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工业废水
A. 石油污染属于什么水污染
水污染物分为4类:持久性污染物;非持久性污染物;酸碱污染物;废热。
石油类属于非持久性污染物
石头提炼的过程。
拓展阅读:污水处理 (sewage treatment,wastewater treatment):为使污水达到排水某一水体或回再次使用答的水质要求对其进行净化的过程。污水处理被广泛应用于建筑、农业,交通、能源、石化、环保、城市景观、医疗、餐饮等各个领域,也越来越多地走进寻常百姓的日常生活。
C. 一座5000t/d的工业污水处理厂,电镀废水1500吨,其他机加工废液、重金属离子、磷、石油类的污水3500吨
你的水质抄也太杂了,看你的水质电镀、机加工,污水碳源不是很足啊,污水处理工程中说不定还得加碳源,要不然你的活性污泥生长不好,重金属去除率会达不到。你的处理量不大,投资得看你的水质特点了,你得说清楚水里各种物质含量,还有就是你的电镀废水和机加工废水是分开的还是混合进污水处理厂
D. 有处理石油类及ss的废水一体化处理设施吗
企业的工业废水,主要分布在电子、塑胶、电镀、五金、印刷、食品、印染等行业。从工业废水的排放量和对环境污染的危害程度来看,电镀、线路板、表面处理等以无机类污染物为主的工业废水和食品、印染、印刷及生活污水等以有机类污染物为主的工业废水是处理的重点。介绍几种比较典型的工业废水处理技术。
一、磨光、抛光工业废水
在对零件进行磨光与抛光过程中,由于磨料及抛光剂等存在,工业废水中主要污染物为COD、BOD、SS。
一般可参考以下工业废水处理工艺流程进行处理:
废水→调节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水解酸化池→好氧池→二沉池→过滤→排放
二、除油脱脂工业废水
常见的脱脂工艺有:有机溶剂脱脂、化学脱脂、电化学脱脂、超声波脱脂。除有机溶剂脱脂外,其它脱脂工艺中由于含碱性物质、表面活性剂、缓蚀剂等组成的脱脂剂,工业废水中主要的污染物为pH、SS、COD、BOD、石油类、色度等。
一般可以参考以下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废水→隔油池→调节池→气浮设备→厌氧或水解酸化→好氧生化→沉淀→过滤或吸附→排放
该类工业废水一般含有乳化油,在进行气浮前应投加CaCl2破乳剂,将乳化油破除,有利于用气浮设备去除。当废水中COD浓度高时,可先采用厌氧生化处理,如不高,则可只采用好氧生化处理。
三、酸洗磷化工业废水
酸洗工业废水主要在对钢铁零件的酸洗除锈过程中产生,废水pH一般为2-3,还有高浓度的Fe2+,SS浓度也高。
可参考以下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废水→调节池→中和池→曝气氧化池→混凝反应池→沉淀池→过滤池→pH回调池→排放
磷化废水又叫皮膜废水,指铁件在含锰、铁、锌等磷酸盐溶液中经过化学处理,表面生成一层难溶于水的磷酸盐保护膜,作为喷涂底层,防止铁件生锈。该类工业废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为:pH、SS、PO43-、COD、Zn2+等。
可参考以下工业废水处理工艺进行处理:
废水→调节池→一级混凝反应池→沉淀池→二级混凝反应池→二沉池→过滤池→排放
铝的阳极氧化工业废水所含污染物主要为pH、COD、PO43-、SS等,因此可采用磷化工业废水处理工艺对阳极氧化废水进行处理。
E. 工业废水出水指标
国家环境保护局 1985 - 01 - 18 发布 1985 - 08 -01实施
本标准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止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对环境的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一切海域从事海洋石油开发的一切
企业事业单位、作业者(操作者)和个人。
1 标准的分级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的含油污水,系指采油平台上经过处理后从固定排污口排放的采油工艺污水。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分为两级。
