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渗坑治理技术
『壹』 工业污水渗坑什么意思
近日有消息称复,河北省制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面积最大一处达一漆万平方米。人民中国发表评论称:华北污水渗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据大城县向调查组反映,近期曝光的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二0一三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天津静海区的渗坑形成原因也大致相同。 在这次事件中,对能够查实的违规或个人,必须加以严惩,对其没有支付的治污欠账,一定要加倍补上。但更为重要的是,即使一时间不能明确“坑主”,当地和环保部门也应该担负起责任,尽快展开深度治理,把污染造成的环境伤害降到最低。 此次华北地区出现的渗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缓。当地必须改变过去的治污“慢动作”,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按下“快进键”,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抓紧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给自己上紧弦、加重压,尽快把这些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余毒”排干净、治彻底,还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贰』 工业污水渗坑这种处理方式对环境影响有多大
渗坑就是一种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方式,在传统的农村就有常用的各种形回式的渗坑、渗答井来处理家庭生活产生的污水。
我们无法知道,没有被爆出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多少,这么大面积的污水堆积,放之不理,直到被媒体爆出来,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事情总要发展到人尽皆知的时候才有人站出来解决,这无法不令人感到震惊。
『叁』 水污染控制技术可分为几大类型简要介绍重要的控制技术.
就地下水污染而言,按污染源的行业类型及其排放物的种类简述如下:
一、 工业“三废”污染源
工业“三废”(废水、废气、废渣)是地下水污染的主要因素之一。
(一)工业废水
如:(1)工业电镀废水,其主要污染成分有CN,Cr,Cd,Ni,Zn,Hg以及“三酸”(HCL,HSO4,HNO3)等;(2)工业酸洗污水,主要成分为三酸;(3)冶炼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有铜、铝、锌、镍、镉等金属污染物质;(4)轻工业废水,主要污染物为碱类、脂、醇、醛类、氨氮、染料、硫等;(5)石油化工有机废水,污染物成分以各种硝基、氨基化合物、油类、苯酚类、醇类、酸碱类、氯化物、氰化物、各种金属化合物、有机化合物、芳烃类及其衍生物。这些有毒有害废水,若不经过处理而排入城市下水道、江河湖海或直接排到水沟、大渗坑里,都是导致地下水化学污染的主要原因。
(二)工业废气
一些典型的工业废气,SO2、H2S、CO、CO2、氮氧化物、苯并芘等物质会对大气产生煤烟型严重污染,这些污染物随降雨下落,通过地表径流进入水循环中,对地表水和地下水造成二次污染。
(三)工业废渣
工业废渣包括高炉矿渣、钢渣、粉煤灰、硫铁渣、电石渣、赤泥、洗煤泥、硅铁渣、选矿场尾矿及污水处理厂的淤泥等。如冶金工业产生含氰化物垃圾造纸工业产生含亚硫酸垃圾;电子工业产生含汞垃圾;石油化工产生多氯联苯(PCBS);农药废物含酚、酚焦油垃圾及富含矿物油、碳氢化合物溶剂等垃圾;燃煤热电厂粉尘淋滤产生As,Cr,Se,Cl等。这些废渣有的天然堆放,有的埋入地下,如遇隔水不好地层,经风吹、雨水淋滤,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如重金属、挥发性酚、氰化物等进入水体和土壤。其中部分随降水直接入渗,部分随地表径流往下游迁移并下渗,从而对地下水形成面状和线状污染。如沈阳、锦州、吉林等城市铬渣堆积如山,形成地下水的重要污染源。
二、 城市生活污染源
长期以来,城市的生活污水没有经过任何处理而直接排放,只是靠地表水体的自净能力来消除其中的污染物质,但水体的自净能力是有限的。据统计,我国约有80%以上的河流遭到污染,有的污染相当严重,甚至不能用于灌溉农田,同时也污染了地下水源。
(一)生活污水
