蛐蛐树脂
㈠ 任大霖《蟋蟀》的文章内容!很急!
蟋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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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大霖 2008-01-08 16:27:47
这一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热,我们溪岭乡虽说是个山乡,白天也闷热得叫人受不了,你浑身脱个精光,只穿条短裤,汗水还是直淌。要到傍晚太阳落了山,方才有风打北干山那边吹来,凉飕飕的,夹着苦艾和松树脂的气息。早早地吃过晚饭,穿上件白布衫,腰间插把蒲扇,我们就到周家台门前斗蟋蟀去了。
这个夏天我玩得挺痛快。因为刚从小学毕业,考过了中学回家来,没有什么暑假作业;合作社社长振根叔也没有来叫我去参加劳动。我趁着这个机会,白天不是游水就是钓鱼,夜里就捉蟋蟀,当然,有时候也帮哥哥做些不费力气的事情。
有一天,福兴和小阿金斗蟋蟀,两个都是“大王”,咬得挺凶。我挤在人堆里,看得正起劲,忽然被人撞了一下,我回头一看,只见徐小奎站在那里。他说:“吕力喧,快跟我走!”
我问:“什么事?”一边问一边跟他走到大枣树底下。他站下来,从布衫里掏出两封信,“这封是你的,这封是我的,我刚从邮政代办所拿来的。”
我很快看了看信封,知道是从中学里寄来的。我马上撕开口,掏出一张油印信,然后用眼睛很快在信上溜了一下。
“怎么样?”徐小奎凑过来问。
“没取上。”我平静地回答。
“你没取上?”徐小奎叹口气说,“那我的信就用不着拆了。”
我夺过徐小奎的信拆开一看,果然也没取上。徐小奎说:“都没取上。你看怎么办?”
这时,我看见史小芬站在那边。史小芬是合作社社长振根叔的女儿,比我们早毕业,早就参加农业生产了。我故意放大声音说:
“怎么办?自然是安心参加农业劳动呀!我保证为祖国多生产粮食,争取做徐建春第二!……”
可是嘴上保证总是比较容易的。第二天清早,当哥哥把我从凉榻上推醒的时候,我接连打了两个呵欠,不耐烦地说:
“干吗?大清早,也不让人多睡会儿。”
哥哥说:“照我们合作社社员看,天已经不早了。用凉水去抹抹脸,清醒一下吧。从今天起,得早些起来,振根叔已经把你分配在我的生产队里了。”
我跳起来,马马虎虎擦了下脸,拿上顶草帽就跟着哥哥走了。
路上哥哥告诉我,今天合作社开割早稻,先割那二十亩千斤田,这对周围的互助组和单干户是有示范作用的。他说,社里能割稻的人全得参加,要割得快,割得好,不能糟蹋谷子。哥哥还说(大概是吓唬我),要是我不会割稻,可以去带领孩子们拾稻穗,拾稻穗也给记工分的。我向他白白眼睛,说:“谁高兴拾稻穗!虽说我没有割过稻,可是我一拿上镰刀就能熟练的,我保证不比你割得差。”
到了田头一瞧,嘿,人可多哩!他们已经在割了。史小芬也把裤脚卷得高高的,弯着腰在割。我走到田膛头,看见赵大云和徐小奎站在那里。赵大云和我们同班毕业的,但是他没投考中学,他早就决定要在家里参加农业生产。
一会儿,振根叔来了。他先把我们打量了一会儿,然后说:
“你们没有做过庄稼活,今天倒要考考你们了。”
我很快回答说:“振根叔,我保证考得上。去年暑假我帮互助组割过一分田的稻哩!”