一级:适用于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北部湾,国家划定的海洋特别保护区,海滨风景游览区和其他距岸10海里以内的海域。
二级:适用于一级标准适用范围以外的海域。
2 标准值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的排放标准最高容许浓度应符合表1规定。
mg/L
项目
级别
月平均值
一次容许值
石油类
一级
30
45
石油类
二级
50
75
采油工艺污水应回注地层,减少污水排放量
位于潮间带的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按GB3550-83《石油开发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执行
3 标准的实施与监测
3.1 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开始建设的采油平台,立即执行本标准。现有的采油平台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执行二级标准值,一年以后则按本标准规定执行。
3.2 对于采油平台应在工艺污水排放口设置监测采样点,由海洋石油企业环境监测机构负责日常监测。
3.3 本标准的监测分析方法按《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分析方法》执行。
F. 石油炼制和石油化工企业产生哪些废水,怎含油废水的特性如何,怎样治理
石油化学工业可划分为四大门类:
石油炼制,即将石油分离成汽油、煤油、柴油等各种油品;石油化工,即将石油或各种油品加工成各种化工产品;合成纤维,即将石油化工产品加工成各种人造纤维;石油化肥,即以石油或石油制品为原料生产化肥。
这些生产过程都会产生大量废水,通常是含油废水、含硫废水、含碱废水和含盐废水。另外,石油化工设备的冷却循环水还是热污染源。
石油化工行业是排放工业污水和废水的重要大户,我国有38家大型企业(其中特大型企业25家),分布在长江、黄河、珠江、淮河、海河、松花江和辽河等七大水系附近的21个省、市、自治区内。这些企业每年消耗新鲜水约14.9亿吨,占全国总用水量的0.3%,占全国工业用水量的2.87%,每年排放的污水和废水约8.57亿吨,占全国工业污水排放量的3.85%,占全国生产和生活废水排放量的2.34%。
炼油厂废水的含油量约150~1000毫克/升,而每升采油废水的含油量可以达到几克,甚至几十克。石油类物质在废水中通常有以下形态:浮在水面上的油、油滴的直径大于100微米,通常可以在除油池回收,回收率可以达到60%~80%。油滴的直径在10~100微米的分散或悬浮在水中的油,这种油也可在除油池中回收,但回收率要低得多。最难回收的是油滴直径小于10微米的乳化油,这种油与水结合成乳化液,较难回收,只有加特殊的处理剂(破乳剂)才能使油改变乳化状态后再回收。
我国的石油化工企业很重视工业污水和废水的治理和再利用。1996年石油加工量比1990年增加了22%,工业产值增加了47%,但排放污水中的化学含氧量却减少了5.7%。其中化肥行业排放的污水中,96%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合成纤维行业排放的污水有90.28%达到排放标准;炼油行业污水排放的达标率为89.41%,石油化工行业为88.25%。我国的大型石油炼制企业,平均每加工1吨石油要消耗3.4吨水,并排放工业污水2.19吨。已经有一些企业每加工1吨石油,排放的污水少于1吨,但国外有的炼油厂每加工1吨石油,排放的污水量仅6~7千克,甚至有的炼油厂达到每加工1吨石油,仅排放污水0.25千克。相比之下,我国石油化工企业在减少用水量和减少污水排放方面还有很大的潜力。
G. 石油化工废水的处理方法主要有哪
在炼油厂和石化厂污水中,工艺污水或含油排水是通常的处理对象。这些污水版含权有浮游油及悬浮物质要用凝聚沉淀、凝聚加压上浮、砂滤及其组合方法进行预处理,以先除去油分和悬浮物质。在此基础上,用石油化工活性炭吸附或其组合法处理这些污水更有效。在石化厂污水中,BOD值或BOD/COD比值往往较高,通常用石油化工活性炭与活性污泥法等生化处理法配合使用。炼油厂废水处理流程按处理深度可分为二级、三级处理(或称为深度处理);按处理方法可分为生化法和非生化法(或称物化法)流程。自80年代中期以来,在炼油厂和石化厂废水三级处理中,往往包括活性炭吸附法,特别是臭氧/活性炭组合法,其应用日渐广泛,而且发展很快。此外,石油化工活性炭及其组合工艺在含酚工业废水(如塑料厂、炼油厂、焦化厂等废水脱酚)、含硫工业废水(如天然气净化厂、炼油厂和厂化厂含硫废水)、有机化工废水等处理过程中也得到广泛应用。