生活污水主要是SS(悬浮固体)、BOD(生化需氧量)、NH4-N(氨氮)、ABS(合成洗涤剂)、P、CL、细菌等。生活污水和医院排放的废水中所含污染物多为氨氮、磷、合成洗涤剂、厌氧细菌、挥发性酚、汞、病毒及放射性物质,多数排入河道、沟渠或渗坑,对地表水和地下水产生污染。任意堆放的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通过风吹、降水淋溶,其中的有毒有害物质进入水体也污染了地表水和地下水。
(二)生活垃圾
生活垃圾一般用埋填法处理,而这些大量被填埋于城市周围的垃圾,随着日晒雨淋及地表径流的冲洗,其溶出物会慢慢渗入地下,污染地下蓄水层。生活废弃物中富含有机物质和盐类,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分解成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故而在地下水中三氮检出率为10%~46%,细菌总数和大肠菌群检出率为10%~26%。因而生活垃圾,还有居民区的化粪池都是造成有机物污染的主要渠道。
三、 农业污染源
由于农业活动而造成的地下水污染源主要包括土壤中剩余农药、化肥、动植物遗体的分解以及不合理的污水灌溉等。它们引起大面积浅层地下水质恶化,其中最主要的是NO3-N的增加和农药、化肥的污染。
(一)农药污染
农药污染对人类及动物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作用。据报道,在30年前使用于DDT的地方,目前地下水中仍然存在这种农药,且有的地方每升地下水中DDT含量超标几千倍。如今广泛使用的农药,经大气降水淋渗,较大面积地以“源”的形式构成对地下水的污染。
(二)化肥污染
一方面过量使用氮肥可使水的NO3含量、永久硬度和矿化度升高,另一方面,造成水体富营养化,当无机氮含量超过300mg/m3、总磷在20mg/m3时,就会出现富营养化,引起水生生物大量死亡。
(三)污水灌溉
许多污水中含有有毒元素及化合物,在地下水埋藏较浅,包气带渗透性较好的砂土地带,常常带来地下水的严重污染。如西安市六座污水库、20余座污水塘,蓄水30万m3以上,使渭河一、二阶地受到广泛污染。
四、 重金属及放射性污染源
重金属如Hg、Cd、Pb、Cr、Zn、Co、Ni、Sn及类金属As等,以Hg、Cd、Cr及As的污染最为突出;放射性污染主要是由放射性核元素引起的一类特殊污染,包括放射性水污染。天然放射性核元素以及核武器试验的沉降物、其他工业中的放射性废水及废弃物都会污染地下水,引起癌症和遗传病变。
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归纳起来主要有:物理处理法、水动力控制法、抽出处理法、原位处理法。
1.1物理法
物理法是用物理的手段对受污染地下水进行治理的一种方法,概括起来又可分为:
①屏蔽法
该法是在地下建立各种物理屏障,将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以防止污染物进一步扩散蔓延。常用的灰浆帷幕法是用压力向地下灌注灰浆,在受污染水体周围形成一道帷幕,从而将受污染水体圈闭起来。其他的物理屏障法还有泥浆阻水墙、振动桩阻水墙、板桩阻水墙、块状置换、膜和合成材料帷幕圈闭法等,原理都与灰浆帷幕法相似。总的来说,物理屏蔽法只有在处理小范围的剧毒、难降解污染物时才可考虑作为一种永久性的封闭方法,多数情况下,它只是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被用作一种临时性的控制方法。
②被动收集法
该法是在地下水流的下游挖一条足够深的沟道,在沟内布置收集系统,将水面漂浮的污染物质如油类污染物等收集起来,或将所有受污染地下水收集起来以便处理的一种方法。被动收集法一般在处理轻质污染物(如油类等)时比较有效,它在美国治理地下水油污染时得到过广泛的应用。
1.2水动力控制法
水动力控制法是利用井群系统,通过抽水或向含水层注水,人为地改变地下水的水力梯度,从而将受污染水体与清洁水体分隔开来。根据井群系统布置方式的不同,水力控制法又可分为上游分水岭法和下游分水岭法。上游分水岭法是在受污染水体的上游布置一排注水井,通过注水井向含水层注入清水,使得在该注水井处形成一地下分水岭,从而阻止上游清洁水体向下补给已被污染水体;同时,在下游布置一排抽水井将受污染水体抽出处理。而下游分水岭法则是在受污染水体下游布置一排注水井注水,在下游形成一分水岭以阻止污染羽流向下游扩散,同时在上游布置一排抽水井,抽出清洁水并送到下游注入。同样,水动力控制法一般也用作一种临时性的控制方法,在地下水污染治理的初期用于防止污染物的扩散蔓延。
1.3抽出处理法
抽出处理法是当前应用很普遍的一种方法,可根据污染物类型和处理费用来选用,大致可分为三类:
①物理法。包括:吸附法、重力分离法、过滤法、反渗透法、气吹法和焚烧法等。
②化学法。包括:混凝沉淀法、氧化还原法、离子交换法和中和法等。