赵大云没有说话,徐小奎把士林布衫的袖口卷了又卷,就这样,我们开始割起稻来。
我素来是个胆大的人,我一边割着,一边还觉得自己割得挺不错。我记着哥哥的话,稻秆握得松一些,镰刀握得紧一些,手臂要灵活,一挥一簇,挺利落的。我斜眼看了旁边的徐小奎一下,嘿,他落后了,足足落后了五六尺远。后来,我看见他站在那里,在石块上磨镰刀,一定是刀口碰钝了。我割了一会儿又回过头去,看见徐小奎还是站在那里,又卷起布衫袖口来了。我一看就知道他是“考不上”了。我早就料到是这样的。徐小奎从小被他妈妈娇养惯了,除了割割羊草,什么活也干不了。我一边想,一边更加熟练地割起来。我相信,我是三个人里面割得顶好的了……
就在这时候,突然从我脚下跳出了一只蟋蟀。我看得明明白白,那绝对不是一只牛屎蟋蟀,而是一只真正的蛇头蟋蟀,可是跟牛屎蟋蟀一样大。
我扔下镰刀,扑过去捉住了那只蟋蟀。想不到它狠狠地咬了我一口,我手一松,它就从手指缝里钻了出去。我想,嘿,小宝贝,你是逃不了的,这里没有什么石头缝。谁知道它三跳两跳,跳到我刚才割下的一簇稻秆旁,一下就钻了进去。我火了,捧起稻秆来就抖动,后来甚至把稻秆在地上打了几下。这小家伙终于跌了下来,乖乖地被我抓进了手掌。我一边说:“小宝贝,别乱钻,我要封你做黑须大将!因为你的须很长。”一边从口袋里拿出个随身带着的小竹筒,把“黑须大将”关了进去。可是当我站起来回头一看,虽说我是个胆大的人,也不能不慌乱起来——合作社社长振根叔就站在我的背后。
“你在做什么?”振根叔微笑着问。
我觉得自己的耳朵根发热了,可是我还是很快地回答说:
“一只大蟋蟀,振根叔。这一定是只蛇头蟋蟀,它的牙齿有毒。它能把福兴的红头大王打败的!……”
“蟋蟀很好玩,我从前也挺爱斗蟋蟀。吕力喧,我看,你还是去参加他们的小组吧。”他指指后边,“拾稻穗我们也记工分的。”
我急了,就说:“振根叔,我不去拾稻穗,我要割稻。我……我保证以后不再在田里捉蟋蟀了!”
振根叔笑着说:“不在田里捉蟋蟀了,那很好。可是我刚才检查了一下你割过的稻,你割得很快,只是有些稻还原封不动留在地里哩!”
我说:“我保证再耐心些,我会学习好的。”
振根叔说:“我们要让你学习的,可是今天不行,因为这是千斤田,是有示范作用的。等别的田开割的时候,你再学着割吧!”
结果我被赶上了田膛。幸好,徐小奎和赵大云也已经坐在那里了。
“怎么样?”我说,“好像我们三个人的运气都不怎么好。”
徐小奎朝我摇摇手,他轻轻地告诉我:“别说风凉话。赵大云的脚踝割开了,血流了好多哩!”
我一看,嘿,赵大云真的受伤了。在脚踝上贴着一张观世音草的叶子,血还从叶子下往外淌。
我问:“怎么弄破的?”
赵大云咬咬嘴唇,用手指抹下一大滴血。他眼睛望着田里,低低地说:
“是镰刀割开的。大概是握刀的手势还不对,所以割起来就怪别扭的。”他伸出手,装成握着镰刀的样子,在空中挥了几下。接着,又握紧拳头,在自己腿上捶了一下。
就这样,我们只好去拾稻穗,而且是跟一些小孩子们在一起。最使我难受的是:史小芬就在我们近旁割稻,她熟练地挥着镰刀,嚓嚓地割着,当她放下一束稻秆时,还站直身子,把辫子从胸前摆到背后,扭过脖子朝我们笑了一下。
这一天,刚吃过晚饭,我就径直去找福兴。
我说:“福兴,走,我们斗蟋蟀去!”
福兴说:“怎么?又提到了吗?”
我把蟋蟀盆的盖掀开一些,让他看了一看,“这是我新封的黑须大将,是一只真正的蛇头蟋蟀,它的牙齿是有毒的。”这时我稍微撒了一些谎,“我看见一条蛇盘在那里,在蛇的身旁捉到了这只蟋蟀。”
“真的吗?那可有一场大战了!”福兴又兴奋又担心地说,“不过,我的红头大王也不是好惹的,它已经咬败过十二只蟋蟀了。”
我说:“你的红头大王碰到蛇头蟋蟀,就要吃瘪了,因为蛇头蟋蟀的牙齿是有毒的!”
人们都围拢来了,我们就在周家台门前斗起蟋蟀来。我用引草在我的黑须大将面前一引,它立刻张开一对刀牙,咔咔叫着,向前冲去。黑须大将冲到红头大王面前,两员大将立刻咬住。红头大王用牙齿一掀,我的黑须大将就扑地被摔出了盆子。人们发出了失望的声音。等我从地上把黑须大将放回盆子时,它的两只刀牙已经合不拢了,一条腿也跛了。我把引草在它面前一碰,它回身就逃。大家哄地笑了起来。史小芬朝我撇撇嘴说:“嗨!什么黑须大将,牛皮大王罢了!”