H. 水土体石油污染治理现状及防治对策
5.3.1石油部门目前治理现状
据统计从1964年油田成立到1998年底,油田累计环保投资总额为9.63亿元,其中,固定资产中环保设施为96349万元,1998年环保投资为11095万元。1998年环保投资中,用于废水治理的8747万元,用于废气治理的1182万元,用于固体废弃物治理的86万元,用于噪声治理的20万元,其他1060万元。
1.油田工业废水处理情况
工业废水目前的处理情况主要着眼于提高达标排放率、减少废水污染物中石油类含量和提高油田采出水回注率等几项措施。根据最新资料:
1998年油田排放工业废水2753.32万t,达标排放量为2070.93万t,达标排放率为75.22%;油田1999年工业废水排放量为2727.04万t,达标排放量为2030.37万t,达标排放率为74.45%。
1998年排放工业废水污染物中石油类为414.52t;油田1999年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物中石油类为288.36t;预计2000年排放的工业废水污染物中石油类为162t,石油类可比1998年消减252.52万t。油田废水中石油类的产生量约为540万t/a,回收率约为70%(回收量约为378万t/a)。
由于油田废水污染主要是由油田采出水外排造成的,目前对采出的外排水主要回注地层。1998年油田采出水达2.6亿t,92%以上回注,并且有六个采油厂回注率达100%。
2.落地原油的回收情况
胜利油田采油井场和其他工作现场都存在落地原油污染问题,每年进入环境的落地原油数量巨大,落地原油产生量约为6.12万t/a。
由于工艺和技术上的原因,不能完全杜绝落地油,为避免浪费和污染,目前主要采用井口设固定或活动贮存池定期回收来解决,各采油厂专门成立落地原油污油回收队负责回收,回收率在98%左右(回收量约为6万t/a),但仍有一部分残留地表,每年仍有0.12万t的落地原油因无法回收而留在环境中。
5.3.2水土体污染防治对策
1.水体污染防治对策
从油田污染源调查来看,在工业污水中按等标污染负荷比计,挥发酚是第一号污染物,其次是石油类、化学需氧量。从地面水实际监测,按等标污染负荷比来看,化学需氧量是第一位污染物,石油类是第二位污染物。在水污染总量控制研究中,石油类和化学需氧量都列为主要控制污染物,为保证受纳污水河流中污染物在国家允许范围之内,提高以下污染物防治对策:
(1)油田主要排污口有19个,对地面水污染严重的污染源主要是采油污水,因此要加强采油污水处理管理,要严格按照污水处理设计流程、操作流程规范,严禁私自简化处理流程、违反操作,要加强监督检查,外排污水一定要达标排放。
(2)新建和改建污水处理站,一定要选用处理工艺先进处理效率高的污水处理设备。
(3)积极推广不外排污水采油厂的经验,将污水处理合格后,全部回注地层,油田内部实行污水处理奖惩办法,并限定时间实现采油厂污水不外排。
(4)各污水处理站都要建立防渗、防溢污水暂存池,一旦发生事故后污水处理不合格时,污水可以暂时存放该池,再经过处理合格后回注或外排。
(5)加强钻井废弃泥浆、废水管理,使钻井泥浆和废水重复利用和回收。完钻后,将泥浆及井场其他污染物全部清到泥浆池,防止外溢,待泥浆干固后在其上面及周围种树绿化。
(6)加强作业废水处理管理、提高无污染作业率。油水井作业时,将含污水压进干线,作业完工后,将作业现场污油、污水及其他污染物一并清理到泥浆中,以减少作业时落到地面上的污染物。
(7)由于化学需氧量是河流中除了石油类外的另一主要污染物,而该污染物除了油田工业污水贡献外,其主要来源是地方企业,尤其是造纸厂、石油化工工业。化学需氧量另一个主要来源是城镇居民生活污水。要想彻底改善水环境,还要必须对这些部门的污水进行处理和控制。
2.土体污染防治对策
(1)推行泥浆的回收利用:为使泥浆具有钻井工艺所要求的各种性能,需加入大量的无机和有机处理剂,一旦钻井完毕,这些化学药物处理剂也就随泥浆一起废弃于井场,这样不仅造成了极大的浪费,而且这些化学药品必然随地表水的运动,迁移扩散到周围地区,污染当地的环境,如果将这些泥浆收集起来,加以重复利用,不仅能为国家节省大量资金,还大大减轻了污染。
