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废水
㈠ 什么是综合污水杂排水和优质杂排水
综合污水定额: 是指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共设施排出污水两部分的总专和 两部分的总和 就是属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的额定数。
在确定居民生活污水量定额时,应调查收集当地居住区实际排水量的资料,然后根据该地区给水设计所采用的用水量定额,确定居民生活污水量定额。在没有实测的居住区排水量资料时,可按相似地区的排水量资料确定。若这些资料都不易取得,则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L4-87)的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确定污水定额。对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的地区可按用水定额的90%计,一般地区可按用水定额的80%计。
杂排水
民用建筑中除粪便污水外的各种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厨房排水等。
优质杂排水
其污染程度较低的排水,如冷却排水、泳池排水、沐浴排水、盥洗排水、洗衣排水等。
综合污水就是以上的各污水以及工业废水混合在一起的污水
㈡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中的二级标准的内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我国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建设处于起步阶段,处理技术还在发展阶段,因此,国家对城市污水的针对性不强。相当一部分标准值偏宽,而个别指标在技术经济上达标又有一定难度。
对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而言,重金属、微污染有机物、石油类、动植物油、LAS等指标标准值偏宽;而总磷偏严,常规二级处理和强化二级处理工艺难以达到0.5 mg/L和1 mg/L的现行综合标准。
标准明确规定为:专门针对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污泥污染物排放制定的国家专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排放、废气的排放和污泥处置的排放与控制管理。
根据国家综合排放标准与国家专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的原则,本标准实施后,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废气和污泥的排放不再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处理厂噪音控制仍执行国家或地方的噪音控制标准。
(2)综合废水扩展阅读
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2002)排放值:A标准 B标准
1、化学需氧量(COD)(mg/L) 50/60 60/60 100/120 120
2、生化需氧量(BOD)(mg/L) 10/20 20/20 30/30 60
3、悬浮物(SS)(mg/L) 10/20 20/20 30/30 50
4、动植物油(mg/L) 1/20 3/20 5/20 20
5、石油类(mg/L) 1/10 3/10 5/10 15
6、阴离子表面活性剂(mg/L) 0.5/5 1/5 2/5 5
7、总氮(以N计)(mg/L) 15/- 20/- - -
8、氨氮(以N计) (mg/L) 5(8)/15 8(15)/15 25(30)/25 -
9、总磷(以P计)(mg/L) 1/0.5 1.5/0.5 3/1 5
10、色度/稀释倍数 30/50 30/50 40/80 50
11、pH 6~9/6~9 6~9/6~9 6~9/6~9 6~9
12、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3/- 104/- 104/- -
㈢ 为什么废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又要满足污水处理厂接管要求
《污水综来合排放标准》是自基本要求,这是环保局管的。污水厂如果对你提出了接管要求,那肯定是要高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那是污水厂根据自身容量或其他条件提出来的,不达到的话污水厂就不让你接管。说到底你只要达到污水厂的接管要求问题就不大了
㈣ 综合生活污水如何处理
通常情况下城市的生活污水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工业污水,而第二类则是生活污水,这些污水会通过城市管道汇集到一个指定地方,并进行集中污水处理,从而让污水可以达到我国指定标准。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去了解一下生活污水处理方法有哪些吧!