说老实话,这一场耻辱,我是一辈子忘不了的。
我坐在枣树下,眼睛望着对面的北干山峰。这时,天已经完全黑了,风吹来,凉飕飕的。我就一个人这么坐着,不想回去。
徐小奎来了,他坐在我的身旁,开始来安慰我:“别难受了。那不是真正的蛇头蟋蟀,不值得可惜……”
不知道为什么,他的声音使我难过起来。远处,一只猎头鹰在叫:“哇!哇!……”声音在山谷里回旋。
我们就这样坐了一会儿。我说:“无论如何,今天这口怨气我是一定要出的。我就是去翻棺材板,也要捉个真正的蛇头蟋蟀来。不斗败福兴,我绝不甘心!”
徐小奎说:“我可以帮你的忙。你知道吗?我们屋后的那块坟地上,一定有蛇头蟋蟀,我每天晚上都听见那里的蟋蟀叫得响成一片。”
我说:“真正的蛇头蟋蟀不是什么时候都叫的,它在二更时叫两声,三更时叫三声,五更时叫五声。”
他说:“那我们就在天黑时去捉。不过,我妈妈要是知道了,一定要骂死我的。她说过,那块坟地上有鬼。”
我不觉打了个寒噤。我说:“我不相信有鬼。你妈妈那里倒容易办,天黑了你悄悄溜出来就是。徐小奎,说到做到。我们今天就动手,捉住了蛇头蟋蟀,算是我们两个人的。”
徐小奎被我说得兴奋起来,他一口答应了。像这样痛快地决定去干冒险的事,在他是挺难得的。
天黑以后,我的哥哥到合作社办公室去开会,我就偷了他忘记带走的手电筒,悄悄地溜到徐小奎家门口。十分钟以后,我就和他往坟地去了。
天空中满是碎云,半圆的月亮时隐时现,周围非常寂静,只有青蛙偶尔呱哇呱哇地叫几声。在远处山谷里,一只鸟在怪声地叫着,很像是一个孩子在哭。
我的汗毛直竖了起来。我叫了一声:“徐小奎!”
徐小奎靠着我,把我的手握得紧紧的,我感到他的手是冰冷的。当我们走到坟地边上,月亮完全被云遮住了。我们就蹲下来,静静地等着蟋蟀叫。这时,风好像吹得更大了,我虽然把布衫的钮扣全扣上了,还是有些冷。一阵风过,左边那一块长长的茅草地里就发出来窸窸窣窣的声音。徐小奎睁大了眼睛,不断地盯着那些坍了的坟墓,我知道他一定害怕得很厉害。
我说:“奇怪,一只蟋蟀也没叫,是不是因为天凉的缘故?”
徐小奎说:“也许今天不会叫了,我们走吧!……我好像有些不大舒服……”
我知道他在懊悔了。说真话,我自己也希望早些回云,黑漆漆的蹲在这块坟地边上,是很不好受的。可是为了壮胆,我故意轻松地说:“要是真的有鬼出来,我可不会对他客气的……”
我的话没说完,左边洼地上的茅草丛里突然噗的一声,一只鸟飞了出来,把我吓了一跳,背上黏黏的,出了一身冷汗。
徐小奎拉住我的手,低声说:“快回去吧,我害怕……”
我紧张地说:“别响!”只听见茅草里发出嚓嚓的声音,就像是一个人在迈着大步,慢慢踱着似的:“嚓——嚓——嚓——”
我的头嗡嗡作响,心几乎也不跳了。徐小奎整个身子抖动了一下,忽然回头就跑。他跑得那么快,就像什么怪物跟在他背后似的。他在一个土堆上绊了一下,马上又爬起来,向家里跑去。
一会儿,茅草里的声音没有了。我正想拔脚逃走,背后却又响起了轻微的脚步声。这时,我几乎完全失去了知觉,我自己也不知当时是哪里来了一股勇气,只记得我回过身去,打亮了手电筒。在电筒光里,我看见一个人向我走来。那人走近了我,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低低地说:
“吕力喧,你在这儿干吗?”
这时候,我的心才又跳动起来。我疲乏得要命,就一屁股坐在地上,长出了一口气,然后说:“好家伙,赵大云,你可把——你可把徐小奎给吓坏了!”
赵大云笑了一下说:“想不到我们会碰头的。”
我说:“你也在这儿捉蟋蟀?”
赵大云说:“谁这么高兴,还捉蟋蟀?”
原来他在这里是割茅草的。我们这里柴禾缺,茅草晒干以后就可以当柴禾烧。可是,当我跟着赵大云到割草的地方去看了一下以后,我就知道他在这里割草不光是为了烧柴,这里边一定还有别的道理。这一带的茅草长得很茂盛,有半人高,跟稻子很相似。赵大云已经割完一大片,割过的地上都光溜溜的,一根茅草也不剩;割下的草捆得整整齐齐地放在地上,跟稻田里收割下的稻捆一样。很明显,赵大云是在这里学习割稻子,因为他也刚从小学毕业参加农业劳动,他割稻的本领比我高不了多少呀!
