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家属院污水管道改造费谁出
1. 小区的自来水管改造,费用由谁出
一般来说都是由自来水公司或者是政府出资!如果是小区总表以内的水管改造,那就需要用户来出费用了!因为主管道的产权是自来水公司的,表内管的产权是用户自己的!用户自己付费安装的管道,产权是你的,管理权是自来水公司的!
2. 楼上的污水管由谁出资维修
看了下面的规定来,就清楚自了.
楼上楼下两户共同承担费用,比例见<规定>
有"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
上海市住宅物业管理规定
第三十四条 物业维修、更新、改造和养护的费用,按照下列规定承担:(一)专有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专有部分的业主承担;(二)部分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拥有部分共用部分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三)全体共用部分的所需费用,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按照各自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共同承担。
按照本规定设立专项维修资金的,部分共用部分、全体共用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在专项维修资金中列支。但物业的共用部分属于人为损坏的,费用应当由责任人承担。
第四十七条 本规定中有关专业用语的含义:
(一)专有部分,是指在构造上及利用上具有独立性,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处分的物业部位。
(二)部分共用部分,是指由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管理的物业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等部分。
(三)全体共用部分,是指由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管理的物业部位、设施设备及场地等部分。
3. 小区水管管道改造谁来承担
小区水管管道改造属于公共设施应该是大家承担,如果产权属于自来水公司的就由自来水公司负责承担费用了。因为按照分界点划分水表前管道属于自来水公司的。水表后管道属于用户的。
4. 供水管道改造费用该谁出,街道委员会向居民收取每户3500费用合理么根本没看见施工!
绝对不合理,即使施工了也不合理,电力,自来水、燃气这些都是商品,居民用水在购买房子时初装费就交掉了,用的水都是花钱买的,难道你商城改造,还要顾客花钱吗? 我们这里也改造了,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只是水费由原来的2.00元升到2.80元原来是普通水,现在的是水库里过来的水。
5. 东莞市排污管道改造费由所以企业承担吗
企业承担一部分政府承担一部分。
6. 单位小区水管改造必须收钱吗
理论上,如果是供水水表之外的水管,装也好,修也好,都由供水单位解决工程费用,用户不用交钱。但是有些老宿舍楼,建成在厂区范围,厂子又不在了,水管发生问题,住户需要与供水单位协商解决费用问题。
7. 问,原开发商设计下水管道细、拐弯,现要改造下水管道,费用应由谁来掏是居民还是物业谢谢!
除非开发商统一改造,否则都是住户自己出费用。
开发商若取得竣工备案表,则视为工程合格。住户自行改造的,费用自理。
至于说下水道细,拐弯等等。除非由建筑主管部门鉴定该工程存有质量隐患,否则不够成质量问题。非质量问题,开发商和物业肯定不会承担改造费用。
8. 求问,原开发商设计下水管道不合理,现要改造下水管道,费用应由谁来掏是居民还是物业谢谢!!
合不合理,这个要看建设单位是不是根据原设计院设计的图纸进行施工。
如果是按图纸施工,你说不合理,但他说合理,是合规定的。
按照《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共用部位,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者单幢住宅内业主及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一般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
本办法所称共用设施设备,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和房屋买卖合同,由住宅业主或者住宅业主及有关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一般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十八条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应当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维修和更新、改造,不得挪作他用。
可以看出,只要你这个下水管道要进行改造,可以从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里进行申请。
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是业主在购房办理产权证时交纳的,所以如果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申请不出来,或专户里没有钱,就应该由相应业主进行分摊。
9. 小区污水管破裂维修,费用谁出,使用细则
由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责任,如果是自来水公司管理的,由自来水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属小区的财产,以及由管理处管理的,由管理处承担责任。如果是由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水管破裂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
10. 政府出资进行老旧小区改造自来水管道更换的费用应该是谁出
一般总管是自来水公司出,进户水表后管道由自家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