常用的生活污水处理法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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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物处理法:这一种方式就是利用微生物来进行污水处理,使得污水中的有机物净化成为无害并稳定的生活污水处理方法。同时会根据物生物不同可以分为厌氧和需氧两种类型,其中污水处理广泛会使用这一种方式来解决问题,并且按照传统也可以分为生物膜法和活性污泥法这两种。
2.化学处理法:这是一种利用了化学反应的形式来解决污水问题的方式,通过分离、溶解、胶体等手段来将污水中的有机物净化为无害稳定的物质。我们需要投入药剂来促进转化,其中反应基础为:中和、混凝、还原等。
3.物理处理法:这是一种利用了物理性质来解决污水问题的方式,通过回收、分离等手段来进行,可以分为离心分离法、重心分离法、过滤等方式。
4.生物接触氧化法:这一种方式解释起来较为困难,简单来说就是使用生物接触氧化法的工艺并提供填料,将已经充氧的废水融入到填料中并以特定流速流经填料。
以上就是蓝壹环保为你们推荐的生活污水的处理方法。想了解更多关于环保方面的知识欢迎咨询蓝壹环保。蓝壹环保有着优质的售后服务,还有一对一线上指导哦~
㈤ 以及综合生活用水定额有什么区别,污水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 是指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共设施排出污水两部分的总版和 两部分权的总和 就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的额定数。
在确定居民生活污水量定额时,应调查收集当地居住区实际排水量的资料,然后根据该地区给水设计所采用的用水量定额,确定居民生活污水量定额。在没有实测的居住区排水量资料时,可按相似地区的排水量资料确定。若这些资料都不易取得,则根据《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JL4-87)的规定,按居民生活用水定额确定污水定额。对给水排水系统完善的地区可按用水定额的90%计,一般地区可按用水定额的80%计。
㈥ 综合废水比是什么 净水器综合废水比
废水比是用来测水的质量的
㈦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是如何规定第一类和第二类污染物的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将排放的污染物按其性质及控制方式分为两类。
第一类污染物指能在水环境或动植物体内蓄积,对人体健康产生长远不良影响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不分行业和污水排放方式,也不分受纳水体功能类别,一律在车间或车间处理设施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采矿业的尾矿坝出水口不得视为车间排放口)。
第二类污染物指其长远影响小于第一类污染物的有害物质。这类污染物在规定单位排放口采样,其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必须达到标准要求。
标准中按年限规定了第一类污染物和第二类污染物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及部分行业最高允许排水量。建设(包括改、扩建)单位的建设时间,以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批准日期为准划分。另外,对于排放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水,除符合此规定外,还应符合《辐射防护规定》(GB8703-88)。
㈧ 什么是综合生活污水定额
综合生活污水定额:
是指居民生活污水和公共设施排出污水两部分的总和
两部分的总和
就是综合生活污水排放的额定数
㈨ 电镀综合废水如何处理
酸碱废水和电镀废水一般采用化学法处理。含铬废水一般可采用化学还原法,离子交换法,蒸发回收法处理,其优缺点如下:
㈩ 生活污水如何处理到综合排放一级标准
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应该指“生活污水”,一般在水行业城市废水包括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其中工业废水是经过一定处理要求后排入污水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的。
另外,楼主所说的“城市生活污水排放标准”应该是经过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排放到水体中的排放标准。
可参照下面的答案:
城市中工业单位排污与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分别执行下列标准:
工业单位排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造纸、船舶、海洋石油、纺织、肉类、合成氨、钢铁、航天、兵器、磷肥、烧碱行业除外。
排入GB3838Ⅲ类水域(划定的保护区和游泳区除外)执行一级标准(Ⅲ类水域:主要适用于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鱼虾类越冬场、洄游通道、水产养殖区等渔业水域及游泳区);
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执行二级标准(Ⅵ类水域主要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及人体非直接接触的娱乐用水区,Ⅴ类水域主要适用于农业用水区及一般景观要求水域);
排入设置二级污水处理厂的城镇排水系统的污水,执行三级标准。
城市污水处理厂排污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一级标准分为A标准和B标准,城镇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国家和省确定的重点流域及湖泊、水库等封闭或半封闭水域时,执行一级标准中A标准;
排入GB3838地表水Ⅲ类功能水域执行一级标准的B标准。
二级标准为出水排入GB3838Ⅵ、Ⅴ类水域时执行;
三级标准为非重点控制流域和非水源保护区的建制镇的污水处理厂,根据当地经济条件和水污染控制要求,采用一级强化处理工业时执行。但必须预留二级处理设施的位置,分期达到二级标准。
(注:GB3838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内容比较烦琐,如果楼主还有不明白的问题,可以添加问题补充,以便详细为你解答。
回答补充:城市污水当然必须由城市管网排入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规定的限值要求排放,排放区域也就是上面所说到的那几类区域了。
收费没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各地各厂实际的电费、药剂费、大修费、维护费、工资福利费、管理费、处理效率以及其他费用来衡定,一般1~10万m3/d规模的二级处理厂收费标准为0.3~0.8元每立方米污水。不过一般在引用和计算中可以估算为0.5元每立方米。
滤池的主要作用是过滤悬浮物,但是在滤池也有脱氮除磷作用时,也能够起到脱氮和除磷的作用