“嘿,你是在这里练习割稻的手艺呀!”我向赵大云说。
“就算是那样吧,”赵大云停了一会儿说,“我过去跟你一样没有割过稻,不学习怎么能会呢?”
“白天那样忙,我要拾稻穗,又要帮助妈妈打水,喂猪,哪有时间呢?”赵大云回答,“再说,这是我学习割稻的笨办法,要是给人看见了,怪不好意思的……”
他嘱咐我不要把这件事告诉别人。我答应除了徐小奎之外,不给任何人讲。我说,徐小奎一定认为今天遇到鬼了,为了破除他的迷信,我必须讲。
赵大云同意这样。然后,他把割下的茅草捆收拾到一起,我们就一起回家了。
后来,二十亩干斤田割完了,其他的早稻田也开割了。我们又拿起镰刀,在振根叔的监督下“考”了一次,结果,我仍然没考上。这一次,我根本没在田里捉蟋蟀,连脚旁的一条泥鳅我也没碰一下。我十分专心地割着。可是振根叔说,我割得仍然很毛糙,简直没有进步,甚至比上次更差。要是都这样割法,我们的产量至少也得打一个八五折。同时,他大大地表扬了赵大云,说他进步快极了,说他割得仔细、利落、合规格,足足可以评上九分!他说:“这才是真正的高小毕业生哩!”就像我是个冒牌货似的。
徐小奎呢,从那天晚上逃回家后,接连病了三天,我把赵大云夜里练习割稻的事告诉他,他还有点不大相信。他妈妈背后把振根叔痛骂了一顿,说是他把徐小奎逼得太厉害了,大热天硬要一个孩子去割稻,急出了病。从这以后,就再也不让小奎来割稻了。
不久,赵大云就算是一个真正的社员了,每天晚上跟大家一起评工,开社员大会时偶尔也发表一些意见。我呢,还是干些不三不四的零活,有时随着社员们学着割割稻,有时车车水,评工时只捎带着给记上一二分,早晨和晚上,我还是到处捉蟋蟀。
一天傍晚,我们都在周家台门前闲聊,赵大云刚从河边洗罢脚回来,他从袋里掏出个火柴盒子,笑着说:
“我也捉到一只蟋蟀,不知道有没有用场?”
我们都奇怪极了,我说:“咦,赵大云也捉蟋蟀,那么狗也会捉耗子了!”
徐小奎说:“你捉到的是什么蟋蟀?是蜈蚣蟋蟀,蜗牛蟋蟀,蛇头蟋蟀,还是别的?蜈蚣蟋蟀身子是红的,挺厉害,可是怕蜗牛蟋蟀,因为蜈蚣是伯蜗牛的……”
我打断了他的话说:“别跟他缠了,他第一次捉蟋蟀,懂得什么!让我们看一看他的蟋蟀吧,也许根本不是什么蟋蟀,只是只灰蟑螂哩!”
赵大云等我们说完了,才慢慢地打开火柴盒,让我们看了看蟋蟀。
我看了一眼,心里就有些妒忌,因为这是一只挺大的蟋蟀,它的头是黑色的,发着光。
我赶紧跑去把福兴叫来,就帮着赵大云,和福兴斗起蟋蟀来。
看的人很多。赵大云的蟋蟀看起来有些笨,起初停在那里,动也不动,就跟赵大云自己差不多。周围的人有些失望了。忽然,它的须子动了一下,就慢慢地向前走去。当福兴的红头大王一冲过来,赵大云的那只马上猛扑上去,一口咬住了红头大王的脖子,立刻把它摔了一个跟斗。我们都不觉喝了一声彩。接着,两只蟋蟀就扭在一起,猛烈地斗起来,简直分不清楚了。起先,红头大王占了优势,它咬住了敌人,直把敌人推到盆沿上。这时,它就胜利地叫了起来。可是接着形势就起了变化,赵大云的那只猛地咬住了红头大王的脖子,把红头大王咬得翻过身来,在地上拖了两个圈子。这样一来,红头大王的威风就消失了。接着,红头大王又在肚子上、尾巴上,吃了几下亏,它挣扎着再想拼一下,可是赵大云的那只一口咬住了红头大王的牙齿,把它摔出了“战场”。
这一场恶斗,是我从来没有看到过的。大家也都看得呆住了,忘记了喝彩。结果是:赵大云得胜了,他的蟋蟀获得了“黑头元帅”的称号。
这以后,我们斗蟋蟀的情绪更高了,因为出了一个新的“元帅”,谁都想去试着斗一斗。赵大云是“来者不拒”,只要是在吃过晚饭去找他,接连斗四只他也肯,可是谁也不能把这位“元帅”斗败。
又过了几天,那时天气已经渐渐凉爽起来,我终于在坟地上捉到了一只蟋蟀。这不是一只普通的蟋蟀,它的背上有一点红斑,我对它抱着很大的希望。吃过晚饭,我甚至连脚也不洗,就跑去找赵大云了。
我说:“赵大云,快走,这一下你的黑头元帅要坍台了!我捉到一只真正的蜈蚣蟋蟀,它的背上有红点。”
他说:“什么黑头元帅,我早把它放掉了。”
“你扯谎!”我吃了一惊,大声嚷了起来。
