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① 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
这个的话船舶的话,你要去问一下那些正在经营船舶生意的人啊,相关人员啊,或者去知乎看一下那些文章,每一辆船舶那个排放量都不一样。
② 国内船舶要求船舶配备生活污水排放速率计算书吗
你好,以后大部分船(除非非常小的船)都必须安装污水处理器了。
2011年9月1日前安回放龙骨、400总吨及以上、有答营运证的机动货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造主要是引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污染水域。
根据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
③ 最近陆地4到12海里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不大于多少mg
Marppol公约附则四 第11.1.1条:船舶在距最近陆地3 n mile以外,使用主管机关按照本附则第版9.1.2条所认可的系统,排放业经粉权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或在距最近陆地12 n mile以外排放未经粉碎和消毒的生活污水。
由此可见,只要经主管机关认可的生活污水粉碎和消毒系统处理过的生活污水都是可以排放的,没有量的要求,除非港口国另外有规定
④ 船船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以多少总吨为下限
2011年9月1日前安放龙骨、400总吨及以上、有营运证的机动货船。内河船舶生活污水防污改专造主要是引属导船东在船舶上安装生活污水处理装置,避免未经处理的生活污水排放后污染水域。
根据规定,2016年1月1日起,生活污水排放达不到现行规范要求的内河运输船舶,将不得进入长江干线、京杭运河等主要干支流高等级航道航行。
⑤ 国家工业污水一级排放标准是多少我要船舶的标准
污水排放标准中关于船舶的有两个,看你要哪个。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版标准权 GB 4286-84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3552-83
http://kjs.mep.gov.cn/hjbhbz/bzwb/shjbh/shjzlbz/200701/t20070123_100162.htm
⑥ 生活污水如何处理到综合排放一级标准
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应该指“生活污水”,一般在水行业城市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是经过一定处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
另外,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应该是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水体中的排放标准。
可参照下面的答案: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注:GB3838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内容比较烦琐,如果楼主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添加问题补充,以便详细为你解答。
回答补充:城市污水当然必须由城市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区域也就是上面所说到的那几类区域了。
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各地各厂实际的电费、药剂费、大修费、维护费、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处理效率以及其他费用来衡定,一般1~10万m3/d规模的二级处理厂收费标准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过一般在引用和计算中可以估算为0.5元每立方米。
滤池的主要作用是过滤悬浮物,但是在滤池也有脱氮除磷作用时,也能够起到脱氮和除磷的作用
⑦ 生活污水的各项指标一般多少
常用污水指标一般有以下九种:
1、BOD5:污水平均浓度/(mg/L)200mg/L
生物化学需氧量表示在20℃下,5d微生物氧化分解有机物所消耗水中溶解氧量。第一阶段为碳化(C-BOD),第二阶段为消化(N-BOD)。
BOD的意义:a、生物能氧化分解的有机物量;b、反映污水和水体的污染程度;c、判定处理厂效果;d、用于处理厂设计;e、污水处理管理指标;f、排放标准指标;g、水体水质标准指标。
2、CODMn/CODCr:污水平均浓度/(mg/L)100mg/L500mg/L
化学需氧量表示氧化剂有KMnO4和K2Cr2O7。COD测定简便快速,不受水质限制,可以测定含有生物有毒的工业废水,是BOD的代替指标,也可以看作还原物的量。
CODCr可近似看作总有机物量,CODCr-BOD差值表示污水中难被微生物分解的有机物,用BOD/CODCr比值表示污水的可生化性,当BOD/CODCr≥0.3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好;当BOD/CODCr<0.3时,认为污水的可生化性较差,不宜采用生物处理法。
3、SS :污水平均浓度/(mg/L)200mg/L
悬浮物质简写,水中悬浮物测定用2mm的筛通过,并且用孔径为1μm的玻璃纤维滤纸截留的物质为SS。交替物质在滤液(溶解性物质)和截留悬浮物中均含有,但大多数认为胶体物质和悬浮物质一样被滤纸截留。
4、TS:污水平均浓度/(mg/L)700mg/L
蒸发残留物简写,水样经蒸发烘干后的残留量。溶解性物质量等于蒸发残留物减去悬浮物质量。
5、灼烧碱量(VTS)(VSS):污水平均浓度/(mg/L)450mg/L150mg/L
蒸发残留物或悬浮物质在600℃±25℃经30min高温挥发的物质,表示有机物量,蒸发残留物灼烧减量的差称为灼烧残渣,表示无机物部分。
6、总氮有机氮氨氮亚硝酸盐氮硝酸盐氮:污水平均浓度/(mg/L)35mg/L15mg/L20mg/L0mg/L
氮在自然界以各种形态进行着循环转换。有机氮如蛋白质水解为氨基酸,在微生物作用下分解为氨氮,氨氮在硝化细菌作用下转化为亚硝酸盐氮(NO2—)和硝酸盐氮(NO3—);另外,NO2—和NO3—在厌氧条件下在脱氮菌作用下转化为N2。
氮是细菌繁殖不可缺少的物质元素,当工业废水中氮量不足时,采用生物处理时需要人为补充氮;相反,氮也是引发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7、总磷有机磷无机磷:污水平均浓度/(mg/L)10mg/L3mg/L7mg/L
在粪便、洗涤剂、肥料中含有较多的磷,污水中存在磷酸盐和聚磷酸盐和聚磷酸等无机磷盐和磷脂等有机磷酸化合物磷同氮一样,也是污水生物处理所必需的元素,磷同时也是引发封闭性水体富营养化污染的元素之一。
8、PH值:污水平均值6.5~7.5
生活污水PH值在7左右,强酸或强碱性的工业废水排入PH值变化;异常的PH值或PH值变化很大,会影响生物处理影响。另外,采用物理化学处理时,PH值是重要的操作条件
9.碱度(CaCO3):污水平均浓度/(mg/L)100mg/L
碱度表示污水中和酸的能力,通常是以CaCO3含量表示。污水中多为Ca(HCO3)2和Mg(HCO3)2碱度,碱度较高缓冲能力强,可满足污水硝化反应碱度的消耗。在污泥消化中有缓冲超负荷运行引起的酸化作用,有利消化过程稳定。
除了以上的指标外还有活性污泥的指标,例如:污泥沉降比、污泥体积指数、污泥负荷、容积负荷、有机负荷、泥龄等来判断污泥的活性存活情况。
(7)船舶生活污水排放标准扩展阅读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通常被称为污水排放标准,它是根据受纳水体的水质要求,结合环境特点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对排入环境的废水中的水污染物和产生的有害因子所作的控制标准。它是判定排污活动是否违法的依据。污水排放标准可以分为:国家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和行业标准。
1、国家排放标准国家排放标准是国家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或特定区域内适用的标准,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适用于全国范围。
2、地方排放标准地方排放标准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颁布的,在特定行政区适用。如《上海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1/199-1997),适用于上海市范围。
3、行业标准目前我国允许造纸工业、船舶工业、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纺织染整工业、肉类加工工业、钢铁工业、合成氨工业、航天推进剂、兵器工业、磷肥工业、烧碱、聚氯乙烯工业等12个工业门类,不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可执行相应的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