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生活污水排放量
1.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
Qs=Kq1V1/1000
式中:Qs——生活回区污水排放量,t/d.
q1——每人答每天生活污水量定额.
V1——生活区人数,人.
K ——污水排放系数,一般为0.0.9,北方取小值,南方取大值.
2. 排污许可证上企业的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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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管理条抄例》第二条(适用范围)包括:(二)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以及含重金属、放射性物质、病原体等有毒有害物质的其他废水和污水的;城市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生活污水也含有有毒有害物质,因此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国内城市也有理发店需要办理排污许可证的先例。
但是,各地环保部门的执法力度不一。所以,最好想当地环保部门咨询。
3. 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的污染物产生量怎么计算
排污系数,即污染物排放系数,指在典型工况生产条件下,生产单位产品(实用订单为原料等)所产生的污染物量经过末端治理设施削减后的残余量,或生产单位产品(实用单位原料)直接排放到环境中的污染物量.当污染物直排时,排污系数与产污系数相同.
这个理解了就行,不需要什么公式的.具体你看你们单位的数据.什么废水污染物生产量等等的
常用的排污系数
烧一吨煤,产生1600×S%千克SO2,1万立方米废气,产生200千克烟尘.
烧一吨柴油,排放2000×S%千克SO2,1.2万立米废气;排放1千克烟尘.
烧一吨重油,排放2000×S%千克SO2,1.6万立米废气;排放2千克烟尘.
大电厂,烟尘治理好,去除率超98%,烧一吨煤,排放烟尘3-5千克.
普通企业,有治理设施的,烧一吨煤,排放烟尘10-15千克;
砖瓦生产,每万块产品排放40-80千克烟尘;12-18千克二氧化硫.
规模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3-7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乡镇小水泥厂,每吨水泥产品排放12-20千克粉尘;1千克二氧化硫.
物料衡算公式:
1吨煤炭燃烧时产生的SO2量=16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0.6-1.5%.若燃煤的含硫率为1%,则烧1吨煤排放16公斤SO2 .
1吨燃油燃烧时产生的SO2量=2000×S千克;S含硫率,一般重油1.5-3%,柴油0.5-0.8%.若含硫率为2%,燃烧1吨油排放40公斤SO2 .
¬排污系数:燃烧一吨煤,排放0.9-1.2万标立方米燃烧废气,电厂可取小值,其他小厂可取大值. 燃烧一吨油,排放1.2-1.6万标立方米废气,柴油取小值,重油取大值.
【城镇排水折算系数】 0.7~0.9,即用水量的70-90%.
【生活污水排放系数】采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生活污水中COD产生系数】60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 .
【生活污水中氨氮产生系数】7g/人.日.也可用本地区的实测系数.使用系数进行计算时,人口数一般指城镇人口数;在外来较多的地区,可用常住人口数或加上外来人口数.
【生活及其他烟尘排放量】
按燃用民用型煤和原煤分别采用不同的系数计算:
民用型煤:每吨型煤排放1~2公斤烟尘
原 煤:每吨原煤排放8~10公斤烟尘
一、工业废气排放总量计算
1.实测法
当废气排放量有实测值时,采用下式计算:
Q年= Q时× B年/B时/10000
式中:
Q年——全年废气排放量,万标m3/y;
Q时——废气小时排放量,标m3/h;
B年——全年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kg/y;
B时——在正常工况下每小时的燃料耗量(或熟料产量) ,kg/h.
2.系数推算法
1)锅炉燃烧废气排放量的计算
①理论空气需要量(V0)的计算a. 对于固体燃料,当燃料应用基挥发分Vy>15%(烟煤),计算公式为:V0=0.251 ×QL/1000+0.278[m3(标)/kg]
当Vy
4. 生活污水排放量估算
Q宾馆=n×a×N×10-3
式中: Q宾馆:宾馆、旅馆类排水量(m3/d); n:宾馆用水定额(L/床位
5. 工厂只有生活废水产生,而且知道每天的用水量,请问如何估算每天的污水排放量依据是什么
生活废水一般按用水量的80%~90%估算,没什么依据,经验而已,环评里面这么写专家肯定不会说什么,实际应该比90多,估算可以去95.
6.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是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测算公式为: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7. 生活污水排放量如何计算
城镇生活污水来排放量指城镇居民自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
测算公式为: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应该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量可以依据综合生活用水量的80%-90%来计算,具体根据居住条件、卫生器具完备程度进行选取。例如农村很多生活用水是没法收集的,所以可以选择低值;城市中心城区的卫生器具很完备,可以选择高值。
(7)企业生活污水排放量扩展阅读:
经验计算法
根据生产过程中单位产品的经验排放系数与产品产量,求得"三废"及污染物排放量的方法称为经验计算法。
采用经验计算法计算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时,通常又称之为"排污系数计算法"。
排污系数是指在正常技术经济和管理条件下生产某单位产品所产生的污染物数量的统计平均值或计算值。排污系数目前使用的有二种:一种是受控排污系数,即在正常运行的污染治理
8.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方法
环境影响评价 陆书羽主编的 P61页
Qs=qNKs/86400
Qs:居住区生活污水量L/S
N:设计人口数
q:美人每日的排水定额 L/(人.d)
Ks:总变化系数
9. 生活污水排放量计算公式是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 指城镇居民每年排放的生活污水.用人均系数法测算.测算公式为:
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城镇生活污水排放系数×市镇非农业人口×365
10. 工业企业生活污水单独排放执行什么标准
污水的排放主要根据以下标准:
1标准分级
1.1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和排入GB3097中二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一级标准。
1.2 排入GB 3838中Ⅳ、Ⅴ类水域和排入GB3097中三类海域的污水,执行二级标准。
1.3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1.4 排入未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必须根据排水系统出水受纳水域的功能要求,分别执行1.1和1.2的规定。
1.5 GB3838中Ⅰ、Ⅱ类水域和Ⅲ类水域中划定的保护区,GB3097中一类海域,禁止新建排污口,现有排污口应按水体功能要求,实行污染物总量控制,以保证受纳水体水质符合规定用途的水质标准。
2 标准值
2.1 本标准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二类。
2.1.1第一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的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采矿行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2.1.2 第二类污染物,在排污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本标准要求。
2.2 本标准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分别为:
2.2.1 1997年12月31日之前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2、表3的规定。
2.2.2 1998年1月1日起建设(包括改、扩建)的单位,水污染物的排放必须同时执行表1、表4、表5的规定。
2.2.3 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
3 其他规定
3.1 同一排放口排放两种或两种以上不同类别的污水,且每种污水的排放标准又不同时,其混合污水的排放标准按附录A计算。
3.2 工业污水污染物的最高允许排放负荷量按附录B计算。
3.3 污染物最高允许年排放总量按附录C计算。
3.4 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污水,除执行本标准外,还须符合GB8703-88《辐射防护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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