“真是这样。我真把它放掉了。老关着它有什么意思?我也没有这么多的空闲。这几天,我在学犁田,犁田真有意思,比割稻还难……”
“你!你……你这算什么?”我失望得几乎流下了眼泪。
沉默了一会儿,我就举起蟋蟀盆,狠狠地把它摔在地上。盆子破了,摔断了一只腿的蟋蟀,从破盆片里往外爬着。
当天晚上,振根叔把我叫到合作社办公室去。他让我坐在他对面,给了我一把算盘,然后缓缓地说:
“这里有一道算术题,请你马上算出来。有一个学生,他考语文得了七分,考算术得了九分,考自然得了十分,考音乐也得了十分,考体育得了六分,你算一算,他一共得了几分?”
我马上回答说:“四十二分。”
他又说:“那么,另一个学生语文是四分,算术是三分,自然是七分,音乐和体育都是八分,他一共……”
我不等他说完就回答说:“一共是三十分。”可是,我心里直奇怪:难道真有这样的学生吗?我不知道他们学校里是采用五分制还是百分制:要是五分制,他一门功课怎能得九分十分呢?要是百分制,那这两个学生可就太糟糕了!
振根叔看出我的怀疑,他说:“傻瓜!这不是学生的考试成绩,是两位社员的工账。好吧,这一回算你考上了。”接着,他告诉我,最近又接收了二十户新社员,合作社扩充了,所以得增加一个会计人员。最后,他郑重地说:“从明天起,你就是我们社里的会计助理员了。”
第二天,我一早就到合作社办公室去,开始了我的工作。打这以后,我不再捉蟋蟀了,因为我的工作挺忙,而且,自从赵大云把他的“黑头元帅”放掉以后,不知道为什么,大家捉蟋蟀的劲儿就都消失了。
1955年春于上海
原载《人民文学》1955年第8期
㈡ 初中课文蟋蟀作者是
任大霖
这一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热,我们溪岭乡虽说是个山乡,白天也闷热得叫人受不了,你浑身脱个精光,只穿条短裤,汗水还是直淌。要到傍晚太阳落了山,方才有风打北干山那边吹来,凉飕飕的,夹着苦艾和松树脂的气息。早早地吃过晚饭,穿上件白布衫,腰间插把蒲扇,我们就到周家台门前斗蟋蟀去了……
㈢ 任大霖《蟋蟀》的人物评价
这一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热,我们溪岭乡虽说是个山乡,白天也闷热得叫人受不了,你浑身脱个精光,只穿条短裤,汗水还是直淌。要到傍晚太阳落了山,方才有风打北干山那边吹来,凉飕飕的,夹着苦艾和松树脂的气息。
任大霖《蟋蟀》
任大霖 1929年出生。浙江萧山人。著有童话集《鹰妈妈和她的孩子》,小说集《稻田发绿的时候》,散文集《山岗上的星》,儿童剧集《水淹春花田》等。
<<芦鸡>>
有一年春末,梅花溇(流过我们村子的河)涨大水,从上游漂下来一窠小芦鸡,一共三只。
长发看见了它们,跑来叫我们一起去捉。我们在岸上跟着它们,用长晾竿捞,用石块赶,一直跟到周家桥边,幸亏金奎叔划着船在那里捉鱼,才围住了小芦鸡,用网把它们裹了上来。分配的结果,我一只,长发一只,灿金和王康合一只。
那小芦鸡的样子就跟普遍的小鸡差不多,只是浑身是黑的,连嘴和脚爪也是黑的,而腿特别长,所以跑起来特别快。为了防它逃跑,我用细绳缚住它的脚,把它吊在椅子脚上,喂米给它吃。小芦鸡吃得很少,却时时刻刻想逃走,它总是向外面跑,可是绳子拉住了它的脚,它就绕着椅子脚转,跑着跑着,跑了几圈以后,绳子绕住在椅子脚上了,它还是跑,直到一只脚被吊了起来,不能动弹时,才叽呀叽呀地叫了起来。我以为它是在叫痛了,就去帮它松开绳,可是不一会儿,它又绕紧了绳子,吊起一只脚来,而且叫得更响了,我才知道它不是为了痛在叫,而是为了不能逃跑,才张大了黑嘴在叫唤的。——这样几次以后,小芦鸡完全发怒了,它根本不吃米,却一个劲地啄那椅子脚,好像要把这可恶的棍棒啄断才会安静下来似的。
那时候,燕子在我们的檐下做了一个窠,飞进飞出地忙着。只有当燕子在檐下吉居吉居地叫着的时候,小芦鸡才比较的安静,它往往循着这叫声,侧着头,停住脚,仔细听着。燕子叫过一阵飞出去了,小芦鸡却还呆呆地停在那儿好一会。——它是在回想那广阔河边的芦苇丛,回想在浅滩草窠中的妈妈吗?
