、BOD、SS、氨氮、总锌等常规污染物因子,将主要基于企业调研资料,按照控制技术的水平设计。初步拟定的标准值如表3所示。
废水排放标准中拟考虑以下两点:
(1)常规污染物将制订排放标准值和预处理标准值。预处理标准值将针对废水排入设置污水处理厂的废水。
(2)与目前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规定的标准值是日平均值不同,以上标准均指瞬间的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值。
(3)强调TOC的标准,是为了更好的推动在线监测装置,强化监控。标准文本中;将重点考虑对在线装置的要求。
4.3.3特征污染物
由于根据初步的调研和了解,很多企业在特征污染物方面缺乏监测,所以)曙主要基于风险、参考国外标准和污染控制技术水平分析来决定。与目前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相比,将在以下几方面加强标准的实施:
(1)生物毒性
对于水质的毒性评价指标目前主要涉及的有生物发光菌毒性和鱼类毒性。各种控制方式的有效性也不同,不具有可比性。根据近期的研究,发光菌毒性在测定中也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因此拟定参照德国标准,制定鱼类毒性指标。
(2)单位产品排水量
本项指标主要目的在于规定单位产品排污负荷,由于涂料行业的品种众多,拟定按照主要品种(基料种类)分水性涂料,溶剂型涂料分别制定单位产品最高允许排水量。按月平均值计算。
4.4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制定的初步考虑
4.4.1有组织排放的浓度控制
(1)颗粒物
众多的研究表明颗粒物与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具有非常直接的关系,也是城市大气能见度的主要影响因素。很多城市的首要大气污染物是颗粒物。颗粒物越小,对人体的危害越大。所以对粉尘的控制应该逐渐严格。美国在1997年就开始制定了PM2.5的大气环镜质量标准,对企业的颗粒物排放也带来了极大的)中击。
由于随着颗粒物的除尘技术的发展,一般袋式除尘可以达到较高的除尘效率,所以拟定颗粒物按照德国的控制,即50mg/m3。
(2)VOCs
挥发性有机物种类繁多,除了毒性相对较大的甲醇,苯、甲苯,二甲苯、乙苯、甲醛、甲苯二异氰酸酯、苯乙烯、卤素、二氯甲烷、2-硝基丙烷,乙酸乙酯,乙酸丁酯等将单独制定标准外,还将制订总量VOCs的总量控制。
除此之外,欧盟还规定含有“三致”作用的VOCs的涂料(欧盟的R45、R46、R49、R60、R61的规定范围)的应该尽快淘汰,同时排放浓度应达到2mg/m3的要求。我国非甲烷总烃的排放限值为120mg/m3。
根据国外的参考,涂料工业VOCs排放的初步控制设想:排放浓度控制在150mg/m3以下。初步拟定如表5所示。
4.4.2有组织排放的总量控制
对于单一污染物排放拟考虑仍沿用我国《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l6297-1996)中的体系,制定最高允许排放速率的限制。
4.4.2臭气浓度
4.4.4无组织排放控制
无组织排放是涂料企业VOCs的一个重要方面,目前规定的厂界浓度限值在实际运行中遇到不少的困难,欧盟的无组织排放总量控制限值较为科学,而且美国最新的涂料行业大气排放标准也在一定程度上参考了该方式,所以本涂料标准中将参照欧盟的标准,规定无组织排放不得小于溶剂使用量的3%。以提高企业的可操作性。
❾ 求教:酚醛树脂废气产生量和处理方法
我们做过的是加热方式做覆膜砂产生废气的处理工程,首先在加热酚醛树脂处和淬火处用版集烟灶吸风收集烟尘废权气——管道接出——水喷淋稀释降温——净化器——风机——排放。如果环保不严要求不高净化器部分用活性炭吸附。
❿ 废离子交换树脂是否是危险废物
离子交换再生需要正洗或反洗,以往理解一般产生的废水主要污染为PH和盐类,不应该专属于危险属废物。
可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号《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新2008)》提到如下内容:
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饱和或者废弃的离子交换树脂(900-015-13),若废弃肯定是,这点肯定容易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