③生物法。包括:活性污泥法、生物膜法、厌氧消化法和土壤处置法等。受污染地下水抽出后的处理方法与地表水的处理相同,需要指出的是,在受污染地下水的抽出处理中,井群系统的建立是关键,井群系统要能控制整个受污染水体的流动。处理后地下水的去向有两个,一是直接使用,另一个则是用于回灌。用于回灌多一些的原因是回灌一方面可稀释受污染水体,冲洗含水层;另一方面还可加速地下水的循环流动,从而缩短地下水的修复时间。
1.4原位处理法
原位处理法是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研究的热点,不但处理费用相对节省,而且还可减少地表处理设施,最大程度地减少污染物的暴露,减少对环境的扰动,是一种很有前景的地下水污染治理技术。原位处理技术又包括物理化学处理法及生物处理法。
1.4.1物理化学处理法
①加药法。通过井群系统向受污染水体灌注化学药剂,如灌注中和剂以中和酸性或碱性渗滤液,添加氧化剂降解有机物或使无机化合物形成沉淀等。
②渗透性处理床。渗透性处理床主要适用于较薄、较浅含水层,一般用于填埋渗滤液的无害化处理。具体做法是在污染羽流的下游挖一条沟,该沟挖至含水层底部基岩层或不透水粘土层,然后在沟内填充能与污染物反应的透水性介质,受污染地下水流入沟内后与该介质发生反应,生成无害化产物或沉淀物而被去除。常用的填充介质有:a.灰岩,用以中和酸性地下水或去除重金属;b.活性炭,用以去除非极性污染物和CCl4、苯等;c.沸石和合成离子交换树脂,用以去除溶解态重金属等。
③土壤改性法。利用土壤中的粘土层,通过注射井在原位注入表面活性剂及有机改性物质,使土壤中的粘土转变为有机粘土。经改性后形成的有机粘土能有效地吸附地下水中的有机污染物。
1.4.2生物处理法
原位生物修复的原理实际上是自然生物降解过程的人工强化。它是通过采取人为措施,包括添加氧和营养物等,刺激原位微生物的生长,从而强化污染物的自然生物降解过程。通常原位生物修复的过程为:先通过试验研究,确定原位微生物降解污染物的能力,然后确定能最大程度促进微生物生长的氧需要量和营养配比,最后再将研究结果应用于实际。现在所使用的各种原位生物修复技术都是围绕各种强化措施来进行的,例如强化供氧技术大致有以下几种:
①生物气冲技术。该技术与原位物化法中的气冲技术相似,都是将空气注入受污染区域底部,所不同的是生物气冲的供气量要小一些,只要能达到刺激微生物生长的供气量即可。
②溶气水供氧技术。这是由维吉尼亚多种工艺研究所(VirginiaPolytechnicInstitute)的研究人员开发的技术,它能制成一种由2/3气和1/3水组成的溶气水,气泡直径可小到55μm。把这种气水混合物注入受污染区域,可大大提高氧的传递效率。
③过氧化氢供氧技术。该技术是把过氧化氢作为氧源注入到受污染地下水中,过氧化氢分解以后产生氧以供给微生物生长。过氧化氢常常要与催化剂一起注入,催化剂用以控制过氧化氢的分解速度,使之与微生物的耗氧速度相一致。
望采纳。
『肆』 利用暗管,渗坑这种排污方式是不是专门针对地下水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以上违法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第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有前款第八项行为的,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发现利用暗管、渗井、渗坑排污的违法行为后,应先立案,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由法制部门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伍』 渗坑治理涉及隐蔽性吗
当然涉及,渗坑表面来上看像是一方源装满了污水的游泳池,但是治理绝没有把水抽干这么简单。
含水层的污染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具有累积和滞后效应,而同时地下水污染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复杂性,治理修复的难度和投入都十分巨大。
而渗坑作为污染企业逃避监管的一种违法排污行为,往往没有经过防渗防护处理,很容易随着污水渗透、侵入地下水而形成面状、线状的污染区。污水中的重金属、部分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也会随着污水进入当地的生态系统,经过土壤,饮用水,农作物、畜牧富集作用进入人类食物链,对健康造成影响。
『陆』 污水渗坑事件分析:什么是污水渗坑
正常情况下的处理银行是先将污水抽到污水处理系统,还要处于生态恢复的报告。在回污水处答理系统能够承担的情况下。全部处理完成后,如果是还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一污水进行处理,这应该有一个时间的过程。你无水完全清理完毕,以后对下面进行判定是否为危险废物对于污水渗坑
『柒』 简述工业渗坑的危害并提出防治措施
1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