长发的那只并不比我的好些。它一粒米也不吃,只是一刻不停的跑、转,到完全累了之后,就倒在地上不起来了。让它喝水,它倒喝一点点。第三天,长发的小芦鸡死了。长发把它葬在园里,还做了一个小坟。
我知道要是老把它吊在椅子脚上,我的小芦鸡也活不长,就把它解开了,让它在天井里活动活动。不过门是关好了的。小芦鸡开始在天井里到处跑,跑了一会儿以后,忽然钻到天井角落上的水缸旁边去了,好久没出来。这时我突然想起:水缸旁边的墙上有个小小的洞,那是从前的猫洞,现在已经堵住了,它会不会钻进洞里去?急忙移开水缸,已经晚了!小芦鸡已经钻进了那个墙洞,塞住在里面了。要想从这洞里钻出去是不可能的,可是要退回来,也已经不行。我们想各种办法帮助它出来,最后我甚至要妈妈把墙壁敲掉,可是即使真的敲掉墙壁也没有用,小芦鸡已经活活地塞死在洞里了。
为这事我哭了一场,不是为的我失掉了小芦鸡,而是为的小芦鸡要自由却失掉了性命。我觉得这是一件极悲惨的事,而我要对它负责的。
只有灿金和王康合有的那只小芦鸡,命运比较好些。他们不光给它吃米,还到芦苇丛里去提蚱蜢来喂它。有时候,灿金还牵着它到河边去走走,让它游游水,再牵回来,就像放牛似的。所以它活下来了。
王康家里养着一群小鸡,他们就让芦鸡跟小鸡在一起。过了半个月,就算解开了绳子,小声鸡也逃不了;它混在家鸡群里,前前后后地跑着,和别的鸡争食小虫。它比家鸡长得快些,不多久就开始换绒毛,稍稍有点赤膊了。可是,它终究是不快乐的,常常离开家鸡群,独自在一旁呆呆地站立着;而它的骨头突出在肉外,显得那么瘦。
大家都说,灿金和王康合养的小芦鸡“养熟”了,说它将会长得很大、很肥的。
可是有一天,小芦鸡终于逃走了。那时鸡群在河边的草地找虫吃,小芦鸡径直走到河边,走到河里,游过河去;对面是一带密密的芦苇,它钻进芦苇丛,就这样不见了。
第二年夏天,天旱,梅花溇的水完全干了,河底可以走人。有一天金奎叔来敲门,告诉我说,从河对面走来了两只小芦鸡,他问我要不要去捉。我跑去一看,果然,两只小芦鸡在河旁走着,好像周围没有什么危险似的,坦然地走着。它们的样子完全跟去年我们提到的那三只一样。
我看了看,就对金奎叔说:“不捉它们了吧,反正是养不牢的。”
金奎叔点点头说:“是啊,反正是养不牢的。有些小东西,它们生来就是自由自在的,你要把它们养在家里,它们宁愿死。芦鸡就是这样的东西。”
㈣ 油墨里有对人体有害的成份吗
一般的印刷油墨都是溶剂型的油墨!大部分组成都是 树脂+溶剂+助剂+颜料 而成的! 而溶剂通常所用的都是苯类\酯类\酮类\醇类等!
当然现在市场上也开始有了那种乙醇溶解的油墨了!还有UV光固化油墨!