(2)无毒害新型泥浆的利用,同样是减轻污染的有效措施。目前,泥浆中经常加入纯碱和烧碱,使泥浆的pH值达10~11,这些高碱性化学剂进入农田能改变土壤成分,使土壤碱性增加板结变硬;在钻深井时大量使用的铁铬盐,使含铬元素的有毒物质,对人体的消化道、皮肤具有强烈的刺激和腐蚀作用,对呼吸道也造成了很大的损害,常常引起皮炎、皮肤溃疡、嗅觉缺失、甚至致癌。从1993年的统计情况来看,目前全油田钻井生产中铁铬盐的使用量仍然很大,这必然对本地区的人群造成很大危害,故新型无毒泥浆的使用已经是大势所趋。
(3)研究落地原油产生的原因,减少原油生产中落地原油数量,在钻井、油气集输和储运过程中,各种事故泄漏,设备、管线的跑冒滴漏的污油,及井场场地的落地原油积累起来也具有很大的数量,它们被排放到环境当中,对土壤、植物及人类造成危害。所以探讨其产生的原因以减少落地原油的数量,研究其回收以减少浪费,都是解决落地原油对环境污染的方法。
(4)对外排污水的无组织漫流的控制:无组织排放的污水主要产生于钻井过程中,包括柴油机冷却水、钻井废水和洗井水,对其进行控制可以限制污染物扩散的范围以减弱其污染。
(5)及早进行落地原油的生物处理,据研究,很多细菌能有效地分解落地原油,这样不仅可以消除其污染,还可以增加土壤肥力。
I. 石油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点击下面地址下载:
http://files.ebiaozhun.com/2009/2/2/.rar
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
UDC628.191;655.54
GB3551-83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石油炼制企业。
1标准的分级、分类
1.1标准的分级
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二级:
第一级是指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和现有企业的奋斗目标。
第二级是指所有现有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1.2标准的分类
全国石油炼制企业按加工深度和产品种类分为三类。
I类:燃料型炼油厂。
II类: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III类:燃料+润滑油+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2标准值
J. 石油化工行业污水排放标准
点击下面地址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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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1983年4月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发布 1983年10月1日实施)
UDC628.191;655.54
GB3551-83
本标准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防治石油炼制工业废水对环境的污染而制订。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石油炼制企业。
1标准的分级、分类
1.1标准的分级
石油炼制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分为二级:
第一级是指所有新建、扩建、改建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和现有企业的奋斗目标。
第二级是指所有现有企业,自标准实施之日起立即执行的标准。
1.2标准的分类
全国石油炼制企业按加工深度和产品种类分为三类。
I类:燃料型炼油厂。
II类:燃料+润滑油型炼油厂。
III类:燃料+润滑油+炼油化工型炼油厂。(包括加工高含硫原油页岩油和石油添加剂生产基地的炼油厂)。
2标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