禁止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版类或者权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器。
2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放射性固体废物或者含有高放射性和中放射性物质的废水。
向水体排放含低放射性物质的废水,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放射性污染防治的规定和标准。
3向水体排放含热废水,应当采取措施,保证水体的水温符合水环境质量标准。
4含病原体的污水应当经过消毒处理;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后,方可排放。
5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捌』 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 生活污水该怎么处理
你好,个人认为产生泡沫的原因主要有3个:①启动泡沫。活性污泥工艺运行启动初期回,由于污水中含答有一些表面活性物质,易引起表面泡沫。但随着活性污泥的成熟,这些表面活性物质经生物降解,泡沫现象会逐渐消失。②反硝化泡沫。如果污水厂进行硝化反应,则在沉淀池或曝气不足的地方会发生反硝化作用,产生氮等气泡而带动部分污泥上浮,出现泡沫现象。③生物泡沫。由于丝状微生物的异常生长,与气泡、絮体颗粒混合而成的泡沫具有稳定、持续、较难控制的特点。生物泡沫对污水厂的运行是非常不利的:在曝气池或二沉池中出现大量丝状微生物,水面上漂浮、积聚大量泡沫;造成出水有机物浓度和悬浮固体升高;产生恶臭或不良有害气体;降低机械曝气方式的氧转移效率;可能造成后期污泥消化时产生大量表面泡沫。希望对你有用!!
『玖』 江苏一公司污水渗坑就地掩埋被发现了吗
6月26日据生态环境部消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徐州市、宿迁市下沉督察时,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泽龙石英有限公司的污水渗坑被督察组发现后,不但没有立即整改,还直接就地掩埋,企图掩盖环境违法事实,性质恶劣。
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迁市沭阳县木炭加工企业污染环境。案件转办后,沭阳县虽然进行了一定整改,但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没有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到位。督察人员下沉督察时发现,一些没有任何治污设施的土窑依然在进行烧炭生产。
作为一家整治后重点企业,本应做到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然而泽龙公司却肆意排污,而且在督察人员发现后,不是积极整改,而是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督察组表示,江苏徐州、宿迁两地市及有关市、县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敷衍了事,对长期存在的污染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督察组还将进一步调查,并要求地方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严肃问责。
来源:中新网
『拾』 人民网是如何评论华北污水渗坑的
近日有消息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回业污水渗坑,面答积最大一处达17万平方米。人民网发表评论称:华北污水渗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此次华北地区出现的渗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缓。当地政府必须改变过去的治污“慢动作”,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按下“快进键”,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抓紧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给自己上紧弦、加重压,尽快把这些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余毒”排干净、治彻底,还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