㈤ 只有儿童挑树脂夜深篱落一灯明的意思
《夜书所见》
作者:叶绍翁
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译文
瑟瑟的秋风吹动梧桐树叶,送来阵阵寒意,江上吹来秋风,使出门在外的我不禁思念起自己的家乡。家中几个小孩还在兴致勃勃地斗蟋蟀呢!夜深人静了还亮着灯不肯睡眠。
简介
《夜书所见》是南宋诗人叶绍翁所作的七言古诗。诗一二两句写景,借落叶飘飞、秋风瑟瑟、寒气袭人烘托游子漂泊流浪、孤单寂寞的凄凉之感。三四两句写儿童夜捉蟋蟀,兴致高昂,巧妙地反衬悲情,更显客居他乡的孤寂无奈。该诗以景衬情,动静结合,以梧叶声和风声衬出秋夜的寂静,还运用了对比手法,以儿童夜捉促织的乐景反衬自己客居他乡的悲情。
这是叶绍翁在异乡触景生情之作。节候迁移,景物变换,最容易引起旅人的乡愁。《文心雕龙·物色》说:“春秋代序,阴阳惨舒,物色之动,心亦摇焉。”作者客居异乡,静夜感秋,写下了这首情思婉转的小诗。
赏析
这首诗是诗人客居异乡,静夜感秋所作,抒发了羁旅之愁和深挚的思乡之情。草木凋零,百卉衰残,江上秋风瑟瑟寒,梧叶萧萧吹心冷。诗中一个“送”字令人仿佛听到寒气砭骨之声。
此诗以叠字象声词置于句首,一开始就唤起读者听觉形象的联想,造成秋气萧森的意象,并且用声音反衬出秋夜的寂静。接着用一“送”字,静中显动,引出“寒声”。在梧叶摇落的萧萧声中,仿佛含有砭骨的寒气;以听觉引起触觉的通感之法渲染了环境的凄清幽冷。
第二句方点出“秋风”。“月寒江风起”,来自江上的阵阵秋风,触发了羁旅行客的孤寂情怀。晋人张翰,在洛阳做官,见秋风起,因思故乡的莼菜羹和鲈鱼脍,就辞官回家了。此诗作者耳闻秋风之声,牵动了旅中情思,也怅然欲归。这两句用“梧叶”、“寒声”和“江上秋风”写出了秋意的清冷,实际上是用以衬托客居心境的凄凉。再以“动”字揭出“客情”,情景凑泊,自然贴切,弥见羁愁之深。
三四两句,从庭内移到户外,来了个大跨度的跳跃。这两句是倒装句,按意思顺序,应该前后互移。诗人意绪纷繁,难以入睡,转身步出户外,以排遣萦绕心头的羁思离愁,但眼前的夜景又给他以新的感受。那茫茫的夜色中,闪现在篱落间的灯火,不正是“儿童挑促织”吗?这种无忧无虑、活泼天真的举动,与诗人的凄然情伤、低回不已,形成鲜明的对比。
暗夜中的一盏灯光,在诗人心灵的屏幕上映现出童年生活的片断,眼前之景与心中之情相遇合,使诗人陷入了对故乡的深沉思念之中。他以“篱落一灯”隐喻自己的“孤栖天涯”,借景物传达一片乡心,与“江上”句相关联,收束全篇,尤觉秋思洋溢,引人遐想。
诗歌流露出留恋童年生活之情。儿童夜捉促织,勾起诗人对童年生活的回忆。这首诗先写秋风之声,次写听此声之感慨,末两句点题,写户外所见。这首诗语言流畅,层次分明,中间转折,句似断而意脉贯穿。诗人善于通过艺术形象,把不易说出的秋夜旅人况味委婉托出,而不落入衰飒的境界。最后以景结情,词淡意远,耐人咀嚼。
㈥ 任大霖作品《蟋蟀》的写作特色
这一年的夏天,天气特别热,我们溪岭乡虽说是个山乡,白天也闷热得叫人受不了,你浑身脱个精光,只穿条短裤,汗水还是直淌。要到傍晚太阳落了山,方才有风打北干山那边吹来,凉飕飕的,夹着苦艾和松树脂的气息。
任大霖《蟋蟀》
任大霖 1929年出生。浙江萧山人。著有童话集《鹰妈妈和她的孩子》,小说集《稻田发绿的时候》,散文集《山岗上的星》,儿童剧集《水淹春花田》等。
<<芦鸡>>
有一年春末,梅花溇(流过我们村子的河)涨大水,从上游漂下来一窠小芦鸡,一共三只。
长发看见了它们,跑来叫我们一起去捉。我们在岸上跟着它们,用长晾竿捞,用石块赶,一直跟到周家桥边,幸亏金奎叔划着船在那里捉鱼,才围住了小芦鸡,用网把它们裹了上来。分配的结果,我一只,长发一只,灿金和王康合一只。
