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渗坑治理
A. 污水处理厂擅自私设渗坑排放污染物废水。是该怎么处罚那个部门的责任
谁污染谁治理,污染和破坏环境造成的损失由排放污染物和造成破坏的组织或个人承担的一项环境管理的原则。主要责任就在于污水处理厂。
B. 河北对17万㎡污水渗坑的原因回应了什么
4月19日,针对有媒体报道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对当地环境造成威胁一事,河北省大城县官方回应称,渗坑污染系由该县旺村镇村民李某某叔侄将废酸倾倒进坑塘所致。2013年5月28日,大城县公安局对该案立案,后将犯罪嫌疑人抓获。
与此同时,举一反三,由大城县环保局牵头,各乡镇配合,迅速在全县范围内继续开展工业污水渗坑治理回头看、新工业污水渗坑摸排、生活垃圾坑以及生活垃圾堆摸排工作,形成台账,制定治理方案,迅速治理。并将聘请国内先进的治理公司,按照水样、土样检测结果,有针对性的大力开展水体、土壤修复工作。
C. 工业污水渗坑这种处理方式对环境影响有多大
渗坑就是一种低成本的污水处理方式,在传统的农村就有常用的各种形回式的渗坑、渗答井来处理家庭生活产生的污水。
我们无法知道,没有被爆出来的环境污染问题还有多少,这么大面积的污水堆积,放之不理,直到被媒体爆出来,才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为什么事情总要发展到人尽皆知的时候才有人站出来解决,这无法不令人感到震惊。
D. 人民网是如何评论华北污水渗坑的
近日有消息称,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回业污水渗坑,面答积最大一处达17万平方米。人民网发表评论称:华北污水渗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此次华北地区出现的渗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缓。当地政府必须改变过去的治污“慢动作”,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按下“快进键”,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抓紧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给自己上紧弦、加重压,尽快把这些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余毒”排干净、治彻底,还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E. 污水渗坑事件分析:什么是污水渗坑
正常情况下的处理银行是先将污水抽到污水处理系统,还要处于生态恢复的报告。在回污水处答理系统能够承担的情况下。全部处理完成后,如果是还要按照规定进行处理,对一污水进行处理,这应该有一个时间的过程。你无水完全清理完毕,以后对下面进行判定是否为危险废物对于污水渗坑
F. 江苏一公司污水渗坑就地掩埋被发现了吗
6月26日据生态环境部消息,中央第四环境保护督察组在江苏徐州市、宿迁市下沉督察时,针对2016年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期间群众举报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部分举报问题整改不彻底、不到位。泽龙石英有限公司的污水渗坑被督察组发现后,不但没有立即整改,还直接就地掩埋,企图掩盖环境违法事实,性质恶劣。
2016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期间接到群众举报,反映宿迁市沭阳县木炭加工企业污染环境。案件转办后,沭阳县虽然进行了一定整改,但未能建立长效机制,没有举一反三彻底整改到位。督察人员下沉督察时发现,一些没有任何治污设施的土窑依然在进行烧炭生产。
作为一家整治后重点企业,本应做到规范运行、达标排放,然而泽龙公司却肆意排污,而且在督察人员发现后,不是积极整改,而是企图掩盖违法事实。
督察组表示,江苏徐州、宿迁两地市及有关市、县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转办案件敷衍了事,对长期存在的污染问题睁只眼闭只眼,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甚至失职失责等问题,督察组还将进一步调查,并要求地方依法依规严格处理、严肃问责。
来源:中新网
G. 工业污水渗坑什么意思
近日有消息称复,河北省制廊坊市大城县及天津静海区存在多处“超级”工业污水渗坑,面积最大一处达一漆万平方米。人民中国发表评论称:华北污水渗坑,治理不能再拖了! 据大城县向调查组反映,近期曝光的两处土坑均为多年挖土形成,二0一三年曾发生废酸违法倾倒事件,导致坑内存水及土壤受到污染。天津静海区的渗坑形成原因也大致相同。 在这次事件中,对能够查实的违规或个人,必须加以严惩,对其没有支付的治污欠账,一定要加倍补上。但更为重要的是,即使一时间不能明确“坑主”,当地和环保部门也应该担负起责任,尽快展开深度治理,把污染造成的环境伤害降到最低。 此次华北地区出现的渗坑污染,治理已是刻不容缓。当地必须改变过去的治污“慢动作”,按照环保部的要求,按下“快进键”,立即对渗坑水体、土壤及周边地下水开展监测,抓紧制定整治方案,加快治理进度;同时,做好信息发布工作,及时向社会公开监测及治理信息,给自己上紧弦、加重压,尽快把这些危害生态环境和公众健康的“余毒”排干净、治彻底,还社会一个满意的交代。
H. 渗坑治理涉及隐蔽性吗
当然涉及,渗坑表面来上看像是一方源装满了污水的游泳池,但是治理绝没有把水抽干这么简单。
含水层的污染是一个缓慢的过程,具有累积和滞后效应,而同时地下水污染具有较高的隐蔽性、复杂性,治理修复的难度和投入都十分巨大。
而渗坑作为污染企业逃避监管的一种违法排污行为,往往没有经过防渗防护处理,很容易随着污水渗透、侵入地下水而形成面状、线状的污染区。污水中的重金属、部分难降解的有机污染物,也会随着污水进入当地的生态系统,经过土壤,饮用水,农作物、畜牧富集作用进入人类食物链,对健康造成影响。
I. 利用暗管,渗坑这种排污方式是不是专门针对地下水
《水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第三十五条规定,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第三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和其他废弃物。以上违法行为根据《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二款、第七十六条进行处罚。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或者私设暗管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拆除,处两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私设暗管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提请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停产整顿。第七十六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治理措施,消除污染,处以罚款;逾期不采取治理措施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指定有治理能力的单位代为治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七)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或者溶洞排放、倾倒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八)利用无防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输送或者存贮含有毒污染物的废水、含病原体的污水或者其他废弃物的。有前款第八项行为的,处两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七项行为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执法人员发现利用暗管、渗井、渗坑排污的违法行为后,应先立案,并对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制作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等),由法制部门制作《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由县级以上环保部门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涉及刑事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
J. 河北等地发现多处污水渗坑 生活污水该怎么处理
你好,个人认为产生泡沫的原因主要有3个:①启动泡沫。活性污泥工艺运行启动初期回,由于污水中含答有一些表面活性物质,易引起表面泡沫。但随着活性污泥的成熟,这些表面活性物质经生物降解,泡沫现象会逐渐消失。②反硝化泡沫。如果污水厂进行硝化反应,则在沉淀池或曝气不足的地方会发生反硝化作用,产生氮等气泡而带动部分污泥上浮,出现泡沫现象。③生物泡沫。由于丝状微生物的异常生长,与气泡、絮体颗粒混合而成的泡沫具有稳定、持续、较难控制的特点。生物泡沫对污水厂的运行是非常不利的:在曝气池或二沉池中出现大量丝状微生物,水面上漂浮、积聚大量泡沫;造成出水有机物浓度和悬浮固体升高;产生恶臭或不良有害气体;降低机械曝气方式的氧转移效率;可能造成后期污泥消化时产生大量表面泡沫。希望对你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