那小芦鸡的样子就跟普遍的小鸡差不多,只是浑身是黑的,连嘴和脚爪也是黑的,而腿特别长,所以跑起来特别快。为了防它逃跑,我用细绳缚住它的脚,把它吊在椅子脚上,喂米给它吃。小芦鸡吃得很少,却时时刻刻想逃走,它总是向外面跑,可是绳子拉住了它的脚,它就绕着椅子脚转,跑着跑着,跑了几圈以后,绳子绕住在椅子脚上了,它还是跑,直到一只脚被吊了起来,不能动弹时,才叽呀叽呀地叫了起来。我以为它是在叫痛了,就去帮它松开绳,可是不一会儿,它又绕紧了绳子,吊起一只脚来,而且叫得更响了,我才知道它不是为了痛在叫,而是为了不能逃跑,才张大了黑嘴在叫唤的。——这样几次以后,小芦鸡完全发怒了,它根本不吃米,却一个劲地啄那椅子脚,好像要把这可恶的棍棒啄断才会安静下来似的。
那时候,燕子在我们的檐下做了一个窠,飞进飞出地忙着。只有当燕子在檐下吉居吉居地叫着的时候,小芦鸡才比较的安静,它往往循着这叫声,侧着头,停住脚,仔细听着。燕子叫过一阵飞出去了,小芦鸡却还呆呆地停在那儿好一会。——它是在回想那广阔河边的芦苇丛,回想在浅滩草窠中的妈妈吗?
长发的那只并不比我的好些。它一粒米也不吃,只是一刻不停的跑、转,到完全累了之后,就倒在地上不起来了。让它喝水,它倒喝一点点。第三天,长发的小芦鸡死了。长发把它葬在园里,还做了一个小坟。
我知道要是老把它吊在椅子脚上,我的小芦鸡也活不长,就把它解开了,让它在天井里活动活动。不过门是关好了的。小芦鸡开始在天井里到处跑,跑了一会儿以后,忽然钻到天井角落上的水缸旁边去了,好久没出来。这时我突然想起:水缸旁边的墙上有个小小的洞,那是从前的猫洞,现在已经堵住了,它会不会钻进洞里去?急忙移开水缸,已经晚了!小芦鸡已经钻进了那个墙洞,塞住在里面了。要想从这洞里钻出去是不可能的,可是要退回来,也已经不行。我们想各种办法帮助它出来,最后我甚至要妈妈把墙壁敲掉,可是即使真的敲掉墙壁也没有用,小芦鸡已经活活地塞死在洞里了。
为这事我哭了一场,不是为的我失掉了小芦鸡,而是为的小芦鸡要自由却失掉了性命。我觉得这是一件极悲惨的事,而我要对它负责的。
只有灿金和王康合有的那只小芦鸡,命运比较好些。他们不光给它吃米,还到芦苇丛里去提蚱蜢来喂它。有时候,灿金还牵着它到河边去走走,让它游游水,再牵回来,就像放牛似的。所以它活下来了。
王康家里养着一群小鸡,他们就让芦鸡跟小鸡在一起。过了半个月,就算解开了绳子,小声鸡也逃不了;它混在家鸡群里,前前后后地跑着,和别的鸡争食小虫。它比家鸡长得快些,不多久就开始换绒毛,稍稍有点赤膊了。可是,它终究是不快乐的,常常离开家鸡群,独自在一旁呆呆地站立着;而它的骨头突出在肉外,显得那么瘦。
大家都说,灿金和王康合养的小芦鸡“养熟”了,说它将会长得很大、很肥的。
可是有一天,小芦鸡终于逃走了。那时鸡群在河边的草地找虫吃,小芦鸡径直走到河边,走到河里,游过河去;对面是一带密密的芦苇,它钻进芦苇丛,就这样不见了。
第二年夏天,天旱,梅花溇的水完全干了,河底可以走人。有一天金奎叔来敲门,告诉我说,从河对面走来了两只小芦鸡,他问我要不要去捉。我跑去一看,果然,两只小芦鸡在河旁走着,好像周围没有什么危险似的,坦然地走着。它们的样子完全跟去年我们提到的那三只一样。
我看了看,就对金奎叔说:“不捉它们了吧,反正是养不牢的。”
金奎叔点点头说:“是啊,反正是养不牢的。有些小东西,它们生来就是自由自在的,你要把它们养在家里,它们宁愿死。芦鸡就是这样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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